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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jpxczj/2024-00009
  • 发布机构
    金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8-27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49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国家、省、州、县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供销系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全县供销社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指导所属企业开展招商引资、技术引进和项目开发工作,负责“新网工程”的规划、建设,做好市场预测和信息交流。

  3.负责本系统烟花爆竹经营等特种行业的管理和协调,监管全县供销社社有资产,履行出资人职能。

  4.负责全县供销系统财务管理、审计监督以及组织人事、职工教育、离退休和安全生产工作。

  5.协调同有关部门关系,开展全县供销社业务活动和系统网络建设,引领和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促进城乡物资交流。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指标完成情况。2020年,全县供销系统实现销售总额123230万元,占计划的102.69%;农副产品购进总额21123万元,占计划的100.59%;农副产品市场交易额44524万元,占计划的101.19%;化肥销售25204吨,占计划的100.82%;有机肥销售3182吨,占计划的106.07%;连锁销售额18196万元,占计划的101.09%;电子商务销售2042万元,占计划的102.1%,能够完成州社下达的销售指标任务。但由于受疫情影响,部分经济指标有所下降,2020年全系统完成营业收入40668万元,同比增长0.19 %;基层社营业收入40238万元,同比增长0.42%;实现汇总利润352万元,同比增长1.7%;净利润284万元,同比增长1.06 %;基层社利润321万元,同比增长5.61%;全资控股企业利润总额31万元,同比下降39.22 %;资产总额7188万元,同比增长1.41 %,所有者权益4487万元,同比增长0.67 %;完成野生菌产量232吨,产值1810万元,占计划1800万元的100.56%;栽培菌产量1930吨,产值2000万元,占计划2000万元的100 %。

  (2)发展目标完成情况。2020年,改造提升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终端10个,改造提升红河农资连销加盟店7个,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6个,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1个,申报省级示范社1个,发展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4个,带动农户全覆盖发展合作社4个,合作社推广供销社标识2个,新建农业生产服务中心1个,新建消费合作社1个,土地托管5000亩,提升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1个,实施改造提升基层供销社1个,建设综合服务社4个,创建村级基层社1个,新增基层社社员400人,创建基层社标杆社1个,社属电商企业1个,建设乡村电商服务站3个,召开金平县供销联社社代会1次,组织乡村流通人才培训3期220人。2020年,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2.重点工作情况及主要成效

  (1)抓好学习宣传,制定工作方案,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

  金平县供销联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联社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20〕1号文件、中发〔2015〕11号、云发〔2015〕32号、红发〔2016〕11号和金发〔2016〕35号文件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和省州供销社的大力支持下,勇于担当,攻坚克难,不断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推动供销工作跨越发展。2020年,制定上报了《金平县供销合作社关于在深化综合改革中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根据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红河州供销合作社关于完成综合改革任务清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红供发〔2020〕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以建设“五个好”为目标,全面推进供销综合改革各项工作。

  (2)提升改造社有企业和基层供销社,为农服务能力得到加强。

  ①从严治社,加强社有企业管理。继续加大对日杂公司、勐拉供销社、老勐供销社和资产营运管理中心等社有企业的管理,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聘用制,加强业务指导、服务和考核工作,切实解决企业管理混乱问题。

  ②招商引资,盘活社有资产。2020年,有效盘活老勐供销社农贸市场和勐拉供销社农贸市场闲置资产,引进个体商户开发超市,目前老勐供销社市场超市已于2020年2月正式开张运营;勐拉供销社市场超市正在实施改建装修工程,预计2021年1月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启动实施营盘乡供销合作社乡镇商贸综合体建设项目,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预计年底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3)创新社会化服务领域,促进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

  发挥供销社网络、资产、规模等资源优势,规范引导、指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合作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带动产业发展。

