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331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政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综合协调各股室工作;负责全局性工作计划、总结、会议综合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负责文件收发、传阅、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信访、办公自动化以及局机关事务、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党群工作和纪律检查工作;拟订全县民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评比表彰、队伍建设、人事档案管理、因公出国(境)管理等相关工作;贯彻落实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相关政策,负责了解和掌握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的基本情况,负责协调、帮助、解决离退休干部职工政治、生活、就医等待遇问题。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牵头履行行政审批职能;统筹协调“放管服”工作。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执行;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民政事业经费、行政经费的预决算和基本建设经费的管理;检查监督民政事业费使用情况;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民政统计工作。
2.社会救助股。贯彻执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中央、省、州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承担城乡低保、城乡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落实;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做好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工作;督促指导农村敬老院建设。
3.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及区划地名股。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的政策;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村(居)民委员会干部待遇有关工作;负责符合政策的离职半脱产的原大队干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负责金平县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具体工作。贯彻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编制全县行政区域和地名工作总体规划;负责辖区内行政区划的设立、调整、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的迁移报批工作;组织、负责全县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联检工作;指导辖区内县乡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担县际界线争议,调处乡镇级边界线争议,向金平县人民政府提出仲裁建议;承担全县地名区划信息系统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区划资料信息收集、整理、存档、保管和统计、验收、上报工作。
4.社会事务股。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做好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负责康复器具行业管理工作;承担接待处理涉及社会事务的来信来访工作。
5.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做好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6.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及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组织执法大队)。贯彻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贯彻落实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监督管理福利彩票代销行为;拟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规划、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贯彻执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办法;负责权限内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等有关工作及日常管理;负责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和公开募捐资格许可;负责与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协调前置审查事项;负责社会组织登记相关工作;负责全县相关行业协会商会拟任负责人人选审核工作;拟订社会组织执法监督的地方规章及办法;负责权限内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年度检查、分类评估和执法监督工作;受理有关投诉和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取缔非法组织,指导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1)增强政治信念。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鲜明态度、坚强决心和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全面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拥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党建与业务工作双推进、同落实,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2)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始终把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以上率下、以身作则,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担当履职,自觉带头践行,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
(3)强化学习教育。修订完善部门规章制定,制定每周集中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脱贫攻坚业务知识和民政业务知识。
(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为民爱民的民政干部队伍。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面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自觉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谋划和推进民政工作。特别是在处理和解决民政领域一些社会关注度高、敏感性强、群众期盼的问题上,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勇于担当负责,全力攻坚克难,真正把党和政府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到了实处。
