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233200000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一是负责资质内全县设计资质范围内小型水利工程的勘测、设计工作;负责全县范围内水利工程及相关工程的测绘工作;负责全县范围内水土保持工程的勘测、设计工作;负责全县范围内水利工程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在建水利工程的施工及技术指导工作;参与组织实施各类水利工程的施工及管理工作;提供防汛抗旱工作技术服务;提供农业农村和工业用水技术服务。二是负责全县小(二)型以上水库的运行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及其它涉水法律、法规的落实;负责库区防汛和水库蓄水、供水、调水等工作;协助做好库区内航运、水产养殖、水质保护、水土保持和旅游开发及引发的矛盾纠纷协调等工作。三是负责指导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全县河道和河口滩涂的行政管理;负责河道建设项目的评估、审查、报批,采砂许可证的核发和防治工作;组织指导河流、河滩、河堤河岸的整治与开发;负责全县河道水环境治理规划和实施;负责对临时占用河道、河堤通行的行政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防洪堤工程的规划、立项、建设、管理工作。承办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四是负责管理辖区内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参加受监工程的重要隐蔽工程及工程关键部位的质量等级核定;参加受监工程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监督受监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掌握本县的水利工程质量动态,及时上报质量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开展工程质量检查活动,总结质量管理工作经验。五是承担金平县河长(湖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全县河长(湖长)制度体系;负责指导河长(湖长)制基础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河长(湖长)制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河长(湖长)目标管理和量化考核工作;协调推进河长(湖长)制监测评价和信息共享。协助县级河长(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河长会议的筹备等工作。负责上级河长办和县总河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机构11个:即局办公室、财务股、规划计股、水资源股、农村水利水电股、水土保持股、政策法规股、河长制工作股、水旱灾害防御股、建设运行管理股、监督股;事业机构6个:即水勘队、水库管理所、质监站、河道管理所、河长制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疫情防控措施有效落实
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迅速行动,周密安排,强化措施,全系统没有发生疫情。一是落实局内部防控任务。二是落实责任片区防控任务。三是落实疫情防控与水利工作协同推进的任务。四是落实守边固边任务。完成65个抵边联防所饮水保障工程,推进界河治理工程,抽调6名工作人员参与2个卡点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参与铁丝网建设等守边固边工作。
2.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1 继续抓实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涉及13个乡镇、大寨一队、大寨中学、铜厂乡东瓜林村、烂泥箐村、金河镇闸门村委会、双金桥东村沙水田、老集寨乡棕批下寨等99个自然村,受益556户2963人。新建取水池、蓄水池,管网改造架设,水池修复及附属设施建设,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有效防止因饮水造成的规模性返贫。
2.2 推进金平县金水河口岸片区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
金平县金水河口岸片区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总概算投资7570.42万元,于2020年9月4日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并获得县发改局批复;于2021年7月8日取得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决定书,并已完成发行、到位地方政府债券4200万元。该项目正在开展招投标工作,12月份开工建设。
2.3 完成金平县边境乡镇农村饮水保障工程
金平县边境乡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设计方案计划解决马鞍底乡、勐桥乡、金河镇、金水河镇、勐拉镇、者米乡6个边境乡镇65个982人军民联防抵边联防所饮水安全保障,工程规划新建5立方米取水池65口、10立方米水塔9座、6立方米水塔56座,输水干管97.45千米,工程概算总投资368.35万元。
2.4 推进全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
金平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估算总投资25261万元,新建和改扩建工程6处,主要保障我县靠水窖供水、水源变小枯绝和季节性缺水问题,项目覆盖金平县铜厂乡、金平县老集寨乡、金平县勐拉镇、金平县营盘乡、金平县营盘乡大芦山村委会九皇冲、金平县老勐镇新安里村委会标水岩。金平县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项目已于2021年9月18日完成金平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于9月25日完成金平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于10月8日完成金平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招投标挂网公示工作。
2.5 启动边境地区农村供水保障项目
按照“省级统筹、州级负责、县级落实”的要求,加快落实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全省边境地区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我县涉及6个乡镇27个行政村334个自然村25095户11.2万人,目前正在制定工作方案,计划今年12月底完成入户调查,明年初完成方案编制,年底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3.重点项目建设及前期工作扎实推进
3.1 重点项目建设。2021年,推进实施在建和新建项目13件(中型水库3座、小一型水库3座、水电站综合利用1件、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4件、3000平方公里以上中小河流2件),其中已竣工、在建和做前期工作为12件,项目启动率为92.31%。重点水利项目工程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固定资产投资入库项目为10个,总投资6.51亿元,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为6.19亿元。
3.1.1 在建重点水源工程。铜厂水库工程,工程总投资41291.78万元,项目到位资金39818.34万元,目前铜厂水库一标段输水(导流)隧洞及溢洪道已全部完工,二标段管理房已完工验收投入使用;五标大坝枢纽工程正在推进中,大坝枢纽工程完成了基础开挖与处理分部工程,六标长安冲渠道勐谢隧洞全线灌通完成开挖支护468米,完成输水渠道砌筑1290米及倒虹吸出口段钢管安装320米,七标毛贝湾渠道完成取水坝支砌施工。那兰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工程,概算投资9838.96万元,截至目前已到位资金共6177.39万元,累计完成投资4656.29万元。
3.1.2 河堤治理项目。着力推进河堤治理项目建设工作,截至6月底,JH治理工程除了与越方有争议未能施工的龙博河(沙坝段460余米)和南列河(上田坝段992米)段之外,其余9个标段已建设完工,新建河堤长12.319千米,正在开展工程验收准备工作;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工程建设顺利推进,茨通坝河茨通坝段、金平河曼棚段已完成投资任务,建成河堤长6565米;金平县三家河龙滩坝至三家村段治理工程、金平县金水河南行五队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3.2 项目前期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启动实施一批促当前、利长远的“补短板、增动力”重点项目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摸清《云南省水利发展规划(2016-2020年)》内各重点水利工程推进情况,分类研究确定加快推进各项相关工作的有力措施,全力确保全省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年度目标任务和“十三五”水利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一是三岔河水库6.8亿,省水利厅已将可研审查意见送省发改委审查;二是东瓜林水库2.08亿元,于2021年12月完成用地预审、项目可研报告及相关专题报告报批;三是金平县藤条江勐拉镇至金水河镇段治理工程1.5亿元,可研于2020年11月25日珠委技术咨询中心审查,待州级批复后争取资金实施;四是加快已列入规划的中小河流治理剩下的4个项目及新增主要支流6个项目的前期工作,其中金平县金平河八道班至干校段治理工程、金平县者米拉祜族乡茨通坝河巴哈至上新寨段综合治理工程、金平县阿得博乡麻子河期里寨村段治理工程均已获得州水利局批复,正在争取上级支持,计划于2022年第一季度实施。
