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为社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等公共卫生服务;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加强人才培养;负责辖区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扶贫等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给予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积极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做好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改善儿童营养状况;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本院职工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加强医德医风教育。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度收入合计1,190,808.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0,808.9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本单位2018年新成立,无上年收入对比情况。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度支出合计812,982.13元。其中:基本支出556,510.96元,占总支出的68.45%;项目支出256,471.17元,占总支出的31.5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本单位2018年新成立,无上年支出对比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56,510.96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6,471.17元。本单位2018年新成立,无上年支出对比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2,982.1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本单位2018年新成立,无上年支出对比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82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5%。主要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36,161.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5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产生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专用材料费以及临聘人员劳务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
本单位2018年新成立,无上年“三公”经费支出对比情况。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产总额3,293,429.29元,其中,流动资产401,342.29元,固定资产2,892,087.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55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559.00元,政府采购货物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本单位无此项内容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本单位无此项内容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本单位无此项内容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基本情况
(1)单位基本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2)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度支出合计812,982.13元。其中:基本支出812,982.13元,占总支出的100%;
(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中央、省、州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通过对资金使用情况,日常组织管理情况、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的自我评估,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合理配置资源,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认真和规范组织人员按时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制定具有预算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资金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确保专项工作有序开展。
2.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 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 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针对各级部门绩效评价的相关文件精神,开展2018年度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预算执行情况、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厉行节约保障措施等方面的资料进行分析,最终形成评价结论。
3.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1)主要绩效
努力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①辖区内常住居民17078人;建立居民健康电子档案16634人,居民规范化电子建档率为97.40%;②健康教育工作:严格按照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采取了发放宣传材料、开展健康教育讲座、设置宣传栏等多种方式,针对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主要健康问题和危险因素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2018年共更新健康教育宣传栏36次,开展公众咨询活动9次、举办健康教育知识讲座36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8096余份;③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社区0-6岁儿童1508人,系统管理1385人,系统管理率91.84%;④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孕产妇保健服务,对辖区289名孕产妇进行系统管理,对育龄妇女进行健康教育和保健指导;⑤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全年对社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1095人建档管理,建档管理率88.4%;完成体检(包括辅助检查)、自理能力评估968人;⑥高血压健康管理服务:2018年,共登记管理高血压病患者694人,规范管理694人,规范管理率100%,随访2793人次;⑦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共登记管理Ⅱ型糖尿病患者215人,规范管理215人,规范管理率100%,随访872人次;⑧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对确诊的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规范管理53人,管理率85.48%,共随访202人次;⑨中医药服务: 完成0-6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813人,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789人。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18年为辖区居民已签约的居民总数为5098人,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668人,0-6岁儿童573人,高血压647人,糖尿病218人,重性精神病53人,残疾人168人,低保户193人,重点人群签约率为68.8%。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附表10-附表12)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