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755601000
第一部分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和贯彻执行上级机关的政策、法规、规章、决定等,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代会的决定、决议;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
(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对乡、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培育、提高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推进村务、财务公开,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3)促进发展。科学制订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4)维护稳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5)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和农村经营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6)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产业项目惠民生,着力优化产业结构,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2018年,我乡种植甘蔗面积263.61亩;实施稻田养鱼项目500亩;畜牧业实现生猪存栏5530头、出栏4041头,肉牛存栏640头,家禽出笼7.07万羽;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40.28万元,确权土地面积4.7万亩;投资1275万元的大寨、箐脚村委会土地整治项目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先后整合各类惠农及扶贫资金266万元实施柑桔、香草、芒果、养鸡(鸭)及稻田养鱼等种养殖业,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625户2814人。产业发展由传统种植调整为集香(芭)蕉、草果、砂仁、甘蔗、木薯、精品水果、板蓝根、重楼、三七、油茶为一体的立体性气候农业产业发展链。通过产业的不断优化有效地促进了全乡产业的发展,传统优势产业得到进一步提升,群众的综合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生产发展基础得到夯实,加快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为我乡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奠定了基础。
2.坚持区域协调发展,着力夯实基础设施建设,集镇化建设持续推进
交通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全面启动“三横六纵一环”[2]建设完善工作,继续优化乡村交通条件,实施道路硬化项目。计划总投资1亿余元的国开行贷款、浦发行贷款、交通专项资金建设项目共35段道路提升改造资金已明确,大勐公路已启动建设。“元蔓”“蔓金”高速公路大寨段累计完成征地3233.40亩,兑现补偿资金8054.27万元,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水利基础设施进一步夯实:2018年共计发放供水管12.8万米,用于农村供水建设;完成投资100余万元的渡口、大坡、阿牛迷等易地搬迁引水工程扫尾工作;已编制完成1200余万元的渡口红河谷万亩果园建设配套节水灌溉工程可研报告上报州县,待批复实施;拟建总库容约800万立方米的河头小(一)型水库及总长4.2公里的麻子河流域大寨段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计划总投资220万余元国开行贷款饮水项目前期工作有序进行。
集镇建设持续推进:先后投入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1074.96万元,实施6个村委会道路硬化、村内道路建设、活动室修建、公厕修建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2个。目前,已完工并验收的项目有8个,其余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惠及群众5200余人;哈尼特色小镇大寨街、和谐村片区和渡口红河谷民族风情园正在启动部分公共设施建设。
人居环境日益优化:切实开展好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打造清洁宜居环境。稳步推进城乡“四治三改一拆一增”[3]和村庄“七改三清”[4]工作,全年出动530余人次对辖区内二级路及老212省道进行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累计清理生产生活垃圾520余吨,依法拆除违章建筑85处,治理柴草乱堆,畜禽乱放,垃圾、脏水乱倒乱排等不文明行为375起710人次,改造提升农村住房447户。村寨脏、乱、差形象得到明显改观,群众生活环境稳步提升。
村级活动场所进一步完善:投入补助资金271.84万元,修建活动室20个(其中:新建17个,修缮3个),目前20个活动室已全部竣工投入使用。
3.坚持稳基础促均衡,社会民生建设协调推进
文教事业成效明显:深入推进教育事业振兴“金秋计划”,统筹各类教育资源协调发展,认真实施校安工程等项目建设,已改造C级校舍面积702平方米,完成投资95.5万元,教育基础设施不断改善;狠抓“一村一幼”校点建设,不断扩大学前教育覆盖面;深入开展辍学学生“清零行动”,基础教育“三率”稳步提升。
文体事业日趋繁荣:村级文化活动场所全面覆盖,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乡村大舞台”文艺汇演,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广播电视信号已实现全覆盖。
卫计服务稳步推进:强化管理,不断健全和完善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力改善人民群众就医环境,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已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全覆盖,实行乡村卫生所一体化管理,逐步向“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的目标靠近。全乡计划外生育总数呈下降态势,计划生育率稳步提高。
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提升:始终把人民群众生活有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18年,共发放城市低保金68.1万元、发放农村低保金642.86万元、发放困难家庭临时救助金23.9万元、发放医疗救助补助金21.94万元、发放救灾救济款19.52万元;以集中供养、分散供养的方式供养特困老人32人;累计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728人次,实现劳务收入2437.6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5065人,参保率达101.24%。
4.坚持精准发力,真抓实干,脱贫攻坚纵深推进
全乡共涉及6个贫困行政村82个村小组。2018年全乡国办系统标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497户6082人,其中已脱贫817户3457人,未脱贫680户2625人,贫困发生率15.42%。参照“五看、五不录、六优先”的原则,进一步摸清扶贫对象的基本情况,紧密结合“两不愁、三保障”[5]标准,对症施药、精准发力,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挂包帮”“转走访”工作:6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一村一支驻村扶贫工作队,选派州、县、乡级共计28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长期驻村开展工作,深入调研,科学制定帮扶计划。县人民政府县长吴华昊等三位处级领导挂钩联系我乡,县乡两级9个挂联单位227名挂钩帮扶责任人挂钩1497户6082人,实现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全覆盖。
