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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8-15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000331801000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实施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福利、离退休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4.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5.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推动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的落实。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6.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7.拟订引进外国智力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拟订上报,审核上报出国(境)培训项目并组织实施。对在红河州境内工作的外国专家实行属地化管理。

  8.承办金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就业创业工作。

  完成城镇新增就业1054,完成州级下达目标任务 1030人的102.33%;完成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37人,完成州级下达目标任务数230人的103.04%;完成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16人,完成州级下达目标任务数210人的102.86%;完成公益性岗位就业人数260人,完成州级下达目标任务数260人的100%;城镇登记失业率3.07%,控制在州级下达任务数4.3%以内;完成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20人,完成州级下达目标任务数20人的100%;完成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25075人次,完成州级下达目标任务数24400人次的102.77%,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培训10110人,完成州级下达目标任务数9900人次的102.12%;新增劳动力转移就业15443人次,完成州级下达目标任务数12200人次的126.58%,其中省外转移就业10844人次,完成州级下达目标任务10800人次的100.41%,建档立卡劳动力转移就业4142人,完成州级下达目标任务700人次的591.71%;“贷免扶补”扶持创业主体283个,扶持帮扶创业人员283人,发放贷款2830万,完成州级下达目标任务283人的100%。 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主体555个,扶持帮扶创业人员555人,发放贷款5550万,完成州级下达目标任务555人的100%;发放创业担保贷款金额8380万,完成州级下达目标任务7530万的111.29%。

  2.社会保险工作。

  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6320人,完成州级下达目标任务16254人的100.41%。其中: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8078人,完成目标任务数8025人的100.66%;执行企业制度职工5752人,完成州级下达目标任务数5688人的101.13%;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8271人,完成州级下达目标任务数8229人的100.51%,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制度职工6041人,完成州级下达目标任务数6021人的100.3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收入11435.82万元,完成州级下达目标任务10795万元的100.59%。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0397人,完成州级下达目标任务数191138人的104.8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70132人,完成州级下达目标任务数132085人53.1%;参加基本医疗保险350088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3029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337059人。完成州级下达目标任务349900人的100.05%;参加失业保险8988人 ,完成州级下达目标任务数8722人的103.05%;参加工伤保险11433人 ,完成州级下达目标任务数11100人的103%;参加生育保险10596人,完成州级下达目标任务数10182人的104.07%;

  完成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14154.48万元,完成州级下达目标任务14333万元的98.75%,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收入3761.92万元,完成目标任务3538万元的106.3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收入10392.56万元,完成州级下达目标任务10795万元的96.27%;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收入5677.67万元,完成州级下达目标任务6018万元的94.34%;失业保险费收入126.52万元,完成州级下达目标任务118万元的107.22%。工伤保险费收入251.9万元,完成州级下达目标任务285万元的88.39%; 生育保险费收入410.15万元,完成州级下达目标任务235万元的174.53%;

  3.人才队伍建设

  新增高技能人才40人,完成州级下达目标任务40人的100%;其中:技师和高级技师27人,完成州级下达目标任务10人的270%。开展技能培训人数1400人,完成州级下达目标任务1400人的100%。

  4.劳动关系协调

  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8%,完成州级下达目标任务98%的10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100%,完成州级下达目标任务95%的105.26%。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66%,完成州级下达目标任务61%的108%。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100%,完成州级下达目标任务98%的102.04%。

  5.社会保障服务能力建设

  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341492人,完成州级下达目标任务312000人的109.45%。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100% ,完成州级下达目标任务98%的102.04%。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8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5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7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17,576,294.9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123,294.91元,占总收入的99.61%;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53,000.00元,占总收入的0.39%。与上年对比增加30,958,138.80元,增长35.7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增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补助收入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兜底保障收入;二是增加统筹外退休费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21,918,619.52元。其中:基本支出77,823,067.08元,占总支出的63.83%;项目支出44,095,552.44元,占总支出的36.1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43,396,386.89元,增长55.2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增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补助收入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兜底保障支出;二是增加统筹外退休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7,823,067.0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088,567.54元,增长22%,主要原因分析:增加统筹外退休费发放。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9%。年人均工资开支97020元,年人均公务开支1220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095,552.4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845,432.03元,增长3427.30%,主要原因分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相关扶贫资金支出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43,603.16元,为三支一扶生活补助、自主择业军转、胡滇劳务协作等已按时发放保障,三支一扶保险已按时缴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84,076.39元,为就业补助、高校见习补助等均按时按标准补助到位。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743,588.27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保费及兜底保障均已按标准补助。

