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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旅游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政策及规范性文件。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工作机构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4.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5.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8.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10.统筹规划文化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11.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2.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3.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推动民族文化走出去。
14.负责实施中国•红河蝴蝶谷和哈尼梯田的规划、保护、管理和建设工作;制定蝴蝶谷和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国•红河蝴蝶谷和哈尼梯田保护管理区各种活动的监督审查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金平县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8个:
1.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哈尼梯田管理局(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中国•红河蝴蝶谷管理局、云南红河哈尼梯田国家湿地公园金平管理局)
2.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3.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族文化工作队
4.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图书馆
5.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馆
6.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
7.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博物馆
8.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中国·红河蝴蝶谷博物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负责研究拟订红河哈尼梯田(金平辐射区)保护与发展方面的政策,编制红河哈尼梯田(金平辐射区)保护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红河哈尼梯田保护与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并负责指导监督;对辐射区内保护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等行为实施统一规划,统一管理,依法保护辖区内的资源,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核、论证、资源影响评估及前置审批。负责开展日常巡逻和监测管护等日常工作。
2.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文化旅游市场秩序;负责音像市场的监督管理;承办全县出版物、印刷复制企业、音像制品经营单位的审核、许可、报批;对文艺演出、文化娱乐、文化艺术品进行监管;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进行监管;负责对音像制品的制作、出版、复制、批发、零售、出租、放映、进口等事项进行审批、审核、备案和监管;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承担金平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县旅游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使职权,监督管理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组织、协调旅游市场整治工作,促进全县旅游市场健康发展。
3.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承担艺术创作、“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文化进万家·送欢乐、送戏下乡等文艺活动,承担保护和传承当地少数民族文化、深入全县各乡镇开展群众文化辅导、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工作。
4.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负责文献信息收集、整理、保存、利用;推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古籍保护等文化工程建设;开展全民阅读工作,开展实施阅读文化活动;提供特殊人群阅读服务;开展公益性阅读培训;开展地方文献收集及地域文化传承;开展图书资源共享。
5.举办各类展览、讲座、培训等,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开展社会教育,提高群众文化素质,促进当地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开展流动文化服务;指导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建设,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组织并指导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文化工作理论研究。
6.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增强民众文物保护意识;制定实施行政区域内的文物工作规划,并向本地人民政府提出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负责文物保护,收藏展览管理;制止一切破坏文物保护或违犯法律、法规的行为;对遗址、历史建筑物进行保护,防止文物非法流通,打击文物犯罪活动。
7.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的征集、收藏、保管、陈列、展示,充实博物展品内容,提高展品内涵;对馆藏文物妥善保管,采取措施防火、防盗,确保文物安全;对全县范围内的历史、民族文物进行普查、征集和保护;举办文物展出,发挥宣传窗口作用。
8.宣传展示“蝴蝶之乡、多彩金平”工作,加强金平县蝴蝶谷展览馆规范管理,做好、做大、做强蝴蝶展览馆对外展示宣传及科普工作;负责做好博物馆内的布展、卫生、讲解日常管理工作;协助上级及相关部门开展博物馆项目申报、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收集、挖掘博物馆内所需的展品,向社会布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3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 7人,事业编制49人。在职实有6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6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7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985.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85.2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08.98万元,增长26.92%,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增资及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计提基数增长。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985.2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85.2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85.26万元(本级财力985.2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08.9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增资及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计提基数增长。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985.2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985.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5.2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8.9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增资及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计提基数增长。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无增加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7(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158.3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支出工资、住房公积金、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其他公用支出等。
2.207(类)01(款)04(项)图书馆支出63.21万元,主要用于图书馆事业人员支出工资、住房公积金、其他公用支出等。
3. 207(类)01(款)07(项)艺术表演团体支出242.22万元,用于艺术表演团体事业人员支出工资、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其他公用支出等。
4. 207(类)01(款)09(项)群众文化支出79.49万元,用于群众文化事业人员支出工资、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其他公用支出等。
5.207(类)02(款)04(项)文物保护支出92.48万元,用于文物保护事业人员支出工资、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其他公用支出等。
6.207(类)06(款)06(项)版权管理支出66.18万元,用于版权管理事业人员支出工资、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其他公用支出等。
7.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2.98万元,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
8.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8.23万元,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9.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1.96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5.98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1. 208(类)08(款)02(项)伤残抚恤支出1.57万元,用于伤残抚恤支出。
12.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4.68万元,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13.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7.94万元,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238.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1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1(类)03(款)奖金支出19.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301(类)07(款)绩效工资支出124.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4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1.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301(类)09(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5.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9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301(类)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62.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301(类)12(款)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7.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支出55.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9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302(类)01(款)办公费支出28.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302(类)05(款)水费支出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302(类)06(款)电费支出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302(类)07(款)邮电费支出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302(类)11(款)差旅费支出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302(类)13(款)维修(护)费支出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6.302(类)17(款)公务接待费支出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7.302(类)28(款)工会经费支出9.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8.302(类)31(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9.302(类)39(款)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302(类)99(款)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303(类)02(款)退休费支出79.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2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2.303(类)04(款)抚恤金支出1.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303(类)05(款)生活补助支出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专户管理的支出。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金平县文化和旅游局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预算内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金平县文化和旅游局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内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金平县文化和旅游局没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内容。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33万元,较上年减少3.28万元,下降22.4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金平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金平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93万元,较上年减少1.18万元,下降23.0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0次,共计接待1310人次。
减少原因厉行节俭,严格把控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金平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4万元,较上年减少2.1万元,下降22.1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万元,较上年减少2.1万元,下降22.1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原因送戏下乡演出人员增加,演出人员和道具过多时租车出行,减少公务用车的使用。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金平县文化和旅游局无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56.01万元,主要用于工会经费、差旅费、电费、办公费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5.1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预算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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