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136001000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起草或拟订有关地方性的教育法规草案、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和评估工作;组织实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阶段性发展水平及质量的监测工作。
2.研究提出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承办全县中小学校的建立、调整、撤销及发展规模的报批工作。
3.负责全县教育工作的调研,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依据。负责制定教育督导工作的规章制度,承办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中小学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对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4.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和民族地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思想品德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5.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努力改善学前教育办学条件,为普及学前作好准备。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6.指导社会力量办学。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宏观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7.统筹管理教育经费;参与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负责全县教育经费、补助专款、教育基建专款的管理,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编制教育经费安排计划。
8.统筹和指导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9.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全实施素质教育。
10.主管全县的教师工作,按干管权限选拔、任免全县学校领导;组织办理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证书;主管全县中小学、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11.组织实施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
12.指导各类学校教学设施、仪器、图书资料的配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
13.负责教育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
14.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汉语言文学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15.承办金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全县教育工作将以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总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按照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实施“奋进之笔”为总抓手,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进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公平,发展素质教育,加快教育现代化,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1.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增加教育资源供给。加快金平县第三小学学校项目建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供更多优质学位,进一步满足我县教育发展需求。积极落实2018年全面改薄项目及义务均衡发展项目,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我县教育信息化建设方案及要求,进一步完善学校功能室建设,新添置一批信息化教学设备,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2.进一步推进强师工程,提高队伍素质。一是强化师德建设,提升教师职业素质。积极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通过师德讲座、演讲,师德论坛、师德全员培训、师德榜样等途径,从精神上发力、观念上转变,唤醒教师专业成长的自觉性,引导广大教师安教乐教。二是加大教育帮扶力度,逐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落实金平县教育帮扶方案,继续通过“轮岗交流”、“结对帮扶”“送教下乡”等方式选派骨干教师到县内薄弱学校帮教,同时安排农村学校教师到城区学校,薄弱学校教师到优质学校跟岗学习,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教师队伍均衡发展。三是深入推进教研改革。选拔一批德才兼备、业务能力突出的骨干担当我县教、学、研的生力军,进一步优化强师工程,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四是全面深化课程改革。着力选好、办好一批课改示范点,以点带面全面提高教学效果,逐步提升教学质量。
3.进一步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一是加强学校德育工作。以“立德树人”为主线的德育教育、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等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强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是推进特色学校建设。指导全县各校在总结传承原有特色办学的基础上,提炼学校办学理念,彰显办学特色,擦亮办学品牌,把特色文化做强做大,开展创建廉洁校园、平安校园、文明校园、依法治校示范校、传统文化示范校、基层党建示范校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学生综合素养和丰富学校文化内涵。三是加强管理,提高效能。不断完善教育激励、教师评聘管理、学校财经管理等各项管理机制,进一步促进教育教学提质增效。
4.进一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提高校园安全力度。实推进校车安全、食品卫生安全,落实好校园周边治安整治、摊贩整治及交通秩序整治三个专项治理。依法加强对学生及家长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引导,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努力建设平安、幸福、文明校园。增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联动效应,进一步杜绝校园暴力,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关心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5.加强2018年度教育教学工作,确保教学质量更上一个台阶。
此外,还通过积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落实教育助学扶贫政策,加强控辍保学工作,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和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等各项工作,不断推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教育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6个。分别是:
1.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教育局
2.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机关幼儿园
3.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第一中学
4.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平中学
5.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八一中学
6.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第二中学
7.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职业高级中学
8.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族教师进修学校
9.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第一小学
10.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第二小学
11.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第三小学
12.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河镇十里村中学
13.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河镇中心小学
14.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中心小学
15.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中学
