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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1-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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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000331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2.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实施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具体实施意见,牵头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执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或激励制度。落实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9.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负责做好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务组织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4.有关职责分工。与县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育体育局等相关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州人社局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抓实人社扶贫工作,全力推进人社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1.抓住就业之本,稳定根基

  (1)就业创业工作。始终坚持就业优先战略,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主要工作目标,以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为主线,以扶持创业促进就业为重点,统筹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工作,形成了政策促就业、创业促就业、培训促就业、服务促就业的良好氛围,全县就业形势总体保持稳定。2020年全县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数861人,完成目标任务数861人的100%。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181人,完成目标任务数181人的100%。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158人,完成目标任务数158人的100%。开发公益性岗位数210人,完成目标任务数190人的110.53%。城镇登记失业率3.31%,控制在5.5%的目标内。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26400人,完成目标任务数26400人的100%。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9820人,完成目标任务数9400人的104.47%。“贷免扶补”扶持创业人数355人,完成年度计划355人的100%。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569人,完成年度计划569人的100%。

  (2)人才招聘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稳就业工作决策部署,积极做好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贫困劳动力等重点人群的就业工作。2020年举办各类人才招聘会14场次,累计参加人才招聘会企业81家,提供人才就业岗位30000余个,达成就业意向的求职人才150人。

  2.做好社会保障,普惠为民。

  (1)扩面参保工作。2020年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6877人,完成全年州级下达目标任务数16757人的100.72%,其中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8468人,(其中,执行企业制度职工人数6072人,完成全年州级下达目标任务数6070人的100.03%);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8764人,(其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制度职工6263人,完成全年州级下达目标任务数6112人的102.47%);参加失业保险人数9586人,完成全年州级下达目标任务数9530人的100.59%;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3077人,完成全年州级下达目标任务数11927人的109.64%;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217096人,完成州级下达目标任务数205508人的105.64%。

  (2)降费减负工作。2020年为企业减免养老保险费预计1457.85万元,涉及119户2389人;减免工伤保险费预计142.38万元,涉及233户4072人;减免失业保险费72.3万元,涉及206户3346人。

  (3)基金收支结余工作。一是收入情况。2020年全县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收入13691.75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收入2483.3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收入11208.39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收入2450.21万元;工伤保险费收入179万元;失业保险费收入230.0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668.52万元。二是支出情况。2020年全县基本养老保险金支出9472.55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338.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33.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11509.77万元(其中:待遇及转移支出34.42万元、因职业年金归集上划上级支出11475.35万元);工伤保险金支出657.52万元;失业保险金支出254.4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支出4946.07万元。三是结余情况。2020年全县基本养老保险金结余25664.8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结余21983.32万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结余645.7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结余3035.73万元;职业年金结余95.60万元;工伤保险金结余2.74万元;失业保险金结余249.25万元。

  (4)清理欠费工作。加大欠费清缴力度,联合税务部门下发限期缴费通知,要求欠费企业限期缴纳欠费。2020年全县追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欠费306.88万元。

  (5)社保退费工作。严格落实中央、省、州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政策规定,对已正常缴纳过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三项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立即启动退费工作。2020年共计退还企业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836625.07元。其中退还养老保险63户739839.36元,涉及1066人;退还工伤保险87户50253.23元,涉及1497人;退还失业保险87户46532.48元,涉及1492人。

  (6)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及社会化管理工作。我县不断完善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管理工作,积极与农行、信用社、邮储等社会服务机构相互配合,有效保证了离退休人员就近方便的原则,确保养老金及时发放。2020年共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19524.76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7284.0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12240.70万元,实现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社会化管理离退休人员2393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2392人,社会化管理服务率100%。

  3.严格人事制度,规范管理。

  (1)人才招聘工作。2020年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76人(其中:招聘免费师范生10人,公费师范生2人,免费医学生15人,专项招聘316人,特岗转正77人,退伍安置2人,三支一扶转正44人。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计划招聘10人,公开招聘计划招聘40人,2020年三支一扶招募15人);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实力逐步增强。

  (2)人事考核工作。一是完成2019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4932人,其中优秀971人,合格3731人,未定等次221人,不合格9人。二是完成了2019年度全县机关(参公)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审批工作,累计共审批机关(参公)工勤人员189人;其中考核为优秀31人,合格156人,不合格1人,不定等次1人。

