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420201000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县直机关工委属县委的派出机构,统一领导全县县属机关党的工作,其管理的范围为:一是县委、县政府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包括建立党委的单位)的党组织,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和各群众团体机关的党组织;二是组织关系在金平县的省、州属驻金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机关的党组织。
主要职能:1.领导管理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计划,指导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与所属各党组织、检查、督促、落实年度党建目标责任书。2.指导县直机关工委下属各总支、支部搞好党员培训、教育和管理,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和发展党员工作。3.协助组织部门管理县委任命的科级领导干部,负责县直机关工委所属非职能总支和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的任免,考察和审批所属党总支、支部吸收的新党员。4.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负责向县委反映行政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情况。5.负责审核和审批县直机关党员干部的纪律处分。6.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7.调动和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和组织党内外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的工作。8.指导县直机关群团的工作,做好县直机关党员统计工作。9.完成县委及县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8年县直机关工委主要工作任务是: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主线,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为核心,以夯实党支部工作为基础,以思想建设、责任延伸、制度落实、能力提升和工作推进为重点,以党员领导干部思想到位、行动对标为关键,聚焦问题、狠抓落实,切实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走在前列,为完成机关党建工作目标、推动各项事业发展再上新水平提供坚强政治保障。结合我县实际,认真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抓党务干部培养教育。全年举办县直机关“万名党员进党校”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业务培训300人次,机关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培训全覆盖,普通党员培训2期439人次,占全县机关普通党员31.9%,把发放《中国共产党章程》、佩戴党员徽章、唱国歌、重温入党誓词作为规定动作,推动机关党支部健全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开展基本活动、落实基本制度、强化基本保障,努力提高党员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创新和发展。
二是抓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开展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按照党支部自评、党员群众评议、上级组织评定、公示定级结果的程序,对党支部进行“先进”、“一般”、“后进”等次的定级,其中:先进46个支部,一般99个支部,后进8个支部,并确定2018年达标创建党支部71个,占46%。明确先进支部、一般支部、后进支部,一个支部一套台账,及时向机关党组织发放《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160余册,编印了《金平县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明白卡》400余张,督促提醒领导干部以“双重”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支部主题党日、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等,增强参加党内政治生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编印《党支部工作手册》和“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讲党课和党费收缴)专用记录本900余册(本),发放“政治生日”纪念卡1974张。建立健全“月抽查、季督查、年考核”制度,加大抽查督查力度,开展抽查督查各2次,抽查督查实行现场反馈问题、现场督促整改落实。对43个党组织书记开展1次集体约谈,对32个党组织点名道姓在全县范围内作通报。建立工委委员联系基层制度。每位工委委员联系7—11个党组织,负责对所联系党组织的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进行指导督查。
三是督促指导17个基层党组织及时进行班子调整和改选。2018年撤销党总支1个、党支部6个(金平县地方税务局党总支、电信公司党支部、电信退休党支部、宏源物资公司党支部、金平县科协党支部、金平县国家税务局党支部、金平县民政局军休党支部),新组建国家税务总局金平县税务局党总支部、金平县民政局党总支殡仪馆党支部。
四是抓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了党员基本信息、党费交纳、组织生活制度、党日活动等各种登记表册,对全体党员进行了信息采集,统一录入到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配备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153人。认真抓好党费收缴工作,全年收缴党费42.27万元。划拨党员教育培训经费9.1万元。
五是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5个阶段25个步骤工作程序,严把“入口关”。2018年发展党员10名,预备党员转正12名,接转党员组织关系250人次。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1期33人。与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联全举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演讲比赛活动1次。
六是强化联系群众工作,党群关系更加密切。坚持不懈开展“送温暖”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关困难党员、老党员档案,2018年春节前走访慰问困难党员、老党员40人,放了慰问金0.8万元。
七是抓好脱贫攻坚,为“精准脱贫”打基础,开展“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结对帮扶活动。选派驻村扶贫工作队员1名,组织干部职工到勐拉镇田头村委会3个村民小组55户贫困户开展工作,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人身财产综合保险费0.55万元。为驻村工作队员、勐拉镇田头村委会提供工作经费2.4万元,让驻村工作队安心、专心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八是抓好日常管理,保证工作正常运转。落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进机关”工作安排部署。印发了落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进机关”活动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注重加强民族政策学习教育,将民族宗教政策纳入“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并利用机关党建网、公开栏等方式广泛宣传。狠抓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机关干部形象不断提升。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州委县委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相关制度,继续严格控制单位“三公”经费支出,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会议活动等规定。加强对机关党组织和机关党员作风评议,强化监督评议结果运用,督促整改落实。开展经常性的机关作风监督检查,及时盯住作风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及时跟进相应的对策措施,防止“四风”反弹变异,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九是认真开展好“挂包帮、转走访”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收入合计1,264,470.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4,470.0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2017年总收入1,429,459.54元,比上年减少164,989.50元,下降11.54%,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是根据政策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减少了党建目标责任制工作和党员教育等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支出合计1,261,333.55元。其中:基本支出1,202,248.85元,占总支出的95.32%;项目支出59,084.70元,占总支出的4.6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017年总支出1,358,521.14元,减少97,187.59元,下降7.15%,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减少了党建目标责任制工作和党员教育等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02,248.85元。与上年对比:2017年支出1,207,508.14元,减少5,259.29元,下降0.44%,主要原因分析: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59%。年人均工资支出138874.77元,年人均公务开支11406.3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084.7元。与上年对比:2017年支出151,013.00元, 减少91,928.30元,下降60.87%,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减少了党建目标责任制工作和党员教育等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1,333.5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 减少97,187.59元,主要原因分析: 2018年减少了党建目标责任制工作和党员教育等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86,501.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2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927,416.4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元59,084.7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4,832.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79%。主要用于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8,846.00元,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05,986.4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240元,支出决算为7,270.00元,完成预算的64.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270.00元,完成预算的64.68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改革后,机关工委无留用车辆,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2.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12,490.00元,减少5,220.00元,下降0.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220.00元,下降0.7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和县、委、县财政部门关于“三公”经费支出的相关工作要求,自觉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新修订和完善本单位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管理制度,采取强有力措施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确保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呈下降趋势。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7,270.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本单位无此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本单位无此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无此项。
3.公务接待费支出7,27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2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党组织检查党建工作交流产生的接待支出和挂钩扶贫村人员来县城办理业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190.89元,与上年对比,2017年机关运行费32,687.60元,增长58,503.29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公务交通补助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列支,17年在工资福利支出中列支。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室日常开支,相关使用情况如下: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598,812.79元,其中,流动资产370,158.79元,固定资产228,654.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4,752.6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82,252.63元,固定资产增加75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项目共2个。即:金财行[2018]26号机关党建经费100,000.00元,金财行[2018]26号党建目标责任制奖100,000.00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通过2018年一年的项目实施,对单位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对项目资金的测算细化到支出明细、立项依据、项目内容和目标、实施周期,各项目均完成了确定的绩效目标,确保了县委县直机关工委正常工作的开展及职责的履行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优化资源配置。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通过自评,总结经验,查找预算执行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加强经费使用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逐步完善经费预算制度和绩效目标管理制度。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7)、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8)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收入:主要是指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2.财政预算支出:是指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经费、各项事业经费、社会保障支出、基本建设支出、挖潜改造支出、科技三项费用及其他支出。
3.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人员经费: 是指中国国家预算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中,用于各类人员的劳动报酬、生活津贴和福利补助等开支的部分。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202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