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449701000
第一部分 中共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草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金平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高度重视初信初访接待办理工作
为切实做好初信初访工作,防止越级上访。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初信初访的接待办理工作,切实加大初信初访工作力度,认真办理每件群众来信,热情接待每次群众来访,认真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及时交办、查办、督办每件信访案件,千方百计地提高初信初访办结率,扭转群众重复访和越级访、轻初始访、轻单个访、重集体访的观念,有效地防止了因忽视处理初信初访问题而导致越级访、集体访和重复访的发生,真正做到了信访问题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重大问题不出县。2018年,全县共受理初信初访187件(批)308人次,占信访总量的95.9%,办结185件,办结率为98.9%。
2.继续深化领导干部接访工作
为进一步畅通人民群众表达诉求渠道,听取群众意见建议,高位推动化解矛盾纠纷,切实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18年,县委、县政府领导继续采取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视频接访等方式接待群众来访,规定每月安排2名县级领导接待群众来访。一年来,县级领导共计接待来访12件(批)54人次,其中:视频接访4批,信访事项办结12件54人次,办结率为100%。
3.狠抓“四大重点”信访矛盾化解工作
稳定大局,事关发展。我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四大重点”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四大重点”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并印发金平县2018年“四大重点”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实施方案。经过排查和梳理,全县共梳理出“四大重点”信访矛盾4件,对排查梳理出来的4件“四大重点”信访矛盾全部实行县级领导包案,明确责任单位,逐一建立台帐,限期解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多次组织召开涉案部门负责人会议,就4件“四大重点”信访矛盾逐一进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办法,要求各责任单位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因地制宜,综合运用政策、行政、经济、法律手段和教育、疏导、协商、调解、帮扶、救助等办法,千方百计切实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现4件“四大重点”信访矛盾已全部办结,办结率为100%。
4.扎实办理上级转交督办信访事项
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省、州转交、督办信访事项,专门安排一名信访干部负责省州交督办信访事项调查办理和督查督办工作。一年来,共收到省州交办件49件,办结48件,有1件正在办理中,办结率为98%;督办件2件,办结2件,办结率为100%。
5.积极阅处办理网上信访事项和人民网网名留言
充分利用科技信息资源和网上信访系统工作平台,认真阅处每一件网上信访事项,进一步托宽群众信访诉求渠道。一年来,共计收受阅处网上信访和人民网网名留言79件。其中:网上信访62件(省州转交办32件),网上信访事项办结62件,办结率为100%;人民网网名留言17件(省州转交办14件),办结17件,办结率为100%。
6.认真做好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
为妥善处理全县的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按照“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要求,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积极召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协调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及各类矛盾纠纷。一年来,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信访事项21次,协调解决信访突出问题20件。
7.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为切实排查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各乡镇和县属各部门紧密结合实际,整合司法、信访等资源,把各类矛盾纠纷纳入调解范畴,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到了经常化、制度化。建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县、乡、村、组调解组织四级联动,形成了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与信访接待、排查调处、应急处置”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使一批缠访、闹访、越级上访多年的历史老案、积案、“骨头案”的息诉罢访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一年来,共排查出各类社会矛盾纠纷23件,调处23件,成功调处23件,化解率达100%。
8.积极开展“人民满意窗口”创建活动
开展以创建“人民满意窗口”为契机,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为核心,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以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为基础,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大力推行“环境舒适、办事规范、廉洁高效、服务一流、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建设:一是加强硬件建设,创建窗口优美环境。在创建“人民满意窗口”活动中,信访局十分重视硬件配备,在该局一楼服务大厅内设置有政务公开栏、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和咨询服务台,有各类办事指南,有网上办理,有群众满意度测评意见箱,有举报投诉电话,有群众休息区,配置有饮水设备,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设各配备齐全,实现了办公自动化,为群众提供了优美的服务环境;二是完善制度建设,规范窗口管理。为创建“人民满意窗口”,信访局全面规范各项工作制度,对原有的制度进行补充和完善,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则、社会服务承诺制度、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此外,还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制度、来信来访工作制度、服务窗口值班制度,并开展窗口人员服务星级评比活动,在服务窗口设置意见箱,推行服务对象无记名为窗口人员测评打分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提高了窗口人员的积极性,为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打下了坚实基础;三是优化作风建设,创建窗口优质服务。开展窗口作风建设,以人民群众的满意为标准,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一年来,信访局窗口工作人员全部实行挂牌上岗,微笑相待,让基层、企业、群众感受到信访局文明、热情、周到的服务就在身边。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信访局办公室设立监督举报、投诉电话,在局办公楼一楼大厅前门设置意见箱,及时了解民情,听取民意,多渠道地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真正以实际行动,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风气,把创建“人民群众满意服务窗口”作为目标,全力开展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自觉形成“人人是形象,处处是窗口,事事是服务”的氛围。
9.多措并举保重要时节,敏感时期社会稳定
县委县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对全县信访突出问题及不稳定因素进行认真排查、分析和化解,确保了春节、全国、省、州、县“两会”和重要时节及敏感时期全县社会稳定。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确保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社会稳定。为确保了春节、全国、省、州、县“两会”和重要时节及敏感时期全县社会稳定,成立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为副组长,县委政法委维稳办、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主要领导和13个乡镇及农场党委书记为成员的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置工作组、情报信息组、劝返工作组、信访接待组、日常工作组,切实做好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
