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410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报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2.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3.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4.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5.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6.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7.依法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不适当的决议。
9.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0.按照《监察法》的规定,根据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任免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1.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2.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免。
13.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本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4.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所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5.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6.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7.完成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18.指导乡(镇)人大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谋划“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之年。在中共金平县委的坚强领导下,金平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州委八届七次、县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深化和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实现如期脱贫,“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和同步建成小康社会,不断开创人大常委会工作新局面。
一年来,常委会坚持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行使职权的全过程,坚决落实各项工作,全年共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8次,主任会议12次,党组会议13次,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及工作部门专项工作报告20项,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半年和年度工作报告2次,开展专项调研、调查、视察17次,作出决议8项,下发审议意见7次,对县林业和草原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开展工作评议,并将测评结果报备县委。配合省、州人大到县内开展调研、检查和视察10批次。认真完成州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县第十三届人大代表的补选工作,胜利召开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年内组织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8次,全年接受辞去职务25人次,依法任命、决定任命66人,免去、决定免去24人;通过深入立法调研工作,并报经县委常委会同意、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年内完成《云南省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正案》的修正工作,2020年6月1日公布施行。持续推进《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全年共组织干部职工深入走访11批次440人,并为挂联户力所能及的帮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8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收入合计9,943,410.8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43,410.8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本年总收入与上年9,157,028.11元对比,增加786,381.89元,增长8.59%,原因是增加了立法经费、运行经费、脱贫攻坚工作经费、退休干部死亡抚恤等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支出合计9,042,350.93元。其中:基本支出8,441,925.46元,占总支出的93.36%;项目支出600,425.47元,占总支出的6.6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总支出比上年9,051,045.60元,减少8,694.67元,下降0.1%,原因主要是办公楼修缮等项目支出比去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441,925.46元。与上年7,766,840.28元对比,增加675,085.18元,增长8.69%,主要原因是2020年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780,232.83元,占基本支出的80.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61,692.63元,占基本支出的19.68%。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69,505.82元,年人均公务开支3,461.8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0,425.47元。与上年1,284,205.32元对比,减少683,779.85元,下降53.2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专项补助经费支出、无糖办经费支出和其他资金支出减少。
项目支出情况:1.办公楼修缮费123,388.41元;2.人大便民服务中心工程款38,000.00元;3.人大履职能力建设经费121,391.00元;4.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102,220.00元;5.会议费193,523.94元;6.脱贫攻坚工作经费21,240.00元;7.专项补助费662.12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42,350.9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8,949,840.03元对比,增加92,510.9元,增长1.0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代表工作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比上年度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733,912.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5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459,889.70元,商品服务支出2,201,168.1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2,005.00元,资本性支出50,85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08,438.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4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921,991.53元,商品服务支出10,1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76,346.6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4,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0,585.00元,完成预算的61.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0,585.00元,完成预算的61.3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坚持中央、省、州厉行节约等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压缩公务接待费预算。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坚决制止无实质内容的出访,进一步从严控制压减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1,844.75元,增长13.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533.25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6,378.00元,增长19.4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接待省州调研及视察乡镇工作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00,585.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100,58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0,58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7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内人大事务相关的公务接待,如接待省州调研组、接待乡镇人大来汇报工作等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1,692.63元,与上年560,394.60元对比,增加1,101,298.03元,增长196.52%,主要原因是本年是脱贫攻坚决胜之年,干部职工进村入户帮扶贫困户时间增多,差旅费比上年有所增加,投入的办公费也相应增多,且本年还增加了退休干部公用经费、县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购买办公设备等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水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资产总额14,899,351.12元,其中,流动资产2,036,597.41.00元,固定资产12,858,903.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850.71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80,421.4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39,533.4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83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2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585.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县财政专户转拨资金和上级主管部门补助款等。
3.年初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101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