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索引号
    20240919-152014-598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8-2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000755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责

  乡党委、政府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乡人大、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党建、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委的决议等职责,负责辖区内党员学习培训、发展党员、党费收缴、阵地建设和党建事务等工作。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计划、自然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投资促进、企业管理、统计、扶贫、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教育体育、科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等职责。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职责,负责维护稳定、信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调查排处、法制建设、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工作。

  (5)扶贫开发办公室。承担扶贫开发、脱贫攻坚等职责,负责宣传和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相关扶贫开发政策等工作。

  2.事业单位设置和职责

  大寨乡设置7个事业单位,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农村和科技、林业和草原、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险等服务性工作。

  (4)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镇貌、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5)项目服务中心。承办上级部门确定的本级重点项目代办服务工作;负责与项目单位及审批部门的沟通协调;为本级机构提供业务指导和协办服务等服务性工作。

  (6)应急服务中心。承办乡应急预案编制和规划、安全生产综合监督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灾情收集上报、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等服务性工作。

  (7)财政所。承办编制乡财政预决算职责;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督;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合力攻坚,如期实现脱贫目标

  (1)抓实动态管理,确保数据质量,对标贫困人口、贫困村退出标准逐一分析,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一是抓好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做到贫困人口精准识别。2020年共组织开展7次动态管理培训,通过动态调整,贫困人口自然增加64人,减少53人,建档立卡风险消除40户172人,边缘易致贫户风险消除96户356人。2020年脱贫83户273人,贫困发生率从1.62%降为0%。二是抓好扶贫数据信息工作,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2020年组织开展入村980余次,发动各级干部200余人,组织精干力量清洗、核实问题数据8000余条。通过核查,实现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与行业部门系统数据、帮扶工作、建档立卡户家庭实际情况完全闭合。三是抓好分析研判,确保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组织乡、村、组干部对已脱贫户的人均纯收入均达标情况、健康安全饮水保障情况、义务教育阶段辍学情况、住房保障情况、新农合和新农保参保情况进行分析,通过研判,已脱贫的1465户6137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均已实现达标。

  (2)抓实干部工作作风,强化工作责任,包村包户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根据红河州“重大项目带动、特色产业富民、龙头带动、长短结合、务实脱贫”的脱贫攻坚思路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县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将脱贫攻坚各项责任和政策落到实处。一是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把脱贫攻坚各项任务落细落实,确保各项扶贫措施真正见效,同时同步推进精准施策、资金管理、项目实施等工作,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二是调整充实脱贫攻坚各项责任小组。分别成立了大寨乡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政策宣讲工作领导小组、项目库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建档立卡数据信息调整和补录工作领导小组、易地搬迁工程建设领导小组、C(D)级危房改造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等,统一指挥,全员推进,主动服务于脱贫攻坚大局。三是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脱贫攻坚工作责任新体制。成立大寨乡脱贫攻坚指挥部,进一步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推进。四是抓实驻村扶贫工作队责任。积极组织驻村工作队员参加各类脱贫攻坚培训,严格落实考勤周报管理制度,助推大寨脱贫攻坚工作。

  (3)抓实脱贫攻坚各项惠农政策,确保脱贫攻坚各项惠农政策落实见效

  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落实方面:大寨乡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共涉及5个安置点260户945人。其中建档立卡户176户641人,随迁户84户304人。至2020年底,渡口街、大坡、岔河新寨、新发寨田坝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260户安居房及公共基础设施均全面竣工,顺利通过县级相关部门验收并全部搬迁入住。同时,根据各安置点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投入后续产业扶持资金211.86万元,带动260户搬迁农户发展芒果、红米、砂仁、土鸡、番鸭等种养殖产业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同时实现转移就业175人。

  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累计投入资金3369.54万元,完成C、D级危房改造1487户,目前乡区域内危房已全部改造完成;累计投入171.6万元,开展农房抗震改造项目,受益农户78户。

  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落实情况方面:根据“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潜质、技能素质和一定还款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为扶持对象和“五步法”放贷要求,2020年末共完成11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502.4万元小额信贷申请。

  教育扶贫政策落实方面:乡内共有中、小学7所,在校生1700人,其中建档立卡学生722人。已全部享受教育扶贫各类政策,对于有辍学风险的学生,采取“双线四包”、“四步法”、“一个不能少”的原则进行劝返工作,实现零辍学。

  医疗保障政策落实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医疗保障政策,切实保障群众利益。2020年应参保总人数为15997人,至目前已参合人数为15585人,参合率97.42%,其中建档立卡户新农合参保率达100%。

