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443501000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议,主动接受县人大的监督,依法履职;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的对外方针政策,接受州外事侨务办的业务指导;协调全县的外事侨务工作,并对全县13个乡镇的外事侨务工作进行指导和服务。
(2)遵循外交大权在中央、高度统一执行对外政策的原则,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统一对外政策,统一对外行动部署,统一对外表态口径,统一外事管理规章,行使外事归口管理的职能,协调我县的重要外事和侨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事项,积极主动地为全县对外工作提供服务。
(3)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各个发展阶段的中心任务,根据我国对外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对外工作部署,研究不同时期我县对外开放的主要攻略和实施办法。
(4)协同有关部门疏通对外交往渠道,拓展对外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司法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处理全县的外事和政治性涉外事项,办理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等领导机关的对外交往事项;统一办理全县派遣临时因公出国人员的上呈报告、申办护照和外国签证手续,组织、协助、督促有关部门对出访人员进行外事政策和纪律教育,掌握出访活动情况和出访成果;办理邀请外国(包括港澳地区)人员来我县访问的上呈报告;指导和组织好各类来访外宾的接待工作;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港澳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务院港澳办、省港澳办有关港澳事务的各项规定,收集了解、研究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经济、文化和商业等领域的基本情况和其他社会动态,向县委、县政府提供有关信息和参考建议;承办我县因公赴港澳审批和审核报批工作。
(5)配合县委宣传部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对外宣传。根据中央和国家的对外方针政策提供对外表态口径,指导和协同有关部门编辑发行我县对外宣传品。
(6)负责外国记者的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管理本地区的外国专家、留学生、实习生、外国侨民和“三资”企业外方人员以及其他外国人。处理相关的涉外事项,参与涉外民事、刑事案件的处理。
(7)认真执行我国与越南签订的各种条约、协定和协议,积极发展中越友好合作关系,妥善处理边境涉外事务,改善边境管理,发展边疆民族经济,做好界务维护、界碑管理、边境管理、口岸管理等工作。
(8)有针对性地在我县开展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外事纪律、涉外保密和对外礼节礼貌等方面的教育。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外事纪律以及涉外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参与处理违反外事纪律和涉外保密的重大案件。
(9)贯彻执行中央的侨务工作方针和政策,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中央、省、州出台的具体实施办法,依侨护侨,挖掘侨力为我县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服务,为我县地方经济建设服务,为我县的扶贫攻坚和新农村建设服务。
(10)积极参与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县的活动和县内民间组织的涉外活动,积极引导,趋利避害,造福于民。
(11)承办金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看齐中央精神要求,在授权范围内加强外事工作的统筹谋划和部署实施。
2018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州外办的具体指导下,县外办立足金平边境县的特点,有序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不断深化我县与越南相邻各县间的务实合作,为营造良好的周边外交环境贡献力量。
(1)规范外事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共金平县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和工作规则》《中共金平县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金办发〔2017〕105号)文件,进一步夯实了党管外事工作体制机制,外事工作环境进一步优化,外事工作在全县开放格局中的地位作用得到明显提升,县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权威领导作用逐步显现,对我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对外工作重大战略部署、进一步规范全县的对外开放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巩固传统友谊,深化合作成果。一是根据金平县与越南封土县春节来临之际相互来往祝贺的传统,2月2日,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光亮为团长的中方代表团和越南封土县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裴文山为团长的越方代表团在金水河口岸举行春节祝贺活动。二是应越南莱州外事厅邀请,红河州、普洱市外办率金平、绿春、江城外事代表团于5月14至16日赴越南莱州省进行工作访问,双方就边境管理、旅游、商贸、口岸建设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达成了两国外事部门要当好桥梁纽带作用的一致共识。
(3)加强双方各领域沟通交流,提升合作水平。为加强中国云南省金平县与越南莱州省封土县边境地区登革热、鼠疫等传染病联防联控长效合作机制,
(4)筹备开展好地方政府间工作例会,着力促进成果转化。年内分别在双方共举行2次例会。
(5)利用民族节庆活动,不断延伸友好交流触角。借一年一度傣族“泼水节”活动之机,县外侨办和金平傣族学会分别邀请莱州省外事厅及越南莱州省傣族协会代表团共计28人前来参加2018年金平国际傣族泼水狂欢节。
2.突出边境管理,协调联动维护边境稳定。
