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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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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000233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一是负责资质内全县设计资质范围内小型水利工程的勘测、设计工作;负责全县范围内水利工程及相关工程的测绘工作;负责全县范围内水土保持工程的勘测、设计工作;负责全县范围内水利工程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在建水利工程的施工及技术指导工作;参与组织实施各类水利工程的施工及管理工作;提供防汛抗旱工作技术服务;提供农业农村和工业用水技术服务。二是负责全县小(二)型以上水库的运行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及其它涉水法律、法规的落实;负责库区防汛和水库蓄水、供水、调水等工作;协助做好库区内航运、水产养殖、水质保护、水土保持和旅游开发及引发的矛盾纠纷协调等工作。三是负责指导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全县河道和河口滩涂的行政管理;负责河道建设项目的评估、审查、报批,采砂许可证的核发和防治工作;组织指导河流、河滩、河堤河岸的整治与开发;负责全县河道水环境治理规划和实施;负责对临时占用河道、河堤通行的行政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防洪堤工程的规划、立项、建设、管理工作。承办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四是负责管理辖区内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参加受监工程的重要隐蔽工程及工程关键部位的质量等级核定;参加受监工程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监督受监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掌握本县的水利工程质量动态,及时上报质量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开展工程质量检查活动,总结质量管理工作经验。五是承担金平县河长(湖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全县河长(湖长)制度体系;负责指导河长(湖长)制基础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河长(湖长)制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河长(湖长)目标管理和量化考核工作;协调推进河长(湖长)制监测评价和信息共享。协助县级河长(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河长会议的筹备等工作。负责上级河长办和县总河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脱贫攻坚工作。(1)饮水安全工作。一是持续推进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建设,水利建设有力推进,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续建、新建巩固提升项目。二是对季节性缺水问题编制抗旱供水应急方案。三是根据“三个责任”、“三项制度”要求,有序推进水费收缴工作。(2)挂包帮定点帮扶工作。一是主动履行帮扶单位责任。二是将干部职工划分成战斗梯队,分批驻村入户确保工作力量向村组下沉。三是根据县联席办的安排,共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兼顾年轻优秀和有经验干部职工8名下沉到一线驻村,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重点水源工程。(1)铜厂水库工程。工程总投资41291.78万元,截至目前,该项目到位资金31818.34万元。目前铜厂水库大坝施工坝壳料填筑至1662.80米高程,完成填筑量195.12万立方米,占总量的98.40%;心墙和过渡料施工至1662.30米高程,完成沥青混凝土的铺筑12667.25立方米,占设计总量的94.54%,过渡料完成103984.66立方米,占设计总量的92.48%;渠道工程建设完成阶段性建设任务。新下达的中央资金6000万元已经到位,正在准备复工相关事宜。(2)那兰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工程。概算投资9838.96万元,截至目前到位资金8485.39万元,截至2020年底累计完成投资4656.29万元。目前正在开展清场工作。(3)金平县三岔河水库工程。工程总投资68062.59万元,目前项目各种专题报告均在编制过程中,由于项目涉及生态红线,预计2021年5月开工建设。(4)金平县东瓜林水库工程。工程总投资20864.17万元,可研于2018年10月12日通过州发改委组织的技术审查,项目涉及1.44公顷基本农田,目前正在办理项目前期事宜,预计2020年12月底开工建设。

  3.河堤治理项目。着力推进河堤治理项目建设工作,截至2020年底,JH治理工程除了有争议未能施工的龙博河(沙坝段460余米)和南列河(上田坝段960米)段之外,其余9个标段已建设完工,新建河堤长12.63千米,正在开展工程验收准备工作;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工程,完成麻子河大寨段建设新建河堤长2.54千米,茨通坝河茨通坝段、金平河曼棚段顺利推进,建成河堤长6565米;完成金水河镇南科联防村山洪泥石流排危抢险治理工程建设,新建排导槽542米、拦挡坝26座;金水河南行五队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4.“河长制”工作。一是强化组织机构,压实工作责任。结合机构改革及人事变动情况,明确了各级河(湖)长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二是编制工作方案,突出技术支撑。认真开展规划体系建设,生态红线调整优化工作扎实推进。三是加强河长履职巡河,工作步入制度化、常态化。全县各级河(湖)长积极开展巡河检查。四是持续深入推进“河长清河”“清四乱”专项行动,投入资金38.605万元,开展以那兰电站水库、马堵山电站水库(金平段)、红河干流(金平段)、藤条江流域(金平段)等为重点的清河行动,整治面积5600平方米,清理河道241公里,清理垃圾287.8吨,共拆除违建面积2068.5平方米,全面完成整治非法种植植物面积并恢复河道两岸生态面积30000平方米,完成退耕还林项目7.5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1.45平方公里,全县共排查出“四乱”问题12个,均完成整改销号。五是加大河道采砂管理及执法力度,强化对河道采砂规划、许可日常监管,2020年下发了《金平县水务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34份。针对我县境内非法采砂行为,截至目前,一共行政处罚21次,罚款金额共71万元。