  ①抓好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和农民生活社区化为目标,规范引导、指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公共管理合作社、城市消费合作社、旅游服务合作社、边贸服务合作社和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等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壮大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基础。截至2020年12月,全县累计发展“两社一会”等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228个(其中:专业合作社119个,农村公共管理合作社10个,农民合作社联合社6个,城市消费合作社4个,综合服务社89个),入社成员19289人(其中农民18701人),带动农户9747户,合作经济组织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为农服务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典型示范作用。

  ②抓好规范社示范社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按照“发展、规范、提升”要求,重点打造红河州联农油茶产销专业合作社、金平龙塘山生态娱园开发专业合作社、金平诺玛养殖专业合作社、金平十里生物产业开发专业合作社、金平米束乡小米辣产销专业合作社、金平马鞍底依卓兰古树茶产销专业合作社、金平万丰砂仁开发专业合作社、红河州双团坡林农开发专业合作社、金平兴界养殖专业合作社、金平金贵生物产业开发专业合作社10个重点合作社,通过建立科学化、规模化和标准化产业链,增强市场竞争力和辐射带动能力。2020年通过审核州级示范社1个,目前县供销社领办创办的被各级各部门命名的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有39个,(其中全国示范社1个、供销合作总社示范社5个、省级示范社25个、州级示范社8个),全国50佳农民合作社1个。注册商标30枚,其中知名商标2枚。

  (4)进一步巩固完善信息服务平台和电商工作。

  ①进一步拓宽电子商务销售渠道。根据《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通知》(红开组办〔2020〕13号),结合供销系统实际,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脱贫攻坚中的带贫减贫作用,积极开展电商销售工作,引导合作社进一步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2020年,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脱贫攻坚中的带贫减贫作用,引导合作社积极开展电商销售和积极配合做好扶贫产品认定工作,指导6个合作社和2个公司申报“832”消费扶贫产品认定,上架产品22个,在平台实现电商销售178万元。通过、拼多多、淘宝、微信朋友圈等电商平台实现农产品销售额1752万元。

  ②积极配合做好扶贫产品认定。根据《金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扶贫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配合县扶贫办做好消费扶贫数据库系统《全国扶贫产品目录》申报和公示。2020年,4月下达了2020年度上海对口支援金平县开展消费扶贫产品认定项目资金14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司等做好扶贫产品认定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择优”原则,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愿申报、县供销联社审核把关的方式,选择产品进入国务院扶贫办《产品目录》管理,并且由县供销联社指导领办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代缴”或“借款”方式帮其缴纳保证金2万元/个。目前,指导完成申报国务院832消费扶贫产品认定8个(金平诺玛养殖专业合作社、金平马鞍底依卓兰古树茶产销专业合作社、金平村天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金平县夏华农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金平县米束乡小米辣产销专业合作社、金平云海山茶油产销专业合作社、金平县钰洁边陲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红河云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目前,目前产品上架22个,帮助合作社和公司缴纳保证金14万元。

  ③提高“红农网”信息质量,拓展销售渠道。维护好13个农产品信息网站,进一步强化站点建设和信息发布质量提质工作。2020年,金平县各基层信息站点通过红河州农产品信息网发布各类信息289条,其中:供求信息4条,图片类文章8篇,其他类文章1篇,价格行情276条/17次,通过网站发布农产品信息直接、间接促成农产品交易额1000万元。

  (5)建立完善供销合作社组织体制和运行机制

  ①坚持开放办社理念,认真按照方案稳步推进“三会制度”建设。2020年8月10日至11日,召开了第二次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理事会理事5名、监事会监事3名(常务理事3名、理事会主任1名和监事会主任1名),理事会和监事会打破常规,将基层供销社主任、基层党支部书记、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充实到班子里,确保社员权利;截至2020年9月,组建了金水河隔界村和阿得博乡高兴寨村2个村级供销合作社,共选举产生了10名理事和6名监事,依法进行工商登记注册,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管理人员,并有规范的村级基层社牌子。县、乡、村基层“三会制度”建设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为下一步供销系统参与巩固脱贫和乡村振兴提供了为农服务基层组织保障。

