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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政策、规划、标准,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审核和报批,组织实施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定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贯彻执行有关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金平县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报批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州级、县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组织开展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地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合理利用政策,以及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国家和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调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和生态体系建设。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州、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金平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核准上报规划内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森林资源管理股(野生动植物保护股)、生态保护修复股(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股)、退耕还林还草股、天然林与公益林管理股(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管理股)、金平县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金平县木材检查站、林木种苗工作站、林业双中心、金平县草原监督管理站、林火监测中心13个职能科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
2.生态修复工作。完成造林1万亩,森林抚育8万亩;管护好新一轮退耕还林7.5万亩和陡坡地生态治理0.1万亩,兑现新一轮退耕还林资金3000万元和陡坡地生态治理资金30万元。开展草原监测6个样方36个样点。
3.森林资源管护。2022年全县各类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动(森林督查、即时监测、毁林专项行动等)。
4.与国土三调对接融合,编制2021-2035年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实现自然资源和林草系统一张图管理工作;完成2022年林地“一张图”年度更新和2022年全县森林资源监测工作;完成森林防火视频监控和森林火灾风险普查。
5.计划投资300万元完成30公里边境防火隔离带;完成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实施金平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
6.完成审批约20万方人工商品林采伐申请。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 9人,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7人。在职实有4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3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1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992.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92.5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1016.16万元对比,减少23.57万元,下降2.32%,主要原因分析:减少森林资源管理、湿地保护、执法与监督等资金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92.5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92.5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92.59万元(本级财力992.5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016.16万元对比,减少23.57万元,下降2.32%,主要原因分析:减少森林资源管理、湿地保护、执法与监督等资金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992.5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992.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5.5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0.57万元,下降16.79%,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把林业草原防灾减灾资金调至项目支出预算,减少森林资源管理、湿地保护、执法与监督等资金预算;项目支出14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上年度未做项目资金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55.3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离退休经费。
2. 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4.4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离退休经费。
3.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5.98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7.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208(类)08(款)02(项)伤残抚恤0.48万元,主要用于抚恤金支出。
6.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9.9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7.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6.2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8.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8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9.213(类)02(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182.3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213(类)02(款)04(项)事业机构支出389.3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213(类)02(款)34(项)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147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灭火支出。
12.213(类)02(款)99(项)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0.68万元,主要用于不在上述项目外的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204.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102.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1(类)03(款)奖金支出17.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301(类)07(款)绩效工资支出150.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8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5.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9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301(类)09(款)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7.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9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301(类)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56.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301(类)12(款)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6.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支出47.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7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302(类)01(款)办公费支出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302(类)07(款)邮电费支出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2万元)。
12.302(类)11(款)差旅费支出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13.302(类)16(款)培训费支出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14.302(类)17(款)公务接待费支出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万元)。
15.302(类)18(款)专用材料费支出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7万元)。
16.302(类)26(款)劳务费支出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17.302(类)27(款)委托业务费支出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18.302(类)28(款)工会经费支出16.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9.302(类)31(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302(类)39(款)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1.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302(类)99(款)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2.303(类)02(款)退休费支出98.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4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303(类)04(款)抚恤金支出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4.303(类)05(款)生活补助支出4.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5.310(类)02(款)办公设备购置支出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万元)。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支出。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预算内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内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没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内容。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1.05万元,较上年减少0.96万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金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金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9.17万元,较上年30.07万元减少0.9万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00次,共计接待4000人次。
公务接待费下降原因为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金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88万元,较上年1.94万元减少0.06万元,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8万元,较上年1.94万元减少0.06万元,下降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原因为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开支。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2022年没有重点项目纳入预算。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14.权责发生制,是以本期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凡在本期发生应从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的费用,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支付或未付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发生应归属于本期的收入,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收到或未收到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
15.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是否已经收到或付出作为计算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和费用的一种方法。凡在本期内实际收到或付出的一切款项,无论其发生时间早晚或是否应该由本期承担,均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83.38万元,与上年166.51万元对比增加16.87万元,增加10.13%,主要原因分析办公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差旅费等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金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部门资产总额4705.4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61.08万元,固定资产220.4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120.21万元,无形资产3.7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4959.53万元相比,本年度资产总额减少254.0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比上年254.36万元减少33.9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94项,账面原值73.0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
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此处公开为2021年12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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