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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30-104907-848
  • 发布机构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8-16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31201000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金平县公安局紧紧围绕建设“和谐平安红河”这个中心,弘扬“团结、真实、勤奋、创新”、“敢想敢试敢创新,敢闯敢干敢担当”的金平精神,突出反恐维稳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重点工作,致力于严打、严治、严管、严防,致力于队伍管理和规范执法,致力于社会治理创新,各项工作全面稳步推进,确保了全县社会政治和治安的持续稳定。单位下设科室26个和一个交警大队,其中内沿派出所10个,分别是渡口派出所、沙依坡派出所、阿得博派出所、城区派出所、勐拉派出所、口岸派出所、铜厂派出所、营盘派出所、老勐派出所、老集寨派出所,一线实战大队11个,分别是治安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法制大队、刑侦大队、经济侦查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禁毒大队、反恐怖大队、巡特警管理大队、督查大队,看守所1个,综合部门4个,分别是指挥中心、政治处、纪委、警务保障室。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深化对敌斗争,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二是全面落实各项反恐措施,实现边境地区大局稳定。三是加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全力确保边境地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四是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五是深化公安机关“四项建设”,提升强基固本能力。净化了我县的治安环境,有效维护了我县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为促进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做出了新的贡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

    2.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警察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9人。其中:行政编制18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5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5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3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46 辆,在编实有车辆79辆。2019年6月报废车辆39辆,现在编实有车辆数4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98,901,287.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901,287.6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4,269,191.98元,增加53.0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增加,如新建业务技术用房和铜厂所技术用房建设款21030000元,拨款边境立体化防空系统建设经费5480000元,住户搬迁款640000元,金鹰智能平台建设3882000元,边境专职辅警经费6000000元,拨入黄标车治理经费、及工作办案业务费比上年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67,476,259.46元。其中:基本支出46,001,624.71元,占总支出的68.17%;项目支出21,474,634.75元,占总支出的31.8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84,972.15元,增加0.57%,主要原因交警中队的委托业务费、全县黄标车治理经费、工作经费等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001,624.7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51,509.28元,增加4.43%,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调资,二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三是增加边境专职辅警人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18%。年人均工资支出169495.36元,年人均公务开支15303.0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474,634.7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66,537.12万元,减少6.8%,主要原因业务装备经费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8年度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我局各部门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建设、基本建设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支出,特别是因反恐和边境管控形势严峻,我局购置了大量的装备,建设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和金鹰作战平台系统,因涉密,具体项目情况略。

  2017年与2018年部门决算总支出比较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476,259.4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385,981.06元,主要原因是县交警大队增加了黄标车治理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三)1. 公共安全(类)支出62,497,907.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62%。主要用于金平县公安局机关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建设、基本建设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项目支出及日常运转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6%。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37,75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8%。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负担的遗属补助、死亡抚恤和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920,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主要用于县交警大队黄标车治理。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75%。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缉枪治爆工作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88,600.00元,支出决算为2,535,507.87元,完成预算的82.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37,457.27元,完成预算的85.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8,050.6元,完成预算的69.0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重大安保工作、应急处突合成演练和各类专项案件办理工作中,对办案食宿费、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燃油费和维护费进行总体控制,且成效明显。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987,942.02元,下降43.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741,741.62元,下降4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6,200.4元,下降38.2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反恐形式的需要,2017年支出166万元购买剑齿虎装甲车一辆,2018年无车辆购置经费支出,在重大安保工作、应急处突合成演练和各类专项案件办理工作中,对办案食宿费、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燃油费和维护费进行总体控制,且成效明显。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37,457.27元,占84.3%;公务接待费支出398,050.6元,占15.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37,457.2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37,457.27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9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6辆,我局2018年1-5月实有车辆79辆,6月报废39辆,现实际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0辆。主要用于我局各部门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98,050.6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98,050.6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7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一是2018年度,从各派出所抽调专案人员到我局成立专案组,进行9.22的案件侦破工作,开展扫黑除恶专案工作和日常办案食宿费支出;二是各县市公安工作交流、合作及调研;中越警务合作、会谈;相关部门业务工作合作、交流等接待产生的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64,556.5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144,389.2元减少45.51%,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中办公费、三公经费都有所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资产总额110,621,542.25元,其中,流动资产38,302,250.25元,固定资产72,302,79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6,5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5,196,120.2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1,062,231.39元,固定资产增加4,136,888.8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减少30,000元,无形资产增加6,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34,982,475.25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13,696,321.74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23,623,995.01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用于保障金平县公安局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反恐、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建设等特定行政工作任务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项目14个,项目资金9530000元,其中:信息化建设项目2个,拘押收缴场所管理犯人给养项目1个,技术业务用房住户搬迁补偿款项目1个,其他特定行政工作任务项目9个,辅警人员经费1个。实际到位项目资金9530000元,全部为县级财政资金。实际支出项目资金8890000元,因县医院、县中医院也待搬迁,征地赔偿款需统一商榷,否则造成赔偿标准不统一,因此我局技术业务用房征地赔偿工作拖延到2019年才支出。拘押收缴场所管理犯人给养支出750000元,其他项目因涉密,具体情况略。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对项目成本、项目效率、部门绩效目标实现的综合分析,项目综合评价为项目各项指标均达到指标要求,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自评为“优级”。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金平县公安局严格按照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开展工作。一是项目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二是项目实施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项目质量要求、项目实施计划等有序组织开展;三是预算项目基本能够有效及时完成指标任务;四是项目执行完成后按相关验收程序组织验收,验收合格为有效。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金平县公安局根据财政部、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金平县公安局结合实际制定《金平县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金平县公安局机关经费支出报销管理办法》、《金平县公安局机关经费预算核定和经费支出审批程序》、《金平县公安局关于做好全州公安机关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等内控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基本支出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基本与年初设定绩效目标一致。具体绩效目标信息大部分与公安业务工作相关,属涉密事项,具体情况略。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资产:指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 。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312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