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441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办法、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许可。负责涉及县级市场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及相关工作,承担上级部门下放和委托的有关行政审批前置审核,并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外商投资企业除外)及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分级管理。
3.负责承担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4.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依法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监督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工作;负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以及药品、医疗器械及医用包装材料、医疗机构制剂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药物滥用监测管理工作;负责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在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负责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工作;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负责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组织开展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
6.监督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管理城乡集贸市场的中药材交易;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
7.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8.宣传、贯彻《盐业管理条例》及其他盐业法规、规章,并对其施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止和纠正盐业违法行为,依法对违反盐业法规、规章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或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构成犯罪的,依法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受理对盐业违法行为的举报;受理盐业行政纠纷。
9.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负责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专利纠纷案件、假冒专利行为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10.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工作。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
11.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负责质量综合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管工作。
12.加强对物价水平实施有效调控政策、手段、措施的研究,建立和完善调控关系,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重要商品价格变动、趋势的分析、预测和监测,加强对各种收费的管理,严格查处违法价格管理法的行为。
13.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14.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5.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
16.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工作。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
17.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定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全县专利技术市场、专利中介等服务机构;依法处理专利纠纷案件和查处假冒专利行为。
18.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继续深化“多证合一”改革。全面启用“开办企业一窗通”服务平台,有效整合优化开办企业各环节办理流程,实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持续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新设立企业开办时间全部压缩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2018年1月1日至今,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916份。
(2)继续推进“互联网+登记服务”。落实“最多跑一次”“零见面”服务企业发展。截至目前,全县新设立企业登记注册373户(其中:内资企业22户、私营企业27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74户)、个体工商户3020户,累计全县共有企业1983户(其中:内资179户、私营142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83户)、个体工商户14179户;办理食品许可2596户(其中:食品生产许可证(除特殊食品)21户、食品经营许可证2186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证106户、食品摊贩备案281户、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2户)。
(3)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和“证照分离”改革。截至目前,企业全程电子化申报数607户,已核发营业执照458户;个体全程电子化登记申请4980户,已核营业执照4645户;企业“一窗通”申报51户,已核发营业执照38户;证照分离207户;2020年申请注销企业116户,其中一般注销核准通过45户,正在进行简易注销公告的市场主体有12家,准予简易注销59家。
2.强化执法,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
(1)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开展对节假日期间生活必需品的监管,对超市、饭店、农资市场、小卖部等经营主体进行全面监管和专项监督检查,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协作执法3次;深入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站”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五进”工作,针对保健品、化妆品等预付卡消费重点领域,加强对消费者引导和消费警示;加大网络市场主体巡查力度,对嘀达、饿了吗、美团等外卖平台线上经营主体588个进行全方位巡查和排查,重点对线上线下市场经营中的假冒公司名义、无照经营、发布违法广告、虚假宣传、哄抬价格、侵权等行为进行查处。
(2)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工作。为金平金珂糖业有限责任公司、金平县红安电力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办理了动产抵押登记。