  5.防汛抗旱减灾工作。(1)抗旱工作方面。出台了《金平县2020年供用水应急方案》《金平县2020年水窖供用水应急方案》,修订完成了《金平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完成了县城供水主要水源马鹿塘水库调度运用计划及应急预案。针对旱情,及时开展拉送水,确保受旱群众饮水安全,为脱贫攻坚验收提供饮水保障,预计投入66.3万元;及时安排抗旱资金,确保抗旱工作有序推进,下拨抗旱资金44万元。(2)防汛工作方面。抓好防汛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编制印发了《金平县2020年上半年水窖供用水应急方案》,修订完成了《金平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现已向县防汛办备案各类预案242个,开展应急演练26场次。认真开展汛前安全检查,安排部署了汛前、汛中安全自查工作,组织督查组对各乡镇自查情况进行督查。认真落实防汛责任制,各级防汛责任人到岗到位,职责明确,同时向“水库三个责任人”印发了告知书,落实了水库值班人员。切实抓好防洪工程设施水毁修复。抓好2020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下达到位金平县2020年度山洪灾害项目资金共71万元,主要实施了监测系统补充完善、预警系统补充完善六是全面完成山洪灾害预警指标值修订、山洪灾害预警对象人员信息更新工作,并录入山洪灾害预警系统。加大对小型水库的运行管理工作,加强巡查力度,认真做好水情记录及上报工作,不定期向水库“三个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抽查,确保水库安全度汛。加强防汛抢险队伍建设,做好抢险物资储备。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领导带班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做到上情及时下达,下情及时上报,确保防汛信息联络畅通。认真做好蓄水工作。

  6.水土保持工作。严格水土保持审批程序,全年完成水土方案报告审批19个,督促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保设施完成自主验收报备11个。加强执法检查。全年累计针对高速公路、矿山、石场和其他生产建设项目等企业下发检查(含巡查)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整改通知书53份,对交通建设项目现场检查记录1份,按照执法程序完成对蔓金高速公路水土保持方案未批先变的查处,处罚金十万元。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制度,全年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41.465万元。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全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1.45平方公里。

  7.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制,强化组织和领导,完善机制体制,对新开工水利建设项目质量监督实现全覆盖,全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管工作不断走向常态化、规范化,年内未发生任何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事件。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及计划,认真开展以“安全生产月”主题为载体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配合省、州、县安委会和上级水利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结合全县在建水利项目工程建设情况,积极、主动开展日常监管工作,加大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落实,严防违法违规生产,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年内全县水利工程领域未发生过任何安全生产事故。

  8.水政及水资源管理工作。切实加大水行政法律法规的宣传,为创造良好的水秩序、水环境和推进了依法行政、依法治水营造积极氛围;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的巡查和管理,严格要求流域内取用水户按程序和规范办理取水许可手续;与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在河道治理、水资源管理、水保监管等领域执法工作深入推进。具体完成了马鹿塘水库和白马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口取水许可手续的办理,启动实施了白马河饮用水源地水污染防治项目(白马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口上移)建设工作,牵头联合有关部门对城区非法自取水问题开展摸底调查并依法开展整治工作。认严格执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依法按标准征收水资源费。