(5)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突出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狠抓机关党支部建设。对照学习教育活动开展、党组织活动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等党建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跟进工作措施,抓好整改落实。扎实做好党员评星定级和承诺等工作,进基层党组织建设。通过抓学习素质、抓落实强作风、抓班子强队伍,有效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
(6)加强作风纪律建设。严格按照“干部素质提升年”、“干部作风转变年”相关要求,下大力整治“懒惰散漫拖”行为,在民政系统形成标立新风、正风肃纪、增能提效的良好氛围。坚决贯彻中央、省、州、县关于党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民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最大作用。
(7)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教育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对党的民政事业高度负责,讲政治、顾大局、干实事,要做到干净干事,积极作为,勇于担当,遵守党纪国法,加强道德修养,强化廉洁自律,清清白白干事,堂堂正正做人,始终不忘初心,牢固树立怀深入群众面对面做工作,认认真真访民情,诚诚恳恳听民意,实实在在解民困,真正把责任、能力、思想集中在干事创业上。
2.社会救助工作
(1)农村低保工作完成情况。一是紧紧围绕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的目标任务,按照“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脱贫”要求,加快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社会保障兜底,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目标,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二是不断提高保障标准,使两项制度标准合一。2020年农村最低生活年保障提高到4500元,稳定超过脱贫标准。三是认真开展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农村低保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精准施保。通过开展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和专项治理,农村低保管理更加规范,严格收入核算、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取得明显成效,“人情保”“关系保”情况得到遏制。四是金平县民政、残联、卫健、人社四部门组成兜底和保障联合作战队,整合乡镇、村委会干部、驻村工作队员、脱贫攻坚网格员等力量进行全面联合作战,精准落实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职责任务,做好社会救助精准兜底,完成13个乡镇首轮作战。截止2020年12月,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1902户22828人。(其中:A类保障对象1761户3639人,B类保障对象8285户15732人,C类保障对象1856户3457人),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低保条件纳入低保保障的共计7253户14608人,占低保人数的64%。共计发放农村低保金7221.121万元。
(2)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完成情况。2020年,通过识别,将符合条件的168人纳入特困供养。截止2020年12月,全县共有特困人员供养对象617户662人,其中:农村特困612户657人(集中供养93人,分散供养564人)。建档立卡对象中纳入特困人员供养311人,占特困供养人数的47%;累计发放供养金及照料护理费692.3741万元。
(3)城乡临时救助工作完成情况。加大临时救助力度,严格贯彻落实民政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联发《关于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中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的意见》(民发〔2019〕87号)、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民社救〔2018〕42号),加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临时救助力度,妥善解决好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问题。逐步提高临时救助水平,丰富救助手段,坚决杜绝和防止触碰道德底线事件的发生。截止2020年12月18日,临时救助共救助20056人次,累计发放临时救助金1186.5041万元。其中: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10799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655.7102万元。
(4)沿边民居生活补助工作完成情况。为巩固边防,改善边境地区民生,提高党和政府的凝聚力、向心力,促进边境地区稳定。2020年,对在抵边自然村(国土与越南直接接壤且距国境线3公里以内的自然村)居住的农村居民每人每年补助2500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每人每年补助3000元;在抵边行政村居住的农村居民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在抵边乡镇居住的农村居民每人每年补助500元。2020年共发放沿边居民生活补助26342户108678人13799.65万元,其中:建档立卡户40118人5463.3万元。
(5)开展兜准、兜住、兜牢专项行动,兜好脱贫底线。把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条件的对象按照低保规定程序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抓好“两项”制度衔接,及时报请县政府动态调整、公布全县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在托底线、急救难作用;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孤儿及特困儿童助养工作,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基本生活;抓好稳边、固边工作,及时发放沿边居民生活补助,维护边境团结、稳定。
3.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及地名区划工作
(1)区划地名工作完成情况。一是认真做好村委会、村民小组调整、命名工作。截止2020年12月18日,全县共有94个村委会,1081个自然村,1182个村民小组,7个社区,45个居民小组。二是扎实做好《金平县地名志》和《金平县行政区划图》乡镇审核工作。三是积极做好马鞍底乡、勐桥乡撤乡设镇前期申报工作。四是认真做好全县61个异地搬迁点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工作。五是做好个金线界桩联检工作。六是认真做好不规范地名清理排查上报工作。
