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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930-104706-114
  • 发布机构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8-15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卫生计生、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计生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协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计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4.组织拟订并贯彻实施基层卫生计生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计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8.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负责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规划、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布局和综合改革。

  9.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0.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

  11.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2.组织拟订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3.组织拟订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4.指导卫生计生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5.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金平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省要求,组织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16.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县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局的日常工作,负责县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17.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金平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面推进健康扶贫工作;

  2.扎实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3.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4.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5.着力深化公立医院改革;

  6.努力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7.扎实做好疾病防控;

  8.切实完成妇幼健康服务任务;

  9.着力深化卫生监督工作;

  10努力推进中医药工作;

  11.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12.着力实施沪滇对口帮扶项目,补齐医疗卫生事业建设短板;

  13.将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核情况作为对当地政府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14.扎实稳妥落实全面两孩政策,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

  15.开展多种形式的国情国策教育,全面巩固计划生育宣传阵地;

  16.进一步强化出生婴儿性别比综合治理;

  17.认真开展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工作;

  18.进一步推进防艾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2018年度收入合计14,979,766.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79,766.3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年度收入(即财政拨款收入)15,817,741.98元减少837,975.64元,减少5.30%;主要原因: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和基本药物补助等财政补助收入从财政直接拨到下级各基层医疗机构,由下级各单位进行收入核算,未在单位核算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2018年度支出合计14,483,102.34元。其中:基本支出4,086,817.73元,占总支出的28.22%;项目支出10,396,284.61元,占总支出的71.7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本年度支出减少595,710.12元,减少3.9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37,440.34元,减少17.01%;项目支出增加241,730.22元,增加2.38%;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减少是由于人员减少,工资支出减少,公用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是由于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增加了上年结转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机关、下属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86,817.73元。与上年对比日常支出减少837,440.34元,减少17.01%,主要原因办公费、接待费、培训费等公用经费支出减少,退休1人,减少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8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396,284.61元。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241,730.22元,增加2.38%;主要原因: 项目支出增加是由于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增加了上年未使用完毕本年度继续使用结转资金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0,396,284.61元,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767,283.61元,主要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补偿工作,全科医生工作,订单订向生补助,乡村医生报酬等方面工作;公共卫生支出7,262,961.00元,主要用艾滋病项目等重大公共卫生工作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及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完成家庭医生产签约人数191,231人;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366,040.00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83,102.3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本年度支出减少595,710.12元,减少3.95%。主要原因: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等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96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事务支出,是有一名职工从纪委调入,但未更正功能类科目,致使本科目有支出数据。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0,87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4%。主要用于行政事单位离退休费用支出,其中2080501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5,600.00元,2080502事来单位离退休支出1,6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3,675.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4,004,260.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69%。主要用于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其中2100101行政运行支出3,466,775.93元,2100302乡镇卫生院支出242,523.61元,2100399其他基层医卫生机构支出661,960.00元,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5,788,429.00元,2100408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474,532.00元,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366,040.00元,2101001行政运行支出4,0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22,766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766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没有进行预算,用公用经费列支。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47,234元,下降86.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9,000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8,234元,下降83.8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削减公务接待的人数,减少费用开支,并且公务用车划拨到车辆管理中心,本年度未发生汽车维修费、燃油费等。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22,766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未安排人员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未发生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766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2,76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3批次33人次支出3,070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3批次35人次支出3,150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项目6批次106人次10,494元,乡村级医疗机构其他项目4批次113人次支16,174元。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2,35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5,170.59元,减少10.0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减少会议开支、减少了培训费用、减少了材料购置费、减少公务用车费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会议费、维修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55,037,228.02元,其中,流动资产17,678,614.05元,固定资产2,856,454.9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4,493,106.8元,无形资产9,052.2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340,184.33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042,032.72元,固定资产减少170,15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2,471,668.61元,无形资产减少4,337.6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3项,账面原值172,117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4,2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4,28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项目经费支出10,396,284.61元。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241,730.22元,增加2.38%;主要原因: 项目支出增加是由于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增加了上年未使用完毕本年度继续使用结转资金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0,396,284.61元,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767,283.61元,主要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补偿工作,全科医生工作,订单订向生补助,乡村医生报酬等方面工作;公共卫生支出7,262,961.00元,主要用艾滋病项目等重大公共卫生工作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及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完成家庭医生产签约人数191,231人;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366,040.00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工作。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1.经济性分析。

