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县政府及主管部的领导下,依法承担对城区道路、公共场所、垃圾、各单位和家庭等方面的卫生状况进行管理,为城市的生产和生活创造一个整洁、文明的环境。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在县政府及主管部的领导下,完成市政道路、公共广场、城市公厕等城区公共场所保洁工作,以及各单位、城市居民家庭、城区公共场所产生垃圾清运处理等环境卫生工作管理任务 ,为城市居民的生产和生活创造了一个整洁、文明的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编外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2018年度收入合计2,584,625.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31,625.49元,占总收入的94.0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53,000元,占总收入的5.92%。与上年度对比,增加13.7363.59元,增加5.61%。增加的主要原因:因2018年新增县城环境卫生保洁面积13万平方,以及县城区10座公厕保洁管理任务,调整增加其他预算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2018年度支出合计2,580,219.13元。其中:基本支出231,625.49元,占总支出的8.98%;项目支出2,348,593.64元,占总支出的91.0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度对比,增加132,957.23元,增加5.43%。增加的主要原因:因2018年新增县城环境卫生保洁面积13万平方,以及县城区10座公厕保洁管理工作任务。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1,625.49元。与上年度对比,减少35,668.41元,减少13.34%。减少的主要原因:1.因2018年11月退休1人,减少在职人员经费支出23768.41元;2.本年退休人员经费减少11900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48,593.64元。与上年度对比,增加168,625.84元,增加7.74%。增加的主要原因:因2018年新增县城环境卫生保洁面积13万平方,以及县城区10座公厕保洁管理工作任务。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城市垃圾处理厂维护和运营、市政道路、公共广场、城市公厕等城区公共场所保洁,以及各单位、城市居民家庭、城区公共场所产生垃圾清运、处理等环境卫生工作管理,为城市居民的生产和生活创造了一个整洁、文明的环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27,219.1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07%。与上年度对比,减少20042.77元,减少0.82%。减少的主要原因:1.因2018年11月本单位职工退休1人;2.本年退休人员退休费不在本单位发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16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8%。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务费用支出3,100.00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28,066.2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396,052.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72%。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及福利费267,407.29元,用于开展城市垃圾处理厂维护和运营、市政道路、公共广场、城市公厕等城区公共场所保洁,以及各单位、城市居民家庭、城区公共场所产生垃圾清运、处理等环境卫生工作管理发生的水费、电费、设备维护费、保洁人员劳务费等支出2,128,645.64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410.00元,完成预算的0.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10.00元,完成预算的12.0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2018年本单位只有业务用车,无公务用车,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费用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603,947.68元,下降9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99,837.68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110.00元,下降63.0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的主要原因:1.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2018年本单位只有业务用车,无公务用车,因2018年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费用支出;2.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2,410.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1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1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国内来方群众及上级检查组产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部门资产总额2,047,310.8元,其中,流动资产11,906.36元,固定资产2,035,404.4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95,733.6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01,093.64元,固定资产增加5,36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48,593.64元。具体实施县城区道路、公共广场、城市公厕等县城区环境卫生项目,度目标任务面积57万平方米,清扫、清运、处理垃圾量约4万余吨。项目投资年初预算安排项目资金1,5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23,53,000.00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完成了金平县城区道路、公共广场、城市公厕等公共场所保洁面积57万平方米。清扫、清运、处理垃圾4万余吨,为城市的生产和生活创造了一个整洁、文明的环境。实际到位资金2,353,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项目总支出2,348,593.64元,项目投资合理,资金使用合规,资金审批流程、业务核算规范,确保了项目资金安全,项目顺利完成。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通过对项目绩效评价,了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所取得的效果,总结部门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部门资金管理,完善资金管理办法,为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做到在项目实施前期规范项目申报程序,明确申报目标,完善项目申报审批手续。项目资金时拨付,保证项目工作正常开展,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价值。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2018年度部门整体收支按有关规定进行了预算的编制,预算资金1,686,723.55元,实际拨付使用资金2,584,625.49元,部门收支按照《国家预算管理》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2.在业务管理方面采取的措施
成立了以站长任组长,科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明确了项目实施内容和必要性,项目做到任务明确,目标清晰,推进有序。
制定了《金平县环境卫生管理站绩效考核办法》、《环卫站工作职责的奖惩制度》、《环卫站清扫保洁管理制度》等管理措施,并预先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项目实施过程中,环卫站依据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开展项目日常工作,聘请环卫人员和临时工约108人,配备环卫用车11辆,并指定专人对环卫工人的清扫清运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且每天都对当天清扫清运的垃圾量进行统计,每月汇总,确保完成目标任务,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价值。全年完成支出2,580,219.13元。完成了金平县城区道路、公共广场、城市公厕等县城区保洁保洁任务面积57万平方米。清扫、清运、处理垃圾4万余吨,为城市的生产和生活创造了一个整洁、文明的环境。
经实地查验,对基础资料进行核实,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预定目标符实际、绩效指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项目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项目质量可控、档案管理规范、资金管理制度健全、资金拨付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监控有效、质量达标预定目标,整体绩效达到预定目标。
对部门整体支出、产出和效果进行了自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评价等次为“良好”。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度项目决算总支出2,348,593.64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75,024.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25,634.64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2,575.00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元,资本性支出5,36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195,593.64元,其中:工资福利支75,024.00元,工资和商品和服务支出2,118,469.64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00.00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元,资本性支出0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元,资本性支出0元。
Z05-1表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共计3,100.00元。其中,退休人员公务费2,800.00元,退休人员安置费300.00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保障我局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我站各级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四、政府性基金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部门各级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执法办案、监管监测审查、监管信息化、监管规制、国际监管、普惠金融发展、监管行政设施及培训等项目支出。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2018年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