  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健康扶贫30条措施》,建立完善“四重保障”制度,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先诊疗后付费,实现“一站式、一单式”即时结报。目前大寨乡建有标准化乡镇卫生院一所,标准化村卫生室8个,建档立卡户家庭医生实现全覆盖。

  社会养老保障政策落实方面:2020年全乡60岁以上领取待遇人数1731人,60岁以下需缴费人数6800人,截至目前已缴费6493人,参保率95.49%。办理丧葬补助71例,补助资金已全部下发到继承人手中。

  就业扶贫政策落实方面。2020年全乡共外出务工2408人。其中省外务工1012人,省内县外务工436人,县内务工960人;共组织化输出贫困户劳动力1216人,均享受一次性交通补助;对于无法外出就业的家庭,安排乡村公共服务岗位207人,真正实现家门口就业。

  产业扶贫政策落实方面。2020年以来共投入125.92万元实施梯田红米项目,补助838户贫困农户2098.67亩;投入52万元实施生猪养殖项目,为172户边缘易致贫户和脱贫不稳定监测户发放仔猪325头;投入48万元实施土鸡养殖项目,为1208户贫困农户发放土鸡苗3.2万羽,争取上海对口帮扶资金10万元,采取“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方式组织合作社引进青蒿种植项目,受益农户34户133人。

  社会保障兜底政策落实方面:2020年以来,共申请农村低保628户1025人,发放农村低保金319.30万元;共申请城镇低保29户47人,发放城镇低保金19.91万元;共申请农村临时救助496户2032人,发放救助款109.435万元;共登记农村特困供养人员38户38人。其中集中供养11人、分散供养27人。

  生态补偿扶贫政策落实方面:2020年深入实施“生态立省、环境优先”战略,按照《云南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细则》选聘护林员219名,其中:公益林护林员11名,生态护林员196名,天然林护林员12名,生态、天然林护林员均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选聘,实行一年一聘合同制。共兑现退耕还林52万元,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资金3.17万元。

  2.立足长远,经济社会持续向好向上发展

  疫情防控工作成效显著:2020年春节,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决策部署,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迅速成立乡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及指挥部,抓紧抓实抓细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实施边境防控“五个管住”,有效控制了疫情蔓延发展,通过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疫情常态化防控举措,最大限度减少和对冲疫情影响。目前,全乡农业生产基本稳定,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正常有序。

  农业工作稳步发展:2020年全乡农作物播种面积29856亩,其中稻谷种植面积9231亩,玉米种植面积11913亩,大豆种植面积3056亩,粮食总产量7690吨;经济作物播种面积1967亩,其中花生面积1501亩,经济作物总产量1148吨;蔬菜种植面积3689亩,总产量3965吨;园林水果面积11890亩,总产量7750吨。

  林业工作有序推进:2020年全乡办理完结林木采伐申请212人次,进行林木采伐外业勘查56次,采伐林木蓄积13891立方米,出材11096立方米;张贴各级“森林禁火令”“防火通知书”3669份,利用赶集日发放森林防火日历、防火宣传围裙、纸杯、扑克、环保袋等宣传物品8513份。在防火戒严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并通过数字乡村综合服务平台向群众发送宣传森林防火内容的信息2000余次。2020年共移交涉林违法线索2起,协助县森林公安查处林木案件1起。

  畜牧业工作持续发展:2020年,肉猪出栏1837头,大牲畜出栏头数1235头,山羊出栏258头,家禽出栏17.77万羽,大牲畜存栏467头,生猪存栏2347头,家禽存栏15.86万羽,肉类总产量605吨。

  水利工作稳步推进:2020年投资243.79万元完成6个村委会19个村民小组饮水安全提升改造;投资1473万元完成麻子河大寨段河道治理工程,受益群众2037户7822人;按照河(湖)长制工作要求,2020年,乡级河长巡河库78次,有效巡河率达130%,村级河长巡河库314次,有效巡河率达118.94%。

  交通建设稳步推进:以构建“三横六纵一环”[12]为主的交通布局,有序推进村组间的道路硬化工程。2020年累计投入890.82万元,完成总长11.38公里的入村道路建设工程三条,分别为:大寨村委会芦子箐下寨至丫口段;渡口村委会芭蕉林至绿荫潭段;新发寨村委会灰竹箐上寨至周家寨段;共投入资金6万元在全乡范围内大排查,并对排查出的交通隐患点和损毁路面进行修复;共聘请6名工作人员对全乡境内公路进行分段养护,在急转弯及危险路段安装警示牌3处。

