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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30-104719-074
  • 发布机构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8-15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41001000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2.拟定统计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3.核算全县生产总值,整理、测算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4.组织完成国家部署的普查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金平县统计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州统计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总揽统计全局,服务发展大局”要求,坚持依法统计、科学统计、和谐统计,强化创新意识、质量意识、服务意识,深入推进“四大工程”建设改革,不断提高统计能力、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努力为县委、县政府、社会公众以及各类经济体系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1.加强统计数据监测管理工作,提高统计质量。严格按报表制度,认真做好全年各项数据的收集、审核、处理、上报和各专业统计年报工作;围绕全县经济发展目标,分解细化支撑全县GDP增长的各项统计指标到相关部门;继续实行《统计数据部门联审制度》,规范完善统计数据评估体系,全力抓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统计工作。

2.搞好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当好政府参谋助手。一方面,进一步加强对宏观经济运行的监测和分析,及时了解和掌握经济发展中的实际情况和统计数据背后所反映的情况,同时围绕领导关注的焦点、群众关心的热点、经济发展的难点,研判发展形势、分析变化特点、找准问题原因,做好经济运行分析。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统计部门占有大量统计数据的优势,积极针对金平发展状况,围绕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收入分配、民生改善等方面寻找着力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分析研究。1至11月,各专业人员撰写分析研究材料50篇。

3. 及时公开统计信息,规范统计信息服务。为完善统计信息报送制度,提升对外统计信息提供的质量,金平县统计局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审核报送方式。将对外信息服务分为政府信息和统计数据信息两大块,并确定了两个对外报送的渠道,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调查大队负责统计数据信息。政府信息和统计数据信息分别由各专业科室的人员撰写,交由办公室和调查大队审核把关,再由办公室和调查大队交给分管领导阅批,最后由办公室和调查大队分别将信息向县委、县政府以及其他相关部门报送,并同步发布在金平统计信息网上。1至12月,金平县统计局各专业人员撰写了经济信息66篇、政府信息75篇,编辑《金平统计信息》24期,并按月制作《金平县国民经济主要指标》月卡,为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统计信息服务,积极为各级领导研判经济社会发展运行态势和决策服务。

4.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金平县统计局建立健全了依法统计工作制度,规范统计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规范、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最重要的是要得到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所以,在统计工作中,我们结合工作实际,首先,利用各种大型普查工作的开展和各种会议,加大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其次是印制《统计法律法规手册》分发给各部门学习,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同时,定期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加大日常统计监督检查的力度,建立了统计数据催报制度,严肃查处各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切实保证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1 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648,213.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63,213.81元,占总收入的94.93%;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85,000元,占总收入的5.07%。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2378.53元,增长1.09%;其他收入增加16000元,增长2.36%。主要原因是今年是经济普查年度,工作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360,715.56元。其中:基本支出3,350,715.56元,占总支出的99.7%;项目支出10,000元,占总支出的0.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439737.53元,下降18.0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会议、培训、公务接待费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50,715.5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9737.53元,下降18.06%,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会议、培训、公务接待费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2.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9.62%。年人均工资支出115535.05元,年人均公务开支1210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0000元,下降66.66%,主要原因是用于普查经费支出。具体项目开支用于专项普查活动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94,500.5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08%。与上年对比减少158714.53元,下降4.87%,主要原因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77,416.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52%。主要用于统计抽样调查、统计信息事务、其他农林水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7,08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6%。主要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死亡抚恤和伤残抚恤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2%。主要用于农村贫困监测;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0000元,支出决算为34,814.14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421.14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393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使用。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37,071.44元,下降51.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6,187.44元,下降37.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884元,下降73.8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使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421.14元,占78.76%;公务接待费支出7,393元,占21.2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421.1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421.1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经济普查业务制度、城乡住户调查、农村贫困监测、脱贫攻坚、到省、州参加会议、培训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393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39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受上级部门调研、检查、派出机构汇报工作、其他部门考察等接待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2,374.7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12.06元,下降0.26%,主要原因在职转退休人员较多,公用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部门资产总额1,779,981.32元,其中,流动资产791,215.06元,固定资产947,58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1,178.26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16,119.96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87,169.96元,固定资产减少12,228.2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41,178.26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6,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此项目名称为统计专项经费,用于第四次经济普查费用,资金来源于红河州统计局汇入。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良。通过项目实施,夯实基层统计基础工作,加强和做好基层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提升了统计分析研究服务水平,使统计全面服务县委县政府决策、服务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职能得到了进一步发挥。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统计专项业务费是全县统计专业的主要工作经费,存在的问题是基层统计基础薄弱,统计人员流动频繁、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措施是:一是加大对基层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二是组织建立涉及经济发展的跟踪监测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三是负责经济工作考核中量化经济指标的核实、把关工作。

继续加强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培训,加大对基层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统计调查业务工作水平。根据学习人员自身业务知识的短板,通过现场一对一业务指导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培训,有效提升全州统计调查业务人员业务工作水平。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绩效自评目的: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的依据。

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存在的问题是:对实施项目未单独制定相应的项目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等。统计档案因其特殊性,各专业数据由各业务人员自行管理,未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改进措施:积极向财政部门学习,争取对每个项目制定单独的相应管理制度。努力探索统计数据档案的管理办法,使统计数据档案做到专人负责保管。

主要经验做法:1.统计资料编印已历时多年,逐步形成规范的模板及运作方式,资金的安排及使用根据市场的变化已逐步做到“钱至所需,物尽其用”的绩效层次。下一步将结合统计改革的推进,按照各级各部门的需求对所编印的统计资料的内容及模板不断进行升级、完善。

2.统计专项业务费是全县统计专业的主要工作经费,存在的问题是基层统计基础薄弱,统计人员流动频繁、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措施是:一是加大对基层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二是组织建立涉及经济发展的跟踪监测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三是负责经济工作考核中量化经济指标的核实、把关工作。

3.信息技术科将进一步强化网络传输稳定性,加强网络安全,对现有依托统计网络的应用系统进行逐步升级改造。

4.继续加强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培训,加大对基层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统计调查业务工作水平。根据学习人员自身业务知识的短板,通过现场一对一业务指导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培训,有效提升全州统计调查业务人员业务工作水平。

5.各种大型普查调查工作按照国家、省、州的部署要求有序推进。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为(公开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其他部门拨入各项工作经费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6.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7.资产:指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资产。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410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