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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0-02-15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城市综合执法局2020年预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3000550500000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城市综合执法局2020年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县城市综合执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 金平县城市综合执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金平县城市综合执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金平县城市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承担推进全县长效化、数字化、精细化城市综合执法任务。负责行使自然资源领域城市规划区内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决定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负责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以及其他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城市规划区内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音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负责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共同实施城市道路范围内停车泊位的设置、取消和监管工作。负责对城区沿街商铺的“门前五包”责任制实施监督管理。依托“智慧城市”信息平台,承担县数字化城市综合执法职责。负责“12319”呼叫业务的受理、分解、下达派遣指令、责任认定、跟踪督办及相关工作。承担城市综合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和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参与全县性重大执法行动、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和部署。承担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和协调全县城市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对城市综合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不依法行政或处罚不当的行为做出纠正或查处。负责行业领域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承担城市综合执法方面的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有关城市综合执法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其他综合执法工作。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和有关职责分工。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金平县机构改革相关文件(金发〔2019〕3号文件),金平县城市综合执法局于2019年2月26日挂牌新成立单位,共有五个股室(办公室、城市监督管理股、城市违法建筑治理股、政策法规股、环境污染监督管理股),一个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行政编制7名,事业人员10名,现有干部职工16名(事业人员9名),临时工城市协管人员50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金平县城市综合执法局2020年重点工作主要对县城巩固创卫常态化,城区“两违”整治,美丽县城市容环境整治、城区环境噪声、渣土等污染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1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34.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4.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334.98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金平县机构改革的相关文件(金发〔2019〕3号文件),我局是2019年2月26日挂牌新成立的单位,我单位2019年的相关人员经费及机构运行经费均未纳入年初预算,故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0元。2020年开始纳入年初预算,因此2020年比2019年增加334.9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34.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4.98万元(本级财力334.9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34.98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金平县机构改革的相关文件(金发〔2019〕3号文件),我局是2019年2月26日挂牌新成立的单位,我单位2019年的相关人员经费及机构运行经费均未纳入年初预算,故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0元。2020年我单位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单位的相关经费均纳入年初预算,因此2020年比2019年增加334.98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34.9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34.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4.9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预算总支出增加334.98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金平县机构改革的相关文件(金发〔2019〕3号文件),我局是2019年2月26日挂牌新成立的单位,我单位2019年的相关人员经费及机构运行经费均未纳入年初预算,故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0元。2020年我单位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单位的相关经费均纳入年初预算,因此2020年比2019年增加334.98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12(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319.6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及相关工作及业务经费支出等。

  2.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 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9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人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210(类)11(款)02(项)在职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1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55.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64.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22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1(类)07(款)绩效工资支出14.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301(类)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支出13.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301(类)99(款)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7.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302(类)01(款)办公费支出18.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302(类)39(款)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7.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金平县城市综合执法局没有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金平县城市综合执法局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预算。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金平县城市综合执法局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城市综合执法局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2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2万元,增加原因是:根据金平县机构改革的相关文件(金发〔2019〕3号文件),我单位是2019年2月26日挂牌新成立的单位,我单位2019年的“三公”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故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0元。2020年我单位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将“三公”经费纳入年初预算,因此2020年比2019年增加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金平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金平县城市综合执法局本年度和上一年度“因公出国(境)费”均未预算和支出,故无增减情况。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金平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金平县城市综合执法局本年度和上一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均未预算和支出,故无增减情况;2020年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金平县城市综合执法局本年度和上一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均未预算和支出,故无增减情况。

  3.公务接待费

  2020年金平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公务接待费预算12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2万元,增加原因是:根据金平县机构改革的相关文件(金发〔2019〕3号文件),我单位是2019年2月26日挂牌新成立的单位,我单位2019年的“公务接待费”未纳入年初预算,故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0元。2020年我单位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将“公务接待费”纳入年初预算,因此2020年比2019年增加12万元。

  (二)部门基本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金平县城市综合执法局2020年基本支出334.98万元,财政拨款334.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34.98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299.48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0万元相比增加299.48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根据金平县机构改革的相关文件(金发〔2019〕3号文件),我单位是2019年2月26日挂牌新成立的单位,2019年的工资福利支出均纳入年初预算,故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0元。2020年工资福利支出纳入年初预算,因此2020年比2019年增加299.4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支出55.40万元、津贴补贴支出64.22万元、绩效工资支出14.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26万元、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0.03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3.3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7.04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5.5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0万元相比增加35.5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根据金平县机构改革的相关文件(金发〔2019〕3号文件),我单位是2019年2月26日挂牌新成立的单位,2019年的商品和服务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故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0元。2020年商品和服务支出纳入年初预算,因此2020年比2019年增加35.5万元。包括:办公费18.4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1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0万元相比持平,因金平县城市综合执法局本年度和上一年度“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方面均无预算收入和支出,故无增减情况。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上年结转:指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城区整治项目所需经费。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保障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结转下年:为我单位各级机构本年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稽查办案项目所需经费等。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执法办案、监管监测审查、监管信息化、监管规制、国际监管、普惠金融发展、监管行政设施及培训等项目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指各级机构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 ,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9.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城市综合执法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5.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单位日常运行资金需求,将相关经费纳入预算,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同时因为我单位是上年新挂牌成立单位,上年度相关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金平县城市综合执法局没有项目纳入预算,故未进行预算绩效编制。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金平县城市综合执法局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监督索引号532530005505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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