  集镇建设逐步改善:2020年继续推进渡口红河谷民族风情园和生态型小桥流水人家哈尼特色小镇两大靓丽名片。至目前,大寨丫口寨—和谐村—大寨街路段路面已实现硬化,群众出行更加便捷,幸福感日益增强。累计开工建设无害化公厕改造53座,实施户厕改造440户,均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人居环境有效提升:一是广泛动员,人人参与。全乡干部职工,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挂包帮扶人通过入户宣传、群众会宣讲、播放乡村广播、悬挂横幅等多种方式积极教育引导群众提高意识,改变思想,保持入户路、庭院、房前屋后干净卫生。通过宣传教育,群众思想有了极大的转变,整洁、干净、文明的乡村环境也在逐步形成;二是以各村组聘请的公益性岗位保洁员为抓手,对公共卫生区域进行日常清扫保洁的同时,对村内公共卫生区域和农户家庭卫生进行检查监督,形成常态化检查机.制;三是将环境卫生整治纳入“村规民约”,针对“懒惰”村民用“村规民约”约束并进行重点教育,规范全体村民的生活习惯,树立人人讲究环境卫生的思想观念,形成生态美丽的乡村环境,通过大家的一致努力,2020年大寨乡荣获“云南省卫生乡镇”。

  生态环境持续加强:认真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全面完成退耕还林人工造林、耕地保有量等生态目标任务;严格守住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向好发展,资源消耗控制在规定范围内,2020年大寨乡荣获“省级生态文明乡镇”。

  安全生产责任有效落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机制,做好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整治、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及饮食用药安全。多种形式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举措,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安全知识和防灾能力,增强人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2020年,全乡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

  民族团结有序推进:实行党政主导,职责明确、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2020年我乡大都马村、小河口村、和谐村、丫口寨村、博竹箐5个村民小组被评为民族团结示范村;郭丽琼、江雪等13户被评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家庭;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有效的营造我乡民族团结一家亲的浓烈氛围。

  社会维稳稳中向好:一是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排查工作。2020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78件,调处化解56件,调处成功率72%。未出现因调解不成而转化成刑事案件的现象,在根本上遏制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二是开展禁毒宣传工作。通过设置禁毒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禁毒知识、禁毒法律法规等,进一步提高全民禁毒意识。三是开展涉枪涉爆专项整治活动。2020年共收缴各类枪支23支,子弹93发,手榴弹2枚。四是持续强化饭恐怖、反邪教工作。目前,大寨乡境内登记在册邪教人员(12名),已完成教育转化工作,通过走访排查无涉恐人员、事件。五是做实做细信访工作。2020年,大寨乡接到信访案件12件,其中已办理完结10件,正在办理中2件,信访案件办结率83%。

  扫黑除恶成效明显:一是积极配合县级各部门开展扫黑除恶调查核实,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广泛开展扫黑除恶宣传。2020年乡扫黑办联合派出所、综治办共发放环保宣传袋500余个,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单4300余份,发放宣传手册100余册,组织乡、村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宣讲3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6000余人,营造了人人参与扫黑除恶的氛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大寨乡人民政府;

  2.农业事业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2020年度收入合计61,327,699.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517,312.97元,占总收入的93.7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810,386.82元,占总收入的6.21%。与上年对比增加32,679,076.18元,增长114.07%。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了人口普查经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经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防治工作经费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2020年度支出合计62,498,236.54元。其中:基本支出19,312,123.54元,占总支出的30.90%;项目支出43,186,113.00元,占总支出的69.1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3,590,881.36元,同比增长230.55%,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了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统计信息事务经费、临时救助经费、退耕还林还草经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防治工作经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等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312,123.5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94,718.36元,同比增长19.0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经费、职业年金缴费、救济费、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及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二是2020年度开展脱贫攻坚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防治工作,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306,888.33元,占基本支出的84.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05,235.21元,占基本支出的15.56%。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92,933.48元,年人均公用经费开支65,331.2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186,113.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0,496,163.00,同比增加1,505.46%。主要原因是2020年扶贫项目经费危房改造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 用于金沪滇办发〔2020〕2号大寨乡大寨村委会青蒿种植项目建设经费支出100,000.00元,占年度项目支出的0.23%;

  2. 用于金沪滇办发〔2020〕1号大寨乡梯田红米种植项目建设经费支出100,000.00元,占年度项目支出的0.23%;

  3. 用于大寨乡箐脚村委会岔河村易地搬迁搬迁外墙漆粉刷项目建设经费支出420,000.00元,占年度项目支出的0.97%;

  4. 用于金财预〔2020〕67号危房改造项目建设经费支出735,000.00元,占年度项目支出的1.70%;