二是加大排查化解工作力度,进一步抓好信访突出问题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为了全县社会大局稳定,要求各乡镇、农场和县属各部门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对排查出的重点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逐案建立台帐,落实领导包案。其一,将上级相关单位和县领导批示交办的信访案件及其它重大信访事项纳入信访督查的范围,确保交办批办案件“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确保上级领导批办交办案件按期保质结案;其二,认真抓好信访案件的复查复核工作,提高复查复核质量,全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其三,在春节、全国、省、州、县“两会”和重要时节及敏感时期期间实行“零报告”制度,即:每天下午15:00前,相关责任单位将稳控工作情况报县委信访工作联席办,由联席办汇总后,及时向州委信访联席办报告。三是狠抓责任追究,促进信访工作层层落实到位。坚持“三定”(定时限、定措施、定责任)和“六包”(包接待、包协调、包督办、包落实、包稳控、包劝返)责任制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对信访问题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导致赴蒙到昆进京非正常上访的,由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对责任单位领导进行行政问责。
10.加强法律法规宣传
除了在日常的接访工作中大力宣传《信访条例》外,县信访局于4月14日县信访局汇同县委普法办、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610办、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等40余个单位在金平县城的街天人员集中的地段进行普法宣传活动;4月19日上午,在金平县委普法办的组织率领下我局杨永生等一行4人深入到中越边境金水河镇隔界街开展送法进边境活动;12月1日开展会同县司法局、县法院、县公安局等40余个单位在金平县城的街天人员集中的地段“12•4”国家宪法日和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系列宣传活动,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并向群众面对面地讲解《信访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全年共发放宣传资料16500余份,提供咨询服务600余人次。
11.深入挂钩联系村委会工作情况
一年来,信访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到挂钩联系点勐拉镇荞菜坪村委会小其下寨、梦龙二队农户家开展贫困户基本情况调查9次315人次,全体干部职工共挂钩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35户,通过认真的开展模底调查,现预脱贫5户。同时,帮助荞菜坪村委会解决精准扶贫工作经费1.1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357,022.1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3,822.13元,占总收入的93.8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83,200元,占总收入的6.13%。与上年对比收入合计减少103,242.67元,下降7.0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6,442.67元,下降3.52%;上级补助收入0元,无增减变化;事业收入0元,无增减变化;经营收入0元,无增减变化;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无增减变化%;其他收入83,200.00元,减少56,800.00元,下降40.57%。主要原因分析:减少特殊疑难问题救助金支出,财政横向拨款单位转入业务工作经费减少,相应减少资金来源。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322,262.38元。其中:基本支出1,223,104.03元,占总支出的92.5%;项目支出99,158.35元,占总支出的7.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018年度支出合计减少243,613.01元,下降15.5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929.71元,下降0.97%;项目支出减少231,683.30元,下降70.0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横向拨款单位转入业务工作经费减少,相应减少基本支出数,项目支出减少是因为:信访工作经费、劝访工作经费等业务费2017年在项目管理核算,2018年在基本支出核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共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23,104.0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929.71元,下降0.97%,主要原因是减少财政横向拨款单位转入业务费,相应减少基本支出99,559.67元,信访工作经费、劝访工作经费等业务费2018年在基本支出核算,相应增加基本支出87,629.96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0.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3.49%。人员经费人均占123,247.5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人均占51,481.5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共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9,158.3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1,683.30元,下降70.02%。主要原因是:信访工作经费、劝访工作经费等业务费2017年在项目管理核算,2018年在基本支出核算。
具体项目开支情况:信访矛盾调处经费支出邮电费469.15元;劝返工作经费支出:办公费1,999.60元,邮电费17,600.60元,差旅费5,018.00元,接待费9,841.00元,劳务费3,4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燃油费)830元;特殊疑难问题补助资金支出救济费6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9,201.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47%。与上年对比减少81,904.87元,下降6.15%,主要原因是:减少特殊疑难问题救助金支出,相应减少财政拨款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55,270.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48%。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056,111.83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64643.73元,其中:基本工资237,413.00元, 津贴补贴453,670.73元,奖金16,280.00元,住房公积金57,28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58.00元,其中:生活补助4,038.00元,奖励金12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7,310.10元,其中:办公费25,865.23元,水费157.50元,电费2,411.07元,邮电费2077.30元,差旅费36,613.00元,培训费3,263.00元,公务接待费35,556.00元,劳务费48,027.00元,工会经费28,32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77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2,250.00元。
项目支出99,158.35元,主要用于:办公费1,999.60元,邮电费18,069.75元,差旅费5,018.00元,接待费9,841.00元,劳务费3,4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830.00元,救济费6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3,93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3931.4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0.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 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7,300.00元,支出决算为88,997.00元,完成预算的34.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3,600.00元,完成预算的8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5,397.00元,完成预算的21.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压缩“三公”经费开支,“三公”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开展全国两会等会议期间维稳工作,且开展维稳工作经费由我局开支。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34,738.85元,下降28.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9,463.85元,下降17.