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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1-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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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0003765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金平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省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

  5.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执行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金平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有关职责分工。

  ①与金平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金平县卫生健康局、金平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②与金平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金平县民政局、金平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金平县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给金平县医疗保障局,金平县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③与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金平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圆满完成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任务

  2020年圆满完成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任务,截止12月底,全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355944人,其中: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数为342151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数为13793人。

  2.2020年医保基金收支情况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际收缴54749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8734万元,个人缴费收入10055万元,利息收入26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691万元);实际支出61535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20434万元,大病保险待遇支出2185万元,基金实行州级统筹、上解上级支出38916万元);上年结余31123万元,本年结余-7578万元,累计结余23545万元。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实际收缴8246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收入7899万元,利息收入38万元,转移收入4万元,其他收入305万元);实际支出7328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3560万元,清算职工个人账户余额24万元,转移支出3万元,基金实行州级统筹、上解上级支出3741万元);上年结余3741万元,本年结余918万元,累计结余4659万元。

  3.2020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挂牌作战决胜脱贫攻坚。医保局制定医保扶贫挂牌作战工作方案,明确时间步骤、作战内容及工作要求,切实开展脱贫攻坚挂牌作战工作。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符合条件的享受医疗救助,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截止到2020年12月底,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123696人,特殊情况未在本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518人(其中:转职工参保294人,服兵役32人,服刑2人,统筹区外参保32人,省级在校大学生参保150人,死亡8人)。2020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病住院治疗24814人次,医疗总费用10306.33万元,医疗政策范围内费用10116.14万元,已报销9350.52万元。

  (2)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简化特慢病办理程序,实现应办尽办。一是从医保系统导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住院信息进行筛选,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办理特慢病卡;二是加强与卫健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特慢病的宣传力度,家庭签约医生动员对患特慢病但未确诊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到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确诊;三是对确诊为特慢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只需提供诊断证明书即可办理;四是对卫健部门纳入“四慢病”管理人员及在民营医院和卫生院有过慢病诊断的病人,2020年以来医保局组织县人民医院有资质的医务人员到各乡镇集中诊断,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理慢病卡。截止2020年12月底,全县累计已办理居民特慢病卡10666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971人次,非档户3695人次;全县累计已办理城镇职工特慢性病卡2532人次。

  (3)实施“顶梁柱”健康扶贫公益保险,切实降低返贫风险。中国扶贫基金会为我县18-60周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7713人购买“顶梁柱”健康扶贫公益保险。2020年12月底,完成“顶梁柱”保险理赔3222人次,累计赔付金额278.70万元。

  4.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阶段性减征及缓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1)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红医保发〔2020〕45号)文件规定,实施阶段性减征及缓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等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2020年2至6月份,减征101家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2595197.30元。

  (2)延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截止期及缴费期间待遇保障。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截止期延长至2020年6月25日。在缴费截止期前,缴纳参保费的城乡居民,自2020年1月1日起,享受2020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对缴纳保费前产生的2020年1 月1日以来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缴纳保费后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手工报销。

  5.积极开展医疗救助,认真落实资助参保政策

  2020年,我局持续巩固完善医疗救助制度,认真落实资助参保政策。截止12月底,共支出医疗救助资金6472.39万元,受益334246人次。其中支出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等困难人员医疗救助资金1490.56万元,受益15545人次;支出资助各类困难对象参保资金4981.83万元,受益318701人,其中:支出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保资金2252.88万元,受益125161人;支出资助特困供养人员参保资金13.35万元,受益534人;支出资助农村低保对象、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参保资金106.92万元,受益8910人;支出资助边境一线农村居民参保资金448.68万元,受益64096人;预拨2021年资助各类困难对象参保资金2160万元,受益120000人次。

  6.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

  (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4月15日,金平县医保局开展2020年“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邀请县卫健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社区工作人员、参保人代表、县医保局全体干部职工及来自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诊所共6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向参加启动仪式的人员发放《金平县医疗保障局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倡议书》60余份,同时通过金平脱贫攻坚微信公众号向广大参保人进行宣传。