  5. 用于金财教〔2020〕81号2020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省级配套补助资金支出5,000.00元,占年度项目支出的0.01%;

  6. 用于金财教〔2020〕63号2020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支出40,000.00元,占年度项目支出的0.09%;

  7. 用于金财农〔2020〕24号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专项资金支出200,000.00元,占年度项目支出的0.46%;

  8. 用于金财农〔2020〕31号金平县财政局下达2020年农村厕所革命第一批省级补助资金支出576,000.00元,占年度项目支出的1.33%;

  9. 用于金财农〔2020〕82号2020年第二批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专项资金支出300,000.00元,占年度项目支出的0.69%;

  10.用于金财农〔2020〕89号2020年省级第二批农村厕所革命补助资金项目支出100,000.00元,占年度项目支出的0.23%;

  11.用于金财整合〔2020〕2号2020年金平县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大寨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支出10,700,000.00元,占年度项目支出的24.78%;

  12.用于金财整合〔2019〕36号金平县2020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建设项目经费支出2,575,300.00元,占年度项目支出的5.96%;

  13.用于金财整合〔2020〕3号金平县2020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大寨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经费支出1,371,600.00元,占年度项目支出的3.18%;

  14.用于金财整合〔2020〕6号2020年金平县第三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大寨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支出1,000,000.00元,占年度项目支出的2.32%;

  15.用于金财整合〔2020〕8号金平县2020年度第四批统筹整合使用资金农村危房和抗震改造补助资金项目支出5,791,113.00元,占年度项目支出的13.41%;

  16.用于金财整合〔2020〕8号2020年金平县第四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大寨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支出2,018,000.00元,占年度项目支出的4.67%;

  17.用于金财预〔2020〕18号活动室建设资金支出414,000.00元,占年度项目支出的0.96%;

  18.用于金财整合〔2020〕2号2020年金平县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大寨乡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经费支出8,500,000.00元,占年度项目支出的19.68%;

  19.用于金财整合〔2020〕4号金平县2020年第二批涉农整合资金大寨乡生产发展项目补助资金项目经费支出1,000,000.00元,占年度项目支出的2.32%;

  20.用于金财整合〔2020〕8号2020年金平县第四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大寨乡产业发展项目专项资金支出5,520,000.00元,占年度项目支出的12.78%;

  21.用于金财预〔2020〕46号大寨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搬迁户补助资金支出930,000.00元,占年度项目支出的2.15%;

  22.用于金财整合〔2020〕6号大寨乡白沙坡村委会和谐村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支出400,000.00元,占年度项目支出的0.93%;

  23.用于金财农〔2020〕63号金平县大寨乡2020年度中央财政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支出323,100.00元,占年度项目支出的0.75%;

  24.用于金财预〔2020〕65号大寨乡箐脚村委会箐脚村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资金支出67,000.00元,占年度项目支出的0.1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712,236.6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94%。与上年对比增加46,574,902.91元,增长383.73%。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了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统计信息事务经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防治工作经费、危房改造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等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060,964.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3%。主要用于大寨乡机关公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金财预〔2020〕67号危房改造项目。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 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5. 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80,721.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8%。主要用于大寨乡文化站、广播站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12,330.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3%。主要用于大寨乡低保站、农合办、劳动保障所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以及社保联络员工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1,777.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5%。主要用于大寨乡计生办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计生宣传员工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207,0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6%。主要用于大寨乡天然林保护的停伐补助和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44,489,511.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78%。主要用于大寨乡农科站、林业站、水利站、兽医站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扶贫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310,560.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3%。主要用于大寨乡国土所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9,2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大寨乡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7,800.00元,支出决算为446,099.00元,完成预算的282.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64,065.00元,完成预算的325.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2,034.00元,完成预算的177.9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脱贫攻坚工作繁重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防治工作开展,导致下乡、出差增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260,523.00元,增长140.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26,289.00元,增长164.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4,234.00元,增长71.6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开展脱贫攻坚及疫情防控防治工作,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4,065.00元,占81.61%;公务接待费支出82,034.00元,占18.3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4,065.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64,065.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办理公务、机要通信、处理突发事件等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82,03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2,03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各部门考核、检查、指导工作等产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19,133.8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89,109.52元,增长87.53%,主要原因是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繁重,办公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乡政府各站所正常运转的办公经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资产总额52,381,887.85元,其中,流动资产12,622,758.30元,固定资产2,910,798.4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62,740.08元,其他资产36,685,591.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173,646.2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6,729.7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五、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监督索引号532530007556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1082104071493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