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232701000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拟订林业产业建设、森林生态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等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组织、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和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封山育林、退耕还林、石漠化防治等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退耕还林的实施和管理,根据国家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负责监督执行;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承担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报批等工作;贯彻执行《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补偿资金监管和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组织、监督、管理、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依法组织、指导对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拟订本县湿地保护规划,按照国家湿地保护的有关标准和规定,组织实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督,组织、指导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破坏陆生野生动物栖息环境等违法行为;指导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安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按照分工承担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林农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木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工作;贯彻执行中央、省、州森林防火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地方消防队伍的防扑火工作;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管理监督本级林业资金,管理本级林业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行政审批项目,以金平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金平县林业局设有:办公室、资源林政科、公益林科、森林病害防治检疫站、营林绿化科、退耕办13个职能科室,下辖防火办、林业调查规划队、蛮耗木材检查站、种苗站、农村能源工作站、油茶站、林业服务中心7个全额拨款单位。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好林业产业建设。一是抓好南部山区综合开发林业项目建设,完成各项造林工作任务。二是抓好城镇面山通道绿化工程项目建设,明确责任,加强项目管理,确保任务完成。三是抓好退耕还林项目建设。加大对全县退耕还林项目的监管力度,抓好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建设,完成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建设各项任务。四是加大木本油料油茶产业建设。加强油茶优质苗的培育,确保种苗质量和造林苗木供应;抓好油茶采穗圃抚育管理,确保优良种苗穗条的供应;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抓好示范样板建设引领,确保木本油料产业稳步推进。五是加大森林抚育管理力度,巩固林业产业培植成果,推进生态文明进程。
2.依法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突出依法治林,依法治火,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管护,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一是严防死守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扎实有效地抓好森林防火各项措施落实,切实做到火患早排除,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火案早侦破,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不发生伤亡事故。二是以林地、林权管理为中心,以突出用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成果,以贯彻执行“十三五”年森林采伐限额、服务林农为目标,扎实抓好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提高依法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能力。三是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是深入开展违法占用林地、乱砍滥伐、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确保森林、生态资源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稳定。四是切实加强林业有害生物检疫防治工作,加大检疫执法力度,推进社会化防治试点,不断增强综合防控能力。五是做好公益林管护工作,加强对森林管护人员履职尽责的监督管理,严格兑现森林生态补偿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提高森林管护实效。
3.认真开展林权配套改革工作。切实巩固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成果,深化配套改革,加大林权登记、办理确权、审核发证、贷款评估等工作力度,规范林地、林木流转,保障林农切身利益。
4.实施国家森林抚育项目5万亩,申请上级补助资金492.5万元;国家造林补贴项目1万亩,申请上级补助资金200万元;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5万亩,申请上级补助资金2000万元;完善退耕还林项目46368.8万亩,申请上级补助资金579.61万元。森林边境防火隔离带实施项目26公里,申请上级补助资金130万元;木本油料提质增效项目1.5万亩,申请上级补助资金150万元;太阳能建设1000台、节柴改造1000户、申请上级补助资金91万元;完成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兑现1776.74万元;天然林停伐补助兑现资金1000万元;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实现连续30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记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59,641,060.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598,560.9元,占总收入的92.4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2,042,500元,占总收入的7.54%。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124,648,316.75元对比增加22,950,244.15增加18.41%,与上年其他收入16,577,274.75元减少4,534,774.75元,减少27.3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项目,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补助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72,375,216.2元。其中:基本支出6,846,842.9元,占总支出的3.97%;项目支出165,528,373.3元,占总支出的96.0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117,046,297.97对比增加55,328,918.23元,增加47.27%,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项目,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补助项目及通道面山绿化等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46,842.9元。与上年7,168,331.1元对比减少321,488.20元,下降0.0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中心管理,无退休费支出,而2017年1至3月退休费在本单位发放。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59%。年人均工资支出134,769.00元,年人均公务开支3,933.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5,528,373.30元。与上年109,877,966.87对比增加55,650,406.43元,增长50.65%,增加主要原因中心工作安排增加,增加了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项目,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补助项目及通道面山绿化等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520,380.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44%。与上年99,131,764.7元对比增加65,388,615.42元,增加66%,主要原因中心工作安排增加,增加了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项目,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补助项目及通道面山绿化等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67,291.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05,22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死亡抚恤金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95,297,952.