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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县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 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2.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实施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具体实施意见,牵头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执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或激励制度。落实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9.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负责做好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务组织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4.有关职责分工。与县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育体育局等相关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5个内设行政机构:1.办公室。2.规划财务股。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4.工资福利股。5.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股。
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6个:
1.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
2.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局
3.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4.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5.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信息中心)
6.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促进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等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 29人,事业编制33人。在职实有5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5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3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05.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35.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370.13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780.44万元,减少37.41%,主要原因分析: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减少卫生健康医疗兜底保障、参保保费补助等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35.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35.34万元(本级财力935.3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76.54万元,减少41.97%,主要原因分析: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减少卫生健康医疗兜底保障、参保保费补助等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35.3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935.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5.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76.54万元,减少41.97%,主要原因分析: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减少卫生健康医疗兜底保障、参保保费补助等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项目支出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763.19万元,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工资发放及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业务开展。
2.208(类)01(款)05(项)劳动保障监察支出2万元,用于相关工作人员劳动监察津贴的发放。
3.208(类)01(款)12(项)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支出13万元,用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相关工作支出及人事仲裁调解补助发放。
4.208(类)01(款)99(项)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0.48万元,用于人社局退休党支部工作经费及支部书记及委员补贴发放。
5.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6.45万元,用于退休费及退休公用经费发放。
6.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27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金单位部分缴纳。
7.208(类)05(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0万元,用于企业退休人员独子费发放。
8.208(类)08(款)02(项)伤残抚恤0.48万元,用于人社局伤残人员补助。
9.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37.45万元,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纳。
10.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14.02万元,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纳。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185.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52 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253.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1(类)07(款)绩效工资支出38.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301(类)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51.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4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301(类)12(款)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支出46.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302(类)01(款)办公费支出46.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302(类)07(款)邮电费支出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302(类)26(款)劳务费支出7.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302(类)39(款)其他交通费用支出28.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302(类)99(款)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303(类)02(款)退休费支出45.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303(类)04(款)抚恤金支出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303(类)05(款)生活补助支出1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6.303(类)09(款)奖励金支出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7.303(类)99(款)生活补助支出0.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没有省对下专业支付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预算。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4.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95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1.80万元,减少原因是:机构改革,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转职能至金平县医疗保障局、中共金平县委编办等部门,人员减少,医疗保障、编办等公务接待费减少。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万元,减少原因是:无此项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金平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万元,减少原因是:无此项预算安排;2020年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万元,减少原因是:无此项预算安排。
3.公务接待费
2020年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接待费预算4.95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80万元,减少原因是:机构改革,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转职能至金平县医疗保障局、中共金平县委编办等部门,人员减少,医疗保障、编办等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部门基本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基本支出935.34万元,财政拨款935.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35.34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646.53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842.58元相比减少196.0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职人员减少。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等支出减少。
商品和服务支出85.92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118.96万元相比减少33.04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职人员减少。包括:在职工公用经费、其他交通费的交通补贴等支出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2.89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650.34万元相比减少447.4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相关职能减少。包括:建档立卡医疗兜底保障、参保保费补助等支出减少。
(三)部门项目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没有项目纳入预算。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县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外收入,主要指上级补助、利息入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主要指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主要指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行政事业离退休等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 ,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6.上年结转:指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执法办案项目所需经费。
7.结转下年:指本年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项目所需经费等。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会各级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部分。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10.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保障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2.86万元,与上年100.09万元对比增加42.77万元,增加29.94%,主要原因分析:脱贫工作日益增长,就业扶贫工作量日益加重,工作时长增加,办公消耗加大,所需相关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没有项目纳入预算,故未进行预算绩效编制。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监督索引号532530003318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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