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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 金平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金平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金平县各乡镇、金平农场、县属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法规草案,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一般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金平农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金平农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县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金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有关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级应对一般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气象局等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2)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负责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报告等工作,负责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县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4)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落实县应急指挥机构以及县水务局防汛抗旱的有关要求,执行县应急指挥机构指令。
(5)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森林草原防火值班调度、野外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6)各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机构负责落实县应急指挥机构以及县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的有关要求,执行县应急指挥机构指令。
(7)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有关防治工作。
2.与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制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设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灾害应急救援协调管理股、综合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股、危险化学品监管和安全基础股、非煤矿山监管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按照中共金平十二届县委第109次常委会议的议程安排,现向本次会议作《金平县2019年度应急管理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2019年,金平县应急管理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管理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和逐步建立完善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系,不断强化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推动应急管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金平营造持续稳定的社会环境。
1.事故灾害和自然灾害情况。
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2019年,全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9起、死亡9人、受伤7人,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02.8万元。其中,工矿商贸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建筑施工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道路交通领域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7起、死亡7人、受伤7人;全县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自然灾害及损失情况 2019年,我县先后遭受了“3·19”冰雹灾害、“6·24”山洪泥石流灾害、“7·24”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涉及全县13个乡镇98个村委会543个村小组25379户108751人,农作物受灾面积8370.5公顷。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72亿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4819.32万元,工矿企业损失1000万元,公益设施损失1958.5万元,基础设施4545.6万元、家庭财产损失4895.57万元。
2.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机制,开创应急管理工作新局面。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当前机构改革相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机制,组建应急管理部门,并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及时调整充实了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年初召开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家和省州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上来,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不断巩固提升,推进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健康平稳发展。二是完善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机制。按照省州要求,及时成立金平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县应急委下设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明确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确保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充实防灾减灾队伍,提升防灾减灾能力。三是组建应急管理部门推进工作落实。为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县委县政府于2019年2月26日组建成立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金平县各乡镇、金平农场、县属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等;另外,县应急管理局还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县安委会和县应急委办日常工作。
3.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坚持固本培元,构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新格局。
一是坚持稳固根基,全面夯实强化安全保障能力。各级各部门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作为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依托“1+3+5”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平台,着力开展“服务+执法”活动,大力推进科技兴安,夯实基层基础水平。2019年,全县共有135家企业纳入系统管理,企业自定义标准6465项,企业自检自查并报送隐患7612项,已整改隐患7519项;部门报送专项检查报表481份,排查出存在隐患企业731家次,督促企业整改一般事故隐患2601项;报送专家建议报表23份,排查出存在隐患企业70家次,督促企业整改一般事故隐患342项;报送综合督查报表31份,排查出存在隐患企业76家次,督促企业整改一般事故隐患77项。截止10月30日,金平县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在全省排名第11名,红河州排名第2名。二是坚持齐抓共管,全面构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格局。充分发挥县安委办在安全生产领域统一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构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协同作战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格局。2019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1次,对各乡镇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安全、旅游安全、校园安全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推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聘请安全专家对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企业、电力企业、高速公路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2次,排查和督促企业整改一般事故隐患114项;开展“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专项检查1次,排查和督促企业整改一般事故隐患22项,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4.坚持风险分级管控,夯实安全基础,提升事故防范能力水平。
