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756201000
第一部分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水河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水河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金水河镇政府作为一级政府,履行的是政府职能。在上级和镇党委领导下,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根据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管理全镇的农业、工业及教育、科学、文化、卫生、计划生育、民政、司法及镇区、新农村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土地等行政工作。
3.保护集体财产和公民私人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事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6.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扎实推进产业项目建设,持续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坚持把转方式、调结构、增效益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始终瞄准绿色方向,促进一、二、三产产业共同发力、融合发展,不断增强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
传统产业稳步推进,优特产业初见成效:完成农作物播种面积8.21万亩,粮食总产量1.11万吨,全镇累计橡胶种植面积4.26万亩,香芭蕉2.1万亩,油茶造林1.98万亩,草果1.15万亩;生猪出栏3.13万头,牛出栏2775头,羊出栏616只,家禽出栏22.09万羽,禽蛋产量108吨,肉类总产量2985吨;甘蔗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累计种植面积2.77万亩,2017至2018年榨季完成甘蔗砍运5.5万吨,实现总产值2475万元。
工业经济环境优化,发展后劲持续增强:金水河四级电站完成投资3.069亿元,2018年8月30日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已投产发电。金水河三级电站完成投资2.7亿元,已完成土石方开挖32万m³、混凝土11.7万m³、钢筋制安2052吨,计划2019年6月30日发电。南科鑫赣矿业已试投产运营。
边境贸易日渐繁荣,特色旅游全面布局:深入实施旅游产业行动计划,以金水河口岸开发和综合利用为核心,打造集边贸、边境民族特色、红色旅游为一体的口岸经济,带动服务业健康发展。2018年接待游客1.88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30余万元。金水河口岸出入境查验人员44.47万人次,出入境车辆查验3.12万辆次,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出入境货物1.33万吨,货值2259.16万元,边民互市贸易出入货物14.29万吨,货值15.27亿元。
2.统筹镇域协调发展,整体提升区域发展水平,完善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坚持把城乡一体化作为发展原则,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全年累计投入资金1.21亿元,实施道路、水利、人居环境、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
交通路网更趋便捷。投入资金8660.47万元,实施入村道路硬化项目13个111.54公里。南科岔路至南西道路、南科沙罗入村道路、普角老寨至南宋新寨入村道路、金水河何家丫口至乌丫坪下田房柏油路、金水河岩坡至会秧新寨、会秧老寨入村道路投入使用;南科南西牛脖子至南科岔路道路、南科村委会至母鸡冲道路硬化、老刘新房寨入村道路等8条道路有序推进。
水利工作得到加强。完成农村安全饮水提升工程8件,解决1726人的饮水安全问题;落实河长制工作,完成辖区内50平方千米以上河流所有跨河建筑物坐标及高程统计。强化水源保护,审批河道采砂点6个,取缔非法采砂点4处;投入资金9.8万余元,开展清河行动4次,出动车辆共计18辆次,清理河道4公里,清理打捞金水河、藤条河、南洌河垃圾35吨;严格汛期值班制度,完成“6.25”及“8.4”两次特大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积极配合那兰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兑现征地补偿39.5万余元,调解征地纠纷12起。
人居环境持续提升。以“百日整治”行动为契机,投入资金547万元,全面提升辖区人居环境。安装太阳能路灯530盏,绿化盆栽92株,绿化面积183平方米,新建林间步道0.65公里,完成污水管网1.523公里,建成污水生态处理池2座,配备垃圾转运车1辆,增设垃圾桶6个,建成村民小组垃圾池16个,改造水冲厕1座;依法拆除城乡房屋等简易构筑物乱搭乱建210处,依法取缔占道经营摊点168个,清理拆除门头布标230余条,清理占道施工50起、清理墙面小广告520余张。清理镇内重点区域脏迹、卫生死角、二级路沿线垃圾2260余吨。
能源建设不断完善。投资282.1万元实施公变单项工程,完成400户3公里线路改造,新增400千伏安变压器1台。改造10千伏线路1.08公里,低压线路8.37公里,新增容量800千伏安变压器5台,安装JP柜5台,安装户表123户。
3.向深度贫困聚焦发力,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着力提升脱贫质量。坚持以脱贫攻坚统览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的总目标及贫困退出标准,认真开展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扎实开展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召开全镇脱贫攻坚誓师大会,接受最严格的省级成效检查考核,脱贫攻坚成效明显,整合投入各类扶贫资金3570.47万元,实施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扶贫项目57个,巩固提升已脱贫户1865户8070人,实现脱贫61户239人。
产业扶持,增强动力:全年投入种植产业发展资金732.26万元,发展中药材1.89万亩,其中,板蓝根9155亩,瑶药6452亩,水麻皮804亩,灵香草727.73亩,野生三七250亩,百香果1019.5亩,黄精100亩,黑姜400亩;投入养殖发展资金131.48万元,补助生猪1388头,蜜蜂1400箱,脱温鸡苗1.3万羽,开展科技培训6期,受益建档立卡户680户;完成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12期1000余人次,劳动力转移3142人。
住房保障,持续推进:投入资金729.82万元,全面推动1033户C、D级危房进行改造,截至目前,动工963户,动工率93.22%,竣工626户,竣工率60.6%。
健康扶贫,全面覆盖: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镇卫生院医疗设备不断完善,投资89万元,稳步推进镇卫生院医务楼建设。投资20万元,新建老刘村委会卫生室。开展两癌筛查6期1893人,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1660人,建档立卡户签约服务率达100%。完善建档立卡户一人一档健康档案4422份。