16.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者米乡中心小学
17.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者米乡中学
18.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水河镇中学
19.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水河镇中心小学
20.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铜厂乡中心小学
21.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铜厂乡中学
22.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营盘乡中心小学
23.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营盘乡中学
24.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老勐镇中心小学
25.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老勐镇中学
26.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老集寨乡中心小学
27.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老集寨乡中学
28.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马鞍底乡中心小学
29.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马鞍底乡中学
30.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桥乡中心小学
31.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桥乡中学
32.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中心小学
33.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中学
34.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沙依坡乡中心小学
35.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沙依坡乡中学
36.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阿得博乡中心小学
37.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阿得博乡中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教育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25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2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2,8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149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14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7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教育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650,602,72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7,830,136.09元,占总收入的96.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2,772,585.41元,占总收入的3.5%。与上年对比2018年度总收入减少2,498,756.63元,减少0.3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645,281.94 元,主要是2018年学生比2017年度增加,政策性调整工资。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其他收入减少21,144,038.57元,主要是2018年度县外援办等各部门拨入的校舍建设项目、学生资助项目等资金比上一年度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教育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670,138,761.5元。其中:基本支出520,711,228.05元,占总支出的77.7%;项目支出149,427,533.45元,占总支出的22.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34,496,552.9 元,增加5.15%,主要是为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按照相关各类资金支出要求,加大了项目资金的拨付力度。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22,189.36元,增加0.27%,主要是2018年度政策性调整工资收入增加,学生资金增加;项目支出增加33,074,363.54 元,增加22.13%,主要是为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我县教育局(含中小学)按照相关资金支出要求,加大了项目资金的拨付力度。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教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0,711,228.0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22,189.36元,增加0.27%,主要原因是学生增加经费增加,人员工资增加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教育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9,427,533.45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33,074,363.54 元,增加22.13%,主要是为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金平县教育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相关资金支出要求,加大了各类项目资金的拨付力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大2017年度、2018年度全面改薄项目的实施及资金支付;加大2017年度、2018年度边境转移支付项目的实施及资金支付;加大县外援办等各部门拨入的项目资金支付等。按类、款、项区分具体项目支出、用途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11,000.00元。主要用于金财预[2017]44号马鞍底普玛小学学生宿舍楼建设、马鞍底中学基础设施建设。
2.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400,000.00。主要用于红财教发[2018]87号优秀乡村教师奖励资金支出。
3.学前教育7,627,667.00元。主要用于2017、2018年金平县“一村一幼”幼儿园维修改造项目支出及教育教学设备采购;2018年民办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学生助学金;2018年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支出。
4.小学教育60,138,915.75元。主要用于全县13个乡镇小学涉及校舍建设的全面改薄、长效机制、地区边境转移支付等项目资金;公办学校C级校舍加固改造项目支出;2018年度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设备设施奖补资金、食堂工勤人员劳务费支出;2018年第一、二批"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补助资金支出等。
5.初中教育32,604,132.65元。主要用于全县13个乡镇小学涉及校舍建设的全面改薄、长效机制、地区边境转移支付等项目资金;公办学校C级校舍加固改造项目支出;2018年度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设备设施奖补资金、食堂工勤人员劳务费支出;2018年第一、二批"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补助资金支出等。
6.高中教育14,818,972.18元。主要用于金平县高级中学2018年第一批云南省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2018年第二批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金支出;金平县高级中学设备购置支出;平县第一中学教学综合楼项目建设支出等。
7.高等教育2,243,500.00元。主要用于红财教发[2017]140号第二批优秀贫困学子奖、困难学生学费奖励;红财教发[2017]135号2014年边境县助学贷款代偿资助金支出;财教发[2018]111号(金财教[2018]210号)2017-2018年优秀贫困学子奖励金(州级)支出;红财教发[2018]122号高校毕业生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支出。
8.其他普通教育支出628,697.00元。主要用于金平县金秋计划资金支付,全县中学信息化建设资金支付,边境县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及国家贷款补偿金支付等。
9.职业高中教育499,969.69元。主要用于金平县职业高级中学及就读中高职学校的学生免学费补助金支付,以及建档立卡户贫困学生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等支出。
10. 其他职业教育支出22,000.00元。主要用于红财教发[2018]1号2017年职教东西协作州级配套资金支出。
11. 其他成人教育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成人教育培训支出。