各级各部门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三个必须”原则,各级各部门深入开展查大风险防大事故百日行动,推动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企业防范事故能力水平。一是持续开展查大风险防大事故百日行动,分级管控企业风险。将全县262家企业的429个区域作为安全风险重点管控对象进行严格管控,持续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风险单位安全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全面排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建立《安全风险管控责任清单》,做到盯防责任全覆盖、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全覆盖、执法检查监督责任全覆盖。二是稳步推进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持续夯实企业安全基础。各级各部门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旅游、消防、食品药品7个重点行业领域和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釆取工程、技术、管理等措施,通过打基础、补短板、强弱项,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完成班线客运安全闭环管理系统、包车客运安全闭环管理系统、危险货物运输电子运单闭环管理系统全覆盖;采取措施强制34辆不具备限速功能的客运车退出运输市场,完成74辆“两客一危”营运车辆“五小工程”建设;整治农村公路危桥3座,完成9艘客渡船和4道渡口标准化改造;累计投入0.35亿元,完成全县公路安全防护工程整治隐患500公里;新增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险要路段限速标志和安全警示标牌5300处;报废处理16辆不符合要求的公交车,新增新能源公共汽车10辆,全部安装智能视频监控、一键报警等技术防范措施;组织开展对全县公路隐患排查,排查和督促整改一般事故隐患81项;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检查,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4141起,扣留机动车101辆,驾驶证20本。建筑施工:开展安全报监备案12家次,报备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报备总投资金额7227.12万元;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排查和督促企业整改一般事故隐患40项;开展城市燃气供气站整合专项行动,对全县2家液化石油气储配站,31家瓶装燃气供应门市实行统一管理,统一配送,保证运输安全。非煤矿山:检查非煤矿山98家次,排查和督促企业整改一般事故隐患519项,督促企业开展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科学化“五化矿山”建设,指导完成2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县级示范矿山并全面推广,注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4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科学合理规划烟花爆竹零售点布局。旅游安全:全面提升景区景点安全保障水平,对辖区星级酒店、KTV、网吧及勐拉温泉、马鞍底蝴蝶谷等自然景区开展联合检查,对宾馆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资质培训,并组织消防应急演练,确保旅游安全。消防安全:全面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12条,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辅导,培训各类员工200 余人,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基础。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开展专项检查5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23户次,学校食堂65户次,食品经营户81户次,学校食堂20家次,检查药械零售(连锁)经营企业25家次,医疗机构16家次,化妆品经营企业5家次,对5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15台设备进行专项检查,排查和督促整改一般事故隐患12项。工贸行业:扎实推进金属冶炼、有限空间、粉尘涉爆、涉氨制冷“四个专项整治”工作,检查工贸企业137户,发现和督促整改一般事故隐患583项。校园安全:检查学校26家次,排查和整改一般事故隐患63项。
5.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抓重点时段安全监管,确保时段安全。
一是深刻汲取内蒙古“2.23”和江苏响水“3.21”事故教训,开展拉网式检查工作。深刻汲取内蒙古“2·23”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江苏响水“3·21”事故教训,按照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聘请安全专家开展地下矿山专项检查,排查和督促企业整改隐患94项。对全县21家加油站、1家氧气乙炔经营企业、1家储存企业进行了隐患排查,排查和督促企业整改事故隐患92项。二是严守重点时段安全关,确保重点时段安全。在岁末年初、春节前后和全国“两会”期间重要时段,督促企业认真制定和执行安全防范措施,开展动态安全巡查并建立台帐。加强企业复工复产专项督查,严格按照合格一个、验收一个、复工一个的要求狠抓落实,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打好基础。三是做好汛期各项安全工作,确保安全度汛。县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水务、林草等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对监管企业开展了全面检查,检查企业504家次,排查和督促企业整改一般事故隐患1513项,聘请相关技术服务机构和专家开展专项检查4次,检查企业63家次,排查和督促企业整改一般事故隐患319条。通过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提升防汛抗汛能力水平,确保安全度汛。
6.强化安全监管、深化专项整治、及时纠正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
一是强化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督促企业整治事故隐患。2019年,共出动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130余人次,开展覆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企业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60余次,聘请技术服务机构和安全专家开展安全生产整治执法检查4次,检查企业327家次,排查和督促企业整改一般事故隐患1527项。通过专项检查,督促企业整治隐患,发现企业存在的不足,进一步提升企业事故防范能力。二是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及时纠正企业违法行为。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严从重惩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注重实效、实事求是”的要求,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2019年,收缴和销毁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制品400余件,收缴非法销售散装柴油300余升,市场价值12.2万元。办结生产安全事故案件3起,办结安全生产违法案件4起,共处罚金74.14万元,通过严格执法,及时纠正企业违法行为。
7.坚持防御与救助相结合,加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提升减灾救灾能力。