(3)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严格按照要求畅通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系统,及时受理、协调解决各种消费纠纷。同时处理好12345政府热线分派到我局的工单。截至目前,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70件,其中投诉43件、举报27件;办理12345热线反馈的电子工单3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万余元。
(4)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工作。按照州市场监局工作要求及时组织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共计清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文件13件,废止4件。
(5)加强价格监管。一是严打疫情期间价格违法行为。疫情发生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600余人次,检查各类经营户1600余户次,发现涉及价格问题经营者6户,督促整改价格问题5个,对辖区内一购物广场哄抬价格销售84消毒液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57.6元,罚款1209.60元,有力打击了借疫情之机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二是严查成品油销售价格。今年以来,对全县18家成品油销售企业开展了一次价格专项检查,对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价格销售成品油的5家民营加油站进行了立案查处,累计没收违法所得12.5484万元,罚款67.4928万元,责令退还消费者多付价款2652.00元。三是盯紧全县猪肉价格。随机抽查3家屠宰场、1家养殖场、32家猪肉零售摊点,猪肉价格有所下降,整体降幅在15%左右。
(6)加强广告监测力度。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检查户外广告256条(幅)、LED广告300条次,对违规宣传广告200余份当场责令拆除。立案查处违法广告案件1件,罚款5000元。
3.强化监管,严守三个安全底线
(1)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管。一是加强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以及网络餐饮食品、入网经营、线下餐饮店等监督管理。截至目前,检查食品经营服务单位3525户次,对67家餐饮服务单位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二是开展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专项整治。深刻汲取“11.09”西双版纳白酒中毒和金平县1.14误食生物醇油事件教训,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全县13个乡镇白酒生产小作坊、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流通经营户所提供白酒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共排查食品流通经营户、餐饮服务单位、白酒生产小作坊共424户(其中白酒生产小作坊43户),抽样甲醇快速检测样品857批次,通过甲醇快速检测未发现呈阳性反应批次;抽样送相关有资质检验机构检测样品90个批次,对经检验不合格的35户散装白酒生产经营户进行立案查处,案件正在办理中。三是开展了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检查学校食堂168家次,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店215户次,并发放(粘贴)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册(画)7120份,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餐饮安全承诺书253份。四是开展冷链食品专项检查。排查出经销厄瓜多尔进口冻南美白虾商户9户,涉及的全部冻南美白虾产品数量136.65公斤(已销售47.95公斤),对剩余88.7公斤库存全部封存,疾病防控部门采样51份,所有采样检验结果为阴性。封存的88.7公斤冻南美白虾,除14.85公斤(1.65KG/盒)9盒退回上一级经销商外,其余73.85公斤冻南美白虾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已做焚烧或无害化深埋处理;对全县辖区29个冷库以及冷链食品经营户排查,清查出9家储存销售泰国进口冻鸡爪、鸡翅经营户,封存泰国进口冻鸡爪、鸡翅176公斤,所有封存冻品县疾控中心均已采样送检,检验均为阴性。五是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2020年,国抽、省抽、地抽任务585个批次,其中:国抽、省抽349个批次,地抽236个批次,目前已完成抽检任务310个批次。
截至目前,累计食品类案件立案44件,结案13件,罚没款41.8万元。
(2)加强药械、化妆品监管。一是加大药械、化妆品日常监管。截至目前,出动执法车辆51台次,执法人员234人次,检查涉药涉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共计540家次,确保辖区群众用药、用械的安全,配合州局对辖区进行药品抽样2次,自行开展对辖区药品取样2次;完成便民药柜13家。二是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对辖区内的化妆品、疫情防控用药用械质量监督、疫苗和终止妊娠药品、疫苗动输等工作开展了专项检查,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07人次,检查“化妆品”类店铺140户次;检查了疫苗接种点38家;检查药品、医疗机构185户次,检查旅游景区、农村集市等重点区域13个,开展宣传活动2次。发布告诫警示书100张,行政约谈企业2家。三是加强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截至目前,金平辖区内已上报并评价药品不良反应289例,化妆品不良反应20例。此外还开展了疫苗和终止妊娠药品专项检查和企业换证工作,需要换证企业50家,新办证2家,注销1家,目前已经完成38家;开展药械从业人员培训1期50余人次。
一年来,查办药品案件3件,化妆品案件1件,罚没款共计60030.1元,没收货值6269.9元。
(3)严守特种设备安全底线。我县已注册登记使用特种设备615台,截至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05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38家次,查出一般性隐患12条,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6份,对查出的一般性隐患要求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已对经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的企业进行了处罚。一年来,我县未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4.加大产品质量监管,促进产品质量的提升
(1)开展质量、认证认可和标准化工作。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管。督促我县7家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按时完成检验检测机构服务业统计、年度报告和资质认定监督检查自查工作的上报。加大对企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提高社会对“3C”认证制度的认识。开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7人次,执法车辆4台次,检查检验检测机构4家次。制定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工作方案,鼓励我县企业在全国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一年来,查办不合格成品油案件2件,罚没款共计24.99万元。
