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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1-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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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0007559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责

  镇党委、政府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镇人大、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党建、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委的决议等职责,负责辖区内党员学习培训、发展党员、党费收缴、阵地建设和党建事务等工作。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计划、自然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投资促进、企业管理、统计、扶贫、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教育体育、科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等职责。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职责,负责维护稳定、信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调查排处、法制建设、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工作。

  (5)扶贫开发办公室。承担扶贫开发、脱贫攻坚等职责,负责宣传和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相关扶贫开发政策等工作。

  2.事业单位设置和职责

  勐拉镇设置7个事业单位,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农村和科技、林业和草原、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险等服务性工作。

  (4)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镇貌、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5)项目服务中心。承办上级部门确定的本级重点项目代办服务工作;负责与项目单位及审批部门的沟通协调;为本级机构提供业务指导和协办服务等服务性工作。

  (6)应急服务中心。承办镇应急预案编制和规划、安全生产综合监督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灾情收集上报、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等服务性工作。

  (7)财政所。承办编制镇财政预决算职责;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督;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镇人民政府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沉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扎实抓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集众智、聚全力,有效实现了经济社会事业蓬勃发展,较好地完成了镇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1.稳中有进,乡域经济运行总体良好。

  全镇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1亿元,同比增长5.3%;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3.4亿元,同比增长2.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亿元,同比增长6.4%,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3162元,同比增长9.3%,金融机构存款达5.7亿元。节能减排等指标均控制在上级下达的任务范围内。

  2.多措并举,优化产业结构。

  积极探索传统产业与新型产业融合发展,提升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能力,促进产业兴旺。

  农业生产添魅力。投资1350万元,推进新勐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发放高标准农田土壤改良生物有机肥810.8吨,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持续巩固香蕉、橡胶产业,香蕉种植2.24万亩,橡胶10.52万亩。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殖,新植果蔬复种1.21万亩,年末生猪出栏1.2万头、存栏0.8万头,大牲畜出栏1059头、存栏612头,家禽出笼28.3万羽、存笼10.3万羽,淡水鱼养殖600亩,肉类禽蛋总产量1012吨。

  工业经济稳增长。立足资源优势,推动杉木、橡胶等产业生态绿色发展,全年生产加工木材1.5万立方米、橡胶颗粒5698吨,加工木薯3200吨。完成荞菜坪三级电站建设并投入使用,荞菜坪二级电站建设有序推进。

  三产发展显活力。集镇服务功能更加健全,新增宾馆酒店2家,新增超市1家,面积2500平方米。培植陆关寨傣丽渔村,为发展观光休闲农业产业,实现乡村振兴培植基础;巩固辖区内餐厅、宾馆酒店、超市等传统服务业健康发展,提升电子商务站、快递、物流等现代服务业承载能力,逐步优化温泉服务功能,实现了服务业的串联和互补,第三产业正逐渐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3.精准施策,决胜脱贫攻坚战

  紧紧围绕贫困人口退出“两不愁三保障”和一达标要求,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政治任务来抓,精准发力、持续攻坚,顺利通过中央、省级第三方考核评估,脱贫攻坚普查工作及省级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推进“五个一批”扶贫路径,全面落实“六个精准”要求,总投资812.6万元完成扶持种植业0.54万亩,养殖业3.53万羽(头)。投资17.1万元新建多功能猪圈57个,完成农村抗震安居房改造108户补助226.8万元;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改造提升工程10件。发放小额产业扶贫贴息贷款757.3万元,为自主创业提供资金保障。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交通补贴708人,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594个,发放耕地力保护补贴150.7万元,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1300万元,公益林补助47.5万元,农牧民补贴52.6万元。认真执行教育扶贫政策,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无因贫失学辍学。贯彻落实好健康扶贫政策,有效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水平。发挥“爱心超市”优势,推广“表现增积分、积分换物品”自助式帮扶,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激发自身动力。顺利实现剩余贫困人口119户420人全部脱贫退出,累计脱贫退出1962户8777人,实现贫困村、贫困人口全部“清零”。

  4.众志成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镇闻令而动,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全力以赴、科学有序做好各项防控工作,打好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定措施。成立双组长制的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制定《勐拉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关于进一步强化网格化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等工作措施,形成班子包村,干部包户的有力网格包保责任制,设立隔离观察点,组建人流物流监测点,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全力以赴做好“内防反弹、外防输入”疫情防控工作。