(1)加大中越“三个法律文件”、出入境管理规定以及边界管理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让边民们进一步了解我国边境政策,提升对守土、固边重要性的认识。
(2)继续执行边境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各边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由外办牵头召集,相关涉边管理部门负责人参与,互通信息,就边境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截止12月31日,2018年边境联席会议共举行2次。
(3)切实加强对边界设施的建设维护。一是积极开展界河河堤治理工作。加强与县水务局的协作配合,对我县拟在“十三五”期间修建的界河河堤邀请越方进行会谈,积极上报审批。二是对马鞍底南门峡电站就电站部分倒塌围墙进行施工越方提出异议一事,在请示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时,积极与越南坝洒县加强沟通并我方依据《中越陆地边界管理制度协定》相关规定,对倒塌围墙采取临时性防护措施,恢复原状,确保南门峡电站厂房、公路及88(1)界碑的安全。三是经中越陆地边界联委会批准,全面启动实施61(1)、62(1)、63(1)等9个界碑防护栏工程。经过为期180天的紧张施工,工程已于11月20日全面竣工,并于11月22日至23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项目验收。四是做好2019年边界日常维护项目的会谈及上报工作。11月13日和11月27-29日,分别邀请越南坝洒县代表团和封土县代表团就修缮85(1)、86(1)、64(2)、64(3)、67(1)、68(1)、69(1)、71(1)、72(1)、73(1)号界碑防护栏事进行考察会谈,并及时将会谈情况上报上级部门。
(4)认真开展边境巡查,对发现问题及时与越方交涉。由于我县与越南相邻的地域特殊性,边境地区私开通道问题较为严重,为确保我县边境地区的安宁与稳定,我办将边境踏查列为工作重点,多次到涉及界河段的金河镇、金水河、勐桥、马鞍底进行实地查看,与边防部队、县打私办联合开展边境巡查,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函与越方交涉,维护边境稳定。加强越方违约问题的资料收集和报告。妥善处理了越方船只非法越界、私开通道以及在界河上搭建便桥事件,并及时将情况报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
(5)加强外事界务员队伍建设,增强其政策法规意识和处理边境地区涉外突发事件的能力。今年,我办改变传统培训方式,采取分散培训的办法,于3月14日至28日,分别到六个边境乡镇就边境法律法规、边境事务处理和应变能力等知识和技能对外事界务员开展外事业务轮训,签订了《界务员工作承诺书》,建立了界务员微信群。
(6)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涉外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参与处理2018年4月13日勐桥乡边民被疑似越南人用火枪致伤事件。参与处理2018年5月30日越南籍女子不慎坠楼送医后医治死亡事件,并将相关情况上报州外事侨务办公室。
3.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和服务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县因公出国(境)政策规定,加强对因公出访团组的计划报批和量化管理,根据工作需要,严格按照“因事定人、人事相符”的原则安排出访团组,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检查。在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方面,外办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出访团组及出访人员的出国前教育,强调外事纪律规定,提醒团长加强团组在外期间的管理、监督,确保每个团组圆满完成出访工作任务。今年以来,共办理公职人员出入境审批10批33人次,其中办理随团因公出国报批5批7人,边通证审批5批26人次。
4.关爱侨情,做好归侨侨眷服务工作。
加大对全县归侨侨眷、华侨华人工作的管理服务力度。积极主动向州外侨办汇报,争取华侨事务工作经费1万元,我办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做好侨法宣传,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5.群策群力,做好脱贫攻坚工作。
按照县级总体安排,今年者米顶青村委会将脱贫出列。我办根据规定取消了周末和节假日的休息日,制定了“5+2”、“白+黑”的工作时间表,把所有工作聚焦到脱贫攻坚上、把最大的精力聚焦到脱贫攻坚上、把最好的资源调度到脱贫攻坚上、把最强的兵力充实到脱贫攻坚上,下定决心,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年初,我办结合实际,认真制定了2018年帮扶计划,在上年度开展扶贫攻坚取得成效的基础上,组织干部职工积极深入挂钩村开展工作,进一步了解挂包联系户的相关信息,做到情况清底子明。今年以来,干部职工积极响应号召,为挂钩联系贫困户交纳了3600元的人身财产综合保险,为如期实现脱贫摘帽目标贡献力量。继续争取上海市青浦区民主建国会个人捐助资金12500元,对口资助哈尼田小学25名贫困学生,今年已实施第二年,捐助资金已通过教育局发放完毕;向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青浦区分会争取项目资金30万元,帮助解决者米顶青小学购买学生课桌椅、学生图书室书架、体育器材专柜、教学仪器专柜等设备所需资金,资金已于9月30日前到位,具体项目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 2 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876,576.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65,174.35元,占总收入的61.3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111,402.00元,占总收入的38.64%。与上年对比:收入合计增加1,055,536.15元,增幅57.96%;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4,134.15元,增幅3.77%;上级补助收入无增减,事业收入无增减,经营收入无增减,附属单位缴款收入无增减,其他收入增加991,402.00元,增幅826.17%;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是因为调资增加人员经费,其他收入增加是因为州级转入界碑维护和边境巡查资金,用于维修维护我县边境界碑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935,091.38元。