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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县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 金平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金平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金平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省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
5.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执行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金平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机构设置情况
金平县医疗保障局设3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文书档案、保密、信访、宣传、督查、政务公开、政策研究和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组织协调医疗保障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扶贫挂钩联系点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党风廉政等工作。指导医保窗口作风建设。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的划拨。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医疗保障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承担县本级离休干部的医疗费筹集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待遇保障和基金监管股。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拟订生育保险、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牵头承担医疗保障健康扶贫工作。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3.医疗服务管理及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省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拟订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三)重点工作概述
金平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协调医疗保障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拟定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组织制定和调整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出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 5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实有21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2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48.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1.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7.18万元。
上年度无数据,无法对比,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机构改革,根据金发[2019]3号文件,金平县医疗保障局为新增组建成立单位,2019年没有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41.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1.23万元(本级财力341.2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上年度无数据,无法对比,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机构改革,根据金发[2019]3号文件,金平县医疗保障局为新增组建成立单位,2019年没有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41.2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41.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上年度无数据,无法对比,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机构改革,根据金发[2019]3号文件,金平县医疗保障局为新增组建成立单位,2019年没有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类)05(款)05(项)人员支出6.66万元,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工作人员社会保障缴费支出6.66万元。
2.210(类)01(款)01(项)人员支出1万元,用于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万元。
3.210(类)01(款)01(项)公用经费支出8万元,包括公车购置及运维费2万元,其他公用支出6万元。
4.210(类)11(款) 01(项)人员支出8.13万元,用于行政人员社会保障缴费支出8.13万元。
5.210(类)11(款) 02(项)人员支出4.61万元,用于单位事业人员社会保障缴费支出4.61万元。
5.210(类)13(款) 99(项)人员支出100万元,用于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00万元,代缴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社会兜底保障。
6.210(类)15(款) 01(项) 人员支出175.11万元,用于行政人员支出工资175.11万元。
7.210(类)15(款) 01(项) 公用经费支出20.74万元,用于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11.34万元、其他公用支出9.40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69.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93.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1(类)07(款)绩效工资支出12.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301(类)08(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301(类)10(款)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301(类)13(款) 住房公积金16.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302(类)01(款) 办公费9.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302(类)11(款) 差旅费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302(类)16(款) 培训费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10.302(类)31(款)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302(类)39(款) 其他交通费用11.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302(类)99(款)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303(类)7(款) 医疗费补助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303(类)9(款) 奖励金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金平县医疗保障局没有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金平县医疗保障局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预算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金平县医疗保障局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20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20万元,增加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根据金发[2019]3号文件,金平县医疗保障局为新增组建成立单位,2019年没有预算。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金平县医疗保障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2019年机构改革,根据金发[2019]3号文件,金平县医疗保障局为新增组建成立单位,2019年没有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金平县医疗保障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2019年机构改革,根据金发[2019]3号文件,金平县医疗保障局为新增组建成立单位,2019年没有预算。
3.公务接待费
2020年金平县医疗保障局公务接待费预算1.2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20万元,增加原因是:金平县医疗保障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根据金发[2019]3号文件新增组建成立单位,2019年没有预算。
(二)部门基本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金平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基本支出341.23万元,财政拨款341.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41.23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211.49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0万元相比增加211.49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根据金发[2019]3号文件,金平县医疗保障局为新增组建成立单位,2019年没有预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162.7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9.40万元、住房公积金16.9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4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8.74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0万元相比增加28.74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根据金发[2019]3号文件,金平县医疗保障局为新增组建成立单位,2019年没有预算。包括:办公经费23.74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1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0万元相比增加101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根据金发[2019]3号文件,金平县医疗保障局为新增组建成立单位,2019年没有预算。包括:社会福利和救助101万元。
(三)部门项目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金平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没有项目纳入预算。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县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外收入,主要指上级补助、利息收入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主要指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主要指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行政事业离退休等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 ,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6.上年结转:指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执法办案项目所需经费。
7.结转下年:指本年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项目所需经费等。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会各级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部分。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10.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保障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8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8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机构改革,根据金发[2019]3号文件,金平县医疗保障局为新增组建成立单位,2019年没有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金平县医疗保障局没有项目纳入预算,故未进行预算绩效编制。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金平县医疗保障局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监督索引号532530003765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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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预算.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