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232801000
第一部分 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的主要职责:依法保护自然保护区内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自然保护知识的教育;负责自然保护区界标的设置和管理。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创新工作举措,以资源保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积极开展中央、省、州环境保护督察组的检查以及“保护区违规开发建设”专项督查,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对侵占保护区林地等非法违规建设现象进行了全面清理排查,对保护区人为活动卫星变化点进行实地核实,维护保护区稳定。
(1)针对卫星遥感数据通报23个点和2017年自查发现问题情况,进一步全面排查和整改,截至目前分水岭自然保护区尚未发现新增或扩大开发建设情况;共清理矿权设置问题8个、道路5条、水电开发1个、矿泉水厂1个。
(2)认真开展“绿盾2018”和保护区安全大检查行动工作,全面排查自然保护区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
(3)修订完善了《护林员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加强与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森林公安的协调联动及执法工作,及时有效的处置保护区各类案件,确保了保护区治安稳定。
(4)积极认真组织开展保护区巡护工作,采用高科技技术水平,设置巡护监测管理系统,安装大屏监测体系,建立巡护情况跟踪平台1套,配备无人机2部、单筒望远镜6台、安装巡护监测信息传输设备等方式,通过科技力量配合人工巡护的开展,提高工作运作效率,有效的发现和查处保护区内的违法活动,最大限度的保护好野生动植物资源,科学的管理保护区内的生态资源。2018年度,管护局共组织开展专项巡护15次,完成巡护里程170公里,出动巡护人员100余人次、车辆20余台次。
(5)认真开展林下种植情况调查工作,全面核实保护区草果种植情况。抽调管护局干部职工118人,认真详细的开展林下草果种植调查工作。共清理草果地515亩,铲除草果69900株。
(6)继续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在防火戒严期间,督促各级加强值班管理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巡山力度,对重点林区、重点部位、关键区域、重要路口由专人24小时进行巡查和驻守,严防死守,做好入山人员登记,及时排查火险隐患,确保杜绝火灾隐患。全年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部署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会议6次,发放保护区周边乡镇、村寨、户主通知书3000份,粘贴防火宣传标语30条,出动防火宣传车40多台次。召开村级森林防火工作相关会议部署共计20次,涉及8个乡镇、31个村委会、355个村民小组,650余人。与三个管护所签定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3份,与保护区周边村委会签定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31份,与村民小组签定168份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森林防火联防协议书1份。
二是严格执法检查查处力度,有效维护森林生态安全。认真组织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活动,一年来,共开展周边社区宣教育活动6次、野生动物栖息地巡护6次,执法检查活动3次,共出动车辆12辆次,出动人员69人次,深入林区保护野生动物专项巡护14次,检查酒楼饭店5个,集贸市场3个,花鸟市场2个,其它场所3个。收缴枪支18支,铁夹62个,套绳40根,捕鸟笼21个,捕鸟网15张,锯子3把,救助候鸟等野生动物14只(其中:竹鼠1只,竹鸡9只,其他鸟4只),张贴通告300余份,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宣传教育群众4000余人次,移送违反林业法律法规案件41起。处罚20人,罚款82465元,通过开展执法检查、违法打击行动,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得到了有效的遏制。
三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着力提高民众生态保护意识。按照省、州林业主管部门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利用在金平街天认真组织开展以保护濒危野生动植物、爱鸟周等维护生物多样性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悬挂横幅标语6幅,发放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材料800余份,摆放宣传展板12块、制作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图片宣传单100余份。
2.稳步提升科技支撑,加强交流合作,以科学研究为依托的工作有序开展。
(1)与中国科研院昆明植物所开展了分水岭保护区隐花植物补充调查,完成了西隆山、分水岭和五台片区蕨类、苔藓和大型真菌的野外补充调查工作。完成了《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隐花植物调查报告》(内部资料),出版的专著《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隐花植物》在云南科技出版社专订中。
(2)协助中国科学院北京动物所完成了金平县境内外来入侵昆虫物种外业调查。协助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所完成了金平境内外业哀牢蟾蜍工作。开展了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完成11个样方的植被监测、须弥红豆杉等4个植物物监测,60个红外线相机印支虎监测安装和20个红外线相机苏门羚监测安装,白鹇12条动物监测样线以及外来入侵物种监测。积极开展了极小种群保护工作和宣传工作,拯救发现于市场售卖的58丛非法采挖,极其珍贵的,已立入极小种群保护的五裂黄连,没收并“千里送到浙大生命科学院组织培养抢救”试验;发现20多株一级伯乐树,被县、州、省及中央电视台播放,引起了全国人民的关注。科研成果取得较大成效,2期发表了《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苔类植物物种多样性》。
3.科学合理规划,项目建设工作扎实推进。
结合分水岭自然保护区的实际现状,积极主动与上级部门沟通和衔接,完成《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7—2026)的审批工作,完成总投资为3000多万元的金平分水岭保护区三期项目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省级评审,现正积极完成初步设计工作;申报2017年中央财政补贴资金项目5个200万元的实施方案,为分水岭保护区开展保护、管理和建设工作的提供了项目支撑和基础。完成2014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及全面推进2017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包括综合楼业务用房修缮、生物多样性持续监测、巡护监测管理系统建设及科普宣教和社区教育。
4.加大宣教力度,多种方式宣传,以社区科普宣教为基础的工作效果明显。
(1)开展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本底图制作,协助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基本完成本底图制作的外业和内业工作,项目现正出图待验收。