4.“河(湖)长制”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
4.1 目标责任进一步压实。及时对各级河(湖)长及河(湖)长联系部门进行了及时调整。明确县乡村三级河(湖)长212人,调整完善各级河(湖)长信息,明确了各级河(湖)长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
4.2 突出工作技术支撑。扎实开展规划体系建设,生态红线调整优化工作扎实推进,完成40条河流、9座水库“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和26条河流、5座水库“一河(湖)一档”系统填报及名录编制修订工作;完成26条河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划定总长度723.06千米,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经各乡镇和行业部门专家的审核修改,县人民政府进行批复,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完成金平河等25条河的保护治理工作方案编制。
4.3 加强各级河长履职巡河,促进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全县各级河(湖)长积极开展巡河检查,三级河(湖)长巡河(湖)3085次,其中:县级河(湖)长巡河198次,乡(镇)级河(湖)长巡河789次,村级河(湖)长巡河2348次;督办、交办问题23个,已办结15个,办结率65.22%;县级河(湖)长制成员单位联席会议1次,研究解决涉及多部门、乡镇辖区的河库保护治理重大问题。
4.4 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对新发现问题、媒体曝光问题和群众举报问题,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实现动态清零。2021年共排查“四乱”问题9个(其中“乱占”问题1个,“乱建”问题1个,“乱采”问题4个,其他问题3个),整改销号5个,余下4个问题正在清理中。
4.5 加大河道采砂管理及执法力度,强化对河道采砂规划、许可日常监管。2021年下发了《金平县水务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5份,针对我县境内行为,实施非法采砂行政处罚3次,罚款金额共19万元。
5.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常抓不懈
抗旱工作方面,年初,开展了全县供水需水平衡分析,出台了《金平县2021年上半年供用水应急方案》、《金平县2021年上半年水窖供用水应急方案》,修订完成了《金平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金平县2021年金平河城区段超标洪水防御预案》,完成了年度防汛备汛各项工作。
防汛工作方面,一是落实防汛责任制,对各类防汛责任人进行了公示,同时向“水库三个责任人”印发了告知书,落实了水库值班人员。二是全面抓好防洪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县城防洪治理工程永平河左岸(高级中学段)垮塌的防洪堤已全面修复,县城区段治理工程永平桥至一号桥右岸(汇金半岛段)倒塌的防洪堤已基本完成,金河车行桥梁位置会同桥梁建设同时推进,老勐等损毁较严重的防洪堤正在积极向上级汇报,争取立项修复。勐桥乡等4个乡镇8村委会21村民小组共21件饮水工程修复已全面完成。三是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扎实有效,根据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成果,金平县山洪灾害防治区共182个,其中重点防治区83个、一般防治区99个,金平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自2011年实施以来,共建成自动监测站34套(其中雨量站26套、水雨站8套,目前,自动监测站点运行正常,系统正常率为100%。为确保汛期山洪灾害预警平台及自动站监测站的保通率,与云南麟鼎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金平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2021年维护协议》,云南麟鼎科技有限公司派技术人员正在排查、维护中。四是修订完善防汛应急预案,修订完成了《金平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金平县2021年上半年供用水应急方案》、《金平县2021年金平河城区段超标洪水防御预案》,《金平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后印发到各乡镇、县防指各成员单位。修订完成了县域内各类水库调度运用计划及应急预案,马鹿塘水库方案预案已上报省厅,待批复;各乡镇、山洪灾害防治区、水电站等方案预案已修订完善;目前,现已向县防汛办备案各类预案109个,开展应急演练42场次,参加演练人员1427人次;其余预案正在陆续上报、演练中。五是开展汛前安全自查工作,4月2日印发了《金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当前抗旱保供水暨防汛准备有关工作的通知》(金防指发〔2021〕1号),安排部署了汛前安全自查工作,当前自查工作已结束;在水务、应急、发改、教育等成员单位检查的基础上,借州组织督查检查契机,县应急、水务等部门深入乡镇进行实地检查。六是落实防汛值班值守,县乡各级各有关部门、水库、各水电站在汛前均安排了防汛值班,进入汛期以来,全县各类值班人员每天在岗约320人次。七是继续落实山洪灾害四级“包保”责任制,我县对182个山洪灾害防治区均明确了监测人员,并对山洪灾害防治区实行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四级“包保”责任制,将行政责任人细化到乡镇、村委会、村小组及农户。八是抓好防汛抢险队伍落实和抢险物资储备,为了减少洪涝灾害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抢险救灾的工作,县、乡各级各有关部门相应调整补充了乡镇应急抢险队伍,组建了村、组级应急抢险队伍。
6.水土保持工作不断加强
一是严格水土保持审批程序,完成水土方案报告审批13个,督促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保设施完成自主验收报备9个,并在前期检查的基础上,严格督促建设单位认真整改和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在达到验收条件后完成验收报备。二是加强执法检查。针对高速公路、矿山、石场和其他生产建设项目下发检查(含巡查)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整改通知书13份,追缴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11.968万元。三是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执行情况的排查、登记,复核疑似扰动或超防治责任范围图斑26个。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 7人,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8人。在职实有6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6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1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82.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82.8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6.04万元,下降5.7%,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在职人员减少,一般公共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982.8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82.8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82.87万元(本级财力982.8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6.04万元,下降5.7%,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在职人员减少,一般公共预算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982.8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982.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7.8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1.02万元,下降7.3%,主要原因为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在职人员减少,一般公共预算减少;项目支出1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增加水旱灾害防御综合风险普查专项资金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13(类)03(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146.7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遗属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车辆经费、公务交通补贴支出。