  4.农林水支出10,924,284.62元,大学生村官保险已按时缴纳,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已按季度补助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371,856.4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5%。与上年对比增加42,922,399.49元,,增长54.7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增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补助收入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兜底保障支出;二是增加统筹外退休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927,430.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发放、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发放及保险缴纳。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7,776,553.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08%。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工资发放及全县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费发放。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3,743,588.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56%。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参保保费补助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兜底保障资金发放。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0,924,284.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工伤、意外保险费缴纳及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4,100.00元,支出决算为75,007.00元,完成预算的55.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5,007.00元,完成预算的55.9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金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金平县社会保险局并入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核算,接待统一安排,厉行节约支出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74,056.70元,下降49.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4,228..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9,828.70元,下降39.9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我局公务用车划转平台后,我局不在有公务用车,资金支出减少;二是2017年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公”经费80,514.70元、金平县社会保险局“三公”经费3,200.00元、金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三公”经费65,349.00元,共计149,063.70元,2018年金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金平县社会保险局并入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核算,接待统一安排,虽比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17年决算数增加,但“三公”经费总体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75,007.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75,00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5,00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5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0,853.9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1,793.79元,增长59%,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金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金平县社会保险局并入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核算,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机关运行虽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及日常事务开展。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33,653,482.33元,其中,流动资产22,242,297.40元,固定资产11,232,607.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78,577.63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987,120.42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3,611,409.42元,固定资产增加205,89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172,534.26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49,577.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0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2,8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6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项目资金支出预算4,373,504.00元,实际支出4,323,465.00元,其中实际支出情况如下图:

  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项目资金分管部门根据“三定”方案归纳,根据部门职责、中长期规划、县委、县政府要求归纳,保障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对应的目标或措施预计的产出和效果,每项工作任务都有明确的一项或几项目标按预算批复内容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计划,结合项目工作完成情况,落实项目预算资金保障,促使项目有计划执行。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项目成本性分析:项目实行厉行节约,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有规范的内控制度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管理水平。项目效率性分析:项目完成及时百分之百,验收完成百分之百。自评结果:项目基本完成,达到预定目标。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1.未完成的项目绩效目标及其原因分析

  针对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和完善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一是实现绩效评价与部门预算的有机结合。实现预算的科学化、合理化、准确化、完整化及有效化;二是实现绩效评价与预算执行的有效结合。进一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2.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①管理经验:绩效管理需科学规范,加大对各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加快健全覆盖城乡、保障公平、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构建功能完善、方便快捷的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加强队伍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进程,全面提升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②项目绩效目标修正建议:对指标设置与选择进行动态管理,随着社会经济形势、工作环境和工作目标变化而调整,行政部门绩效目标好多不能用量化表述,建议以后预算编制中认可采用可描述、可说明性绩效目标设置。

  ③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加强对资金的支出管理,提高各项目资金使用效率,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对应的目标或措施预计的产出和效果,每项工作任务都有明确的一项或几项目标。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基本情况

  ①部门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省、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单行条例草案及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实施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方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规划,统筹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拟定引进外国智力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承办金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②部门绩效设立情况:健全专项资金内控机制,完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做到有规可依,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严禁擅自扩大支出范围和提高支出标准,严禁出现虚列、转移、挤占挪用、滞留专项资金等违规情况。州、县市从内部风险防范和资金运行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管理,不断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申报、使用、管理、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③部门收支情况:2018年部门收入11712.33万元,上年结余结转908.27万元,支出12191.86万元,年末结余结转470.03万元,做到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完成预算安排要求。

