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449601000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从金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从供销合作社自身改革的需要出发,紧紧围绕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这个目标,以理顺组织体制,抓好开放办社,强化服务功能,搞活商品流通,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为重点,使供销合作社真正成为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真正成为党和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成为把千家万户的小农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紧密连接的纽带。
1.宣传和贯彻执行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负责区域内农村流通服务体系的规划、组织、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和建设。
3.负责组织发展和统一管理区域内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4.负责联合社成员社的业务工作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
5.抓好“乡村流通工程”人才教育培训,负责农产品经纪人的培训、管理和服务工作。
6.负责管理社有资产,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
7.组织协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各部门的关系,维护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8.抓好全县供销合作社教育事业,进行经常性的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好学习宣传,制定工作方案,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
2.提升改造社有企业和基层供销社,为农服务能力得到加强。
3.创新社会化服务领域,促进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
4.进一步巩固完善信息服务平台
5.建立完善供销合作社组织体制和运行机制
6.做好乡村流通人才培训,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保障
7.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
8.抓好党建、党风廉政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9.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供销社合作社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8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度收入合计1,743,370.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2,870.12元,占总收入的86.2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40,500.00元,占总收入的13.80%。与上年对比增加58,215.62元,增长3.45%,主要原因是改革性补贴和艰边补贴调整增加70,265.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2018年度支出合计1,743,370.12元。其中:基本支出1,397,870.12元,占总支出的80.18%;项目支出345,500.00元,占总支出的19.8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91,817.38元,下降5.00%,下降的主要原因上年度有退休人员死亡抚恤128,396.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97,870.1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3,684.38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年度有退休人员死亡抚恤128,396.00元,同比下降9.91%。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41%。年人均工资支出102,915.07元,年人均公务开支11,200.4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5,5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1,900.00元,增长21.8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涉农资金240,500.00元,项目工作已实施完毕,并验收交付使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2,870.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20%。与上年对比减少182,284.38,减少的主要原因上年度有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支出128,396.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7,29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和生活补助。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 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5. 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7.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0,39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99%。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在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办公经费等。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777.99元,支出决算为12,224.00元,完成预算的51.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224.00元,完成预算的51.4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接待制度,不同城接待,不该接待的坚决不接待。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1,553.99元,下降51.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553.99元,下降51.4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接待制度,不同城接待,不该接待的坚决不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2224.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958.7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无公务车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22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22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专业合作社上来注册登记和业务指导等接待开支。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655.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18.00元,上升12.58%,主要原因人员经费上升所至。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资产总额697.99元,其中,流动资产697.99元,固定资产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152.01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6,152.01元,固定资产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度供销社项目共计支出345,500.00元,其中涉农资金项目240,500.00元,主要建设专业合作社、恢复建制基层供销社、领办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改造提升农民专业社等69小项,当年全部建设完毕,并验收交付使用;上级补助综合服务等支出105,000.00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利用村级综合服务社、公共管理服务社、农村便民超市扎根农村,接近农民的系统优势,积极建设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完成红河农资连锁店新建2个,改造5个;完成消费品网络终端2个,改造8个。积极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行业协会等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以“互联网+”的商业模式开拓农村市场,为工业产品进村,农业产品进城搭建通畅便捷高效的电子商务网络平台。通过农产品信息发布,促进农产品交易。培育打造一支懂市场、善管理、会经营的电子商务和乡村流通人才队伍。召开县级社社员代表大会,组建监事会并配备相关人员。完成老勐供销社集贸市场改造。通过项目的建设及改造提升,我县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质方面有了很大提升,也为我县的农村经济发展作出了应 有的贡献。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根据我供销2018年度项目资金的安排,以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及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制定了相应的目标管理制度和项目实施方案:1.制定绩效目标;2.使用合适的测量绩效目标的方法;3.确定目标暨可操作性,又要有成效性;4.组织目标设置讨论会。5.落实组织实施到科室。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我社总支出1,743,370.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502,870.12元。
1.基本支出1,379,870.12元,主要用于保障我社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工资、退休人员管理、医疗费、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项目支出345,500.00元,主要用于我社开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工作任务支出。包括围绕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工作;改造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省、州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打造我县合作社产品知名度,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参加业务培训和技能培训。
通过一年的努力,我们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五个好”供销社综合改革目标,抓改革促发展,扎实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和“乡村流通工程”建设,提升供销社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把供销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2018年度的工作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肯定,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我们今后将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继续为我县的农村、农业、农民的发展服务。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金平县供销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和支出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照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结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照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496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部门决算表2019081608351220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