(2)基层政权工作完成情况。一是指导金水河镇成立伉偭社区村民委员会各项工作。目前,金水河镇党委、政府委托代理伉偭社区村主任、监督委员会主任、村委会副主任已经到位履行工作职责,村委会办公室、电脑、打印机办公桌全部配齐,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二是开展全国村居赋码系统城乡社区工作者基础数据信息录入及核对工作,全县共录入村两委、村民小组组长、大学生村官共2163人。三是做好金平农场成立三个社区与村(社区)换届同步开展工作,9月1日,金平县民政局、金平农场领导带队赴河口县农场成立相关工作,到蒙自市文澜镇起龙社区学习社区集体经济发展经验。四是举办全县社区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升社区干部在职履职综合素质。五是做好金平县北门社区申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进社区示范单位推荐审核工作。六是发放13个乡镇94个村委会4个社区临时补助100万元。七是发放原村公所(办事处)部分干部和原大队离职半脱产干部补助15.4万元。八是继续加大扫黑除恶工作力度,2020年未收到群众或走访排查举报线索。九是扎实开展4.15国家安全日宣传活动,共发放海报10张、宣传单800份,布标4条。十是邀请上海格联律师事务所杜歆律师到金平县民政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培训。
(3)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指导金水河镇成立伉缅社区村民委员会,完成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有效推进。二是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加大对基层群众自治指导力度。三是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村委会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一肩挑”工作,深入各乡镇指导“一肩挑”补选工作。四是积极做好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基础数据和调整取消命名更名村民小组统计上报工作。抽调分管领导和具体业务人员到组织专班上班,为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4)发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在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情况。一是年初县民政局召集县文明办、县妇联召开修改村规民约安排部署会,明确纳入村规民约内容。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的通知》,明确将扫黑除恶、早婚早育、环境整治、大操大办纳入村规民约。成立环境卫生整治专班,深入乡镇开展督查2次。2020年11月,13个乡镇、金平农场共修订完善村规民约1167个,已达100%。通过修改村规民约,实现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自治一种行动自觉,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步伐。
4.社会事务工作
(1)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完成情况。为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做好残疾人福利保障工作,解决好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问题,根据省、州县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申请、审核、审批及信息录入工作。一年以来金平县民政局共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5825人次,全年发放总计424.714万元,其次是为让更多符合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残疾人享受补贴,工作人员定期从残联提取全县残疾人信息比对出符合享受的残疾人,并及时将信息反馈给乡镇,由乡镇通知符合享受的残疾人自愿来申请补贴。通过比对加宣传的方式从年初4030人次到年底的5825人次,全年共增加1795人次,平均每月新增149人次,同时筛查出不符合享受补贴的592人次,停发原因有死亡、低保取消、享受特困等原因。
(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完成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做好全县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以及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救助保护工作。2020年12月18日,全年累计支付22.72万元,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7人次,其中滞留3人(1人在红河州传染病医院治疗,2人在救助站滞留)护送回乡29人次,落户并纳入特困供养4人、1人(因伤势过重在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死亡。
(3)殡葬改革工作完成情况。一是持续加大“两沿六区”--“指国(省)道沿线、主要河道沿线,城镇规划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保护区、农田保护区”的排查整治力度,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加大对大墓、豪华墓、活人墓排查力度,整治殡葬市场不规范行为。二是加快推进“金平县龙塘山森林公墓建设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32.52亩,建设地点位于金河镇大老塘村委会,计划总投资1.3亿元,拟申请专债6370万元,建设年限为2020年-2022年,计划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规划用地150亩,二期规划用地150亩,三期规划用地32.52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殡仪馆、管理服务用房、宿舍、食堂、车库、公厕、消防水池、仓库以及公墓。其中房建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规划一期建设完成,公墓及绿化分三期建设完成,目前项目正在稳步推进中。三是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目前,以金平县金水河镇普角村委会广西寨村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为试点,项目于2020年1月开工建设,已征用土地18.3亩,前期启动5亩,已挖出台地16台(已经砌出原型),下一步即将浇灌混凝土,计划可用墓穴450个,墓地管理用房已经建设完成待装修。按照目前施工进度,预计2020年年底可投入使用。我局于2019年8月向州民政局申请项目建设缺口资金,分别2019年拨付专项资金20万元;2020年9月3日,红财社发〔2020〕116号文件拨付资金20万元;9月21日,红财综发〔2020〕30号文件拨付资金20万元。目前,州民政局共拨付资金60万元支持广西寨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县民政局下拨项目启动资金3万元,已下拨至金水河镇。四是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制作200份移风易俗宣传画册发放到各乡镇村委会进行宣传。五是积极申报农村公益性公墓的项目,目前新批复一个项目在大寨乡建设一个乡镇级的农村公益性公墓,项目资金州民政局已经下拨20万元,计划2021年初建设。
(4)婚姻登记工作完成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中国边民与毗邻国边民婚姻登记办法》,严格按照婚姻登记程序规范登记。2020年12月17日,共办理结婚登记2969对、离婚登记733对、补领结婚328对,补领离婚证31人;办理边民结婚登记12对,边民离婚登记1对,累计办理边民结婚登记70对,婚姻登记合格率100%。