各级各部门坚持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不断加强事故防范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扎实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一是及时发布灾害预警预报。依托县气象部门和水文观测站,建立气象和水文预警预报机制,及时发布雨晴、汛情等气象预警,及时发布河道水位预警,为县委县政府领导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为各涉灾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及早安排部署,及早向可能受灾区域调运和储备物资,及时做好灾害应对工作。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在发生险情时第一时间撤离和安置群众。二是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完成全县事故灾难、非煤矿山、冶金、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组织指导各部门、乡镇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督促全县26家生产经营企业完成应急预案修订和备案工作,进一步强化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基础。三是加强和提升应急响应处置能力。以乡镇灾害隐患点、校园和企业为重点,以地震、滑坡泥石流、火灾等灾害为背景,以监测预警、紧急疏散、抢险救援、转移安置、生活救助、应急保障、医疗防疫等科目为重点,组织开展县级政企联合演练3次,乡镇级防灾减灾联合演练10次,中小学校园火灾(地震)应急疏散演练212次,企业专项应急演练90余次。通过应急演练,全面提升政企联合响应,应急队伍现场处置和群众自救能力水平。四是加强和提升应急救援实战水平。加强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指导,加强与县消防救援大队和社会救援力量协调联系,加强与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衔接配合,完成旱灾、森林火灾、“3·19”冰雹和“6·24”山洪泥石流、“7·24”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四是做好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工作。累计调运救灾物资彩条布1400件,干粮200份,矿泉水30件,大米5950公斤,植物油194桶,帐篷120顶,棉被1240床、衣裤200套,建设临时安置板房107套348间,以应对“3·19”冰雹灾害和金水河镇“6·24”山洪泥石流灾害。五是加强和提升灾后保障能力。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的意见》精神,县应急管理局加强与保险企业协作,及时收集上报我县农房保险被保农户信息,积极为74725户331809人购买农房保险93.41万元(其中:农户承担7.47万元,县级财政承担30.08万元,州级财政承担55.86万元);加强工作对接,对因灾倒损的农房屋进行了及时查勘、定损和理赔。2019年理赔因灾倒损农房2211户10928人,支出理赔金310.5万元,及时解决了因灾致房屋倒损群众的生活难题,切实强化灾后保障能力。
8.强化政策法规宣传,加强群众教育和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
健全完善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加强应急管理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安全发展意识。健全完善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加强应急管理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安全发展意识。组织开展“5.12”防灾减灾日、“6·16”安全生产询日和“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主题宣传活动;举办“安全生产大讲堂”和“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主题宣讲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9万余份,通过手机发送宣传信息3万条,受教育群众8万余人。
9.重心下沉强化基层基础,全面提升预警预测和群防群治能力水平。
一是开展群防群治工作。将工作重心下移,进一步调整充实灾害信息员、气象信息员、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员、护林员、山洪灾害预警员,县乡村三级灾害应急人员;对现有144人(其中:县级4人,乡级43人,村级97人)灾害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灾情预判、灾后报送能力;强化教育培训,提升群众灾害预警能力和自救能力,充分依靠和发动群众参与预防和治理灾害隐患。二是整合应急救援力量。全面摸清应急队伍、物资和重大风险点分布情况,加快“应急一张图”建设。除国家综合救援力量外要采取依托企业救援力量、季节性救援力量、专业性救援力量等多种形式,逐步加强基层救援力量。进一步强化基层应急队伍建设,逐步在每个村委会(社区)至少组建一支人数不少于50人的应急队伍,每个村民小组至少组建一支人数不少于30人的应急队伍,做到发生灾情能第一时间出动救援。建立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完善的救灾应急战备演练机构,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应急救灾战备演练,强化救灾人员、资金、物资的综合协调。三是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各级各部门持续加强对危险区域和部位的监测、预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和应急管理,落实应急措施,严明值班纪律,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加强灾情监测和会商研判,做到及时联系报告、迅速联动响应,快速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同时,县应急管理高度重视和注重抓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政治历练、实践锤炼,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和具体抓手,主要领导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准确把握目标任务和总要求,坚决落实各项工作举措,确保到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与黑恶势力斗争到底;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职能作用,把脱贫攻坚作为基本工作方针,为保障全县决胜脱贫摘帽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 15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2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 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19.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8.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320.84万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431.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年末结转资金比上年度增加283.35万元;二是今年应急管理事务经费增加预算,包括:安全监管经费的工作及业务经费、应急管理事务行政运行。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98.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8.53万元(本级财力398.5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148.34万元,主要原因:应急管理事务经费增资,包括:安全监管经费的工作及业务经费、 应急管理事务行政运行。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98.5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98.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8.5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8.34万元,主要原因:应急管理事务经费增加预算,包括:安全监管经费的工作及业务经费、 应急管理事务行政运行。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26万元,用于退休费、退休公用经费;
2.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04万元,用于支付职工养老保险。
3.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2.2万元;
4.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22万元,用于基本医疗保险。
5.224(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299.83万元,用于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伤残抚恤、公用经费、公务交通补贴。
6.224(类)01(款)06(项)安全监管支出41万元,用于工作及业务经费。
7.224(类)07(款)02(项)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10万元,用于基本民生基本支出;
8.224(类)07(款)03(项) 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支出10万元,用于基本民生基本支出;
