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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金平县委党校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党校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公务员、少数民族干部、非党干部、妇女干部、入党积极分子,村党总支(支部)、村委会(社区)、村监委干部,培养理论干部。
2.承办县委和县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
3.围绕县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科学研究,承担县委和县政府下达的调研任务,推进理论创新,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4.针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理论宣传,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
5.开展同国内教育、研究等机构和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新校区建设稳步推进
为切实解决党校现有的干部培训基础设施功能不全、难以较好地落实全国全省全州党校工作会议精神的问题,自2016年10月以来,县委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督促,教育、国土、住建、财政等有关项目建设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新校区规划设计总建筑面积16780平方米,规划总投资8866万元(含附属工程)。目前,通过整合,新校区共到位资金2756万元。各项目场地平整已全部完成,综合楼、教学楼、食堂等基础设施按既定施工设计稳步推进。
2.乡镇党校积极发挥作用
(1)县委党校分校挂牌组建。在县委的统一领导、周密谋划下,13个县委党校乡镇分校和县委党校金平农场分校挂牌组建。
(2)加强乡镇党校建设管理。由我校牵头,根据金平县实际,拟定《金平县乡镇党校建设管理使用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进一步完善中。
3.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持续加大
(1)认真完成县委交办的主体班次培训任务。承办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暨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云南农村干部学院“送教下乡”金平县脱贫攻坚专题培训暨“万名党员进党校”示范培训班、金平县举办基层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提升暨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培训班、金平县直机关工委2018年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等4个班次,共培训942人次。
(2)结合实际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工作。我校以“万名党员进党校”为主要培训载体,主动选派教师到金水河边防检查站金平总部、县直机关工委、金平县电子商务协会长、县林业局党委、分水岭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县总工会等部门、企业,13个乡镇和金平农场党校授课。授课内容主要涉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党规党纪,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集体经济等,共集中培训20期(次),参训党员总数为3068名。
(3)根据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选派教师深入各乡镇、各部门,开展党的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知识的宣讲。截至目前,我校共选派教师到各乡镇、各部门开展宣讲36场(次),培训党员干部2780人。
4.理论研究不断深入
(1)理论研究成绩。全校共发表科研论文6篇,州级1篇,国家级1篇。伍政研究的课题《金平县农村电子商务建设研究》已顺利结项,结项等次良好。徐定华、曾岚、叶江旭课题组申报的《红河州少数民族地区培育新时代的新型农民问题探索——以金平为例》已完稿,正在评审。2名干部被县委抽调到“两学一做”办和金平县落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
(2)加强联合教研。按照《红河州党校系统学科联合教研组教研活动暂行办法》、《红河州党校系统学科联合教研组2018年度活动方案》的要求,我校全体专职教师积极参加全州党校系统学科联合教研,并确定了主要研究教学方向。
5.倾力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大局
(1)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自觉做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宣传者、践行者和促进者,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
(2)全面参加决战脱贫攻坚。一是加大对驻村工作队员的关心和支持力度,解决我校驻金河镇平安寨工作队员工作经费及平安寨村民小组卫生路建设经费共计1万元;二是多次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到挂包贫困户家中进行走访,开展“户户清”行动,确保贫困对象“六清”;三是开展2018年“完成全年扶贫目标任务百日行动”,通过动态管理信息采集、与贫困户同吃同住同劳动、为在档户照全家福等方式努力完成挂包单位责任;四是加大投入,增强帮扶力度,在我校公用经费紧张困难的情况下,帮助解决者米乡党建扶贫双推进及“万民党员进党校”工作经费共计2.5万元;五是发挥职能优势,提高帮扶实效,今年组织3名骨干教师分别深入到者米乡、阿得博乡、平安寨等下辖村民小组,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宣传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和国家脱贫攻坚相关政策8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群众700余人。
(3)按照县委的需要,抽派二名骨干分别在“两学一做”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二位干部都得到了有关领导、干部的积极评价。
(4)参与全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百日整治”行动、第30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和夏季卫生大扫除活动。
6.党的建设扎实推进
(1)严肃过好党内政治生活。一是认真抓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按照县委干部理论学习的安排意见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结合党校实际,认真制定支部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和学习成果,通过网络平台、购买书籍、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网、积极参加县内重大会议、云南省领导干部时代前沿知识讲座旁听等多种方式,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州第八次党代会、州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县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化学习新党章党规等政治理论,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的方式,确保学习成效。二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采取领导班子带头学、理论学习集体学、分组讨论集中学、专题报告辅导学等多种形式,做到人人有心得、学习有记录、成效有保障。三是严格按照 “三会一课”和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开展工作。今年共召开党支部支委会13次,支部党员会议13次,上党课10次。党支部书记带头,全体党员认真执行“党费日”、“政治生日”要求,按时足额交纳党费,过足党内政治生活。四是严肃过好组织生活。2月7日,校党支部召开以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7月6日,召开以“激励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加快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为主题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2)从严抓好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校领导班子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围绕“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为主题,召开一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班子成员逐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存在的问题;两次听取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加强对教职工、学员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领导干部十不准”和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加强日常监督指导,节前反复重申“十个严禁”纪律要求,驰而不息落实纠正“四风”及其新表现新变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3)强抓意识形态工作。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督促各科室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健全校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办法,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控好党校讲台、学术研讨、教学交流、研讨会等阵地,做到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解放思想不逾矩、公开言论守规矩。
7.教师素质不断提升
为提高党校教师的授课能力水平,增强授课针对性,共组织召开了6次教学研讨会;校领导班子成员每月监督教师学习情况。重点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党章党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学习研究县委发展战略和省州脱贫攻坚政策,选派5人次教师到中央党校、云南民族大学、省委党校、州委党校进行培训。
8.抓日常工作打牢运转基础
(1)加强工会工作。以接受爱国主义、党性教育为主题、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组织全校干部职工开展人居环境“百日整治”行动、夏季卫生大扫除活动和第30个爱国卫生月活动。
(2)加强普法工作。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建立健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落实法制宣传工作的各项制度,深入开展学习宪法和基本法律知识活动,强化法律意识,提高法治能力。