  (3)人事调动工作。为做好人事调动工作,我县严格要求,依照程序,规范操作。2020年我县共办理事业人员调动192人次,其中:县外调动46人次,外县调入14人次,县内调动132人次。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8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调动9人,解除劳动合同1人。

  (4)事业人员岗位设置聘用工作。新聘用专技五级岗位45人,六级岗位80人,七级岗位20人,八级岗位86人,九级岗位69人,十级岗位28人,十一级岗位73人,十二级岗位137人,十三级岗位25人,八级管理岗1人,九级管理岗18人,十级管理岗1人,技师3人,高级工5人。

  (5)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我县对未就业毕业生实行实名制管理,对登记的毕业生主动服务,提供就业指导、岗位信息、技能培训、就业见习等帮扶。认真做好人事代理及各类档案的托管工作。2020年共接收高校毕业生档案托管1205份。

  (6)工资福利工作。严格执行工资福利政策,在重点抓好规范津贴补贴的同时,严格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各项审批工作。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工资审批530人;落实工龄后重新确定工资待遇16人;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工资审批113人;新录用人员工资待遇审批445人;学历变动重新确定工资审批56人;工作调动工资审批120人;更正工资审批7人;正常晋升工资审批4809人;职务变动审批14人;完成三支一扶人员转正工资审批44人。

  4.构建劳动关系,维护民利。

  (1)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受理工作。2020年共受理各类劳动保障案件49件,结案49起,结案率100%,妥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1709.06万元,涉及人数1547人。

  (2)日常巡查及执法年审工作。2020年主动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35户,纠正违法单位4家,发出询问通知书6份,整改指令书15份。网上执法年审255户,涉及3574人。

  (3)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工作。2020年在全县范围内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检查职业中介机构3户,检查用人单位4户。

  (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2020年共办理企业劳动合同备案8110人次,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6%,完成目标任务的101%;受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案件31件,结案31件,结案率100%,完成目标任务的111%;其中,调解成功30件,调解成功率96.77%,完成目标任务的161.28%。

  5.压实扶贫责任,完美收官。

  (1)技能扶贫工作。全年计划投入培训资金500万元,开展贫困劳动力各类培训3430人。目前,已开展技能培训3749人次,致富带头人培训8期330人次;其余培训正在有序开展。

  (2)转移就业工作。针对疫情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影响,金平县出台了《关于对疫情防控期间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发放交通补助和生活补助的通知》《关于成立稳就业促增收指挥部的通知》《关于组建稳就业促增收攻坚队的通知》等文件,成立了县稳就业促增收指挥部,组建7个稳就业促增收攻坚队,切实把工作站前移至村组,把工作措施细化落实到户到人,采取统一组织指挥、统一收集信息、统一健康服务、统一组织出行、统一发放补助、统一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六统一”方式,向农村劳动力“一对一”精准推送用工岗位2.24万个;对计划外出务工人员统一组织进行体温监测,出具《体温检测证明》《外出务工证明》;针对群众返岗方式多元带来的难题,摸清群众返岗方式,采取“点对点” 包车接送、协调拼车出行、组织自驾摩托车出行等方式,有序组织外出务工;对疫情期间外出的,按省外500元/人、省内300元/人发放交通、生活补助,鼓励返岗复工;对暂时无法返岗复工和就业困难人员,加大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增设乡村公益性特岗、护边员等岗位,目前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6080人(保洁员、护路员、护边员等2621人,护林员3459人)。

  全县共有农村劳动力17.79万人,贫困劳动力68939人,截止2020年11月底,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18571人,转移就业率66.65%。比2019年末新增7928人。其中:全县建档立卡劳动力转移就业51227人,转移就业率74.31%,比2019年末新增582人。

  (3)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情况。根据《红河州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文件,我县进一步加大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增设乡村公益性特岗、护边员等岗位130个,目前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2621人,其中:抵边村寨治安巡逻员88人,特殊公益性岗位28人。

  (4)建立扶贫基地(车间)。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文件,我县积极支持扶贫车间复工复产,鼓励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每吸纳1名本县市户籍贫困劳动力就业,按照其发给贫困劳动力工资额的15%给予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奖补。目前累计建立扶贫基地(车间)17个,就近就近吸纳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399人。

  (5)社保扶贫工作。紧紧围绕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的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好社保扶贫政策,采取多种缴费方式,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保。2020年全县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24034人,其中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89739人,参保率100%,养老保险参保实现全覆盖。全县年满60周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377人,已100%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政策,贫困人口实现养老有保障。

