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馆2021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馆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馆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馆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开展社会宣传教育,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组织辅导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的综合性文化事业单位和活动场所。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3.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组织群众寓教于乐。
4.开展文化阵地活动,丰富群众业务文化生活。
5.辅导、培训群众文化系统的在职干部及业务文艺骨干,为国家和社会培育人才。
6.组织、辅导和研究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性文艺创作活动。
7.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
(二)机构设置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馆是2018年从金平县文旅局独立出来核算的财政补贴二级预算事业编制单位,下设办公室、财务室、群文辅导室、美术摄影室、非遗办公室、合唱团等六个部门。
(三)重点工作概述
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州、县级代表性传承人的调查申报工作,共申报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5个,县级代表性传承人共118人,并通过金平县人民政府得以批复;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非遗项目6个,州代表性传承人32人;1月3日至12日,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业务骨干田野调查培训班在金平成功举办。
组织、协办“脱贫攻坚红色文艺骑兵”、“哈尼民族传统习俗古歌•文艺轻骑兵助脱贫”、“凝聚金平力量 决胜脱贫攻坚 全面建成小康”、“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文艺轻骑兵助脱贫”、“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展示活动暨群众文化交流活动等文艺演出;创作群众文化艺术精品,组织开展云南省第四届群众文化“彩云奖”活动作品报送工作;根据疫情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截至目前,共开展文化惠民演出27场次,观众2万余人次。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一是推进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工作。目前,已完成全县13个乡镇、金平农场基层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站)设立分馆制建设任务及21个村委会(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服务点。二是文化馆组建了“特聘专家”、文化“志愿者”,在城乡常态化开展文化活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13.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3.3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9.13万元,增长34.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资及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计提基数增长。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3.3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3.3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3.33万元(本级财力113.3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9.13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资及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计提基数增长。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3.3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3.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3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29.13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资及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计提基数增长;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7(类)01(款)09(项)群众文化支出79.4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基本工资
2. 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8.5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离退休人员退休费
3.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9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 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4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5. 208(类)08(款)02(项)伤残抚恤支出1.2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伤残抚恤费
6. 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7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医疗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文化馆3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文化馆33.6万元,项目支出文化馆0万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文化馆16.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文化馆16.08万元,项目支出文化馆0万元)
3.301(类)03(款)奖金支出文化馆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文化馆2.8万元,项目支出文化馆0万元)
4.301(类)07(款)绩效工资支出文化馆15.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文化馆15.73万元,项目支出文化馆0万元)
5.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文化馆10.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文化馆10.91万元,项目支出文化馆0万元)
6.301(类)09(款)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文化馆5.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文化馆5.46万元,项目支出文化馆0万元)
7.301(类)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文化馆7.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文化馆7.71万元,项目支出文化馆0万元)
8.301(类)12(款)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文化馆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文化馆0.9万元,项目支出文化馆0万元)
9.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支出文化馆6.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文化馆6.87万元,项目支出文化馆0万元)
10.303(类)02(款)退休费支出文化馆8.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文化馆8.33万元,项目支出文化馆0万元)
11.302(类)01(款)办公费支出文化馆2.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文化馆2.52万元,项目支出文化馆0万元)
12.302(类)28(款)工会经费支出文化馆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文化馆1.2万元,项目支出文化馆0万元)
13.303(类)04(款)抚恤金支出文化馆1.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文化馆1.22万元,项目支出文化馆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馆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预算内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馆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内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馆没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内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一)因公出国(境)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馆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上年相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馆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上年相比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馆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上年相比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馆2021年没有重点项目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馆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72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2.52万元相比增加1.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工会经费的预算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县文化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