其中:基本支出1,492,081.03元,占总支出的50.84%;项目支出1,443,010.35元,占总支出的49.1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增加1,250,871.43元,增幅74.2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20,281.28元,增幅39.21%;项目支出增加830,590.15元,增幅135.6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增减变化。基本支出增加是因为调资增加人员经费,项目支出增加是因为州级转入界碑维护和边境巡查资金,用于维修维护我县边境界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92,081.03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420,281.28元,增幅39.21%,主要原因是因为调资增加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8.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9.88%。年人均工资支出136,966.64元,年人均公务开支42,236.2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43,010.35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830,590.15元,增幅135.62%,主要原因是州级转入界碑维护和边境巡查资金,用于维修维护我县边境界碑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经中越陆地边界联委会批准,2018年全面启动实施61(1)、62(1)、63(1)等9个界碑防护栏工程。经过为期180天的紧张施工,工程已于11月20日全面竣工,并于11月22日至23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项目验收,项目总投资102万元(其中2万元用于对农户的占地补偿)。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0,102.3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3.37%。与上年对比增加245,391.99元,增幅15.2%,主要原因是因为调资增加人员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45,392.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0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56900.85元,其中:基本工资266028元,津贴补贴450877元, 奖金73417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478.85元,住房公积金591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4736元,其中:生活补助334676元,奖励金6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5653.84元,其中:办公费60243.08元,邮电费787.6元, 差旅费28566元,会议费28082.16元,公务接待费42970元,劳务费4500元,工会经费12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67.5元,其他交通费用93437.5元;资本性支出1000元,其中: 办公设备购置1000元。
项目支出387101.35元,用于华侨事务办公费支出5457元;外事界务员经费支出办公费20000元;外事活动经费支出1644.35元,其中:办公费1350.35元,邮电费194元,接待费100元;边境联席经费30000元,其中:办公费206元,邮电费384元,其他交通费316元,差旅费6725元,会议费12284元,接待费4690元,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费5395元;外事界务员补助经费支出界务员生活补助33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4,710.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92%。主要用于:离休费34,182.75元,抚恤金178,66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1,865.6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8,987.00元,支出决算为78,222.50元,完成预算的34.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462.50元,完成预算的1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7,760.00元,完成预算的20.8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政策,减少公务接待和公车的使用。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6,912.90元,增长9.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002.10元,下降1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915.00元,增长33.2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外事活动增加,增加了接待费人员和批次。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462.50元,占38.94%;公务接待费支出47,760.00元,占61.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462.5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462.5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边境巡查、调研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6,045.00元、保险费、维修费22,417.50元、过路过桥费2,000.00元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7,760.