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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2-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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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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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2.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实施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具体实施意见,牵头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执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或激励制度。落实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9.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负责做好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务组织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4.有关职责分工。与县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育体育局等相关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5个内设行政机构:办公室、规划财务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工资福利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股。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6个:

  1.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

  2.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局

  3.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4.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5.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信息中心)

  6.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促进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等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45人(其中:12人参公事业编制,33人非参公事业编制)。在职实有5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2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26.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26.6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1234.56万元对比,减少107.92万元,下降8.74%,主要原因分析:1.人员增减变动导致减少了行政运行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卫生健康支出;2.2021年预算减少了劳动争议仲裁院的工作经费;3.减少了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的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26.6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26.6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26.64万元(本级财力1126.6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234.56万元对比,减少107.92万元,下降8.74%,主要原因分析:1.人员增减变动导致减少了行政运行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卫生健康支出;2.2021年预算减少了劳动争议仲裁院的工作经费;3.减少了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的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126.6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26.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8.64万元,与上年1074.56万元对比,增加14.08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了行政事业单位的离退休费和在职职工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医疗保险缴费支出等;项目支出38万元,与上年160万元对比,减少122万元,下降76.25%,主要原因分析:减少了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的资金;企业独生子女奖励金预算纳入基本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类)32(款)99(项)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0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支部工作经费、退休党建工作经费、退休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补贴,党员教育培训经费。

  2. 208(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658.6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绩效、奖励的发放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招聘考试考务费、社区平台协管员相关业务开展。

  3.208(类)01(款)05(项)劳动保障监察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补贴。

  4.208(类)01(款)10(项)劳动关系和维权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争议仲裁院工作开展。

  5.208(类)01(款)12(项)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争议仲裁院工作开展。

  6.208(类)01(款)99(项)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单位部分缴纳。

  7.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75.5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的退休费及退休公用经费发放。

  8.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1.87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费缴纳。

  9.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5.93万元,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保险金缴纳。

  10.208(类)05(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40万元,用于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金发放。

  11.208(类)08(款)02(项)伤残抚恤支出0.48万元,用于伤残人员生活补助。

  12.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8.44万元,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金缴纳。

  13.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12万元,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金缴纳。

  14.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9万元,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大病医疗保险金缴纳。

  15.213(类)08(款)04(项)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支出28万元,用于创业担保贷款中财政对银行的贴息。

  16.213(类)08(款)05(项)补充创业担保贷款基金支出10万元,用于创业担保贷款工作补充创业担保贷款基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174.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5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136.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3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1(类)03(款)奖金支出14.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301(类)07(款)绩效工资支出123.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8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1.87。(其中:基本支出71.8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301(类)09(款)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5.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9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301(类)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48.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5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301(类)12(款)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支出83.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3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支出43.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7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302(类)01(款)办公费支出1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302(类)07(款)邮电费支出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302(类)11(款)差旅费支出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302(类)16(款)培训费支出0.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302(类)17(款)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302(类)26(款)劳务费支出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6.302(类)27(款)委托业务费支出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7.302(类)28(款)工会经费支出13.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8.302(类)39(款)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9.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9.302(类)99(款)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303(类)02(款)退休费支出74.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303(类)04(款)抚恤金支出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2.303(类)02(款)生活补助支出207.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3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312(类)04(款)费用补贴支出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24.312(类)05(款)利息补贴支出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8万元)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支出。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内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内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没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内容。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80万元,较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3.0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80万元,较上年减少0.15万元,增长3.03%,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10次,共计接待500人次。

  减少的原因:我单位严格践行厉行节约制度,坚持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制度,严格控制接待的人次数及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重点项目预算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14.权责发生制,是以本期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凡在本期发生应从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的费用,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支付或未付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发生应归属于本期的收入,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收到或未收到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

  15.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是否已经收到或付出作为计算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和费用的一种方法。凡在本期内实际收到或付出的一切款项,无论其发生时间早晚或是否应该由本期承担,均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3.44万元,与上年118.37万元对比,减少44.93万元,下降37.96%,主要原因分析:减少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经费的预算支出、减少了招聘考试考务费的预算支出、减少了劳动争议仲裁院工作经费的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625.0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8.23万元,固定资产353.3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66.08万元,无形资产17.4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度资产总额减少983.1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2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891.24平方米,账面原值566.65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74项,账面原值22.2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2.22万元,其中,出租资产51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2.22万元。

  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此处公开为2021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30003764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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