9.224(类)07(款)99(项)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10万元,用于基本民生基本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93.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3.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1(类)07(款)绩效工资支出13.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6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14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6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301(类)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7.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支出22.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302(类)01(款) 办公费支出3.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302(类)11(款)差旅费支出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302(类)27(款)委托业务费支出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302(类)31(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302(类)39(款)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5.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302(类)99(款)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303(类)02(款)退休费支出1.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303(类)05(款)生活补助支出0.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303(类)06(款)救济费支出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金平县应急管理部门没有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金平县应急管理部门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预算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金平县应急管理部门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金平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98.53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398.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8.5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48.3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应急管理事务经费增加预算。包括:安全监管经费的工作及业务经费、应急管理事务行政运行。
支出为398.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0.10万元,占总支出的75.3%;商品和服务支出86.88万元,占总支出21.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57万元,占总支出的2.9%。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48.3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应急管理事务经费增加预算。包括:安全监管经费的工作及业务经费、 应急管理事务行政运行。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6.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7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39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9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原因。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金平县应急管理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金平县应急管理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0.7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万元;2020年运行维护费预算10.7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21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工作量增大,运行经费增加。
3.公务接待费
2020年金平县应急管理局公务接待费预算5.39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21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要求压缩“三公”经费预算。
(二)部门基本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金平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基本支出398.53万元,财政拨款398.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98.53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300.08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187.25万元相比增加112.83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有人员调入,人员经费及业务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支出93.32万元;津贴补贴支出143.67万元;绩效工资支出13.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0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7.42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22.69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66.88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62.08万元相比增加4.8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应急管理事务经费增加。包括:办公费23.04万元;差旅费17.00万元;委托业务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万元;其他公务交通费15.84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56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0.86万元相比增加30.7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有人员调入,人员经费增加。包括:退休费1.22万元;生活补助0.35万元;救济费10万元。
(三)部门项目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金平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没有项目纳入预算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上年结转:指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执法办案项目所需经费。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保障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6.88万元,与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元62.08万元对比增加24.80万元,增加主要原因:应急管理事务经费增加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金平县应急管理局没有项目纳入预算,故未进行预算绩效编制。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金平县应急管理局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42600111
相关附件:
附件【预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