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422201000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金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金平县纪委和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1.主管全县党和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职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检举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一是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是处置: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县委巡察机构贯彻县委有关巡察工作的决议、决定,进行巡察。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以适当方式对被巡察地区、单位的下属单位或者部门进行走访调研。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纪律教育,提高政治站位
一是突出政治教育。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解读精神,深入领会精神要义,掌握精神实质,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是突出警示教育。本着“用身边案件警示身边人”的原则,选取县内查处的典型案例,在全县打造以“金平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金平县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为主要教育中心,14个乡镇(农场)警示室为前沿阵地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平台框架。
2.强化责任落实,严明党的纪律
把违反政治纪律等各个方面的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严格实施追责问责。2018年1至11月,共问责党组织1个、干部38人,其中落实两个责任不力19人。
3.强化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的重要批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盯紧“四风”问题新表现,坚持露头就打,从源头上防微杜渐。
4.强化扶贫领域监督,坚决整治基层腐败问题
一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
二是抓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三是推进专项检查全覆盖。
5.强化惩贪肃腐,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
一是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
二是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三是重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6.强化政治巡察,发挥“利剑”作用
2018年来,十二届县委共对4个乡镇和11个县级部门开展了3轮常规巡察。截至目前,巡察共发现问题95个,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95个,提出意见建议61条。移交问题线索15件,已办结3件,1件正在立案审查,11件正在初核,予以5名党员干部党纪处分,1名县管干部谈话提醒。
7.强化工作措施,落实监察体制改革任务
一是切实抓好转隶组建工作。
二是推动派驻机构和乡镇监察全覆盖。
三是规范运用审查调查措施。
四是加强办案场所建设。
8.强化队伍建设,打造素质过硬的纪律部队
一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锻造过硬本领。
二是加强干部能力建设,配强干部队伍。
三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严防灯下黑。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金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金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7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金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收入合计11,292,790.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92,790.2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部门2017年度收入11,338,434.99元,本年度比上年减少45,644.71元,同比减少0.4%,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本单位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金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支出合计10,331,539.12元。其中:基本支出8,930,057.88元,占总支出的86.43%;项目支出1,401,481.24元,占总支出的13.5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部门2017年度支出10,988,937.00元,本年度比上年减少657,397.88元,同比减少5.98%。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在职人员减少,导致津贴补贴较上年度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县纪委县监委(含县委巡察机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930,057.88元。与上年对比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部门2017年度基本支出9,564,825.11元,本年比上年减少635,767.23元,同比减少6.65%。减少原因是2018年度在职人员减少,导致津贴补贴较上年度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752,312.23元占基本支出的75.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177,745.65元占基本支出的24.39%。年人均工资支出137802.29元,年人均公务开支44443.7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金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01,481.24元。与上年对比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部门2017年度项目支出1,424,111.89元,本年度比上年减少22,630.65元,同比减少1.59%。减少原因是2018年度调整项目支出拨款,将纪委、监委办案经费、常委工作经费、巡察工作经费、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经费调整到基本支出拨款,故项目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金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74,967.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5%。与上年对比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85,509.05元,本年度比上年减少210,541.98元,同比减少2.01%。主要是因为2018年度在职人员减少,导致津贴补贴较上年度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552,683.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97%。2011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支出8,321,867.99元(主要为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1110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大案要案查处支出466,801.95元(主要为办案产生的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支出);20111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764,013.13元(主要为各项特定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2,28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3%。主要用于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00元(主要为退休人员异地安家费);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19,079.00元(主要为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20808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伤残抚恤2,605.00元(主要为残疾人抚恤金)。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金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33,759.38元,完成预算的59.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51,291.68元,完成预算的70.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2,467.70元,完成预算的45.6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本年年初预算数比上年增加480,000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64,436.03元,增长44.