住房保障工作:全乡共有C、D级危房888户(C级危房683户,D级危房205户),省办系统锁定“四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CD级危房588户。目前,全乡CD级危房已开工639户(其中四类461户,非四类178户),开工率68.8%,现已竣工入住491户(其中四类411户,非四类80户),竣工率 55.29%。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点剩余部分收尾工作,2018年新发寨田坝和岔河新寨易地扶贫搬迁点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目前,新发寨田坝、岔河新寨两个易地扶贫搬迁点已全面动工,计划安置150户554人,项目主体工程接近完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已完成招投标工作。
产业扶贫工作:2016年至2018年我乡共计投入产业扶持资金397万元,涉及种养两大类15种产业,其中种植业9种,养殖业6种,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1413户5774人,户均投入资金2811.61元,覆盖率达94.39%,全力推动脱贫攻坚工作。
转业就业扶贫工作: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劳动力3662人,已转业就业务工1728人,未转业就业务工1934人,转业就业务工人员占劳动力比重47.18%;组织各类技能培训10场次,受益村干部及贫困群众800余人次,落实上报拟纳入贫困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贫困人口118人。
5.坚持保稳定,促和谐,综治管理显成效
社会治理法制化水平不断提高:深入开展“七五”普法规划和扫黑除恶等工作,切实做好普法宣传学习,全面提升全乡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守法意识。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积极化解重点领域矛盾问题,努力满足群众合理诉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各民族团结进步局面进一步巩固,宗教和顺、边境稳定良好局面更加稳固。严守食品药品安全防线,严防非洲猪瘟疫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力保障了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常抓不懈:严格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制度,紧紧围绕全乡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总体部署,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积极宣传,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非煤矿山、建筑工地、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积极整治安全隐患点4批,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6.坚持保护生态,促发展,生态建设扎实推进
坚决贯彻上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重要指示要求,践行国家保护森林、发展林业的意志,狠抓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实施“生态立省、环境优先”的战略,积极推动生态经济发展,让青山绿水变成金山银山,使生态经济效益惠及群众。全年,办理完结林木采伐申请共计128人次,全年采伐林木蓄积4465立方米,出材3572立方米;支付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7.06万元;发放各类森林防火宣传品5000余份,发送宣传森林防火内容信息3000余条。河长制工作全面推进,编制完成“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启动实施红河、麻子河、大寨河、老碑邑河等“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对河流进行了全面整治,有效解决复杂水问题,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的排入,河湖生态岸线得到初步恢复,合理开发利用河湖水资源;从严落实河长制,通过乡、村级河长带头履行河长职责,对河道进行全面巡查。一年来,乡级河长巡河共50余次,村级河长巡河共240余次。
7.转作风,树形象,履职责,政府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整治“四风”[6]“庸懒散”等突出问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继续推进“两学一做”[7]常态化,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省、州、县重大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上级党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密切联系群众,解决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积极构建好乡、村、组3级为民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便民服务机构的作用,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努力做好网上为民服务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大寨乡人民政府;
2.农业事业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6,904,009.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899,509.65元,占总收入的99.9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500.00元,占总收入的0.03%。与上年对比减少1,039,973.11元,减少5.80%,主要原因是2018年扶贫项目资金未做决算,收到退回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绩效奖励造成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8,902,312.57元。其中:基本支出8,647,762.57元,占总支出的45.75%;项目支出10,254,550.00元,占总支出的54.2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5,042,136.67元,增加36.38%,主要原因是2018年扶贫项目资金支出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经费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47,762.5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12,586.67元,增加13.26%,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经费增加,改革性补贴增加,脱贫攻坚任务繁重,办公费等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35%。年平均人员100人,年人均基本支出86477.6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254,55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029,550.00元,增加64.73%,主要原因是2018年扶贫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1.用于大寨乡箐脚念心寨活动室建设项目经费支出210,000.00元,占年度项目支出的2.05%;