(5)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工作。一是按照《中共金平县委办公室 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平县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2020-202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及时成立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办公室,从有关乡镇抽调3名同志开展工作;二是到金河镇亚拉寨村委会开展“拒绝早婚早育,提倡文明婚育入村”、“婚育新风专项行动暨文明乡村”宣传活动,向村委会干部、村小组长、村民代表宣讲了婚姻方面的政策法规,动员符合登记条件当事人依法登记4人,提供边民通婚咨询服务1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国边民与毗邻国边民婚姻登记办法》、《中国边民与毗邻国边民办理结婚登记指南》、婚姻登记宣传无纺布袋共计200余份。三是深入偏远乡镇开展婚姻巡回登记工作,截止2020年12月17日共开展了三次巡回登记,分别到马鞍底乡、勐桥乡、者米乡,共办理结婚登记209对,离婚登记2对,补领结婚证10对,提供边民通婚咨询服务10人次。四是深入边境地区开展跨国婚姻登记宣传活动,县级10余个单位深入马鞍底乡地西北村委会开展边境地区“法治宣传固边防”暨“创建无走私村寨”宣传活动。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国边民与毗邻国边民婚姻登记办法》、《中国边民与毗邻国边民办理结婚登记指南》共1600余份、婚姻登记宣传无纺布袋300个。
5.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工作
(1)养老服务工作完成情况。不断优化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紧紧围绕安全、管理、服务等重点内容开展工作,不断推进工作持续、稳步、健康发展。2020年,全年特困老年人共344人,入住养老机构特困人员93人(其中:特困老人57人),入住率16.57%; 全年发放80周岁以上老年人保健长寿补助5322人(其中:100周岁以上人员54人),金额313.935万元。发放标准为80-99周岁每月补助50元、100周岁以上每月补助300元;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资金9.1249 万元。
(2)儿童福利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按规定发放孤儿等特困儿童基本生活费,确保及时足额到位,全年累计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艾滋病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330.1万元,其中:集中供养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4人,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01人,艾滋病感染儿童16人。发放孤儿等特困儿童价格临时补贴4.85万元。办理弃婴收养登记2人。二是通过整合资源,依托学校、村委会、敬老院等资源建设儿童之家,为全县儿童提供学习、娱乐的场所,目前,已立项和挂牌的儿童之家98个,全县社区村委会覆盖率97%。三是认真落实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发放助学金17.5万元,帮助15名孤儿圆梦大学。
6.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及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1)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完成情况。截止2020年12月,经县民政局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有84家,其中,行业协会有6家,即: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汽车维修协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白马河生物产业协会(原白马河石斛协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办教育协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屠宰行业协会、金平县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协会,无其他商会登记。其中,6家行业协会均已脱钩。
(2)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情况。在社会组织登记审查工作过程中,重点加强了对社会组织发起人、拟任负责人的资格审查,同时建立发起人不良行为记录档案,审批登记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发起设立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活动的管理,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退出机制,加大对非法社会组织的整治力度,对清理出的“僵尸组织”开展注销登记工作。
(3)社会工作人才资源统计工作完成情况。认真做好全县社会工作人才资源统计工作。全县共有各类社会工作人才122人,其中,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9名。
(4)慈善会工作完成情况。及时成立县慈善会,积极对接慈善资源和慈善项目。一是对接金平绿宝农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定向捐赠百岁老人资金46000元,毛毯100床;二是在州局的指导下与云南慧老养老有限公司对接向百岁老人捐赠口罩的有关事宜;三是开展患重病职工线下筹款的相关事宜,共筹集资金61384元;四是积极响应红河州慈善总会的倡议,组织我局全体干部职工为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进行捐赠,共计捐赠资金4152.6元;五是对接广州中山明城芯光科技有限公司向我县捐赠光能路灯1000盏,价值29.8万元。
7.“中国长寿之乡”工作情况
一是自成功申报“中国长寿之乡”以来,为打好“长寿牌”,打造具有金平特质的长寿产业和产品,推动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实现经济效益,促进我县经济社会融合发展,2019年12月成立了金平县长寿产业发展研究协会。2020年5月中旬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长寿产业发展调研组特聘专家对我县13个乡镇及金平农场开展长寿产业发展需求实地调研,紧紧围绕区域、人口、地理、历史人文、社会经济发展、老龄事业、区域长寿现状及发展趋势、康养项目、产业发展规划和品牌发展现状等展开实地调研,完成《金平县健康长寿产业发展规划方案(征求意见稿)》编撰工作,目前已征求完各有关单位和部门意见建议。二是完成“长寿之乡”商标注册工作。集体商标注册(“长寿金平”11个类别)82500元,商标注册(“边境寿乡”、“边疆寿乡”、“边陲寿乡”、“边城寿乡”78个类别46800元,“云上寿乡”44个类别26400元,“彩云寿乡”11个类别)6600元,商标驳回复审(“边境寿乡”、“边疆寿乡”、“边陲寿乡”、“边城寿乡”、共7个类别)21000元,商标异议(“云上寿乡”、“彩云寿乡”、“边疆寿乡”)3个类别9000元,品牌商标设计(百寿图、长寿金平书法创作等)55740元,合计248040元。三是积极申报建设“长寿金平生态养老中心”建设项目,不断优化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积极响应国家实施“医养结合”新型养老模式,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结合申报“中国长寿之乡”契机,充分发挥优势,做大健康产业,激活丰富养老服务市场,提供多样化服务供给,满足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为经济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四是为贯彻落实2020年5月召开的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城乡养老服务公共设施建设,规范老年人家庭养老服务,按照州政府明确的2020年十件惠民实事要求,我县及时安排部署20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作任务,目前涉及项目建设任务的有关乡镇已全部开始动工建设。五是10月21日金平县委县人民政府在昆明市举办“多彩边城、长寿金平”--外交部定点帮扶金平产业新业态推介会暨“长寿之乡”授牌仪式,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授予我县“长寿之乡”牌匾和认定证书,与7家企业签订长寿产业项目,协议投资金额12亿元。活动当天举行了“走进长寿金平--我与蝴蝶谷的故事”创意体验之旅启动仪式、民族文化展演、金平县健康长寿产业大项目推介活动。六是11月14日至16日受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的邀请,我县作为全国第82个“长寿之乡”参加了首届广西长寿产业博览会。