  成本(预算)控制情况:上年结转5,281,989元,2018年各级财政下达的项目资金预算为11,030,041.61元;实际下达到各医疗卫生机构数为10,396,284.61,本年度结转结余5,915,746元。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预算完成率为94.25%,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项目支出过程中均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完成。

  2.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项目工作进度按时按质完成,但由于资金下达到各医疗机构时间已是年末,资金支付滞后,但目标工作任务是按时按质完成,已通过州卫生计生委的各项考评。

  (2)项目完成质量

  各项工作任务基本按时按质完成,已通过州卫生计计委的考核及第三方考评。

  (3)有效性分析

  项目资金的使用,对预期目标完成程度和社会影响非常良好,完成了州政府和县政府、州卫生计生委2018年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4)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项目资金的使用,对预期目标完成程度和社会影响非常良好,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卫生计生事业的发展。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预算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预算管理机制,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本单位积极稳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成立由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由财务科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照自评指标体系、以年度工作计划和各项目标责任书要求,针对评价对象的特点,拟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认真进行研究和部署,各科室参与,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资金的整体收入、支出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提交的绩效报告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和分析。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了顺利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每年做预算时由规财科牵头,相关业务科室参与编制预算,并做出相应的绩效评价目标表,使项目的安排与绩效目标有机结合。规财科组织项目绩效考评工作,相关科室跟踪了解项目绩效考评工作实施情况,具体负责本科室对口实施项目的绩效考评工作,配合制定考评指标,搜集考评基础信息,为以后编制预算做到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二是加强完善制度建设。结合当年预算目标任务,从预算编制源头抓起,进一步落实,要求立项依据充分、与民生保障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能充分体现卫计履行职能的项目要求编制项目绩效目标,进一步强化项目绩效意识和支出责任。

  三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基本情况

  (1)单位基本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有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主要是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

  (2)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4,483,102.34元。其中:基本支出4,086,817.73元,占总支出的28.22%;项目支出10,396,284.61元,占总支出的71.78%;在项目支出内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767,283.61元,公共卫生支出7,262,961.00元,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366,040元。

  (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中央、省、州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通过对资金使用情况,日常组织管理情况、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的自我评估,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加强部门预算管理,有效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责任意识,合理配置资源,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全县卫生计生事业的发展。

  (4)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按照专项工作的计划进度和预算安排支出专项资金,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认真和规范组织人员按时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制定具有预算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资金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大力加强专项资金的保障力度,确保专项工作有序开展。

  2.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 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 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针对各级部门绩效评价的相关文件精神,开展2018年度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预算执行情况、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厉行节约保障措施等方面的资料进行分析,最终形成评价结论。

  3.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1)主要绩效

  全面推进健康扶贫,切实落实健康扶贫30条措施。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24811人,已100%参加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经核查比对,目前除19人自愿放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外,其余124792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

  全面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县完成签约191231人,签约服务覆盖率51.35%,全部实现电子化签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做到了应签尽签。

  扎实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全面推行网上集中采购,实行基药百分之百网上采购和非基药备案后网上采购制度。

  努力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截至目前,投入资金2176.46万元,努力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各项工作。全县辖区内常住居民372395人;累计建立纸质居民健康档案347856人,累计纸质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93.41%;其中累计电子建档338869人,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建档率为91.00%;健康教育、0~6儿童保健、老年人健康、慢性病、重性精神病患者、中医药保健服务等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稳妥推进。