2.用于大寨乡渡口村委会边坡治理项目经费支出627,550.00元,占年度项目支出的6.12%;
3.用于大寨乡渡口村委会米厂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支出1,740,000.00元,占年度项目支出的16.97%;
4.用于大寨乡大寨村委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支出3,280,000.00元,占年度项目支出的31.99%;
5.用于大寨乡大寨村委会大寨一队文化活动室建设项目经费支出150,000.00元,占年度项目支出的1.46%;
6.用于大寨乡村级道路建设项目经费支出570,000.00元,占年度项目支出的5.56%;
7.用于大寨乡箐脚念心村基础设施项项目经费支出120,000.00元,占年度项目支出的1.17%;
8.用于大寨乡第二批涉农资金活动室建设项目经费支出214,000.00元,占年度项目支出的2.08%;
9.用于大寨乡第六批涉农资金大坡易地搬迁建房补助162,000.00元,占年度项目支出的1.57%;
10.用于大寨乡第五批涉农资金阿牛迷道路硬化活动场地建设项目经费840,000.00元,占年度项目支出的8.19%;
11.用于大寨乡箐脚老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经费340,000.00元,占年度项目支出的3.32%;
12.用于大寨乡箐脚新寨一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经费111,000.00元,占年度项目支出的1.08%;
13.用于大寨乡第二批涉农资金南部山区建设项目经费910,000.00元,占年度项目支出的8.87%;
14.用于大寨乡新发寨灰下一组一事一议项目款项支出40,000.00元,占年度项目支出的0.39%;
15.用于大寨乡箐脚念心村一事一议项目款经费支出10,000.00元,占年度项目支出的0.10%;
16.用于大寨乡跨境电子商务项目经费支出100,000.00元,占年度项目支出的0.98%;
17.用于大寨乡芦子箐村民小组活动室建设经费支出600,000.00元占年度项目支出5.85%;
18.用于大寨乡箐脚村委会克玛塘农村综合性活动室建设经费支出210,000.00元,占年度项目支出2.05%;
19.用于大寨乡新发寨至大坡公路改建项目经费支出20,000.00元,占年度项目支出0.2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92,312.5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71%。与上年对比增加4,292,136.67元,增加31.10%,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扶贫项目资金支出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603,761.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14%。主要用于大寨乡机关公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大寨乡念心村活动室建设、渡口村委会边坡治理项目、渡口村委会米厂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寨乡大寨村委会基础设施建设、大寨一队文化活动室建设、大寨乡村级道路建设;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60,284.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9%。主要用于大寨乡文化站、广播站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13,821.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2%。主要用于大寨乡低保站、农合办、劳动保障所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46,244.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1%。主要用于大寨乡计生办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计生宣传员工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4,160,201.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99%。主要用于大寨乡农科站、林业站、水利站、兽医站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扶贫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5%。主要用于大寨乡跨境电子商务项目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87,999.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9%。主要用于大寨乡国土所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单位无此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大寨乡新发寨至大坡公路改建项目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96,806.98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5,634.98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1,172.00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脱贫攻坚工作繁重,下乡、出差增加,三公经费支出大于预算数。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9,857.2元,增长5.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1,565.20元,增长17.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708.00元,下降18.6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18年度脱贫攻坚工作繁重,下乡、出差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增加,三公经费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5,634.98元,占74%;公务接待费支出51,172元,占2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5,634.9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5,634.9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大寨乡政府下乡、出差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1,172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1,17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各部门考核、检查、指导工作等产生的41个接待批次,205接待人次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9,876.9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46,244.2元,增长57.89%,主要原因是2017年差旅费2018年列支,2018年脱贫攻坚繁重,办公费、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乡政府各站所正常运转的办公经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部门资产总额19,641,332.77元,其中,流动资产14,335,713.19元,固定资产5,140,519.