12.特殊学校教育221,000.00元。主要用于红财教[2016]49号2016年特殊教育建设经费支出;红财教[2017]63号文件资源教室建设支出。
13.其他进修及培训241,900.00元,主要用于红财教发[2018]79号红河州"直过民族"脱贫攻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推广经费(中央)支出。
14.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1,370,686.00元。主要用于[2015]201号勐桥骂卡小学教学楼工程建设;红财教[2015]209号老集寨小学教学楼工程建设。
15.其他教育支出2,973,879.46元。主要用于金平县营盘中学教师周转宿舍楼建设支出;金平县铜厂瑶山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支出;金平县铜厂瑶山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支出;“直过民族”脱贫攻坚通用语言普及培训费经费支出;县外援办及各社会团体捐赠的学生资助金等支出。
16.其他扶贫支出4,886,857.50元。主要用于红财教发[2017]71号“直过民族”语言普及推广培训支出,红财教[2018]41号2018年第一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奖励金支出;金财农[2018]48号雨露计划整合涉农资金支出;金财农[2018]63号2018年第四批整合涉农资金东西协作贫困生接送支出等。
17.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38,460.00元。主要用于全县13个乡镇学校涉及乡村少年宫建设的项目资金支出。
18.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0,000.00。主要用于全县13个乡镇学校涉及乡村少年宫建设的项目资金支出。
19.其他支出18,169,896.22元。主要用于全县13个乡镇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支付,以及外援校舍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教育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7,592,444.2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14%。与上年对比增加40,249,784.15 元,增加6.31%,主要原因一是金平县教育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拓宽资金渠道来源,其他口径收入支出增长,二是2017年开始人员工资支出增加,三是用于学生的日常支出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1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主要用于金财预[2017]44号马鞍底普玛小学学生宿舍楼建设、马鞍底中学基础设施建设。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593,086,109.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02%。按款区分具体支出和用途如下:
(1)教育管理事务7,048,246.79元,占教育(类)支出的1.19%,按项级科目划分具体为:
行政运行2,087,832.72元,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4,960,414.07元。主要用于保障金平县教育局机关本级的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行,以及组织开展小学及初高中教育各类考试项目的支出等。
(2)普通教育573,113,529.45元,占教育(类)支出的96.63%,按项级科目划分具体为:
学前教育16,058,568.31元,占普通教育支出的2.80%,主要用于金平县幼儿园基础设施建设、金平县机关幼儿园设备购置、民办幼儿园综合奖补发展专项资金。
小学教育304,478,526.55元,占普通教育支出的53.13%,主要用于全县13个乡镇涉及到相关校舍建设的项目资金,以及教职工工资福利等人员经费支出、学校日常运行支出、学生公用经费、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等支出。
初中教育201,607,989.41元,占普通教育支出的35.18%,主要用于全县13个乡镇涉及到相关校舍建设的项目资金,以及教职工工资福利等人员经费支出、学校日常运行支出、学生公用经费、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等支出。
高中教育41,484,053.05元,占普通教育支出的7.24%,主要用于金平县普通高中的贫困优秀学子奖励金、以及办公设备购置支出、学校日常运行支出、学生公用经费、免学费补助、学生助学金等支出。
高等教育2,243,500.00元,占普通教育支出的0.39%,主要用于红财教发[2017]140号第二批优秀贫困学子奖、困难学生学费奖励;红财教发[2017]135号2014年边境县助学贷款代偿资助金支出;财教发[2018]111号(金财教[2018]210号)2017-2018年优秀贫困学子奖励金(州级)支出;红财教发[2018]122号高校毕业生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支出。
其他普通教育支出7,240,892.13元,占普通教育支出的1.26%,主要用于普通初高中各类学业水平考试费用支出,以及各学校教学质量奖励资金等支出。
(3)职业教育7,628,045.79元,占教育(类)支出的1.29%,按项级科目划分具体为:
其他职业教育支出22,000.00元,主要用于红财教发[2018]1号2017年职教东西协作州级配套资金支出。
(4)成人教育100,000.00元,占教育(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成人教育的培训经费支出。
(5)特殊教育447,653.4元,占教育(类)支出的0.08%,主按项级科目划分具体为:
特殊学校教育221,000.00元,主要用于红财教[2016]49号2016年特殊教育建设经费支出;红财教[2017]63号文件资源教室建设支出。
(6)进修及培训2,193,147.00元,占教育(类)支出的0.37%,按项级科目划分具体为:
教师进修1,951,247.00元,主要用于教师进修培训支出。
其他进修及培训241,900.00元,主要用于红财教发[2018]79号红河州"直过民族"脱贫攻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推广经费(中央)支出。
(7)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2,000,612.21元,占教育(类)支出的0.34%,按项级科目划分具体为:
农村中小学教学设施481,600.00元,主要用于金平县部分学校校舍建设及建设项目前期费用支出。
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1,519,012.21元,主要用于定向免费师范生培养经费支出,以及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支出等。
(8)其他教育支出554,875.35元,占教育(类)支出的0.09%,按项级科目划分具体为:
其他教育支出554,875.35元,主要用于金平县“直过民族”脱贫攻坚通用语言普及培训经费,教师周转房项目建设等。。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836,40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6%。按款区分具体支出和用途如下: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40,791,636.40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97.50%。按项级科目划分具体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47,876.00元,主要用于我单位离休人员的人员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547,668.00元,主要用于退休教职工修建房费和异地安家费支出、2018年追加修建房费、异地安家补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096,092.40元,主要用于2018年养老保险金(单位部分)支出。
(2)抚恤1,044,769.00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2.5%。按项级科目划分具体为:
死亡抚恤 914,519.00 元,主要用于死亡丧葬费、抚恤金;死亡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支出。
伤残抚恤130,250.00元,主要用于职工2018年伤残补助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385,68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2018年度的金平县“直过民族”语言普及推广培训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73,247.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红财教[2014]76号勐拉广东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工程款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教育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33,790.94元,支出决算为466,217.92元,完成预算的87.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02,029.77元,完成预算的104.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4,188.15元,完成预算的42.5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年内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车改革取消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8,795.87元,下降5.