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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省、州、县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供销系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全县供销社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指导所属企业开展招商引资、技术引进和项目开发工作,负责“新网工程”的规划、建设,做好市场预测和信息交流。
(3)负责本系统烟花爆竹经营等特种行业的管理和协调,监管全县供销社社有资产,履行出资人职能。
(4)负责全县供销系统财务管理、审计监督以及组织人事、职工教育、离退休和安全生产工作。
(5)协调同有关部门关系,开展全县供销社业务活动和系统网络建设,引领和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促进城乡物资交流。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财会股、合作指导股、经济发展股、工会、资产营运管理中心。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金平县日杂采购公司
2.金平县勐拉镇供销合作社
3.金平县老勐镇供销合作社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组织我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开展商品流通服务。2、抓好社有资产经营和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3、抓好供销社系统党组建设工作。4、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5、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建设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 5人,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8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8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34.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4.1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7.77万元,下降10.60%,主要原因分析离,一是2021年年初离休人员死亡1人,二是调出减少1 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34.1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4.1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4.19万元(本级财力234.1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7.77万元,下降10.60%,主要原因分析离,一是2021年年初离休人员死亡1人,二是调出减少1 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34.1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34.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34.1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77万元,下降10.60%,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分析离,一是2021年年初离休人员死亡1人,二是调出减少1 人。
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没有安排项目资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类)32(款)99(项)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5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和机关支部党建工作经费。
2. 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73.5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退休人员工资和公务费。
3.208(类)05(款)05(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7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费支出。
4.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3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5.208(类)08(款)02(项)伤残抚恤1.2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伤残补助支出。
6. 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12.2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支出。
7.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9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和退休人员大病医疗保险费支出。
8.216(类)02(款)01(项)行政运行117.5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
9.216(类)02(款)99(项)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经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36.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53.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1(类)03(款)奖金 3.01万元。
4.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75万元。
5.301(类)09(款)职业年金缴费 7.38万元。
6.301(类)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2.29万元。
7.301(类)12(款)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19万元。
8.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 8.37万元。
9.303(类)99(款)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46万元。
10.303(类)04(款)抚恤金 1.22万元。
11.303(类)05(款)生活补助 5.95万元。
12.302(类)39(款)其他交通费用 6.84万元。
13.302(类)28(款)工会经费 0.70万元。
14.302(类)99(款)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6.84万元。
15.302(类)01(款)办公费 0.52万元。
16.302(类)11(款)差旅费 1.00万元。
17.302(类)17(款)公务接待费 1.68万元。
18.303(类)02(款)退休费72.80万元。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支出。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预算内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内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没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内容。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供销社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68万元,较上年减少0.05万元,下降2.8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金平县供销社部门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较上年度相比没有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金平县供销社部门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8万元,较上年减少0.05万元,下降2.8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114人次。
减少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金平县供销社部门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较上年度相比没有变化。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没有项目预算资金。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14.权责发生制,是以本期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凡在本期发生应从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的费用,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支付或未付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发生应归属于本期的收入,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收到或未收到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
15.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是否已经收到或付出作为计算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和费用的一种方法。凡在本期内实际收到或付出的一切款项,无论其发生时间早晚或是否应该由本期承担,均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县供销社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7.5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8万元增长19.61%,主要原因是:一是上年度的工作经费5万元是在303999其他支出核算,今年并入该项后导致总额增加;二是由于人员减少,实际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是有所减少的。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金平县供销社部门资产总额6.0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06万元,固定资产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度资产总额增加1.5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
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此处公开为2021年12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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