  (6)定点帮扶工作情况。一是2020年巴哈村委会培训55人。截至目前,已开展致富带头人培训3人。二是县人社局挂联干部职工深入帮扶村做好就业宣传服务工作,累计动员外出务工123人。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县人社局投入项目资金34万元,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68个,实行就近就地转移就业。累计扶持建档立卡户创业3户,发放创业贷款45万元。三是局领导走访者米乡11次,指导人社扶贫工作,并给予者米乡2.7万元资金支持,其中定点帮扶巴哈村委会1.2万元。四是我局挂联干部职工自筹投入10万余元(人均2000元),为挂联户购买家庭生活用品(衣服、棉被、猪肉、米油等生活用品)、修缮基础设施等。协调衣服200套,发放给巴哈村委会苏鲁村贫困户。五是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挂联干部参与督促开展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共清理公共场所、房前屋后等垃圾百余吨;挂联干部深入到户检查收家治家工作8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42.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离退休人员23.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14,701,410.3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422,791.38元,占总收入的93.6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278,619.00元,占总收入的6.35%。与上年对比减少17,612,620.31元,下降13.31%,主要原因分析:1.根据金发[2019]3号文件划转部分职能至金平县医疗保障局、中共金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共金平县委组织部、金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职人员根据职能划分调出到相应的单位,2020年我单位在职人员的工资收入和日常公用经费收入有所减少;2.2020年的财政减少了孵化基地补助、债务还款收入、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的拨款数。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11,720,361.50元。其中:基本支出77,911,124.54元,占总支出的69.74%;项目支出33,809,236.96元,占总支出的30.2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9,283,343元,下降14.72%,主要原因分析:1.根据金发[2019]3号文件划转部分职能至金平县医疗保障局、中共金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共金平县委组织部、金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职人员根据职能划分调出到相应的单位,2020年我单位在职人员的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有所减少;2.我县2020年“三支一扶”人员数量减少,“三支一扶”人员经费支出减少;3.孵化基地补助、债务还款、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7,911,124.5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8,057.46元,增长0.11%,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退休人员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7,015,768.00元,占基本支出的98.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95,356.54元,占基本支出的1.15%。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22,611.46元,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5,437.1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809,236.9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956,247.3元,下降34.69%,主要原因:孵化基地补助、债务还款、中央就业补助等项目支出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6,565.69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职工工资发放、三支一扶生活补助发放及保险缴纳、协管员工资及保险缴纳、日常办公经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05,567.89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工资发放、事业人员日常办公费用、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就业补助支出等。

  3.卫生健康支出11,826.00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期间我单位职工到金水河会秧新寨疫情防控卡点守卡的差旅费报销。

  4.节能环保支出30,000.00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期间2020年中央工业结构性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给予武汉务工人员一次性求职补贴。

  5.农林水支出19,535,277.38元,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保险缴纳、安置费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982,026.9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65%。与上年对比减少22,721,437.56元,下降17.38%,主要原因分析:1.2019年机构后改革医疗保障局和机构编制办公室划出,2020年度在职人员经费支出减少;2.2020年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72,945.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7%。主要用于行政在职职工工资发放,日常办公经费用和三支一扶生活补助发放及保险缴纳。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5,631,978.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30%。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工资发放、事业人员日常办公费用、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就业补助支出、抚恤金支出及全县统筹外退休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82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期间我单位职工到金水河会秧新寨疫情防控卡点守卡的差旅费报销。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疫情防控期间2020年中央工业结构性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给予武汉务工人员一次性求职补贴。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9,535,277.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09%。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保险缴纳、安置费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9,500.00元,支出决算为22,890.00元,完成预算的46.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890.00元,完成预算的46.2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相关政策,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52,201.00元,下降69.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2,201.00元,下降69.5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相关政策,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22,89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22,89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2,89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就业扶贫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5,356.5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92,004.56元,下降43.59%,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职人员减少,在职工公用经费、其他交通费的交通补贴等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日常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邮电费、劳务费等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6,027,351.94元,其中,流动资产7,191,596.76元,固定资产8,660,137.2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75,617.95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69,292.3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13,926.8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2213.5平方米,账面原值3,516,858.16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772,20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88,1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8,1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7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088,14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为空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上年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结转下年,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规定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30003318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1082404541606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