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1,795.02元,下降-7.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999.15元,增长4.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金平县教育局部门“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政府“厉行节约”规定,严格执行预算,加大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2,029.77元,占86.23%;公务接待费支出64,188.15元,占13.7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2,029.7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02,029.77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主要用于金平县教育局部门下乡检查各项工作、外出开会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4,188.1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4,188.1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级检查、督查工作支出,以及全县各学校工作开展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教育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08,010.8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66,920.27 元,增加44.0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增加,差旅费支出增加等。金平县教育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教育局部门资产总额526,849,367.5元,其中,流动资产145,221,324.2元,固定资产368,310,550.7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3,317,492.59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051,506.4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5,183,675.44元,固定资产增加4,139,203.9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减少13,325,647.59元,无形资产增加13,316,372.59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260,737.7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804,741.9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3,198.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92,797.8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金平县教育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40,679.50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资助金县级配套支出、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支出、食堂工勤人员工资支出;定向免费师范生培养资金支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支出等。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项目成本性分析
1.根据工作职责,制定岗位职责和操作流程,建立健全管理措施和办法,完善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
(1)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采购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做好各项设施设备采购的申报、招标采购、验收及报销工作,加强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合理。实行专项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对所采购的设备进行严格的固定资产登记及管理。
(2)通过政府招标方式采购数据库,公开、公平、公正,实现节支增效。
(3)严格项目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通过审批程序控制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签证及设计变更。
(4)严控结算审计相关工作。
(5)严格按照工程项目管理程序进行管理和进行跟踪审计。严格预算制度、预算审核,严格招标程序;严格进行项目财务管理和审核,按照合同支付资金;严格进行财务结算和审核。
(6)严格按照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加强管理,认真做好项目经费的评审与核拨工作,加强管理和监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资金下达准确,资金使用规范合理。通过规范制度,有效制止截留、挪用项目资金行为。
2.有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单位内控管理机制。
项目实施各部门均有较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和内部廉政风险防控监督机制,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财务审批第一责任人,构建了一个事前主动防范、控制财务风险的有效机制,同时规范了财务业务流程和相关人员财务行为,以保证项目资产的安全;对项目实施的资金,将严格报州政府审批,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支付资金,主动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监督检查。
3.加强项目管理,保障质量管理水平达到标准要求。
加强项目管理,规范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关项目资金要求,支付资金,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项目效率性分析:
(1)我单位基本能如期完成相关项目。
(2)我单位严格按照相关项目质量验收标准和程序报请相关部门组织质量验收,并出具有效的验收报告。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2018年度金平县教育局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做到项目资金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加快资金执行进度,充分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项目实施各部门均有较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和内部廉政风险防控监督机制,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财务审批第一责任人,构建了一个事前主动防范、控制财务风险的有效机制,同时规范了财务业务流程和相关人员财务行为,以保证项目资产的安全;对项目实施的资金,将严格报州政府审批,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支付资金,主动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监督检查。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度金平县教育局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努力提高基础教育阶段“三率”,聚焦打赢打好教育脱贫攻坚大会战,努力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与质量,推动职业教育转型升级,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督导县域教育主体责任,加大精准扶贫力度,实现年初绩效目标。有效地促进了教育改革政策在我县各级各类学校得到落实,促进了金平县教育局改革绩效目标的实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四)教育管理事务:反映教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五)普通教育:反映各类教育支出。
(六)职业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各类职业教育支出。
(七)特殊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的支出。
(八)进修及培训:反映教师进修及干部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九)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反映用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教育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省、州、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州、县级财政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费及租车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1360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教育局(汇总)2018年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