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65,1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68,973.2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518,415.28元,固定资产增加850,622.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减少171,000.00元,无形资产增加160,38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5,7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5,7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254,550.00元。其中:金财预〔2017〕47号箐脚念心寨活动室建设项目经费210,000.00元;金财预〔2017〕47号大寨一队活动室建设项目经费150,000.00元;金财预〔2018〕21号大寨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3,280,000.00元;金财预〔2018〕21号渡口村委会边坡治理建设项目经费627,550.00元;金财预〔2018〕21号渡口村委会米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1,740,000.00元;金财预〔2018〕36号大寨乡村级基础道路建设项目经费570,000.00元;红财农〔2017〕2号箐脚念心村基础设施项目经费120,000.00元;金贫开办发〔2017〕26号第二批涉农资金活动室建设项目经费214,000.00元;金贫开复〔2017〕9号第六批涉农资金大坡易地搬迁建房补助162,000.00元;金贫开复〔2017〕8号第五批涉农资金阿牛迷道路硬化活动场地建设项目经费840,000.00元;红财农〔2017〕2号箐脚老寨基础设施项目经费340,000.00元;红财农〔2017〕2号箐脚新寨一组基础设施项目经费111,000.00元;金贫开办发〔2017〕26号第二批涉农资金南部山区建设项目经费910,000.00元;红财农改〔2016〕72号新发寨灰下一组一事一议项目款40,000.00元;红财农改〔2016〕72号箐脚念心村一事一议项目款10,000.00元;红财外发〔2017〕29号跨境电子商务项目经费100,000.00元;红财综发〔2017〕54号大寨乡芦子箐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经费600,000.00元;金财综发〔2018〕9号箐脚村委会克玛塘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经费210,000.00元;红财预〔2016〕120号大寨乡新发寨至大坡公路改建工程经费20,000.00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单位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全面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优化资源配置。认真对照绩效目标和指标值进行自评,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使用规范、资金管理有效。该项目自评分为优秀。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针对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和完善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一是实现绩效评价与部门预算的有机结合。实现预算的科学化、合理化、准确化、完整化及有效化;二是实现绩效评价与预算执行的有效结合。进一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人民政府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政府机关、财政补助事业单位。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的目的。一是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二是通过自评对项目开展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未完成情况等问题进行自查整改,以确保下一年度项目预算申请、安排更加合理,预算可执行性更强。三是通过实施找差距,补齐制度短板,提升绩效管理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2)自评组织过程
①前期准备。一是明确项目绩效自评的范围和内容。二是按照绩效自评工作要求,成立绩效评价领导机构和绩效评价工作组。三是制定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及指标评价体系。
②组织实施。采用核查法核查2018年州级财政预算下达执行及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着重核查整体绩效目标的设定、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履行职责及履职效益情况实施绩效考评。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0,000.00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5.50%。与上年对比增加220,000.00元,增加30.99%,主要包括科目2296002分别为:红财综发〔2018〕45号大寨乡敬老院危房维护资金100,000.00元,红财综发〔2018〕45号大寨乡大平台村民小组老年协会购置设备资金50,000.00元,红财综发〔2018〕45号大寨乡大都马村委会大平台村儿童之家资金30,000.00元;科目2296003分别为:红财综发〔2018〕46号大寨乡白沙坡村小河口村村级体育设施建设资金50,000.00元;科目2296099分别为:金财综发〔2018〕9号箐脚村委会克玛塘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经费700,000.00元。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0,000.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29%。与上年对比增加750,000.00元,增加1250%,支出的科目是2296099分别为:红财综发〔2017〕54号大寨乡芦子箐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经费600,000.00元,金财综发〔2018〕9号箐脚村委会克玛塘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经费210,000.00元。
我单位《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五、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监督索引号532530007556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2018年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