(2)计量工作。开展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校准计量器具38台。开展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工作,截至目前,完成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申请(登记)共计249台。与金平福鑫购物广场、金平金方购物广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云南红河金平城北加油站共同以“测量支撑全球贸易”及“计量精准战‘疫’、助力复工复产”为主题开展5.20世界计量日宣传活动,并在集贸市场(超市)、医疗机构、交通运输、加油站、配镜行业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推行“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示范单位”评定工作。
5.加强信用监管,促进信用体系建设
(1)开展企业个体年度报告工作。截至目前,我县2019年度企业年报率为89.23%;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83.26%;个体工商户年报率为80.97%。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加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176户,被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76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45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个体工商户1098户,全县共注销企业834户,吊销已注销4户,吊销未注销140户。
(2)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2020年发来,检查河湖库渠范围及沿线管理保护区、生态功能区经营主体(户数)18户,检查发现无证无照经营(户数)9户,引导办理证照2户,向有关单位抄告无证经营(户数)7户;检查校园及周边各类经营主体168户,检查网吧12户,出动执法人员78人次,目前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现已关闭;在日常无证无照检查工作中会同有关部门采取联合行动13次,出动执法人员243人次,发放宣传资料856份,检查发现无证经营(户数)56户、检查发现有证无照经营户32户,检查发现无证无照经营户46户,引导办理营业执照59户,受理群众举报2件。
(3)扎实开展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工作。截至目前,全县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8184条、公示机关13个(公示行政许可信息7810条,公示机关数9个;公示行政处罚信息130条,公示机关数3个;公示抽查检查信息244条,公示机关2个)。
(4)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建立健全覆盖县级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简称“两库”)。我局在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工作门户录入执法人员19人、行政检查信息107条、行政处罚信息34条、行政强制信息6条、其他行为8条、监管覆盖率84.53%。
6.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积极深入企业开展申请专利、商标注册、地标申报等指导服务,全面开展摸底调查该县地理标志资源,促进资源优势快速转化为经济优势等工作。今年以来,申请专利15件、授权5件;申请商标注册59件。累计全县专利授权量48件,其中,有效发明专利5件、实用新型42件、外观设计1件;全县有效注册商标达381件;获得地理标志产品商标3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1个。查处侵权假冒案件3件,其中:查办销售侵犯商标口罩案1起,没收涉案口罩205只,没收违法经营额1650.00元,罚款7.50万元,查办销售侵犯商标槟榔案2起,处罚没款计0.607万元。
7.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监管效能。一是完善执法证件的管理系统。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进一步完善我局“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信息系统”相关信息。 截至目前,我局共有在编在岗行政执法人员48人,持有“云南省行政执法证”42人。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统一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对文书进行规范性指导,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完整的记录、有完整的案卷,目前,我局已经配置执法记录仪30台,实现一线办案人员全员配置。三是认真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案件核审,对一般程序案件核审率100%,今年以来,召开案审会40件,启用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程序41件。四是全面梳理清理市场监管系统“互联网十监管”事项。经过梳理,我局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共479项,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共775项。五是加大办案力度。截止12月底,一般程序案件共立案93件,结案61件,罚没款合计:180余万元。受理答复行政复议案件24件(行政许可1件、23件行政处罚案件)。组织开展16次行政处罚听证会。
8.“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推进情况
(1)“净餐馆”工作推进情况。我县共有持证餐饮服务单位1062家户,城区、重点地区等2020年应完成达标的餐馆、单位食堂、食品摊贩等共计510户,目前,在“云南省市场监管通”系统中录入达标数据442家,剩余68户因系统升级未完成录入,录入率86.7%;培训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541人,发放宣传画报800余份,签订“金平县放心餐厅自我承诺书”800份;签订“金平县放心餐厅自我承诺书”800份;制作发放“文明餐桌”提示牌500个、“公筷公勺餐具筒”2000个、卫生毛巾2000条、洗手台香皂盒3000个;无偿提供2000张“诚信经营、文明经商”贴纸给辖区各餐饮企业,并要求摆放于用餐场所醒目位置,规范餐饮行业服务行为的同时,严格要求餐饮从业人员主动提示消费者合理点餐,适度消费,共同营造氛围;悬挂宣传横幅7条,建宣传栏2个。
(2)“管集市”工作推进情况。一是投入资金195万元,改造提升3个农贸市场,分别是县城区荣联农贸市场、勐桥农贸市场、勐拉农贸市场。目前荣联市场的提升改造完成,新安装洗手设施4个、集中取水点3处,提升改造公厕 1个及水产品交易区,增设便民休息亭一座、电子化监管监控和广播一套,搭建清洁中专小站一间;改造排污水管网近70米。勐桥、勐拉农贸市场提升改造稳步推进,目前已经基本完成。二是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工信局、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对荣联农贸市场的“五乱”(垃圾乱扔、污水乱排、摊点乱设、货物乱摆、周边乱象)现象进行整治,目前已经初见成效。
9.强化责任担当,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重点对农贸市场、药店、超市、餐饮店、食品经营店以及网络食品等进行了检查。截至目前,检查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食品、药品、医疗机构等经营户4475户次;开展县城区省外和境外入金人员排查工作,累计排查1166户次4059人次,共签订《家庭信息健康承诺书》392份;排查湖北籍等外省在县内经商的个体工商户120户;劝返赶集日群众2000余人次。推广辖区内药店、超市、农贸市场、食品等731家经营户安装使用云南抗疫情小程序。发放相关宣传资料3000余份。在县城内设立价格监测点9个,关闭活禽交易市场13个,关闭儿童游乐场所6家;处理举报投诉13件(涉及价格8件);行政约谈超市4家,粮油收储公司1家;行政告诫约谈无营业执照利用微信售卖无中文标签标识口罩4家,没收口罩150只;立案查处哄抬价格、销售假冒侵权口罩案件1起,立案查处哄抬84消毒液价格案件1起。
10.强化宣传培训,营造市场监管氛围
