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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30-104748-802
  • 发布机构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8-15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000233201000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县有关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二是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地表水、地下水),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三是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的综合规划、防汛抗旱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水土保持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水利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拟订全县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四是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五是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六是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归口管理水生态修复和水利风景区建设;七是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工程的安全监管;八是负责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承担金平县水土保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九是负责全县农村水利水电工作;十是负责全县水政监察执法以及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应诉工作;十一是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十二是组织开展水利科技、培训和水利涉外事务;十三是承办金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县水务部门落实水利建设投资21308.8万元,上级拨付到位资金9996.8万元,水利建设完成投资8580万元,累计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1.7亿元。

  1.脱贫攻坚工作。(1)饮水保障方面。按照“人均每天可获得水量20升以上或人力取水半径不超过1公里”的退出考核标准,通过对全县13个乡镇29174户124621人排查比对,29174户124621人全部达到饮水保障。2018年计划投入资金741万元用于改善贫困户饮水保障存在问题,截至目前完成投资43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全县各乡镇饮水保障所需的管材、消毒及净化设备,目前管材、消毒及净化设备已配运到位,正在组织实施。(2)挂包帮”“转走访”及驻村扶贫工作方面。按照上级要求派出10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到营盘乡进行驻村指导,年初以来共拨付驻村扶贫工作队经费5万元,划拨产业扶持资金1.2万元。完成社会扶贫APP注册75人。组织开展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人身财产综合保险工作,全局69名干部职工为36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人身财产综合保险以每户100元共36700元。

  2.重点水源工程。(1)铜厂水库工程。概算总投资41291.78万元,目前到位资金19549.34万元,资金到位率47.34%。项目资金支出21727.78万元,与批复总投资相比完成52.62%。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9071.88万元。2018年计划完成投资8500万元,截至目前完成投资5720.7万元。截至目前,输水(导流)隧洞及溢洪道工程已全部完工,正提交审计;大坝沥青混凝土心墙、过渡料及坝壳料填筑高度为44.87米(高程1624.87米),完成沥青混凝土心墙填筑6201.14m³,占总量的46.34%;过渡料填筑38184.51m³,占总量的32.5%,坝壳料填筑989051m³,占总量的44.49%;渠道工程建设完成阶段性建设任务;大坝安全检测系统工程完成部分设备安装调试工作。(2)那兰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工程。概算投资9838.96万元的,截至目前完成投资4936万元。完成30公里征地测量及补偿兑现工作,一标段完成沟槽土方开挖26795.13m³、石方开挖3108.45m³、回填土石方6275.43m³、砂垫层料填筑1774.31m³、耕种土回填2151.30m³、钢筋加工与安装70.000t、DN1200钢管进场612.33t、DN100钢管进场179.34t,焊接安装DN1200钢管537.13t、焊接安装DN1000钢管49.82t、外防腐10166.82㎡、内防腐9992.74㎡、进场DN1200伸缩节8个、DN1000伸缩节1个、DN800伸缩节2个、DN100补排气阀21个、DN100补排气阀9个;二标段完成沟槽土方开挖28532.69m³、砂垫层料填筑1548.32m³、沟槽土方回填8865.69m³、耕种土回填3458.97m³、DN800钢管进场834.56t、DN500钢管进场97.51t、焊接DN800钢管480.60t、外防腐15982.92㎡、内防腐15665.04㎡,进场DN800伸缩节10个、DN500伸缩节1个。

  3.河堤治理项目。切实将河道治理作为防灾减灾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强堤防工程建设,勐桥四角田河堤建设完工,建成河堤长度310米;年内启动建设了龙博河、藤条河、南列河和金水河口岸段治理工程,其中龙博河沙坝段已建设河堤长420米;老勐段堤防治理工程,计划于今年底前完成招投标工作并启动建设;大寨河、茨通坝河、金河曼棚段初步设计报告已完成审查待批复。