  战疫情。严格落实上级指挥部的安排部署,按照“五个管住”要求,有序推进人流物流安全管控。推广扫“云南健康码”4.96万人次。倡导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共劝停各类宴席32场,停办各类社会聚集活动76次。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向疫区捐款6.45万元,捐物23吨。

  保民生。疫情发生以来,优先组织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积极对有意愿外出务工劳动力开展技能培训,推荐用工信息和单位,有序组织群众外出务工,推进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吸纳1.02万名农村劳动力转移到省内外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100个。严格落实检测筛查、通勤保障、个体防护等防疫要求,有效保障人员、生产安全。

  5.夯实基础,提升乡村发展水平

  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得到落地。

  服务设施更加健全。加强乡村服务功能设施建设,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以乡村服务设施全覆盖为目标,持续加大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总投资1427.8万元,完成活动室建设1个,活动场地硬化7个,村小组村内道路硬化23条,建设投入使用农副产品交易场所28个,乡村整体服务功能和承载能力明显提升。

  交通路网更加完善。为破除制约农村发展的瓶颈,打通农村经济发展的命脉,减少群众生产生活成本。投资178万元,新建合兴村、那兰村、多依坡村生产路18公里。顺利完成荞菜坪丫口至苦竹寨、团结至广老寨、田头胶厂至湾河通村道路硬化。有序推进勐拉第二座大桥项目建设,为乡村振兴深入推进提供更加有力的交通保障。

  土地治理更加有效。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要求,积极组织力量对乱占耕地建房现象进行排查整治,共排查图斑404个,涉及住宅类854宗、产业类291宗、公共服务类35宗;发放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8份,同时开展政策宣传活动,有效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房问题。

  6.聚焦民生,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坚持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发展目标,统筹推进人居环境、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工作。

  人居环境得到提升。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和“两污”治理,持续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加强卫生环境制度建设,着力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投资221.5万元改建无害化卫生公厕26座,投资91.3万元改建维护无害化卫生户厕1783座,集镇区旱厕全消除。投资35万元新建垃圾池14座,投资39.4万元新购置垃圾车5辆、垃圾箱10个、垃圾桶80只。投资2049.3万元,新建集镇污水处理厂,目前已完成征地、选址及地质勘探工作。围绕“五小三公一体系”建设布局,投资638万元,实施陆关寨和旧勐2个自然村美丽乡村示范建设项目。累计发动干部群众参与卫生整治1.3万人次,整治乱摆乱放123起,私搭乱建450平方米。完成集镇综合农贸市场提升改造,餐饮服务环境卫生条件得到有效改善,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形成常态化。完善76个村民小组“村规民约”,建立公共设施运行管护、“红黑榜”、垃圾清运管理等制度,进一步强化环境卫生管理,持续带动群众参与,村容村貌明显提升。

  教育文化事业蓬勃发展。坚持落实好教育服务、平安校园建设和控辍保学工作,落实贫困子女学前教育免除(补助)保教费、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营养餐”专项补助、高中免除学杂费、中高职雨露计划、助学金、爱心企业助学款等帮扶政策。聚力改善办学条件,完成勐拉中学教学楼和勐拉小学教学楼建设。全年下达营养餐补助357.6万元,寄宿学生生活补助264.6万元,营养餐补助实现全覆盖,寄宿生活补助覆盖四类学生,全面减轻了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举办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业务骨干田野间培训,深入挖掘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成功申报县级非遗传承人8名。

  医疗卫生保障不断加强。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便民利民”的基本原则,执行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服务,有效整合镇村两级医生,成立医疗服务队伍,积极开展重病户、慢性病户和贫困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办理慢性病卡598人。全镇有4家公私立医院和9个村级标准卫生室,基本医疗器材配备齐全,为全镇医疗卫生服务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扎实开展医疗保险工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2.9万人,参保率达97.7%,让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新出生109人,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35‰以内。

  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享受城乡低保对象1889人,发放资金652万元。临时救助对象1119人,救助资金52.7万元;沿边定补1.12万人,补助资金1122万元;城乡养老保险正常参保1.87万人,其中享受待遇2890人。残疾人两项补贴、特困供养、高龄补贴、抚恤金、孤儿补贴资金通过银行打款方式足额发放。