4.加快开放崛起步伐,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高质量走出去,高水平引进来。把改革作为激发发展活力的关键,坚定不移扩大开放。进一步加快金水河镇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持续优化边民互市服务机制。不断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加强协调配合,力促项目落地,全年累计实施招商引资项目5个,引进到位资金3.5亿元。
5.坚持在发展中改善民生,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办好重点民生实事。坚持把增进民生福祉,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作为推进社会事业出发点和落脚点。
教育事业再实现更高发展:高度重视骨干教师的培养,全年先后派出教员到玉溪、贵阳、上海等地培训12人次。投入6万余元采购学生钢架双人床151张。完成金水河中学校园内D级危房拆除、C级危房改造维修加固工作;完成普角小学学生就餐简易房、老刘小学学生宿舍拆迁新建活动板房、南科小学厕所沐浴室、乌丫坪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期腊小学综合楼有序推进。狠抓控辍保学,严格实行“双线”目标责任管理。2017—2018学年全镇小学在校生2524人,除正常变动外,流失学生1人,辍学率0.04%,学年初新招学生357人,入学率达99.65%;2018年7月毕业362人,除学生正常变动35人外,6年期间学生流失4人,完学率99%。金水河中学在校生890人,初中毛入学率100%。
民生事业不断改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合2.23万人,参合率93.8%,参合金额250.45万元;全镇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1.39万人,参保率94.09%,参保金额92.28万元,总续保7233人,续保率72.33%,满60周岁及以上老人领取待遇共2176人,全镇16周岁以上人员办理新参保和领取待遇191人,养老保险金自存自缴代扣成功7142人,代扣金额87.35万元,追回养老保险流失基金2970元,死亡人员退保32人,60周岁及以上领取待遇人员死亡办理丧葬补助69人;发放城镇低保金18.40万元、农村低保金228.27万元、特困供养金20.538万元、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和困难残疾人补助金0.694万元、医疗救助金31.02万元、临时救助金35.94万元、孤儿基本生活补助金1.92万元、高龄补助资金10.94万元。重点优抚对象(两参人员)补助金13.08万元,农村60周岁退役人员补助金3.69万元,民兵民工人员补助金103.15万元。全年救济受灾对象249户1047人,发放被子31床、衣服23件、口粮大米4875公斤,发放救灾水泥134吨。
不断加强对民生类资金的管理,提升政策实施的透明度。全年共发放草原生态保护补助资金99.87万元,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资金182.21万元,能繁母猪补贴资金4.57万元,各项林业项目补助资金249.10万元,农机具补贴0.4万元。
人口计生综合服务体系全面提升,认真落实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做好流动人口、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计划生育系列保险等工作。出生人口 223人,出生率 19.18‰,死亡人数77人,死亡率8.43‰,自然增长率 10.75‰,调查处理计生违法生育案件立案18件,办结16件,办结率88.9%,社会抚养费收缴6.9万元,罚没款2万元,收缴计划生育系列保险金8.52万元,超额完成2.82万元。
文化事业蓬勃发展:不断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组织文化宣传员及文艺骨干开展文艺培训13期342人次。成功举办金水河镇“伉缅节”文艺联欢晚会、“九九重阳节”文艺活动等活动37场次,成功申报省级非遗传承人1名。
6.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谨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抓生态促发展,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共发放生态效益补偿金91.93万元,实施林业项目10.25万亩。其中,森林管护9.19万亩,营造林1.0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38%,查处乱砍滥伐林政案件2起。
7.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守住安全生产风险底线,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意识。突出边境村寨综合治理,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寨建设,不断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制,重视森林防火、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大对校车安全、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和整治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组织对娱乐场所、旅店等易涉毒地区开展禁毒检查19次,签订禁毒责任书12份;积极配合上级打私部门、海关和派出所,发动群众共同维护边境贸易秩序;利用“五进五送”集中走访活动,开展电话预约、上门办证、送证到家等措施开展便民服务,进一步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积极完善信访接访机制,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调解各类纠纷114件,调解成功107件,调处成功率达93.9%,办结云南信访系统上级转交信访件8件。同时,依法加强宗教活动和宗教场所管理,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顺。
8.全面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提高施政能力和服务水平。严格按照“三转”工作要求,始终把纪律放在首位,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厉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大力整治“四风”“慵懒散”“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把握“四种形态”,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形成“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良好工作局面。