8.脱贫攻坚工作
一是始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本着讲政治、顾大局,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重大的政治责任和战略性任务,尽职尽责、凝心聚力、统筹协调、精准施策,严格按照相关政策依据,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中涉及民政职能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是坚决贯彻打赢脱贫攻坚战,严格按照《中共金平县委办公室关于脱贫攻坚工作中关于进一步规范脱贫攻坚期内节假日和周末轮休(休息)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节假双休日请休假制,专题召开会议研究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强调工作纪律,截止2020年12月共走访贫困户12批次202人次,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户户清”和安全住房存在的问题进行反复梳理,帮助引导贫困户开展收家治家,不断提升人居环境。
三是切实抓好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及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问题等整改落实清零。根据中央第十二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以及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问题,金平县民政局结合实际,认真认领,举一反三,梳理问题清单6类21个问题,全部已整改清零,并长期坚持,坚决杜绝问题发生。
9.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专题研究部署工作,成立疫情防控“新型冠状病毒”领导小组,印发《金平县民政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强化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制定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加强疫情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切实加强疫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倡“红事停办、白事从简”,按要求对民政服务机构入住人员和流浪乞讨救助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对申请入院集中供养人员、流浪乞讨救助人员进站救助必须经过检测合格后方可入住和进站救助。
二是加大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对因疫情防控期间不能外出务工、不能进行正常生产劳动等导致生活困难的群体进行了认真的排查,主动发现,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帮助其本人或家庭渡过难关。自疫情发生以来,临时救助共救助3210人次,发放救助金185.99万元;纳入低保保障120人。印发《金平县民政局关于转发民政部做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做好儿童福利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通“抗击疫情困境儿童援助热线”,进行社会公示,对困境儿童、生活困难和重度残疾人、农村留守人员、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加强关爱帮扶,使每名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都能够及时得到妥善安置确保民政服务对象基本生活有保障,有效杜绝了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的发生。
三是持续做好民政服务机构和卫生负责片区管理工作。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认真做好疫情期间排查工作部署要求,开展对我单位负责卫生片区开展小区住户、商户开展集中排查4次,并要求排查对象签订健康承诺书,进行健康扫码登记工作。围绕“保基层运转”,全面恢复民政服务秩序,加强对各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督查检查,认真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类民政服务机构有序提供服务,切实维护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更好满足群众需求。截至目前,金平县民政系统各福利、养老、救助等机构和负责片区均未发现新冠肺炎疑似和确诊病例,各工作运行管理秩序正常。
10.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2020年,根据县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函,县人大常委会交由县政府承办的90件建议涉及民政部门的有10件,分别是061、067、079、090、091、092、096、097、100、101。已全部答复完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267,264,343.3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7,264,343.3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110,213,693.2元,增长70.18%,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沿边居民生活补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等困境儿童生活保障金由于发放标准提高,人数增加,拨入资金增加;2020年高龄津贴、抗疫特别国债金、县财政统筹安排临时救助资金,拨入我单位发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260,325,080.79元。其中:基本支出6,484,918.45元,占总支出的2.49%;项目支出253,840,162.34元,占总支出的97.5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总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6,045,721.71元,下降2.27%,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我单位有三名公务员退休,人员经费减少;2020年发放沿边居民生活补助是2020年本年度的,而2019年发放沿边居民生活补助是2019年和2018年两年的补助,2020年支出数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84,918.4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6,040.46元,下降4.51%,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我单位有三名公务员退休,人员经费减少;执行厉行节约,合理控制开支,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444,111.95元,占基本支出的68.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40,806.50元,占基本支出的31.47%。