  扎实做好疾病防控。全县共有142个疫苗接种点,11种疫苗接种率均达95%以上;全县20个网络直报单位共报告乙类传染病11种835例,发病数与去年同期(767例)相比上升8.87%;发病率225.71/十万;死亡22例,与去年同期(19例)相比上升15.79%;死亡率5.95/十万。全面实施“三位一体”防治服务模式,共接诊登记肺结核可疑初诊病人907例,占指标任务805例的112.67%;完成了患者密切接触者涂阳筛查率、高危人群耐多药筛查率、抗结核固定剂量复合制剂(FDC)使用率、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治疗率等任务指标。调查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起、聚集性疫情5起。

  切实搞好妇幼健康服务。活产数4478人,孕产妇系统管理4045人,系统管理率90.33%,早孕建册产妇数4108人,早孕建册率91.74%,住院分娩人数4438人,住院分娩率99.11%,产后访视人数4095人,产后访视率91.45%;孕产妇死亡2例,死亡率44.59/十万,均为外嫁多年并在外地生产的产妇,本地产妇生产实现了零死亡;婴儿死亡44人、死亡率9.82‰。结婚登记7046人,婚检5836人,婚检率82.83%;优生健康检查任务数1554对,实际完成1897对,超额完成检查任务。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积极稳妥推进全面两孩政策,着力夯实计划生育基础工作,预计全年出生率为14.08‰、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99‰。

  普及艾滋病和性病防治知识、推广高危行为干预措施,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传播。县财政投入防艾专项经费10万元、兑现防艾一线工作人员特殊风险津贴21.168万元。累计检测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1611例(含外籍64例),其中男989例、女622例,男女性别比为1.59:1。1547例HIV/AIDS中(除64例外籍报告数),AIDS614例,HIV933例;死亡342例,现存活1205例。现存活得1205例HIV/AIDS中经性传播1120例(其中同性传播19例),占总病例数的92.95%;母婴传播19例占1.58%;注射毒品传播49例占4.07%;传播途径不详17例占1.41%。2018年,共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212例,与2017年同比上升12.7%;其中:本地报卡149例,外地报卡63例;异性传播209例,占总病例数的98.5%,同性传播2例,占总病例数的1%,注射毒品传播1例,占总病例数的0.5%;艾滋病病人死亡46例。对生活困难的艾滋病感染者和家属给予最低生活救助共救助392户446人,对17岁以下的12名感染者儿童给予基本生活救助。

  (2)评价结论

  2018年各级经费安排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来执行,有效防止了超预算;认真学习财经法规,严格执行财经纪律,防止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认真落实了各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项目资金做到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安全有效运行。

  4.存在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做好资金预算工作。局机关各科室经费预算观念不强,特别是有的项目单位资金使用还不够规范,支出不及时造成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结余资金过大。

  二是在科学设置预算绩效指标上还需进一步完善,使之更加贴合卫生计生工作的实际。

   5.改进措施和建议

   在以今后的工作中继续采取措施,努力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1)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快财政预算执行进度。

  (2)科学细化编制预算,为预算执行打好基础,在预算编制中一方面要尽可能细化,增强预算的可行性,减少和避免预算调整。另一方面要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上下功夫,委机关各科室要做到对下年工作有计划确保做实预算。另外对项目实施要有科学的规划,依据项目可完成进度下达预算指标,避免年底出现大量结余资金。

  (3)切实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

  (4)进一步扩大财政资金范围。由于部分临时性中心工作没有纳入年初预算,加之工作经费有限,往往影响工作开展。建议将帮扶工作、扶贫人员补助等一些中心工作纳入年初经费预算开支。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为(公开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指当年财政拨付的资金支出。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计划生育等.

  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主要反映的是从事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活动所产生的费用支出。

  八、重大公共卫生支出,是重大疾病尤其是传染病(如结核、艾滋病、SARS等)的预防、监控和医治;对食品、药品、公共环境卫生的监督管制,以及相关的卫生宣传、健康教育、免疫接种业务产生的费用支出; 。

  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是乡村医生待遇补助支出和全科医生工资待遇支出及其他基层基疗机构支出。

  十、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反映的主要是指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经费支出及其他计划生育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