我局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活动,以开展“3·15消费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6”知识产权周、“综治维稳宣传月”“法治宣传固边防”、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加大了对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知识、防食用野生菌中毒科普知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常识以及专利法、消费维权、辑枪治爆、扫黑除恶、注册登记等涉及市场监管方面的政策法规的宣传。截至目前,累计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19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5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4700余人次,制作宣传标语18条,发布食品安全预警7条。
11.聚焦脱贫,全力助推脱贫攻坚
(1)挂联村、户帮扶情况。动员全局干部职工,对照挂包户家庭生活必需品清单,进行补充完善,投物折资共计5万元。通过扶贫消费,直接消费1.09万元,帮助协调县城福鑫超市销售产品5万余元,为挂包农户户均增收0.1万元。疫情影响期间帮助60余人实现劳动力转移就业。单位协调企业帮扶物资、捐款共计2万余元。党建扶贫双推进,通过“银龄金秋助学”离退休党支部捐资1540元,为贫困家庭考取大学人员提供帮助。
(2)行业扶贫工作推进情况。通过协调在县城超市设置扶贫消费产品特许经营店,通过特许经营店为建档户销售了5万余元产品。积极配合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查询工商信息注册数据0.7万余人次,在省级评估检查期间派出专人配合县级组建举证专班。
12.扎实开展扫黑除恶、“扫黄打非”工作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推动。协同县扫黑办制定下发了《金平县开展市场流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2次,领导小组会议3次,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3次,全局工作部署会议2次。全年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共排查和走访各级集贸市场和集市52家次,走访经营户1300余户,未发现涉黑涉恶相关线索,未接到相关线索举报。
(2)开展流通领域反走私和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认真开展“绿滇2020”行动,加强与海关、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出动执法人员380余人次,车辆230台次,检查超市85家次、农贸市场76个次,经营户950余户次,冷库经营户50户次。办理为他人走私提供运输服务案件12件,罚没款10万元。联合县烟草公司,开展打击无证经营烟草专项行动4次,办理无证经营烟草案件27起,罚款6600元。
(3)反恐维稳和“扫黄打非”工作。加强对我县辖区的六类重点商品和重点人群聚集场所进行清理整治,推进枪暴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对五金店、加油站、烟花爆竹经营户、二手车经营店进行检查;积极配合文化、公安教育等部门针对印刷业、书刊报亭、音像制品、网吧等经营场所开展扫黄打非行动,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出版物市场、摊、点4次,印刷复制企业5家次,KTV13家。深入推进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全力推动无传销社区(村)创建,开展打传禁传宣传活动3场(次),发放打击传销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创建“无传销社区(村)”1个。
13.着力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从严从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二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认真践行“四个意识”、“四种形态”,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长效机制,扎实巩固教育成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督促全体党员完成“云岭先锋”APP安装、学习强国的实名认证。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持续整治慵懒散奢贪,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廉洁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活动,组织系列网络答题、知识测试和学习座谈,引导党员干部把党章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14.其他相关工作
(1)意识形态工作。按照《2020年金平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要求,我局已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计划,签订目标责任书,把意识形态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布置、同研究、同落实、同检查。
(2)安全生产工作。根据金平县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我局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与各股室长签订目标责任书。领导班子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具体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截至目前,在市场监管工作中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4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7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1,457,890.1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11,163.70元,占总收入的98.7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6,726.48元,占总收入的1.28%。总收入比上年增加1,646,115.91元,增长16.78%(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131.12万元,比上年增加21.2%;其他收入14.67万元,比上年减少69.36%),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第四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农副产品暂存集散点建设)专项资金和疫情防控工作经费等经费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2,613,153.08元。其中:基本支出9,536,259.08元,占总支出的75.61%;项目支出3,076,894.00元,占总支出的24.3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比上年增加3,229,355.37元,增长34.41%,主要是2020年度第四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农副产品暂存集散点建设)专项资金和疫情防控工作经费等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536,259.08元。比上年增加1,164,517.61元,增长13.91%,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工资和津贴补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891,150.50元,占基本支出的72.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45,108.58元,占基本支出的27.74%。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46,620.22元,年人均公用经费开支56,278.9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76,894.00元。