  7.筑牢防线,边境发展更加稳固

  牢固树立总体安全观,增强国门安全意识,创新工作方法,加大保安全、促稳定力度,持续建设平安勐拉。

  筑牢生态安全保障。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启动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严格落实农村宅基地审批手续,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与开发,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800亩,完成区划天然商品林4.29万亩,林地面积2.9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70.24%;办理林木采伐124宗,林木蓄积2.1万立方米,出材1.5万立方米。强化森林防火工作宣传、巡查和值班值守,加强野外火源管控、防火应急队伍建设和防火物资储备。落实河长制责任,加强河湖管护和治理,以藤条江流域为重点,开展“清河行动”,整治占河耕种面积0.4万平方米,清理河道24公里,清理垃圾400余吨,拆除违建1800平方米,清理土石方120立方米。开展联合执法5次,打击取缔非法采砂点4个。荣获“云南省级生态文明乡镇”称号。

  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以“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工作准则,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8份,与村委会、站所、企业、学校、酒店宾馆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49份。在抓实日常安全生产的基础上,春节、国庆等重大节庆日,采取企业自查、站所联查的方式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12次,累计检查各单位36次,排查整改安全隐患90条;对危化物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人群密集场所共检查48次,查处安全生产隐患252起,整改252起,有力保障了生产安全。

  社会治安持续稳定。强化边境地区综合治理,人民群众安全感持续增强。受理治安案件32起,查处18人;刑事立案10起,破案8起;受理交通事故34起;扎实开展缉枪治爆工作,收缴枪支12支,查获犯罪嫌疑人1人。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讲3场,协助县级办案2次,为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提供了有力保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2起,调解成功80起,调解成功率 97.6%;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对在册社区矫正14人做好管理和帮教工作,实现矫正率100%,有效预防重新犯罪。新勐村委会荣获“云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有效扩大基层民主,提高基层法治化,增强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建立常态化的管控机制,强化特殊群体管理及服务。依法规范管理综治事务,持续开展“缉枪治爆”“禁毒铲毒”专项整治行动和强边固防工作,边境稳定良好局面更加稳固。

  8.凝神聚力,政府自身建设得到新加强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狠抓“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放管服”改革、审批制度改革,现有公共服务事项70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给付4项,行政确认6项,行政许可3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完成“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安装工作注册5386人;完成常住人口电子医保凭证激活35%。镇村为民服务机构办理为民服务事项办结率均达99%,为民服务能力水平明显提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严格公车管理、公务接待,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严把“三公”经费支出。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主动向镇人大主席团报告工作4次,办结人大代表建议12件。同时,顺利完成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地震、气象、保密、工青妇等工作有序开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政府机关