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53,245.24元,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70,372.6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3,840,162.3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739,681.25元,下降2.21%,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发放沿边居民生活补助是2020年本年度的,而2019年发放沿边居民生活补助是2019年和2018年两年的补助,2020年支出数较上年减少,故项目支出数较上一年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648,700.00元,主要用于沿边居民生活补助等。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833,043.13元,主要用于支付社会购买、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社会福利、城乡低保、临时救助流浪乞讨、城市特困及农村特困等的支出。
3.213农林水支出300000元,主要用于金财农〔2020〕17号龙塘山森林公墓和综合养老服务工作经费。
4.229其他支出中22908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223,242.97元,主要用于支付中福在线销售厅各种费用;22960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747,976.24元,主要用于支付敬老院消防改造项目565,776.24万元,长寿产业发展规划委托业务费补助资金970,000.00元,以及中央、省级彩票公益金项目补助资金212,200.00元
5.234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主要用于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4,087,2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4,203,256.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65%。与上年对比减少8,572,417.46元,下降3.26%,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我单位有三名公务员退休,人员经费减少;2020年发放沿边居民生活补助是2020年本年度的,而2019年发放沿边居民生活补助是2019年和2018年两年的补助,故2020年支出数较上年减少;2020年部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由2020年拨入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资金列支,导致2020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较上一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0,648,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33%。主要用于2020年沿边居民生活补助;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3,254,556.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55%。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社会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死亡抚恤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3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支付金平县龙塘山森林公墓建设和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2,067.79元,完成预算的16.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391.79元,完成预算的5.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676.00元,完成预算的11.1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34,360.85元,增长194.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1.15元,下降0.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4,382.00元,增长2,657.0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昆明举行长寿之乡授牌仪式和走进长寿金平“我与蝴蝶谷的故事”创意体验之旅发生的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391.79元,占31.48%;公务接待费支出35,676.00元,占68.5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391.7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391.7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城乡低保、特困、流浪乞讨等工作出差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35,67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5,67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本年度在昆明举行长寿之乡授牌仪式的接待费和走进长寿金平“我与蝴蝶谷的故事”创意体验之旅产生的接待费。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83,281.5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99,288.51元,增长152.97%,主要原因:建设金平县龙塘山森林公墓和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委托业务费增加,以及“长寿之乡”产业发展规划办公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办公设备购置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资产总额38,232,824.94元,其中,流动资产17,050,402.86元,固定资产17,175,183.3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4,003,455.76元,无形资产3,783.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6,013.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6,013.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421.7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67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748.7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如国库改革等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3314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1082209573450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