  4.“河长制”工作。一是切实贯彻上级部门决策部署。一年来,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完善关于推进河长制工作的系列配套制度和措施。二是认真开展“一河(库)一策”方案编制工作。完成全县“一河一策”和河湖库渠名录的编制工作任务,明确了县级河长14人,编制县级河长负责的主要河流“一河一策”方案15个,“一库一策”方案4个。实施完成金平县河(湖)长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河(湖)长制信息平台手机APP安装率达100%,完成“一河(湖)一档”建档填报管理系统建设。三是加大巡河检查力度。2018 年各级河(湖)长共巡河巡湖3235人次,其中:县级河长91人次,乡级河长482人次,村级河长2662人次。全县河(湖)长共安装使用APP163人,共上报问题19个,问题处理中14个,待处理5个。四是加强河库保洁,推进水环境治理。结合实际,聘请河库保洁、管理人员26人长期从事于河道、水库的保洁管理工作,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18年共出动保洁人员4774人次,清理河道垃圾500余吨。根据监测数据,2018年金平县两个国家监测断面都达到国家标准,其中:龙脖渡口国控监测断面Ⅲ类,那发出境国控断面监测断面Ⅱ类。五是实施河长清河行动、河道采砂整治和“清四乱”专项行动。投入整治人数600人次,整治车辆及机械投入60车次,整治资金投入102万元,整治面积180000m2,清理河道6km,疏浚河道砂石、垃圾173275.33m³;对全县40条河流、9座水库进行了排查,共排查问题42个,其中已整治销号37个;打击取缔非法采砂、采矿点数9个,非法选厂排污口处置2起。马堵山电站库区网箱养殖拆除工作有序开展,截至2018年12月13日,共拆除网箱744.8口,剩余1159.2口,网箱内存鱼量预计1402吨,未拆除1159.2口网箱计划于12月26日前完成拆除工作。六是统筹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开展“河长制”工作以来,截至目前共投入河制工作经费317万元。

  5.防汛救灾工作。今年入汛以来,全县降雨分布不均,单点性大雨、局部暴雨仍较突出,发生了不同程度的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据统计,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837.568万元,无人员伤亡。县水务局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防洪度汛工作:一是认真落实防汛责任制。印发了《金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2018年防汛责任人的公示》,利用各种媒体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公示。二是及时调整充实防汛指挥机构。印发了《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的通知》,各乡镇也结合实际相应作了调整充实,为防汛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抓好防汛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工作。县级成员单位和各乡镇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工作,为防汛应急工作提供了措施保障。四是加大度汛安全检查。县防指印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汛前检查工作的通知》,先后派出了5个由县防指成员单位组成的汛前安全检查组,对全县企业、水库、电站、重点水利工程、河道的度汛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限期整改。五是落实好水库工程安全度汛工作。抓好小(一)型以下水库调度计划和应急预案的审核备案和那兰水库、铜厂水库、马鹿塘水库度汛计划及应急预案的上报审批工作。县内水库均已落实行政、技术、巡查三个责任人,做到严守严管,同时结合各水库实际情况开展了演练工作。六是认真开展第22号台风“山竹”防御应对工作。及时召开专题会商会议,分析研判台风路径以及对我县的影响程度,召开了第22号台风“山竹”暨防汛减灾工作视频会议安排部署防御台风工作,派出14个防汛防台风工作指导组进驻各乡镇、金平农场实地排查并做好指导防御工作。七是加强队伍建设及物资储备。结合实际成立抢险队伍,强化物资储备,为确保安全度汛提供有效保障。

  6.饮水安全及农田水利建设。今年以来,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切实加强饮水安全和基本农田水利建设工作,截至目前,2017年度重点县项目、2017年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攀枝花大沟、黄泥坡大沟)、工程概算静态总投资 421.73 万元的金水河瑶药基地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于2018年9月17日开工,目前正在施工中。完成投资360万元,实施完成了营盘乡集中供水巩固提升工程、沙依坡乡晒场坡人饮工程、大寨乡米厂街异地搬迁人饮工程、马鞍底乡石板寨易地搬迁饮水安全项目、马鞍底乡古家堡人饮工程建设工作。