  ②发挥综合服务中心作用,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优质服务。认真履行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工作职责,为已签订服务协议3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做好财务会计、培训咨询、示范社及项目申报等综合服务的同时,围绕本地特色产业,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学习宣传,为种养殖大户和农业企业登记、注册组建专业合作社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③强化社有资产管理。成立资产管理委员会,加强对社有资产投资、运营、收回与处置、资本收益、考核等方面的监管和管理,维护社有资产的合法权益,防止社有资产的流失,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采用现场张贴公告、网站发布方式,对社有资产进行公开、透明招租,价格参照市场随行就市,确保了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同时聘请了县供销联社法律顾问,积极作为,千方百计解决供销社资产被侵占、土地证和房产证确权难等问题。

  (6)做好乡村流通人才培训,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保障。

  坚持为 “三农”服务的宗旨, 县供销社不断拓宽培训载体,创新培训方式,通过聘请老师,通过自办、联办等方式,根据供销社业务、专业合作社产业举办实用技术和电子商务等培训,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保障。2020年,共举办乡村人才流通培训3期220人(其中食用菌种植培训2期144人,电子商务培训1期76人)。

  (7)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

  ①做好“挂包帮,转走访”定点和派驻村扶贫工作。一是做好走访、回访、慰问和脱贫攻坚迎检查工作。2020年,为加强和压实干部职工的帮扶责任,县供销联社制定实施《金平县供销合作社干部包村包户网格化管理方案》,实行干部包村包户网格化管理,在脱贫攻坚迎检期间干部职工全部下沉一线带动贫困户收家治家、查缺补漏,为迎检做好了充足的准备。2020年,9名干部职工开展67户贫困户走访126人次,单位和个人累计投入帮扶资金共4.17万元,其中解决挂钩村委会脱贫攻坚工作经费2.5万元,采购“扶贫832平台”农副产品金额0.54万元,帮助贫困户购买综合保险共0.67万元,捐赠慰问金和物资折资0.46万元。二是落做好驻村工作队员选派工作。继续选派一名副主任到金河镇枯岔河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员,协助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县社领导班子及时深入到金河镇枯岔河村委会看望驻村工作队员,了解村委会扶贫攻坚工作情况,加强对工作队员的教育管理,保证工作队员的生活补助及时到位。

  ②引导和组织合作社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积极引导专业合作社参与当地脱贫攻坚工作,推动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入社,采取“合作社+基地+社员+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经营管理模式,激发贫困户发展产业的内生动力,带动贫困户致富增收。目前,由金平县供销联社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有76个专业合作社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5388户,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入社2163人。

  ③实施好外交扶贫“产业扶持”基金项目。管好用好244.38万元的金平县“外交扶贫”产业扶持基金,在县外援办的监督下,采取无息借款的方式,主要扶持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且发展资金有困难的合作社。目前累计滚动办理无息借款13笔320万元,受益合作社有10个。已收回106万元,新办理借款120万元,余30.38万元,其中金平诺玛养殖专业合作社20万元,金平县米束小米辣产销专业合作社20万元,金平夏华农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10万元,马鞍底依卓兰古树茶产销专业合作社2笔80万元(到期后重新发放),金平村天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2笔40万元(到期后重新发放),金平县兴农油茶产销专业合作社20万元,金平绿洲水果专业合作社24万元,金平兴界养殖专业合作社2笔66万元(到期后重新发放),金平营盘朝阳春木甑酒专业合作社20万元,金平云海山茶油产销专业合作社20万元。

  (8)全力配合做好县级储备冻猪肉投放市场销售工作。

  按照《金平县冻猪肉储备管理办法》及县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领导小组指示要求,由我社负责2019年县级储备冻猪肉投放市场时的销售工作。我社根据县级储备冻猪肉销售方案,通过向超市、机关食堂、企业工段零星销售和与客户批量签约销售,圆满完成县级储备冻猪肉投放市场的销售任务。

