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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jpxczj/2024-00008
  • 发布机构
    金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8-27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31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11.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聚焦理论学习,强化政治引领。

  2.“严防死守”压实担子,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3.深化“六清”除黑恶,弘扬正气护稳定。

  4.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优化社会治安秩序。

  5.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维护边境安定和谐。

  6.全面加强社会治理,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7.厚植强边固防载体,筑牢国门安全屏障。

  8.夯实基层基础,保障公安工作长足发展。

  9.深化“教育整顿”,革命性锻造和系统性重塑公安队伍。

  10.抓实队伍“根本”,筑牢长效发展根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

  2.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0人。其中:行政编制25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356人,主要是辅警人员。

  离退休人员3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6人。

  实有车辆编制46辆,在编实有车辆35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29,127,658.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127,658.0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3,003,682.27元,增长21%,主要原因:拨入2020年度财政补发以前年度执法岗位津贴、加班工资及各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32,292,770.81元。其中:基本支出54,913,290.25元,占总支出的41.51%;项目支出77,379,480.56元,占总支出的58.4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9,819,378.00元,增长17%,主要原因:2020年度支付各类项目经费增加,如支付边境专职辅警人员工资、立体化边境防控体系建设一期二次经费、抵边警务室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雪亮工程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913,290.2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952,328.474元,增长22%,主要原因:2020年度财政补发以前年度执法岗位津贴、加班工资7,405,696.00元,以及支付边境辅警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9,789,280.42元,占基本支出的90.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124,009.83元,占基本支出的9.33%。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223,224元,人均公用经费支出20,829.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7,379,480.5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867,349.26元,增长14%,主要原因:2020年度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雪亮工程、物防建设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支付边境辅警工资7,793,007.76元,购置4辆执行执法车辆833,909.79元,建档立卡户亲子鉴定费949,900.00元,支付技术业务用房10,230,756.22元等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292,770.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8,656,177.77元,增长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政策性调资;2.辅警人员增加;3.项目支出增加;4信息化建设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127,480,30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36%。主要用于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机关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建设、基本建设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项目支出及日常运转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59,919.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5%。主要用于保障退休人员退休费和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2,541.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主要用于新冠疫情防控、物资的购买。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97,100元,支出决算为2,860,455.59元,完成预算的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37,513.59元,完成预算的1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942.00元,完成预算的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60,134.04元,增长5.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25,153.04元,增长8.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5,019.00元,下降73.9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执勤执法车辆老旧,达到报废年限,新购置4辆执法执勤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37,513.59元,占99.20%;公务接待费支出22,942.00元,占0.8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37,513.5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833,909.79元,购置车辆4辆。主要原因是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执勤执法车辆老旧,达到报废年限,新购置4辆执法执勤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03,603.8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5辆。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车辆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所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22,942.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22,94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外来单位到本局办理案件时的接待以及各项安保任务、上级机关考核接待等工作产生的支出。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24,009.83元,与上年4,020,686.9元对比增加1,103,322.93元,增长27%,主要原因:我部门的执法执勤用车在各项执法办案、疫情防控、外出办案、追逃、现场指认、安保等相关工作经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水、电、网络、三公经费开支,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资产总额127,065,746.38元,其中,流动资产15,289,586.7元,固定资产42,661,622.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68,875,901.55元,无形资产238,635.33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219,535.3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66,874.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2辆,账面原值1510711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328,888.9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27,928.34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63,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37,960.6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328,888.9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公开07表)为空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312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