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410101000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金平县人大常委会行使下列职权: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主持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决定本县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县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监督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一府一委两院”的大力支持下,在各位代表的努力下,金平县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依法履职,主动作为,充分履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责。全年召开常委会会议10次,主任会议12次,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17项,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组织部部门半年和年度工作报告2次,听取和审议县监察委工作报告1次,开展专项调研、调查、视察9次,作出决议决定7项,行文下发审议意见6次,对县工商信局、县民政局2个部门工作开展评议,配合省、州人大到县内开展调研、检查和视察9批次,较好地完成了县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1,129,057.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29,057.9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1,129,057.94元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10,468,908.59元对比增加了660,149.35元,增长6.3%,主要是人员经费、工资调资、交通补助费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1,065,886.12元。其中:基本支出6,798,567.59元,占总支出的61.44%;项目支出4,267,318.53元,占总支出的38.5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2018年基本支出6,798,567.59元与2017年基本支出7269967.24元对比减少支出471,399.65元,下降6.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2018年项目支出4,267,318.53元与2017年项目支出4,194,507.23元对比增加支出72,811.30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购置办公用设备等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98,567.59元。2018年基本支出6,798,567.59元与2017年基本支出7,269,967.24元对比减少支出471,399.65元,下降6.5%,基本支出减少的原因是2018年退休人员纳入社保中心管理,无退休费,而2017年有1至3月的退休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04%。年人均工资支出125,560.00元,年人均公务开支4,165.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67,318.53元。2018年项目支出4,267,318.53元与2017年项目支出4,194,507.23元对比增加支出72,811.30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购置办公用设备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09,248.9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6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09,248.96元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64,474.47元对比减少支出655,225.50元,下降5.7%,主要原因是比上年减少对房屋固定资产的投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963,183.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1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698,013.65元、商品服务支出2,624,228.71元、对个人家庭补助11,100.00元、资本性支出1629,841.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46,06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77,478.60元、离休费147,717.00元、伤残抚恤12,170.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6,000.00元,支出决算为318,068.58元,完成预算的1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4,938.18元,完成预算的11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3,130.40元,完成预算的12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脱贫攻坚任务重,下乡次数增多。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63,786.48元,增长106.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90,753.18元,增长205.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3,033.30元,增长66.3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脱贫攻坚任务重,下乡次数增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4,938.18元,占42.42%;公务接待费支出183,130.4元,占57.5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4,938.1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4,938.1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机关领导办公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3,130.4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3,130.4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3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8,971.69元。与上年176,760.00元对比减少37,788.31元,下降21.38%,主要原因原因是本年经费有限,严格控制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差旅费,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机关日常运行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21,264,026.17元,其中,流动资产1,819,126.77元,固定资产19,437,898.4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7,001.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5,766.9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3,897.97元,固定资产增加88,131.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减少70,00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1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1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金平县人大项目实施主体为选联工委、预算工委、财经委、农环委、社建委、监司委、法制委、民侨委、教科文卫委和办公室,重点工作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建立督查、考核和逐级审批等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由办公室牵头,建立与项目分管科室联络机制,定期分析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定期考核完成率达100%。严格按照财务规范化管理和风险防控要求,不断提升财务管理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管理水平。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严格按照预算的内容和项目执行,严格控制经费开支范围,注重节约意识,不该花的钱坚决不花。专款专用,严格审批经费支出明细。成立了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财务人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单位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实施事前编制绩效目标,事中绩效跟踪和评价、事后结果运用和绩效考核;对支出项目进行分类,有利于绩效评价的科学有效。年度中出现的新要求和新工作无法体现在年初的预算绩效目标中,建议根据年度工作任务的变化不断修正绩效目标。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高度重视建章立制工作,及时梳理总结工作中不足,逐步健全和完善相关财务管理、经费报销等制度。通过自评,总结经验,查找预算执行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加强经费使用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逐步完善经费预算制度和绩效目标管理制度。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保障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101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