自觉接受镇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31件。支持武装工作,完成3名兵员征集任务。提升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就近办”“不见面审批”覆盖行政审批业务,一窗受理事项占总事项50%以上。严肃各项财经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一系列实施意见,认真执行招投标、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制度。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开展涉农资金专项审查。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和工作漂浮、作风不实等干部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水河镇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政府机关
2.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水河镇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水河镇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7,857,346.7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857,346.7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7,223,850.11元,较上年下降49.1%。主要原因为:2018年扶贫资金未纳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水河镇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1,180,375.64元。其中:基本支出9,817,207.39元,占总支出的31.49%;项目支出21,363,168.25元,占总支出的68.5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2018年总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5,837,983.97元,较上年增长23.04%,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办公经费增加、项目增多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水河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817,207.3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57,185.72元,较上年增长14.69%。主要原因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12%。年人均工资支出81,064.96元,年人均公务开支13,289.9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水河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363,168.2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580,798.25元,较上年增长27.3%,主要原因为:2018年决算加入了2017年扶贫资金,2017年整合项目属于财政拨款纳入决算,截止2017年12月31日扶贫整合项目还有结余,在2018年全部支出,再加上2018年财政拨款的项目支出,因此较上年增多。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19999款项2,798,000.00元,金财预〔2018〕36号1878,000.00元用于金水河镇村级基础道路建设;金财预〔2018〕36号550,000.00第二批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村级基础道路建设;红财预发〔2017〕144号250,000.00元用于南宋老寨道路硬化;红财预发〔2017〕144号100,000.00元用于南宋老寨活动场所建设;金财预〔2016〕40号乌丫坪村委会活动场所建设100,000.00元;金财预〔2016〕40号金水河老刘村委会道路硬化建设100,000.00元;
2.2079999款项119,000.00元,红财教发〔2017〕100号边境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第一批覆盖工程119,000.00元;
3.2130504款项3,547,080.00元,红财农〔2017〕47号边境地区综合扶贫开发第一批州级专项资金1,500,000.00元;红财农〔2017〕56号2017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5,000.00元;红财建发〔2017〕78号新房寨村沙罗村基层组织及文化活动场所建设410,000.00元;红财农〔2017〕25号2017年兴边富民资金1,134,580.00元;红财农〔2017〕25号2017年兴边富民资金157,500.00元;红财农〔2017〕98号2017年度第五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项目资金280,000.00元;
4.2130505款项1,619,088.25元,金财预〔2017〕50号乌丫坪生猪养殖100,000.00元;金财预〔2017〕50号南科及乌丫坪瑶药种植700000元;金财预〔2017〕50号板蓝根种植苗补助125,338.25元;金财预〔2017〕50号南科乌丫坪板蓝根种植193,750.00元;红财农〔2017〕27号2017年第二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0,000.00元;
5.2130701款项1,590,000.00元,金红财农改〔2016〕72号2017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590,000.00元;
6.2296003款项100,000.00元,红财教发〔2017〕62号龙骨村体育场地设施建设100,000.00元;
7.2296099款项200,000.00元,红财综〔2017〕66号南宋老寨活动场所建设200,000.00元;
8.2299901款项11,210,000.00元,红财建发〔2017〕120号老刘至烂塘道路建设1,900,000.00元;金财预〔2017〕65号金水河镇一次性专项补助30,000.00元;金财建〔2018〕41号龙骨村委会至岩坡道路建设4,680,000.00元;红财建〔2016〕76号龙骨兴边富民三家寨村内道路建设130,000.00元;红财建〔2016〕76号干校综合活动室60,000.00元;红财建〔2016〕76号东谢河活动室70,000.00元;红财建〔2016〕76号平安寨活动室100,000.00元;红财建〔2016〕89号乌丫坪自然村道路建设300,000.00元;红财建发〔2017〕43号2017年第三批统筹使用财政涉农项目资金3,94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水河镇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880,375.6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4%。与上年对比减少7,570,787.66元,较上年下降19.7%,主要原因为2017年扶贫整合项目属于财政拨款纳入决算,2018年扶贫整合项目属于不属于财政拨款未纳入决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836,635.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62%。主要用于日常运行及办公费用的相关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60,751.