  (2)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一是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用品费用专项检查工作,通过医保信息系统对定点医药机构上传医保系统的数据进行仔细比对分析,查看是否有个人账户支付疫情防控用品的上传数据。在后台数据筛查的基础上,对15家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检查。未发现不允许参保人使用个人账户支付疫情防控用品的情况。二是为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按州局安排部署及有关文件要求,向定点医药机构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上报自查报告。三是根据各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的情况,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四个检查组,对全县145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率100%。检查采取数据分析、现场检查和智能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调查核实,发现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违规行为。通过专项治理,2020年,追回25家定点医药机构违约违规金额共计42.78万元,解除定点药店服务协议1家,限期整改2家。四是查处参保人骗保事件3起,追回医保基金19.34万元。其中1起移送司法机关,已由县检察院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已下达刑事判决书。

  7.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格执行党内生活制度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县医疗保障局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干部职工大会集中研讨学习的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把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真学真信真懂真用。

  (2)依托“三会一课”等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县医保局党支部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贯穿于全体党员教育工作的始终,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和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大局。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章党规、系列讲话”为基本内容,主要采取集中学习和通过内部微信工作群传送有关学习资料供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自学的方式进行学习。每次集中学习不少于1小时,2020年召开支部大会10次、上党课4次、开展主题党日12次;认真落实党费收缴有关规定,指定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工作,截止到12月,我支部共收党费1930元,已全部上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单位)

  2.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3.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险管理信息中心(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2,840,747.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37,827.58元,占总收入的99.9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920.00元,占总收入的0.10%。与上年总收入1,569,367.60元对比,增加1,271,379.98元,增长81.01%,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机构改革,金平县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2月26日挂牌成立,从2019年7月1日独立核算,2019年收入核算6个月,而2020年核算一整个会计年度,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2,782,192.96元。其中:基本支出2,751,653.60元,占总支出的98.90%;项目支出30,539.36元,占总支出的1.1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3,566,875.97元对比,减少784683.01元,下降22%,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机构改革,金平县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2月26日挂牌成立,从2019年7月1日独立核算,2019年支出核算6个月,而2020年核算一整个会计年度,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51,653.60元。与上年984,348.60元对比增加1,767,305.00元,增长180%,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机构改革,金平县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2月26日挂牌成立,从2019年7月1日独立核算,2019年基本支出核算6个月,而2020年核算一整个会计年度,基本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07,627.58元,占基本支出的91.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4,026.02元,占基本支出的8.87%。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13,977.62元,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1,092.0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539.36元。与上年2,582,527.37对比减少2,551,988.01元,下降98.82%。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减少创建卫生县城项目资金支出2,582,50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提升医保信息化水平,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和基础设施等方面建设,进一步夯实技术基础,切实保障了医保信息系统高效、安全运行、提高数据采集质量和速度;加强基金监管力度,成立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及基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金平县2019年对定点医药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金平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合理有效使用;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DGR试点工作;有效提升综合监管、宣传引导、经办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投入资金支付27,520.36元。

  2.金政办发〔2014〕92号收到州工作组下乡交来伙食费资金支出2,920.00元,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920.00元;

  3.金财资函〔2019〕49号金平县人社局划拨医保系统业务培训费资金支出99元,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99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79,173.9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9%。与上年3,467,890.97元对比,减少688,717.01元,下降19.86%,主要原因本年度减少创建卫生县城项目资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8,476.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4,553.92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3,922.4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50,697.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18%。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发放2,179,031.20元,日常办公经费用支出271,546.3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70.00元,完成预算的14.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70.00元,完成预算的14.7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4,847.00元,下降73.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847.00元,下降73.2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77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1,77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医保基金监督、检查相关工作方面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4,026.02元,与上年76,946.00对比,增加167,080.02元,增长217.14%,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机构改革,金平县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2月26日挂牌成立,从2019年7月1日独立核算,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核算6个月,而2020年核算一整个会计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2,575.24元,印刷费9,036.00元,差旅费14,346.00元,会议费120.00元,培训费20,000.00元,公务接待费1,770.00元,劳务费9,629.70元,工会经费49,400.00元,福利费2,449.08元,其他交通费124,7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196,377.69元,其中,流动资产87,477.98元,固定资产108,899.7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462.2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155.2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其他部门拨入各项工作经费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3765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1082310183785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