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4497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草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县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金平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全县各级信访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州县的安排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依法治国的理念和要求贯穿到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中,依法规范信访工作行为,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解决信访问题,自觉维护法治权威,切实提升信访法治水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努力扎实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2.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按政策及时就地解决问题,是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核心。一是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继续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一项常规性、基础性工作抓细抓实,对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坚持预警在先,苗头问题早消化;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控制在先,敏感问题早防范;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切实做到不使问题堆积、矛盾叠加。二是要抓好初信初访办理。按照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办法》。各乡镇、金平农场、各部门要进一步重视初信初访的办理,压实有权处理信访问题责任主体的责任,落实首办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带着责任和感情受理好、答复好初信初访,提高一次性化解率,防止“初转重”“信转访”“个转群”。三是狠抓信访积案化解。各乡镇、金平农场、各部门要坚持把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作为突破口,通过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推行视频接访、强化领导包案等做法,坚决因案施策,管好用好配套好特殊疑难信访专项资金,最大限度地解决特殊疑难信访个案。
3.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坚决遏制非正常上访反弹势头。按照“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的要求和“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一是深入推进依法逐级走访工作。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各乡镇、金平农场、各部门严格执行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强化落实属地责任,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坚持通报制度,把逐级走访情况作为信访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二是做好非正常上访处置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属地责任的通知》(云办通〔2014〕41号)精神,进一步完善劝返接回机制,加强对劝返接回工作各个环节的督促检查,确保及时依法有序劝返。完善定期通报、挂牌督办等工作机制,对非正常上访问题突出的乡镇、部门,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与考核评先挂钩。三是加强《信访条例》宣传。加强对《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尤其是中央关于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以及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相关政策的宣传,不断提高群众遵法守法的思想认识,引导上访人依法理性有序表达诉求。
4.强化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信访部门自身建设。一是各乡镇、金平农场、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艰巨性,自觉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二是各级党政领导要带头支持信访部门履行“第一交办权”,强化信访工作权威性。三是县信访局要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活动,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带着责任和感情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提高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能力、提高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进一步调动信访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打造一支让党委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信访干部队伍。
5.做好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政治自觉、责任自觉、行动自觉,更大力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扎实做好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556,931.1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6,445.18元,占总收入的99.9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86.00元,占总收入的0.03%。
与上年对比增加56,290.43元,增幅3.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6,445.18元,比上年增加75,204.43元,增幅5.08%,主要原因本年度增拨信访局办公室搬迁装修费50,000.00元,特殊疑难问题处理经费60,000.00元,其次因人员调资,养老保险缴费收入随之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563,942.74元。其中:基本支出1,503,942.74元,占总支出的96.16%;项目支出60,000.00元,占总支出的3.8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对比增加19,026.51元,增幅1.23%。其中:基本支出1,503,942.74元,比上年减少40,973.49元,降幅2.65%,主要原因本年度减少其他收入资金来源,总支出相应减少。项目支出60,000.00元,比上年增加60,000.00元,增幅100%,主要原因本年度增加支付特殊疑难问题处理资金6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03,942.7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973.49元,下降2.6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出一人,人员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99,777.37元,占基本支出的73.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04,165.37元,占基本支出的26.87%。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57,111.05元,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57,737.9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0,000.00元,增幅100%。主要原因本年度增加支付特殊疑难问题处理资金60,000.00元。用于开展特殊疑难问题处理工作1人1件。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1,673.1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2%。与上年对比增加75,204.43元,增幅5.0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信访局办公室搬迁装修费,支付特殊疑难问题处理经费,人员调资,养老保险缴费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34,563.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4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963,328.25元(主要为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商品服务支出374,135.74元(主要为办公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工会经费等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1,740.00元(主要是脱贫攻坚驻村队员生活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15,36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7,109.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2,4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4709.1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8,887.46元,完成预算的57.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471.46元,完成预算的59.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416.00元,完成预算的56.1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全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厉行节约。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8,848.00元,下降23.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835.00元,下降8.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013.00元,下降45.4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全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471.46元,占70.87%;公务接待费支出8,416.00元,占29.1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471.4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471.4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日常信访事务处理,劝返,和解决特殊疑难信访事件等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8,41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41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组织信访工作检查、乡镇、村委会工作人员汇报工作情况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1,895.7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967.86元,增幅7.98%。主要原因是办公室搬迁的维修(护)费,差旅费增幅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资产总额123,651.61元,其中,流动资产55,368.56元,固定资产68,283.0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995.5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018.4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行政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局正常运转、开展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差旅费、办公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职、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等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州级领导干部接访工作经费、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工作经费、劝返经费、视频接访系统线路租用费等。
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工作经费,指专项用于解决长期积累、久拖未决、难以划分责任主体的特殊疑难信访问题,重点解决,无头案、钉子案、骨头案等信访个案。
劝返经费,指为做好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的信访工作,超前谋划,积极预防,妥善处置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各种信访问题,确保各级“两会”等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全州社会稳定而产生的经费。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497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