  认真开展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加强对已建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积极探索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切实把“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和群众全程参与作为小型农田水利项目立项实施的前置条件,大力推进试点改革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7.水土保持工作。一是加大水保执法宣传。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为契机,扎实有效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共制作标语3条,发放水土保持宣传手册及其他宣传资料2500 份,接受群众咨询 11起,出动宣传车3辆(次),共投入宣传费用3000余元,宣传覆盖率达 80 %。二是加强建设项目水保监督和执法检查工作。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年内完成审批沙依坡力加力石化加油站、金水河三级水电站、金平县马堵山库区小河口大桥工程、金平鑫赣矿业有限公司多依梁铜矿新寨矿段、金平东为矿业有限公司南科铜镍矿等5个水土方案报告,涉及水土保持投资891.75万元;做好对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复核工作,年内完成了对勐桥环晟加油站、金水河四级水电站、金平天和山泉水厂、金平双箭橡胶有限公司和金平博爱医院的水土保持设施5个项目的自主验收报备;认真开展水土保持执法巡查和检查,以在建的元蛮和蛮金高速公路的水土保持执法巡查检查为重点,加大对矿山和石场的执法检查力度,年内累计下发《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整改通知书》38份,下发《限期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通知书》40份,其他生产建设项目现场检查记录和责令改正通知书11份;加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年内累计完成追缴历年拖欠的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52.86万元。三是抓好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治理。年内完成龙塘山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1件,完成中央投资520万元,完成综合治理面积16.87平方公里。四是按时完成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及信息录入工作。全面完成2009年以来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信息录入及矢量化工作,以及遥感影像反馈的287个扰动图斑现场复核工作。五是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完成情况。2018年全县累计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3.6467平方公里,其中:水利部门完成龙塘山小流域治理项目坡改梯34.28公顷,经果林34.05公顷,封禁治理1483.99公顷;林业部门完成水土保持林2666.67公顷。

  8.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制定完善方案,落实工作责任。以“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总体要求,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做到职责明确、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加大检查排查,强化整改成效。结合实际,以水库、河道、堤防等各在建工程、重要领域为重点,及时下达督查、排查方案,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由县水务局牵头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检查、督查共2次,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74条,已整改落实73条。三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及计划,认真开展以“安全生产月”主题为载体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四是抓好日常监管,确保工程安全。在水利项目工程建设中,切实加大对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严防违法违规生产,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今年以来金平县水利工程领域未发生过任何安全生产事故。

  9.水政水资源工作。一是加强取水许可管理工作。年内启动了城市规划、重大项目布局规划或开发区规划等水资源论证工作,对县级以上发改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水资源论证工作;开展取水许可工程或设施现场核验,规范延续取水评估,督促各取用水户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对计量设施进行年检;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切实解决小型水库“无证取水”问题,年内完成所有小(2)型水库取水许可证发放;加强计划用水管理,督促各取用水户认真总结当年取用水情况并提出下年度取用水计划;做好水资源费征收管理,2018年共征收水资源费690.8万元。二是严格入河排污口管理。认真落实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制度,完善入河排污口登记,按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权限完成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切实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年内完成金平县污水处理厂、金坷糖业有限公司取水许可和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对红河恒昊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金平分公司2个排污口和昆明中地源有限公司排污口作了注销公示,排污口设置单位未提出反对意见;金平昆钢金河有限责任公司排污口正在办理取水许可和排污口设置手续。三是强化水源地保护和水功能区监管。加强饮用水水源管理保护,编制完成了《金平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加强水功能区监管,核实完善并建立水功能区名录,提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总量意见,认真落实《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督促入河排污口管理单位颁发排污许可证并进行登记备案,对新建或改扩建的入河排污口实行设置论证和审批,严格控制入河污染物,对涉及的排污企业要求做到审批规范、档案健全、水质监测和监控到位。四是认真开展清洁农村水源工作。编制完成了《金平县2018年清洁农村水源和农村饮用水改造专项实施方案》,划定了金河镇集镇(县城)、勐拉镇、金水河集供水水源地保护区和老勐镇新村、勐桥乡蜜蜂窝、勐桥乡朱大伯集中供水水源地保护,年内完成项目点90%的简易围网、钢筋混凝土围网和铁栅栏、取水区防污网、树墙隔离、防护林隔离、设立界标、宣传牌、交通警示牌等设施建设;做好人员流动控制、禽畜养殖控制、垃圾收集处理与处置系统、入河排污口整治、面源污染控制、内源污染控制工作以及水源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五是扎实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节水型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建立节水型社会。通过节水型社会建设,全县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不断提高,做到“城乡一体,水权明确,以水定产,配置优化,用水高效,中水回用,技术先进、制度完备,宣传普及”,节水型社会法律法规等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六是认真抓好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针对环保部专项督查提出的关于县城白马河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不达标的问题,结合实际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年内完成了县城饮用水源地变更工作,启用马鹿塘水库水源地供水,停用白马河水源地供水,委托云南省水文局红河分局编制完成了《金平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调整技术报告》,并划定主、备用保护区,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已完善新调整水源地保护区界碑、警示标牌和宣传牌的设立。同时,由县水务、环保部门依法清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和排污口,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加大水政执法力度,今年以来共调处了2起水事纠纷,查处了金平金珂糖业有限责任公司、苦竹林电站无证取水等水事案件。