(3)加强保密工作。认真落实《红河州“七五”保密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制定《中共金平县委党校“七五”保密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加强对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保密法》,加强保密日常管理工作,开展全面的自查自评。
(4)加强宣传工作。共撰写信息52篇,被采用情况如下:《红河日报》4篇、红河州委党校网站30篇、红河州委党校《党校工作动态》3篇、《边陲金平》5篇、县委《每日要情》6篇、《金平县脱贫攻坚信息》2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263,722.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10,100.72元,占总收入的84.3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53,622元,占总收入的15.62%。
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271,857.74元,增幅12.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0,864.26元,增幅1.62%,增加原因为政策性调资;其他收入增加302,722.00元,增幅85.61%,增加原因为培训班次和人数增加,乡镇培训人员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276,632.52元。其中:基本支出2,226,632.52元,占总支出的97.8%;项目支出50,000元,占总支出的2.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160,856.41元,增幅7.0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10,856.41元,增幅为9.47%,增加原因为政策性调资和培训班费用支出增加(班次和人数增加即乡镇人员增加);项目支出减少50,000.00元,减幅为100%,减少原因为2017年的项目支出中含有2016年度项目支出结转。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26,632.5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0,856.41元,增幅为9.47%,增加原因为政策性调资和培训班费用支出增加(班次和人数增加即乡镇人员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8.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88%。年人均工资支出124,814.34元,年人均公务开支7,754.4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000.00元,减幅100%,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17年度的项目支出中包含2016年项目支出结转金额。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用于党校机关基本运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5,962.4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72%。与上年对比减少88902.52元,减幅4.66%,减少原因为2017年上半年有自治州津贴的发放,2017年7月后取消发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1,694,594.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91%。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党校日常运行等方面。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1,36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险。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9,89.006元,支出决算为2,960.00元,完成预算的5.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60.00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用车由州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统一管理,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730元,下降36.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55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75元,下降18.5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坚持从严从简,总量控制,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2,96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6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96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委党校到我校调研及我校挂钩帮扶责任村干部到我校反映脱贫攻坚和挂钩帮扶情况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561.7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38.26元,减幅为4.64%,减少原因为我单位厉行节约,减少办公费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水电费、通讯费、差旅费等方面。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部门资产总额507,639.33元,其中,流动资产96,818.81元,固定资产404,919.5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901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664.8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1,834.82元,固定资产增加27,3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减少1,18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3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3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预算支出项目1个,为机关运行经费50,000.00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深入实施“农业产业富民、特殊工业强县、绿色生态立县、开发开放活县、科教文旅兴县”的发展战略与工作思路,深入开展党情、县情、民情调查研究工作。充分体现党校科研为教学服务,为当地党委政府决策服务,为本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党的理论创新服务,即“四个服务”方针的要求;最大限度地提升金平县党校对全县范围的影响力和竞争力,为推动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通过对县委党校基本支出情况和项目支出及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概况及实施情况
主要用于省委党校、州委党校组织的干部教师培训的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及脱贫攻坚工作经费等支出。师资队伍是党校办学的核心力量,加强党校师资队伍建设是党校的立足之本,是发挥党校干部培训主阵地和主渠道作用,提升干部培训整体质量的重要保证。扶贫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党政机关定点扶贫是我国扶贫开发战略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阶段扶贫开发的一项重大举措,对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此项目的实施为我单位进一步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2.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1)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县委党校现有的办学设施已经不能满足新形势下干部教育培训需求,师资队伍能力整体不突出,存在骨干教师偏少,缺少教学“名师”、科研“名士”等问题,使得学科建设困难、精品课少、高质量科研成果少,故需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力度。
(2)后勤服务中心设备设施陈旧破损,设施功能已经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来参加培训轮训学员的食宿条件,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干部教育培训效果提升。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为(公开表08表)为空表。其原因为我单位无此项资金。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干部教育培训,是指围绕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服务州委中心任务、服务机关党建工作、服务干部队伍建设,开展全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
(二)科研和师资队伍建设。党校科研是指围绕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党的建设规律、干部教育培训规律开展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建设意见。师资队伍建设是指为适应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需要,不断提高全州干部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果,建立一支政治思想过硬、理论基础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热爱党校教育事业的师资队伍,创建干部培训品牌,更好地完成全州干部培训任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资金。
(四)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工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其中: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科研咨政项目经费等。
(七)“三公”经费,指我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八)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九)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3000128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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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2018年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