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47,7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9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外国团组和上级相关工作调研组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6,653.8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7,681.84元,主要原因是1.以前年度的办公耗材用品购买在本年度结算。2.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产生相关费用增加。3.公务用车修理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0,243.08元,邮电费787.60元,差旅费28,566.00元,会议费28,082.16元,公务接待费42,970.00元,劳务费4,500.00元,工会经费12,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67.50元,其他交通费用93,437.50元,办公设备购置1,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3,726,937.01元,其中,流动资产126,727.38元,固定资产3,600,206.6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79,389.9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67,884.92元,固定资产减少311,50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3元,无形资产增加3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61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6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项目支出1,443,010.35元,用于华侨事务办公费支出5,457.00元;外事界务员经费支出办公费20,000.00元;外事活动经费支出1,644.35元,其中:办公费1350.35元,邮电费194元,接待费100元;边境联席经费30,000.00元,其中:办公费206元,邮电费384元,其他交通费316元,差旅费6,725.00元,会议费12,284.00元,接待费4,690.00元,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费5,395.00元;外事界务员补助经费支出界务员生活补助330,000.00元。州级安排联合巡查及调研费用支出:接待费13,905.00元;州级安排边界日常维护管理项目经费支出:办公费10,000.00元;省安排界碑维修维护费和边境巡查经费支出:界碑维修维护费1,002,000.00元,生产补贴(青苗补助)2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费10,004.00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金专款专用,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我单位对本年度项目专项资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评价,项目实施单位进行自查自评。经过绩效评价,对工作实际效果进行评估,完成了既定工作目标。项目基本完成、达到预期目标。自评为“良”。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一是认真开展边境巡查,对发现问题及时与越方交涉。由于我县与越南相邻的地域特殊性,边境地区私开通道问题较为严重,为确保我县边境地区的安宁与稳定,我办将边境踏查列为工作重点,多次到涉及界河段的金河镇、金水河、勐桥、马鞍底进行实地查看,与边防部队、县打私办联合开展边境巡查,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函与越方交涉,维护边境稳定。加强越方违约问题的资料收集和报告。妥善处理了越方船只非法越界、私开通道以及在界河上搭建便桥事件,并及时将情况报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二是加强外事界务员队伍建设,增强其政策法规意识和处理边境地区涉外突发事件的能力。2018年,我办改变传统培训方式,采取分散培训的办法,于3月14日至28日,分别到六个边境乡镇就边境法律法规、边境事务处理和应变能力等知识和技能对外事界务员开展外事业务轮训,签订了《界务员工作承诺书》,建立了界务员微信群。三是经中越陆地边界联委会批准,全面启动实施61(1)、62(1)、63(1)等9个界碑防护栏工程。经过为期180天的紧张施工,工程已于11月20日全面竣工,并于11月22日至23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项目验收。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单位积极推进支出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全面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优化资源配置。
1.加强预算绩效编制管理,强化项目绩效目标。对单位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对项目资金的测算细化到支出明细、立项依据、项目内容和目标、实施周期。
2.完善项目绩效管理责任,确定项目预算执行主体责任,科室负责实现项目绩效目标。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附表10-附表12)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为我单位各级机构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执法办案项目所需经费。
四、结转下年:为我单位各级机构本年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稽查办案项目所需经费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各级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执法办案、监管监测审查、监管信息化、监管规制、国际监管、普惠金融发展、监管行政设施及培训等项目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我单位各级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保障我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435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表2019081405402066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