(2)大力宣传爱护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针对中小学生进行宣传教育,制作爱护生态环境和宣讲保护区法律法规为内容的中小学生作业本、书包等学习工具发放,提升全民保护意识。
(3)结合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在保护区周边社区29个村委会(实际召开30个村委会),挂布标30多条,开展以以森林防火和社区宣教宣传为会议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培训。
(4)开展社区宣教工作,以“爱鸟周、湿地日、宪法宣传”等活动为重点,在全平县城十字路(星期日)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品、现场讲解等方式进行展板宣传野生动植物、生态保护等自然保护区条例和林业相关法律法规现场会,宣传面达1500人次。
(5)新建保护区法律法规宣传碑4块,重修2处,共投资90000元。制作并挂森林防火,生态文明、环境保护、林业法律法规、自然保护区条例、社区宣教等提示牌710块。结合当前重点工作,悬挂民族团结示范州、党的十九大精神、生态文明建设、法治红河(金平)、宪法等内容布标60余条,实施以护林员挂钩联系社区宣教责任制试行,168个(现统计为31村村委会168个村民小组)村小组都有辖区护林员负责社区宣教工作,并且每月不得低于2-5天的社区宣教工作。
(6)宣传报道在保护区范围内发现的立入极小种群保护的一级珍稀濒危保护植物五裂黄连,金平桦、伯乐树等新闻得到相关部门重视,被中央、省州电视台播放,得到了全国人民的关注,外宣工作得到了较好的发展。
上半年,报送信息经红河林业采用13篇,红河日报采用1篇,金平政府网采用3篇。完成分水岭专题片制作并在红河电视台播放1个月。
5.落实保障,积极争取,稳步推进管理体制机制。
在机构改革转型期间,建立健全机构运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出台实施《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分党组工作规则》等22项制度,为保护区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并管护局积极向省州有关部门汇报,争取支持,推动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目前各项管理体制相关事宜,正在稳步有序得到逐步落实,为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6.切实求真务实,党建工作工作迈上新台阶。
(1)认真开展以党性、党纪教育为重点的学习活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格执行党组理论中心学习制度和周一政治理论学习制度,选派党员参加县机关工委“万名党员进党校”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业务培训班学习培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完成党员活动室标准化建设,投入资金10余万元。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增强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成效。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
(2)坚决打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成立并下达《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云分管发〔2018〕24号的通知文件,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落细落实。
7.着力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各项帮扶措施落实到位。
按照州委组织部的要求,选派3名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到绿春县坪河镇驻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扎实开展“转走访”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到水源村委会12个村小组开展“转走访”工作630人次。力所能及解决帮扶对象的实际困难。在积极动员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激发群众内在动力的同时,协调安排水泥100吨,项目资金3.5万元,农业技术培训经费0.8万元,防火经费0.8万元。干部职工为自己挂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综合保险280份,实现了干部职工挂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全覆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7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退休人员已纳入社保管理。
实有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8辆。因单位机构改革暂未核定车辆编制数。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2,153,983.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74,753.94元,占总收入的57.3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179,230元,占总收入的42.61%。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1,745,912.83元,下降12.56%。其中:1.财政拨款收入增长了1,441,457.17元,增长了26.05%。其他收入减少3,187,370.00元,下降38.1%。主要原因分析:总收入下降的原因:一是收到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中的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减少了1,000,000.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减少了472,570.00元。二是本年未收到省级林业专项资金,而2017年为360,000.00元。2.财政拨款收入增长的原因是:上年收到的2,000,000.00元的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为县林业局转拨资金,收入分类归类在其他收入。而本年收到的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000,000.00元收入分类归类为财政拨款收入。以及本年有新增财政拨款收入项目州级财政自然保护区经费300,000.00元。3.其他收入减少的原因是因为今年是收到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中的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减少了1,000,000.00元且收入分类改变和收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减少了472,57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0,820,305.24元。其中:基本支出5,168,657.94元,占总支出的47.77%;项目支出5,651,647.3元,占总支出的52.2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长1,218,241.98元,增长12.69%,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加快了项目支出进度。