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5,275.00元,下降35.7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经费紧张,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控制接待规模,降低接待标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600.00元,占48.99%;公务接待费支出45,397.00元,占51.0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6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3,6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全国两会等会议期间维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9,720.00元、维修费33,880.00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45,39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5,39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全国两会等会议期间维稳工作、矛盾纠纷调解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7,310.1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0,918.10元,增幅689.49%,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信访事务、劝访工作等业务费2018年在基本支出核算,2017年在项目支出核算。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5,865.23元,水费157.50元,电费2,411.07元,邮电费2,077.30元,差旅费36,613.00元,培训费3,263.00元,公务接待费35,556.00元,劳务费48,027.00元,工会经费28,32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77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2,2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共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资产总额600,202.77元,其中,流动资产107,009.77元,固定资产493,1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9,294.80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4,594.80元,固定资产增加4,7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项目支出合计99,158.35元,主要用于开展以下工作:信访矛盾调处经费支出469.15元,劝返工作经费38,689.20元,特殊疑难问题补助资金60,000.00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通过项目工作的实施,认真办理每件群众来信,热情接待每次群众来访,认真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及时交办、查办、督办每件信访案件,千方百计地提高初信初访办结率,扭转群众重复访和越级访、轻初始访、轻单个访、重集体访的观念,有效地防止了因忽视处理初信初访问题而导致越级访、集体访和重复访的发生,真正做到了信访问题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重大问题不出县。。促进了金平社会稳定,达到项目预期效果,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为“优”。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第一、管理经验方面: 1.健全项目立项评审机制,是确保绩效目标实现的基础。2.加强项目运行监管,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第二、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1.强化项目验收。2.加大项目推进督查力度。3.加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力度。积极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资金安排方面的运用,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单位基本情况: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设有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接访股、办信和网络信访股、督查督办股、协调联络股。
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根据部门职能职责,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18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为: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草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合协调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金平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部门整体收支情况:中共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357,022.1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3,822.13元,占总收入的93.8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83,200.00元,占总收入的6.13%。与上年对比收入合计减少103242.67元,下降7.0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6,442.67元,下降3.52%;上级补助收入0元,无增减变化;事业收入0元,无增减变化;经营收入0元,无增减变化;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无增减变化%;其他收入83,200.00元,减少56800,下降40.57%。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322,262.38元。其中:基本支出1,223,104.03元,占总支出的92.5%;项目支出99,158.35元,占总支出的7.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018年度支出合计减少243,613.01元,下降15.5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929.71元,下降0.97%;项目支出减少231,683.30元,下降70.0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无增减变动。
绩效自评的目的:通过对金平县信访局2018年的预算配置、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内容的绩效考评,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为财政部门预算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自评组织过程:按照绩效自评工作需要,对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学习,掌握政策。核查2018年度同级财政预算批复执行及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着重核查了“三公经费”及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情况,根据部门职能和年初制定的绩效考核目标进行了绩效考评。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经过对我局2018年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设定、资金到位、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各项目产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方面等进行了绩效评价,我局在推动职能职责深化改革、接访、交办、查办、督办、矛盾纠纷等方面均取得不错的效果。促进了金平社会稳定。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为“优”。
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存在的问题是:一是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项目有的存在差异。二是预算编制有待更严格执行。整改情况:一是按照预算规定的项目和用途严格财务审核,经费支出严格按照预算规定项目的财务支出内容进行财务核算,在预算金额内严格控制费用的支出;二是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定期做好预算支出财务分析,做好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评价工作;三是财政资金按进度拨、支付,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照现行预算管理制度,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4.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5.机关运行经费。用于购买保障行政运行的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497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中共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2019081909415603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