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9%。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等相关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19,086.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等相关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8,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主要用于兑付2016年陡坡地生态治理第二次补助。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8,514,111.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57%。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差旅费、农林项目支出。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50,989.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9%。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办公费的相关经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11,2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3%。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水河镇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6,613.41元,支出决算为153,043.00元,完成预算的64.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7,190.00元,完成预算的4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5,853.00元,完成预算的19.3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因此较上年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3,313.2元,下降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001.20元,下降6.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312.00元,下降10.3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因此较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7,190.00元,占70.04%;公务接待费支出45,853.00元,占29.9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7,19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7,19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及扶贫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5,85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5,85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扶贫工作及接待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水河镇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82,151.63元,比2017年增长594220.58元,增长75.42%,主要增长原因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所需开支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维护费、差旅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水河镇部门资产总额21,921,353.23元,其中,流动资产13,936,899.93元,固定资产6,877,453.3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100,000.00元,无形资产7,0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804,833.3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0,414,893.32元,固定资产增加511,46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110,000.00元,无形资产减少1,40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平698方米,账面原值784,0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0,40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8,893.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8,393.4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5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本单位无此项内容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本单位无此项内容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本单位无此项内容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金水河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支出基本完成年初设定任务,总体绩效目标完成良好。规范和加强了预算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预算管理机制,积极稳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设,强化绩效管理意识,逐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部门的整体财务运行有据可据,部门预算决算能做到科学准确,使财政资金得以合理、高效地使用。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附表10-附表12)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五、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7562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水河镇2018年部门决算表2019081310020238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