基本支出减少250,638.83元,下降4.62%,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发放的政府奖励性绩效减少。上年有退休费支出,而今年全部转为社保发放,无退休费决算支出。项目支出增长1,468,880.81元,增长35.12%,主要原因分析:今年加快了项目支出进度特别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支出进度。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68,657.9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0,638.83元,下降4.62%,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发放的政府奖励性绩效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31%。年人均工资支出130,720.35元,年人均公务开支3,144.4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651,647.3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468,880.81元,增长35.12%,主要原因分析:今年加快了项目支出进度特别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支出进度。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金财[2018]50号自然保护区保护与管理工作经费支出297,533.47元、红财农发[2018]78号州级财政自然保护区经费支出10,136.77元、红林计财[2018]3经费5号州林业局转入森林资源保护经费支出74,897.93元,主要是单位开展日常管护工作所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车辆费用、网络维护费等;
2.金林联发[2017]8号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费补助支出104,8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林区管护人员劳务费支出;
3.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支出4,564,407.10元,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所发生的护林员劳务费、培训费,管护机构办公费,管护人员差旅费、管护设施维修费、森林防火及政策法规宣传支出、森林防火专用车辆购置费及车辆运行相关费用等;
4.红财农[2017]36号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221,54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保护区专项巡护购物资款,巡护人员差旅费、生活补助支出、培训费,长臂猿保护支出等;
5.红财农[2014]339号2014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支出313,531.00元,主要是开展动植物监测工作人员差旅费、聘请小工劳务费、监测样地设置费,开展生态本底图制作委托业务费等;
6.红财农[2017]72号林业自然保护区补助款支出481,305.74元,主要是开展动植物监测办公费用、监测设备购置费,开展保护区巡护工作巡护人员的差旅费、车辆支出、巡护物资购置费、巡护专用设备购置费等;
7.金财农[2016]41号自身能力建设资金支出205,227.96元,主要是用于防火物资购置费、业务用房修缮费、设备购置费等;
8.红财建发[2018]51号发改局转入综合性项目前期经费,主要用于开展保护区项目的办公费、差旅费等相关工作支出;
9.金财农[2018]8号2018年年初预算森林防火经费,主要是支出森林防火车辆运行维护费,开展防火督查检查及其他相关工作的人员差旅费等。
10.红财建[2016]102号分水岭保护区第二个十年总体规划支出56,011.00元,主要是付总规编制费及相关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51,098.1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6.85%。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1,218,456.23元,下降16.53%,主要原因分析:由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及相关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06,54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6%。主要用于补发工资、绩效奖励、住房公积金支出等;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情况;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情况;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情况;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情况;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情况;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8,80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等;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情况;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97,533.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4%。主要用于自然保护管理的办公经费、人员差旅费等日常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情况;
12.农林水(类)支出4,612,205.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9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机关运行经费、防火经费、森林资源保护经费支出、实施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的相关支出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情况;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情况;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56,0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1%。主要用于分水岭自然保护区第二个十年总体规划的总规编制费及相关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情况;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情况;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情况;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情况;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情况;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情况;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情况;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5,658.15元,完成预算的661.