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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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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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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推动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创新发展,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顺;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贯彻落实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宗教事务条例》,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

  (2)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配合处理涉及民族和宗教方面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3)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4)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负责民族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5)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开展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关系、宗教关系;指导散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指导民族自治地方有关庆典活动。

  (6)研究提出少数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的特殊政策措施;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组织做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弘扬传承以及少数民族文化精品打造工作;协助配合承办少数民族文化、体育大型活动。

  (7)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重大问题的调研分析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拟订示范县创建规划和项目计划,督促检查创建规划项目实施情况;负责指导、考核、总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各项工作任务。

  (8)负责依法履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职责,加强监测和分析民族宗教关系,调处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负责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承担民族宗教事务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为行政机构,机构编制13名,设有主要领导1名,副职3名;内设机构5个,即政策法规股、监督检查股、经济发展股、文化教育股、宗教事务股。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学习,全面系统把握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新要求。突出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准确理解和把握“国之大者”的时代意蕴,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发展。

  2.继续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在红河现场办公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在红河现场办公会上提出的红河州要努力成为世界一流“三张牌”示范区、沿边开放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三个示范区”要求,进一步《金平县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规划(2021—2025年)》(含金平县民族文化项目专题)《金平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专项规划,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照上级的指示要求落实见效。

  3.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边境疫情防控、强边固防等工作有机融合起来,按照“点”“带”“圈”“盟”工作要求,谋划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提质扩面工作,积极争创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4.做好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进一步优化完成《金平县现代化边境小康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工作,2022年计划启动实施6个边境乡镇12个行政村,144个边境小康村建设,拟申请省级补助资金3.6亿元。

  5.实施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建设工程。建议省级层面出台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与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双融合”“双促进”的实施意见,明确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建设中所需的绿化、亮化、美化及特色民居改造等相关项目可实施,确保民族团结进步村寨建设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6.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持续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加强宗教治理工作力度,依法打击非法传教活动,推进宗教事务规范管理工作常态化,妥善处理宗教领域热点、难点问题,严厉打击境外宗教渗透和非法传教活动,做好反恐、禁毒等工作,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7.积极完成县委、县政府各项中心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在疫情防控、创建文明县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等工作中发挥好部门职责,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见效。同时,认真完成州、县下达的各项目标责任书(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 10人,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 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26.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6.0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27万元,下降0.99%,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年末实有人数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创建工作经费今年未纳入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26.0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6.0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6.06万元(本级财力226.0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27万元,下降0.99%,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年末实有人数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创建工作经费今年未纳入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26.0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6.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0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7万元,下降0.99%,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年末实有人数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创建工作经费今年未纳入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类)23(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145.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支出;

  2.201(类)23(款)04(项)民族工作专项支出10.00万元,用于民族工作专项支出;

  3.201(类)34(款)04(项)宗教事务支出5.00万元,用于宗教事务支出;

  4. 205(类)02(款)02(项)小学教育支出10.50万元,用于小学教育支出;

  5. 205(类)02(款)03(项)初中教育支出8.82万元,用于初中教育支出;

  6. 205(类)02(款)04(项)高中教育支出1.40万元,用于高中教育支出;

  7. 205(类)03(款)02(项)中等职业教育支出2.40万元,用于中等职业教育支出;

  8. 205(类)03(款)05(项)高等职业教育支出1.50万元,用于高等职业教育支出;

  9.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31万元,主要用于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10.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6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3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2.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9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13.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14.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4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44.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4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60.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1(类)03(款)奖金支出3.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301(类)07(款)绩效工资支出7.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301(类)09(款)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301(类)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9.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301(类)12(款)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0.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支出10.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302(类)01(款)办公费支出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302(类)07(款)邮电费支出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302(类)11(款)差旅费支出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302(类)17(款)公务接待费支出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302(类)28(款)工会经费支出2.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302(类)39(款)其他交通费用支出9.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6.302(类)99(款)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7.303(类)02(款)退休费支出3.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8.303(类)05(款)生活补助支出24.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支出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预算内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内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没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内容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00万元,较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2.9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金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金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万元,较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2.9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15次,共计接待628人次。

  减少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金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金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无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14.权责发生制,是以本期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凡在本期发生应从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的费用,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支付或未付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发生应归属于本期的收入,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收到或未收到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

  15.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是否已经收到或付出作为计算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和费用的一种方法。凡在本期内实际收到或付出的一切款项,无论其发生时间早晚或是否应该由本期承担,均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3.1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0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年末实有人数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创建工作经费今年未纳入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金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50.6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3.34万元,固定资产16.3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9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度资产总额减少46.6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9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

  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此处公开为2021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30800111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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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预算公开表2022021804043171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