  9.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牵头组织协调,积极推进全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全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共涉及小水电站48座,其中:保留类电站0座、整改类43座、立即退出类4座,限期退出类1座。截至目前,43座整改类电站和4座立即退出类电站已严格按照"一站一策方案"整改清理完毕,全部完成验收销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5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92,819,245.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8,926,370.26元,占总收入的97.9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892,875.00元,占总收入的2.02%。2020年收入比上年减少111,560,728.4元,下降36.7%。主要原因是2020年农村人畜饮水项目资金收入减少,铜厂水库项目资金收入减少,涉农整合资金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218,921,261.18元。其中:基本支出10,010,247.23元,占总支出的4.57%;项目支出208,911,013.95元,占总支出的95.4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了95,578,772.23元,下降30.39%。主要原因是2020年农村人畜饮水项目资金支出减少,铜厂水库项目资金支出减少,金平县龙博河界河治理工程支出减少,涉农整合资金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010,247.2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01,987.57元,增长7.54%,主要原因政策性调资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778,191.59元,占基本支出的87.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32,055.64元,占基本支出的12.31%。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21,759.94元,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7,600.7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8,911,013.9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6,280,759.8元,下降31.55%,主要原因是2020年农村人畜饮水项目资金支出减少,铜厂水库项目资金支出减少,金平县龙博河界河治理工程支出减少,涉农整合资金支出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那兰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支出865,139.35元;白马河饮用水源地水污染防治项目支付2,400,000元;界河治理工程支出44,752519.54元;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支出675,000元;金平河城区防洪治理工程支出1,500,000元;藤条江老勐段治理工程支出93,778.8元;铜厂水库工程支出60,000,000元;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支出1,856,524.29元;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支出50,000元;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省级补助资金支出1,730,000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出10,351,047.92元;金勐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支出5,000,000元;金水河南科联防村山洪泥石流排危抢险治理工程支出30,000,000元;脱贫攻坚项目前期费补助资金支出4,483,010元;农村饮水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5,974,606.34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887,124.1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48%。与上年对比减少3,165,502.91元,下降1.59%,主要原因是2020年农村人畜饮水项目资金支出减少,铜厂水库项目资金支出减少,金平县龙博河界河治理工程支出减少,涉农整合资金支出减少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9,539.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那兰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21,221.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14,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93,95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3,416.5元,死亡抚恤179,852.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4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主要用于白马河饮用水源地水污染防治项目。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91,996,363.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0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等1,508,282.83元,水利工程建设支出106,221,713.94元,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支出7,450.16元,防汛支出2,106,524.29元,抗旱支出340,000.00元,中央农田水利建设支出4,659,356.82元,事业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等5,887,544.46元,农村人畜饮水支出94,448元,其他水利支出3,733,173.63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7,900元,支出决算为309,870.32元,完成预算的130.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2,729.32元,完成预算的76.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7,141.00元,完成预算的53.4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三公”经费年初预算不足,年度中间因脱贫攻坚检查工作增加、排查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增加,用车多加之车辆老化维护维修费增加,导致决算数超预算数。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71,916.78元,增长30.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1,926.78元,增长13.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9,990.00元,增长64.8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度脱贫攻坚检查工作增加,开展涉农人畜饮水项目、白马河饮用水源地水污染防治项目等工作,下乡多,接待多,“三公”经费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2,729.32元,占58.97%;公务接待费支出127,141.00元,占41.0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2,729.3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2,729.32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涉农人畜饮水项目、白马河饮用水源地水污染防治项目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27,14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7,14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6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人畜饮水、脱贫攻坚、河长制、防汛、水土保持、水库管理、水利项目基本建设等工作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2,055.6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19,393.64元,增长198.56%。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经费增加,驻村工作队员公用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办公费、差旅费、河库保洁员工资、下乡出差车辆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资产总额1,355,842,945.80元,其中,流动资产193,928,834.93元,固定资产509381.8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747,562,709.56元,无形资产4,153.76元,其他资产413,837,865.75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0,755,871.3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4,967.1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8平方米,账面原值32,058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0,41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0,41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0,419.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县财政本年拨付的预算内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农林水支出,为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5.水利支出,指用于保障水利部门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防汛抗旱应急、水利工程建设、水利设施运行维护等支出。

  7.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8.水利工程建设,指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灌区改造等支出。

  9.农田水利,指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10.水土保持,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范制订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11.防汛,指防汛业务支出。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12.抗旱,反映抗旱业务支出。包括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预案编制修订,抗旱物资购置管护、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对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补助等。

  13.其他水利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2332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1082402544616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