2. 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3.0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退休公用经费。
3.208(类)05(款)02(项)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3.2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退休公用经费。
4.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3.53万元,用于养老保险支出。
5.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6.76万元,用于职业年金支出。
6.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1.86万元,用于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7.12万元,用于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84万元,用于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213(类)03(款)14(项)防汛费支出10万元,用于其他经费支出。
10.213(类)03(款)17(项)水利技术推广支出552.72万元,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遗属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支出。
11.213(类)03(款)99(项)其他水利支出15万元,用于水旱灾害防御综合风险普查专项资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248.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93.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1(类)03(款)奖金支出20.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301(类)07(款)绩效工资支出222.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3.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5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301(类)09(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6.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7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301(类)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58.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9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301(类)12(款)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7.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支出59.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302(类)01(款)办公费支出4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8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11.302(类)28(款)工会经费支出20.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302(类)31(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302(类)39(款)其他交通费用支出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302(类)99(款)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0.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7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303(类)02(款)退休费支出55.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5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6.303(类)05(款)生活补助支出0.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支出。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预算内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内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没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内容。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水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3.34万元,较上年减少1.34万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金平县水务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金平县水务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44万元,较上年减少0.26万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1次,共计接待1055人次。
减少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不必要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金平县水务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4.9万元,较上年减少1.08万元,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9万元,较上年减少1.08万元,下降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不必要公务用车活动。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金平县水务局2022年无重点项目预算。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14.权责发生制,是以本期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凡在本期发生应从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的费用,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支付或未付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发生应归属于本期的收入,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收到或未收到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
15.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是否已经收到或付出作为计算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和费用的一种方法。凡在本期内实际收到或付出的一切款项,无论其发生时间早晚或是否应该由本期承担,均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水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5.8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22万元,增加21.11%。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金平县水务局资产总额148600.5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478.82万元,固定资产42.2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73903.58万元,无形资产0.26万元,其他资产54175.7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度资产总额减少13016.2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7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
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此处公开为2021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3000233200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