  (9)抓好党建、党风廉政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①党建工作。县供销联社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安排2020年度基层党建工作。一是积极做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任务,顺利完成离退休党支部规范化创建,并通过组织部审核;二是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利用云岭先锋APP、学习强国等网上党支部平台,开展好三会一课、在线学习测试、支部主题党日、万名党员进党校等党的组织生活。目前,3个支部累计召开了支部党员大会25次,支部委员会21次,党课15次;三是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按时完成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党组织、党员信息采集审核上报工作;四是县供销社党委52名党员全部完成了“学习强国”APP、云岭先锋APP注册学习工作,通过“互联网+党建”的学习方式,扩大了党员学习范围,提升了组织活动的质量。

  ②党风廉政工作。压实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2020年,县供销联社党委召开党建和党风廉政专题会议8次;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了《金平县供销联社党委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和《金平县供销联社党委2020年履行机关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清单》;与独立核算的各基层社、社属企业签订《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全面提升供销系统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③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突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抓理论武装,突出提升供销社服务“三农”形象,抓舆论引导,突出创建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突出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抓建设文化发展,县供销社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主题鲜明、特色明显、全面推进,体现了供销社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工作特色,展现了为农服务的良好形象。

  (10)其他工作。

  ①安全生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适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措施,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和监管。定期不定期对物流配送中心、中心旅馆、日杂公司烟花爆竹批发门市、双金桥仓库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安全部门进行督促检查,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2020年,累计召开各类安全生产会议4次,培训安全人员18人次。开展安全检查6次(其中专项检查3次),检查部位10处。查出事故隐患11起,实行限时整改制度,共整改11起,整改率达100%。

  ②老干部工作。认真做好春节慰问离退休干部和下岗职工低保发放工作,得到了广大退休干部、退休工人、下岗职工和困难职工的好评。2020年春节慰问离退休干部职工88人,发放慰问金20000元;重点看望慰问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离休人员1人发放慰问金200元;看望慰问困难职工、生病老党员2人发放慰问金400元;代管发放低保金20户29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8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度收入合计1,684,063.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84,063.4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45,410.60元,下降2.6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乡村流通工程项目资金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度支出合计1,672,846.42元。其中:基本支出1,634,846.42元,占总支出的97.73%;项目支出38,000.00元,占总支出的2.2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总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56,627.66元,下降3.2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乡村流通工程、供销社综合改革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34,846.4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7,372.34元,增长11.46%,主要原因:一是薪资正常晋升,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本年度脱贫攻坚、疫情防控任务重,交通费用、差旅费等公用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79,413.48元,占基本支出的90.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5,432.94元,占基本支出的9.51%。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26,164.95元,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5,543.2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4,000.00元,下降86.52%,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供销社综合改革与产业发展项目支出。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金财外〔2020〕13号农村电商建设资金18,000.00元、金财外〔2020〕13号供销社改革工作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农村电商、金平村天蔬菜专业合作社、金平依卓兰古树茶产销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2,846.4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56,627.66元,下降3.2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乡村流通工程、供销社综合改革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1,474.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6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离休费和伤残抚恤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360,321.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32%,主要用于发放在职职工工资、津贴补贴以及维持单位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接待费等公用经费。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260.00元,支出决算为12,951.00元,完成预算的67.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951.00元,完成预算的67.2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3,876.00元,增长42.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876.00元,增长42.7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因接待合作社、示范社业务交流发生费用,上年未发生接待费,导致超上年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2,951.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12,951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2,95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合作社、示范社业务交流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432.9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2,258.94元,增长86.8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脱贫攻坚、疫情防控任务重,交通费用、差旅费等公用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总额45,217.06元,其中,流动资产45,217.06元,固定资产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4,960.1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执法办案、监管监测审查、监管信息化、监管规制、国际监管、普惠金融发展、监管行政设施及培训等项目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保障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496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