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2,601.15元,按财政部门要求年初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057元,完成预算的121.3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我单位正在机构改革期间,县级未核定我单位公务用车车辆编制数,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无公务用车的不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单位实有公务用车8辆(森林消防专用车辆)。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8,362.17元,下降18.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2,318.85元,下降23.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956.68元,增长20.7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压缩支出,二是统计口径不一致造成。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2,601.15元,占81.65%;公务接待费支出23,057.00元,占18.3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2,601.1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2,601.1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分水岭自然保护区森林资源管护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05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3,05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督查检查工作和乡镇、村委会人员办事共70个批次328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489.5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893.12元,下降11.74%,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经费管理,压缩了单位的一般性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车辆运行费、工会经费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30,726,992.89元,其中,流动资产17,114,252.18元,固定资产3,917,502.3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9,671,339.21元,无形资产23,899.17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341,445.18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80,924.6元,固定资产增加1,829,297.7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减少 6,751,250.81 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40,322.4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35,13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5,192.4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主要实施了金财[2018]50号自然保护区保护与管理工作经费、金林联发[2017]8号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费补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红财农[2014]339号2014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金财农[2016]41号自身能力建设资金、红财农发[2018]78号州级财政自然保护区经费、红财建发[2018]51号发改局转入综合性项目前期经费、红财农[2017]36号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红财农[2017]72号林业自然保护区补助款、金财建[2018]67号分水岭保护区三期项目前期经费、红财农[2016]61号林业局转入2016年疫源疫病监测经费、金财农[2018]8号2018年年初预算森林防火经费、红林计财[2018]3经费5号州林业局转入森林资源保护经费、红财建[2016]102号分水岭保护区第二个十年总体规划等资金文件安排的项目。主要项目实施内容为保护区管护机构能力提升、项目前期工作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极小种保护、科普宣传、保护区专项巡护、森林防火及保护区日常管护等工作。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通过对项目实施的成本性和效率性进行分析,项目的实施按照节约优先注重效率的原则,通过项目的有效管理,节约了成本,落实了项目实施责任。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自评为“优”。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目标只有资金执行率没有达标,原因是项目资金到位时间较晚,在进度上影响着项目工作的实施,存在项目跨年开展的问题。下一步建议加快项目资金的下达,以做到当年任务当年完成,尽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建议上级部门指导做好指标设置工作。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了以下目的: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覆盖率100%;自然保护区管护工作人员等培训100%;确保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林区稳定;保护国内面积最大的中山山地苔藓常绿阔叶林森林生态系统完整性;开展自然保护区普法工作和法制培训,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做好森林防火社区宣传工作,提高群众防火意识;开展保护区巡护工作,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每年每个所巡护不少于4次;确保保护区管护机构正常运转。以上指标均已达到要求,单自评为“优”。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根据《红河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置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构的批复》(红编﹝2016?{15号)文件,单位的编制数为7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5人,事业人员49人。因机构改革未完成,三定方案未出台,暂按原编制数填报。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30002328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2019081404581694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