  ④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建立常规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要求各科室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处自纠、自查,州级相关部门还联合基金监督部门对县市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同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对各项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使用、工作人员履责和依法办事等情况监督及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完整和有效。

  2.绩效自评工作

  ①绩效自评目的:严禁出现虚列、转移、挤占挪用、滞留专项资金等违规情况。州、县市从内部风险防范和资金运行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管理,不断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申报、使用、管理、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②自评过程:前期整理各科支付资金台账,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实施组织各资金管理及使用科室对资金动向进行总结,查看台账资金情况,要求完善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严格执行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健全责任制度,确保促进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各项资金严格按要求实施,未出现虚列、转移、挤占挪用、滞留专项资金等违规情况。

  4.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各单位退休人员死亡上报不及时,存少量在延报。整改情况:加强监管、及时清理,及时收回误发资金。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自评结果反馈到各资金使用科室,不足处按要求整改,严格资金管控。

  6.主要经验及做法:健全专项资金内控机制,完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做到有规可依,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各科目支付资金台账,完善管理办法,建立常规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要求各科室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处自纠、自查,州级相关部门还联合基金监督部门对县市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同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对各项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使用、工作人员履责和依法办事等情况监督及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完整和有效。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8年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支出主要任务共计八项,详细情况如下:

  1.人力资源事物,2018年预算编制任务及措施①资金按规定用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每年的社会保险。②资金按规定用于三支一扶人员年度考核 、安置及生活补助发放 。 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优。 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的对比 :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相关情况说明:2018年全县三支一扶人员72人,人社局负责按规定缴纳这些人员各项保险及三支一扶生活补助、考核等资金支付。

  2.省属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2018年预算编制任务及措施:资金按规定用于省属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春节重阳节慰问、死亡、生病慰问等。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良。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的对比 :支付3.9万元,结转结余结余1.5元。相关情况说明:我县省属企业为农场,现已划归地方,省级对企业退休人员管理进行补助。

  3.就业见习补助,2018年预算编制任务及措施:资金按规定用于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确保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按标准发放。确保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保持稳定。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优。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的对比 :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相关情况说明:确保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按标准发放。

  4.就业补助资金,2018年预算编制任务及措施:资金按规定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以及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支出项目。确保完成年度城镇新增就业目标任务。确保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目标范围内。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优。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的对比 :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相关情况说明:资金由中央省州承担,县级按相关规定给予补助。

  5.军转干部生活补助,2018年预算编制任务及措施:①资金按规定用于企业军转干部困难人员生活补助、八一、春节节日慰问及生病、死亡慰问。②自主择业军转八一、春节慰问及体检费补助发放。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优。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的对比 :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相关情况说明:2018年全县企业军转干部5人,逐月按规定金额发放。自主择业军转干部42人,对所有军转干部均按标准进行节日、生病慰问。

  6.医疗救助,2018年预算编制任务及措施:资金按规定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参保保费补助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兜底保障。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良。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的对比 :参保保费补助完成预算100%,医疗兜底保障支付539.72万元,结余结转206.93万元。相关情况说明:2018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25056人,已脱贫每人参保43.20元,补助53141人;未脱贫每人补助28.8元,补助71915人。医疗兜底保障6907人次。

  7.创业担保贷款贴息,2018年预算编制任务及措施:资金按规定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优。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的对比 :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相关情况说明:2018年创业担保贷款按季度贴息。

  8.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2018年预算编制任务及措施:资金按规定用于大学生村官工伤、意外伤害、养老保险费缴纳。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优。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的对比 :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相关情况说明:2018年全县大学生村官29人,全年按各保险标准按时缴纳大学生村官到基层任职各项保险。

  9.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筹外退休费,2018年预算编制任务及措施:保障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外退休费逐月足额发放 ,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优。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的对比 :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相关情况说明全年发放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筹外退休费66,105,424.54元。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填报经费差额表。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上年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结转下年,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规定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监督索引号532530003318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