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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0-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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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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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 金平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金平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城乡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的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承担全县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及批后管理工作;指导乡镇城乡规划的编制工作;承担县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和县级重大地质矿产专项勘查;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上报审批;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4.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5.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对乡镇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乡镇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6.统一领导和管理县林业和草原局。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

  (二)机构设置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为一级预算单位,设9个内室内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与行政审批股、规划股、矿政管理股、国土测绘与科技信息股、地质勘查管理股、执法监察大队。

  设置所属事业单位17个,分别是: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整理中心、城乡规划设计中心、金河自然资源所、金水河自然资源所、勐拉自然资源所、者米自然资源所、铜厂自然资源所、营盘自然资源所、老勐自然资源所、老集寨自然资源所、阿得博自然资源所、沙依坡自然资源所、大寨自然资源所、勐桥自然资源所、马鞍底自然资源所。

  因机构改革将全县规划职能划转,新成立组建城乡规划设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机构改革取得成效。

  2.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稳步推进,强化规划管控,强化规划引领,稳步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及城镇乡村布点规划。

  3.土地资源管理严而有序,全面加强土地要素保障,服务县域经济建设;着力开展土地整理项目建设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复垦,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提升服务,稳步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便民服务工程。

  4.矿产资源持续健康发展,持续抓好矿业权年检信息公示工作,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持续加强,积极开展地质找矿工作持续加大矿山安全监管力度,切实加强重点时段矿山安全生产检查。

  5.地质灾害防治切实着力,2019年以来,及时编制发布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调整充实全县284个地质灾害监测点群测群防人员574人,开展地质灾害巡查、排查5次,408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并对发现的隐患点及时填发《工作明白卡》和《避让明白卡》。

  6.自然资源执法监察与法制建设不断加强,严格规范自然资源巡查工作,严肃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开展土地、矿山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取得成效,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工作,稳步推进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继续加大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完善信访制度,确保信访群众有人接待、信访事项有人办理、信访诉求有人解决。

  7.自然资源领域脱贫攻坚工作统筹推进有力,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关于实施增减挂钩的相关政策,确保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脱贫攻坚政策落到实处。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完善监督体系。结合当前扫黑除恶行动,重点加大对用地、用人、用钱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按制度监督,按制度管理,按制度问责的长效机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 29人,事业编制25人。在职实有3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7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58.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5846.25万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2891.3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多于2019年的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但是2020年的上年结转数少于2019年的结转数。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58.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58.75万元(本级财力858.7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229.9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预算收入增加了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经费200万,不动产中心编外人员工资20万元,增减挂钩业务费5万,2020年机构改革和招考新录用人员使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发生变动导致工资发生增减变动。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858.7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58.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8.7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29.9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预算支出增加了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经费200万,不动产中心编外人员工资20万元,增减挂钩业务费5万,2020年机构改革和招考新录用人员使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发生变动导致工资发生增减变动。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6.21万元,用于发放单位退休职工的工资。

  2.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82万元,用于缴纳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

  3.208(类)08(款)02(项)伤残抚恤支出0.48万元,用于发放单位职工普德忠的抚恤金。

  4.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3.95万元,用于缴纳行政单位医疗保险。

  5.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60万元,用于缴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

  6.220(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483.11万元,用于单位职工工资发放、住房公积金、遗属补助、公用经费、车辆运行经费、公务交通补贴支出。

  7.220(类)01(款)04(项)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支出200万元,用于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经费。

  8.220(类)01(款)06(项)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20万元,用于增减挂钩工作经费。

  9.220(类)01(款)09(项)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支出28万元,用于不动产中心工作经费及编外人员工资。

  10.220(类)01(款)14(项)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支出20万元,用于非煤矿山管理工作经费、采矿权延续管理工作经费。

  11.224(类)06(款)01(项)地质灾害防治支出18.58万元,用于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经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171.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192.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1(类)07(款)绩效工资支出4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301(类)08(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301(类)10(款)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39.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5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支出40.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301(类)99(款)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8.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302(类)01(款)办公费支出31.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8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302(类)07(款)邮电费支出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302(类)11(款)差旅费支出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302(类)17(款) 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302(类)27(款)委托业务费支出2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302(类)31(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302(类)39(款)其他交通费用支出2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303(类)02(款)退休费支出25.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6.303(类)04(款)抚恤金支出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7.303(类)05(款)生活补助支出0.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8.310(类)02(款) 办公设备购置支出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金平县自然资源局没有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金平县自然资源局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预算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金平县自然资源局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预算资金7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0.555万元,原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金平县自然资源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2019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动。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金平县自然资源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7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预算一致;2020年运行维护费预算7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14万元,增加原因一是车辆使用年限长、运行维护成本增加;二是本单位的工作项目大多数情况都需要下乡,公路多为山路,用车燃料费高、维修费高。

  3.公务接待费

  2020年金平县自然资源局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695万元,减少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要求压缩“三公”经费预算。

  (二)部门基本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金平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基本支出858.75万元,财政拨款858.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58.75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528.71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478.61万元相比增加50.1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晋升工资、职务(岗位)变动、人员增加等增加工资支出,2019年9月新录用2人事业编制。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296.52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125.72万元相比增加170.8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增减挂钩工作业务费、规划工作经费预算。包括:增减挂钩项目业务费25万元,规则工作经费200万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52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24.45万元相比增加2.07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退休职工工资有所调整提高。

  资本性支出7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0万元相比增加7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20年计划采购办公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桌椅等。

  (三)部门项目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金平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没有项目纳入预算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上年结转:指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执法办案项目所需经费。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保障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政府性基金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7.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执法办案、监管监测审查、监管信息化、监管规制、国际监管、普惠金融发展、监管行政设施及培训等项目支出。

  10.工资福利支出:指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等。

  11.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96.5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0.8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今年预算新增了规划工作经费和不动产登记中心编外工作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金平县自然资源局没有项目纳入预算,故未进行预算绩效编制。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金平县自然资源局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监督索引号53253000532400111

相关附件:

附件【200004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以此为准1)2020021509411634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