比上年增加2,064,837.76元,增长204.02%,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第四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农副产品暂存集散点建设)专项资金和疫情防控工作经费等经费支出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农副产品暂存集散点建设支出1,950,000.00元;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支出286,494.00元;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支出2,300.00元;4.质量监管支出120,000.00元;5.市场监督管理支出206,000.00元;6.市场监督执法支出500,000.00元;7.反垄断支出10,000.00元;8.“两新”组织党建2,1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32,426.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19%。比上年增加2,845,322.43元,增长30.64%,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第四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农副产品暂存集散点建设)专项资金和疫情防控工作经费等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686,187.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5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支出,特种设备监管、“两烟”打假打私、“净餐馆”“管集市”、反恐维稳和“扫黄打非”等专项工作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09,745.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7%。主要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死亡抚恤和伤残抚恤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86,49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6%。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工作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9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07%。主要用于农副产品暂存集散点建设。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6,000.00元,支出决算为892,150.22元,完成预算的378.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35,993.91元,完成预算的572.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6,156.31元,完成预算的62.4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是由于年初车辆购置费未预算,本年因工作需要新购置2辆执法执勤车,购置费37.16万元,购置税3.29万元,保险费1.48万元,导致超预算数。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667,049.45元,增长296.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95,936.35元,增长496.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8,886.90元,下降33.9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是由于今年新购置2辆执法执勤车,购置费37.16万元,购置税3.29万元,保险费1.48万元和支付以前年度食品快速检测车上装费16.19万元、购置税2.50万元、保险费0.11万元等支出,共计支出60.73万元,导致本年“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35,993.91元,占93.71%;公务接待费支出56,156.31元,占6.2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今年没有因公出国(境)事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35,993.9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71,600.00元,购置车辆3辆。因工作需要,更新2辆执法执勤车,购置费37.16万元,购置1辆食品快速检测车转入固定资产。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64,393.91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监管、特种设备监管、消费者维护、执法办案、疫情防控和“净餐馆”“管集市”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56,156.31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6,156.3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调研、检查、派出机构汇报工作、其他部门考察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今年未发生国(境)外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64,382.2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04,846.44元,增长38.78%,主要原因是食品快速检测车上装费、疫情防控等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17,036,971.83元,其中,流动资产694,510.94元,固定资产12,131,337.1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950,000.00元,无形资产2,261,123.77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21,957.7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1,763.4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2,452.4平方米,账面原值3,083,726.63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3,121.04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73,648.9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1,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28,8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3,248.9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73,648.97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7)和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8)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其他部门拨入各项工作经费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资产:指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资产。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414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