  10.建议提案办理工作。2018年,县水务局收到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1件,政协金平县十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3件。建议提案内容涉及人饮解困、农田水利、防灾减灾等方面,接到办理任务后,结合实际,按照“分级负责,对口办理”的原则,对14件建议进行分解办理落实,所提建议已被采纳、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有5件,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要以后解决的C类有9件。

  11.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开展经常性学习教育,强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党内政治生活更加规范、宗旨意识不断增强;二是扎实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紧紧围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化内容,扎实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三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将机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水利各项目工作同推进、同落实,致力于从强化干部教育、水利工程建设程序、增强服务意识及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重点领域入手,建立起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项目资金审查制度并定期开展审查工作,确保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公开和合法化;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突出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层层压实责任,做到有人抓、有人管,切实筑牢水利防火墙。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5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20,326,618.2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448,618.21元,占总收入的46.0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4,878,000.00元,占总收入的53.92%。与上年对比增加35,141,178.3元,增加41.25%。增加原因是2018年新增那兰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资金,铜厂水库项目资金,涉农整合资金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08,831,577.53元。其中:基本支出8,796,846.15元,占总支出的8.08%;项目支出100,034,731.38元,占总支出的91.9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35,136,682.76元,减少24.41%,主要原因分析铜厂水库项目资金支出减少,那兰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796,846.1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1,947.80元,增加1.76%,主要原因每年的正常晋升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96%。年平均人员是74人,年人均基本支出5,896.2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034,731.3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288,630.56元,减少26.08%,主要原因分析铜厂水库项目到位资金比往年减少,资金支出减少,那兰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621,651.0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9.27%。与上年对比减少10,216,661.83元,减少16%,主要原因那兰综合利用项目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53,576.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2%。主要用于沙依坡乡长滩村基础设施建设1,000,000.00元、马鞍底乡大鱼塘水库库岸防渗工程241,964.00元、那兰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3,334,490.89元、金平河城区段防洪堤治理工程961,442.36元、工资福利支出1,015,678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8,61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45,069,459.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0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支出6,776,928.35元、水利工程建设支出1,494,502.63元、水土保持支出110,000元、水质监测支出158,000元、防汛支出1,872,036.75元、农村人畜饮水支出7,810,585.58元、其他水利支出20,571,495.42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6%。主要用于冬瓜林水库项目前期费。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60,600.00元,支出决算为174,704.92元,完成预算的37.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3,765.92元,完成预算的13.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0,939.00元,完成预算的24.0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往年接待费支付减少,2018年接待减少,严格压缩三公经费。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85,932.92元,下降62.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07,203.27元,下降82.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1,270.35元,增长23.7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出差下乡,修理费减少,出行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765.92元,占36.5%;公务接待费支出110,939.00元,占63.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765.9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3,765.92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建设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0,93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0,93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河长制工作检查、防汛工作检查、水土保持工作检查、水库管理工作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6,033.0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0,792.98元,增加34.06%。主要原因是加大开展脱贫攻坚力度、开展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加强河库保洁工作。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办公费、差旅费、河库保洁员工资、下乡出差车辆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部门资产总额872,006,053.29元,其中,流动资产131,014,383.58元,固定资产4,868,154.1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736,115,931.37元,无形资产7,584.17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3,248,355.96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9,489,255.44元,固定资产增加118,41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642,473,704.85元,在建工程增加736,100,530.37元,无形资产减少1,307.34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5,52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5,52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度财政拨付水务局防汛经费100,000.00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2018年4月财政局下达防汛经费100,000.00元,其中13,280.74元用于防汛应急演练;59,465.26元用于山洪预警信息发布; 27,254.00元用于防汛检查工作。2018年项目经费全年实际支出100,000.00元,结余0元,经费执行率为100%。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认真落实防汛责任制,及时调整充实防汛指挥机构,加大度汛安全检查,落实好水库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及物资储备。结合实际成立抢险队伍,强化物资储备,为确保安全度汛提供有效保障。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部门支出基本完成年初设定任务,总体绩效目标完成良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建立了金平县水务局收入支出管理制度,综合涵盖了收入支出管理等方面,部门的整体财务运行有据可据,部门预算决算能做到科学准确,使财政资金得以合理、高效地使用。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县财政本年拨付的预算内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生活的支出,主要是离退休人工资、补贴、公用经费等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为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为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为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六、水利支出:指用于保障水利部门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防汛抗旱应急、水政执法、水利工程建设、水利设施运行维护等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接待费。因公出因(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30002332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