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51,291.68元,比去年198,188.35元增加153,103.33元,增长77.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2,467.70元,比去年公务接待费支出171,135.00元增加11,332.70元,增长6.6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原因是车辆增加,监察委改革职能转变,出差办案需求增加,导致公车运行维护费大幅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是因为监察体制改革后上、下级联合办案增加,导致接待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1,291.68元,占65.81%;公务接待费支出182,467.70元,占34.1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1,291.6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51,291.6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保障执纪审查、巡察、明察暗访及各类专项检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2,467.7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2,467.7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级、乡镇办公办案人员、抽调各乡镇办公办案协查人员食宿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金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49,600.60元,与上年1,403,726.48元对比增加645,874.12元,主要原因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查办案件力度增加,以及对谈话室进行提升改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差旅费,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机关日常运行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金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7,781,028.71元,其中,流动资产2,582,887.41元,固定资产5,192,516.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625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87,061.2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855,415.9元,固定资产增加532,545.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5,146.9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8,469.04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60,807.1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5,870.7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25,146.9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县本级部门预算安排项目支出,共17个项目(其中:2016年未完成项目1个,2017未完成项目7个,2018年项目9个)。全年共完成执行项目9个,项目完成执行率52.94%,尚有8个项目未完成,其中:1个项目上级尚未审批执行,故尚未支出;1个项目年度绩效指标已完成,因工作实际的特殊性,部分支出未能及时报销兑现;4个项目因工作安排原因尚未全部支出,2个项目为年底省级补助项目,因项目资金就位较晚等原因,尚未支出。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部门年度决算项目收入总额2719800.11元(含年初未完成项目结余1009800.11元),决算项目支出总额1401481.24元,项目支出完成率51.53%,全年项目支出情况完成良好,各项工作按进度有序开展,资金使用安排规范。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年初绩效管理人员会同各项目执行部室收集分析相关项目文件资料和依据,制定出符合项目要求与实际的评价目标体系。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绩效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积极参与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督促各项目执行部室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及时完成项目资金使用,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年终根据财政绩效管理部门要求,对各项目客观合理全面作出绩效自评,并审核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对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工作进行总结,撰写绩效自评报告,为下年度项目安排实施提供参考,确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1.自评工作开展情况。(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自评工作顺利开展。召开办公室专题会议,明确分工,细化自评工作岗位职责安排分管财务办公室主任及财务人员,对部门整体支出全面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表格填报进行研究学习,准确把握绩效自评标准及要求。对列入自评的项目进行梳理,做好绩效自评实施方案计划。(2)各部门团结协作,高效完成自评工作。财务人员会同各项目执行部室收集分析相关文件资料和依据,结合项目执行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自评方案。根据项目业务资料、财务资料、各项目实际工作情况,按照自评方案对各项目分别进行绩效评分。审核绩效自评结果,对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进行总结,撰写绩效自评报告。(3)客观合理全面作出绩效自评。对2018年决算总收入12879372.44元(预算安排收入11292790.28元,上年结转结余1586582.16元),做出整体绩效自评。自评涵盖年初预算安排资金及预算执行中追加的资金,绩效自评覆盖率达100%。全年共完成决算支出10331539.12元,支出完成执行率80.22%,尚有2547833.32支出未完成。其中:基本支出未完成1229514.45元。项目支出未完成1318318.87元。对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实事求是作出绩效自评,确保数据准确、分值合理、结果客观。对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组织管理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梳理,逐个分析,客观做出绩效自评分。部门整体支出执行情况良好,各项工作按进度有序开展,资金使用安排规范。2.存在问题(1)项目绩效量化指标细化不够,资金使用与项目执行配合度不够,有项目预算资金未在年度内执行完毕的情况。(2)财务管理存在惯性思维,制度建设方面还有所欠缺。对项目资金执行过程中的绩效跟踪管理有待加强,尚未建立本部门绩效问责机制。3.下一步工作计划。(1)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思想认识,提高绩效指标可操作性。进一步将预算进行细化,建立科学、便于衡量的指标体系,严格按预算进度和项目支出标准执行,进一步完善经费开支管理办法,加强评价结果的运用。(2)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经费支出管理办法、项目申报和结算管理办法。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资产负债表年初数与上年度年末数不一致,主要是1月份被财政收回红财行[2016]116号第二批基层纪检监察专项经费50000元,12月份被财政收回金财行[2017]13号在职公用经费84051.91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上年结转:指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执法办案项目所需经费。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保障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主要指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行政事业离退休等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 ,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8.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主要指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等支出。
9.国家监察体制改革: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设立监察委员会,行使监察职权。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和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整合至监察委员会。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222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中国共产党金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