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92%。主要用于森林管护、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及护林员工资发放。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67,449,908.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97,800.00元,支出决算为617,315.81元,超出预算的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259,900.00元,决算为358,493.81元,超出预算的38%;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37,900.00元,决算为258,822.00元,超出预算的0.8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增加两辆执法车费用增加,本年森林抚育,退耕还林工作检查比上年多。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497,842.91增加119,472.9元,增长23.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98,566.75元,增长37.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0,906.15元,增长0.08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增加两辆执法车费用增加,本年森林抚育,退耕还林工作检查比上年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8,493.81元,占58.07%;公务接待费支出258,822.00元,占41.9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8,493.8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58,493.81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森林抚育,退耕还林等工作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8,82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58,82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3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用于森林抚育,退耕还林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7,000元,与上年248,734.14对比减少71,734.14元,下降28.84%,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把控费用支出缩小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差旅费、办公费、会议费、接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局部门资产总额130,028,691.87元,其中,流动资产93,089,305.6元,固定资产5,728,571.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1,202,052.17元,无形资产8,763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0,028,691.8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93,089,305.6元,固定资产增加5,728,571.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31,202,052.17元,无形资产增加8,763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35,507.5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64,47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71,035.5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1.项目名称:森林防火经费,由金平县林业局防火办分管,该项目起始时间2018年1月1日截止时间2018年12月31日。预算安排资金县级财政15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县级财政150,000.00元。
2.项目支出明细:商品和服务支出112,299.5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740.48元,办公经费15,122.00元,公务接待费2,838.00元。
3.项目管理:保障措施单位领导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项目具体负责人亲自抓,亲自落实,做到加快项目进度的同时保质保量。
4.资金安排程序按照资金批复文件,结合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实施方案合理正确使用各项资金。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项目效率性分析:完成的及时性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项目及资金下达后,各项目县认真及时组织实施,编制实施方案,及时有效的完成各项目工作。验收的有效性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各项目组织实施完成后,对标对表,针对项目进行有效的验收,确保验收率达到100%;对不符合验收标准的,相关项目及时要求整改。
自评结论:根据项目成本性分析和项目效率性分析,综合上述观点,金平县林业局自评为“优”。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管理经验:领导高度重视,更好的提供了组织保障。各项目单位组织协调有力。完善相关制度,更好的提供制度保障。项目绩效目标修正建议:根据绩效目标,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以目标为导向,完成各项目任务。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生态修复难度加大,林产业发展不充分、不平衡,保护与发展矛盾日益突出,造林和补助标准偏低。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概况: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加大林业产业建设;抓好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及林业调查规划工作;加大农村能源建设力度;加工野生动植物保护。金平县林业局设有:办公室、资源林政科、公益林科、森林病害防治检疫站、营林绿化科、退耕办13个职能科室,下辖防火办、林业调查规划队、蛮耗木材检查站、种苗站、农村能源工作站、油茶站、林业服务中心7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从职责履职、履职效益、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五方面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的具体绩效目标。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59,641,060.9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598,560.90元,占总收入的92.46%;其他收入12,042,500.00元,占总收入的7.54%。2018年度支出合计172,375,216.20元。其中:基本支出6,846,842.90元,占总支出的3.97%;项目支出165,528,373.30元,占总支出的96.03%;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严格执行部门预算管理制度。
(5)绩效自评的目的: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与评价等预算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内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产管理、基建管理、人事管理等部门或岗位的沟通协调机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建立预算执行分析机制;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等。
(6)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金平县林业局根据文件认真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自评,坚持实事求是,一分为二的原则进行自评,结合部门基本情况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分析,金平县林业局自评为“优”。
(7)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绩效目标只有资金执行率没有达标,原因是项目资金到位时间较晚,在进度上影响着项目工作的实施,存在项目跨年开展的问题。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不能达到100%,更进一步提高项目社会效益。
(8)绩效自评结果应用:自我评价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实际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9)主要经验及做法: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积极推进项目实施,提高项目实施运作效率,发挥资金效益和项目效益。切实加强绩效管理工作,将绩效管理贯穿于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环节,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市局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县财政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四、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监督索引号532530002327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