  2.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2020年度收入合计63,008,384.4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656,116.55元,占总收入的97.8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352,267.90元,占总收入的2.15%。与上年对比增加42,380,479.71元,增长205.45%,主要原因是新会计制度改革,2020年增加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人员工资调增,财政涉农资金纳入决算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2020年度支出合计64,301,908.94元。其中:基本支出15,388,118.64元,占总支出的23.93%;项目支出48,913,790.30元,占总支出的76.0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9,405,356.46元,增长331.66%,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中人员工资调增、新增村干部奖励,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增加了日常公用经费开支;二是增加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388,118.6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60,610.89元,增长27.94%,主要原因是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增加了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805,351.75元,占基本支出的76.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82,766.89元,占基本支出的23.28%。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63,290.44元,年人均公用经费开支37,663.8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913,790.3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6,044,745.57元,增长1604.8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金平县勐拉镇荞菜坪村委会大其、牛场、小其下寨、荞菜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金平县勐拉镇翁当村委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金平县勐拉镇老乌寨村委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金平县勐拉镇荞菜坪村委会马家上寨下寨、六八、梦龙一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金平县勐拉镇勐拉村委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金平县勐拉镇荞菜坪村委会梦龙二队、新安寨、牛塘、苦竹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等。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勐政发〔2020〕91号城投公司拨勐拉镇垃圾处理厂征地补偿款197,447.9元;(2)金财预〔2020〕127号直过民族生猪养殖项目建设资金100,000元;(3) 金财农〔2020〕57号2020年州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第二批项目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补助资金3,500元;(4)金财农〔2020〕50号脱贫攻坚普查工作经费159,203元;(5)金财预〔2020〕67号危房改造资金97,500元;(6)金财教〔2020〕63号金平县勐拉镇2020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3,940元;(7)金财教〔2020〕73号金平县勐拉镇2020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项资金150,000元;(8)金财预〔2020〕75号勐拉镇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补助资金71,875元;(9)金财预〔2020〕55号边境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经费32,000元;(10) 金财社发〔2020〕117号金平县勐拉镇2020年计划生育宣传员州级生活补助专项资金19,200元;(11)金财农〔2020〕24号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专项资金331,345元;(12)金财农〔2020〕20号2018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第一年现金补助资金5,250,000元;(13)金财农〔2020〕23号2020年勐拉镇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3,550,000元;(14)金财农〔2020〕20号2018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种苗补助资金4,200,000元;(15) 金财农〔2020〕85号2020年勐拉镇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专项资金200,000元;(16) 金财农〔2020〕48号2020年州级农业生产专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1,810元;(17)金财农〔2020〕40号金平县财政局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一批草地贪夜蛾防控专项资金3,000元;(18)金财农〔2020〕81号勐拉镇2020年中央第二批农业生产发展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补助资金131,216.8元;(19)金财农〔2019〕115号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补助资金531,200元;(20) 金财农〔2020〕31号金平县财政局下达2020年农村厕所革命第一批省级补助资金281,700元;(21)金财农〔2020〕89号勐拉镇2020年省级第二批农村厕所革命补助资金80,000元;(22)金财农〔2020〕82号勐拉镇2020年第二批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专项资金200,000元;(23)金财农〔2020〕24号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398,595元;(24)金财整合〔2020〕1号2020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资金2,403,700元;(25) 金财整合〔2020〕2号2020年第一批金平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勐拉镇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7,929,452.9元;(26)金财整合〔2020〕8号金平县勐拉镇2020年度第四批统筹整合使用资金9,926,273元;(27)金财整合〔2020〕6号金平县2020年第三批涉农整合资金勐拉镇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998,400元;(28)金财整合〔2020〕3号2020年第一批金平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预留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专项资金2,070,300元;(29)金财整合〔2020〕4号金平县2020年第二批涉农整合资金勐拉镇生产发展项目专项资金1,575,300元;(30)金财整合〔2020〕2号2020年第一批金平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勐拉镇生产发展专项资金5,995,560元;(31)金财整合〔2020〕8号金平县勐拉镇2020年度第四批统筹整合使用资金550,400元;(32) 金财农〔2019〕125号土地指标跨省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412,235.2元;(33)金财农〔2020〕17号金平县2020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资金勐拉镇专项资金205,000元;(34)金财农〔2020〕38号省级2020年7个贫困县总队长〔副总队长〕和798个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工作经费68,536.5元;(35) 金财农〔2020〕41号州级2020年798个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工作经费35,000元;(36)金财农〔2020〕63号2020年度勐拉镇中央财政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530,700元;(37)金财综发〔2019〕9号新勐老年活动室建设资金110,000元;(38)金财教〔2020〕253号勐拉镇2020年体彩公益项目补助资金30,000元;(39)金财综发〔2019〕5号拉祜新寨村民活动场所建设79,4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188,173.1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7%。与上年对比增加49,594,618.85元,增长364.83%。主要原因是财政涉农资金、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偿金等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339,418.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8%。主要用于行政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劳务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基础设施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16,865.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主要用于文化站、广播站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公务接待费、差旅费、项目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18,285.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1%。主要用于文化站、广播站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公务接待费、差旅费、项目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8,09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主要用于计生宣传员工资、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3,853,07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92%。主要用于林业站停伐补助、退耕还林还草补助等。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6,587,515.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90%。主要用于农科站、兽医站、水利站、林业站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兽医宣传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项目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354,919.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6%。主要用于国土所在职人员工资福利。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1226元,支出决算为397,453.00元,完成预算的164.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1,800.00元,完成预算的131.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5,653.00元,完成预算的209.5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为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年,脱贫攻坚工作、疫情防控工作及其他中心工作考核督查检查较多,公务用车使用频率较高等原因,导致“三公”经费超预算数。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206,285.48元,增长107.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3,593.48元,增长41.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52,692.00元,增长242.5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为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年,脱贫攻坚工作、疫情防控工作及其他中心工作考核督查检查较多,公务用车使用频率较高等原因,导致“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1,800.00元,占45.74%;公务接待费支出215,653.00元,占54.2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1,8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1,8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作、河长制、疫情防控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215,65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5,65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3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3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普查工作及上级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72,824.1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54,134.8元,增长30.47%。主要原因是2020年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多,办公费及差旅费增加,县级各挂联单位及村委会人员到我镇参与扶贫工作,导致接待费用增长。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资产总额12,545,608.63元,其中,流动资产7,980,531.08元,固定资产1,891,412.8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620元,其他资产2,669,044.73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784,035.2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2,205.0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273,10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144,14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8,96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273,10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30007559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1082411355276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