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431300000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 金平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金平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森林公安机关是国家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使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县编办、县公安局、县林业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县森林公安机关机构设置和加强队伍建设的意见》(金机编办〔2008〕20号),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加挂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的牌子;派出所名称为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分水岭自然保护区派出所。我局机构级别为正科级,内设机构和派出所为副科级机构。内设办公室、法制室、刑事侦查中队,下设分水岭自然保护区派出所。2016年12月经第4次县编委和十二届县委第45次常委会议研究,上报州编委同意,我局增设政工监督室、装备财务室、科信中队、治安管理中队4个内设机构。现我局内设机构为7个,下设1个派出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我局始终牢记职责,不断强化林区治安防范措施,坚持严打高压态势,准确把握和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侦破了一批影响较大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案件,确保了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一)严查各类涉林和野生动物案件。县森林公安局共办理各类涉林案件124起。其中:刑事案件42起、行政案件82起,查处违法人员127人(逮捕10人),收缴罚没款31.52万元。清查整治木材市场等重点场所75(处)。清查餐馆、酒楼141家,集贸市场23个、花鸟市场2个,其它场所42个,收缴并放生野生动物195只(条)。严厉的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最大限度的保护了我县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
(二)认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一是2019年防火期以来,我局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以遏制野外用火,减少森林火灾为目标,抓住野外火源这一重点进行集中整治,加大对重点区域巡山护林力度,积极开展野外用火知识宣传,共出动警力284人次,车辆83台次,走访农户64家,排除森林火灾安全隐患9处,查处过失引起森林火灾案6起,严厉的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最大限度的保护了我县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二是加强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工作。根据州局部署,我局迅速制定了调查方案,抽调各乡镇林业站人员深入林区摸底调查非法占用林地种植经济作物的情况。目前已查处了13起非法侵占林地案,处理违法人员19人。三是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持枪犯罪和非法走私、制贩枪支弹药等涉枪犯罪活动,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化工作措施,不断加强与边防、出入境、禁毒等部门的紧密配合,周密制订工作方案,严厉打击非法走私枪支、弹药入境的违法犯罪活动。四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有效遏制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我局于2019年4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查获野生动物32只,在全县范围内加大整治力度,坚持边打边治,积极完善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有效打击了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三)积极开展刑侦基础业务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刑事特情、刑嫌调控、阵地控制工作,各项基础业务工作审批手续、档案、台账填写完整、规范、真实;建立了情报信息收集制度,刑侦民警人均收集有价值的情报达五条以上;按规定收集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在逃人员信息及破获案件信息;按时按质上报了办理火灾和毒品案件登记表、涉林违法犯罪动态分析报告及刑侦基础业务报表。
(四)深入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我局在警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仍安排两名民警分别到沙依坡村委会和白马河村委会驻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并且保障驻村队员工作经费。2019我局主动与挂钩村委会联系,多次深入74户贫困户家中,开展“户户清”摸排工作。确实掌握了联系群众的实际困难,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深入细致的做好群众工作,广泛的宣传各级支农惠农和扶贫开发政策,引导贫困群众转变观念,早日摆脱意识贫困和思路贫困,客服“等靠要”的思想,增强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
(五)加强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查处工作。全县共有违法图斑215个,期中:国家级违法图斑111个、省局违法图斑104个,涉及违法项目193个,根据《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年度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查处工作方案的通知》,在县林草局、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以及13个乡镇的共同努力下完成了违法图斑的销号工作。
(六)管控结合,着力构建新型林区治安防控体系。紧紧围绕林区和谐稳定和林业改革发展大局,结合“平安林区”建设,创新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各项措施,把工作重心放到基层,把警力下沉到基层,将森林资源保护工作重点由事后打击向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转移。一是结合各类专项整治行动、法治宣传月、综治维稳宣传月的有利时机,深入林区及各涉林企业认真组织开展保护森林资源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群众法治意识。二是结合全县辖区情况,推行林区维稳工作常态化、动态化管理模式,及时更新山情、林情、社情信息,密切关注林区重点人群、重点领域的不稳定苗头,加强对涉林重点区域和行业场所的监督检查,落实各项防范管理措施。三是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活动,每月按时上报信访报表及信访分析情况,进一步规范了信访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了非正常上访和群体上访的发生。
(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到实处。我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不折不扣的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体部署,先后制定了《金平县森林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金平县森林公安局扫黑除恶宣传活动方案》等,明确我局扫黑除恶工作思路和职责。多次组织民警深入林区摸排线索,并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画报、组织群众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学习等方式,向群众普及扫黑除恶相关政策、知识,并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林领域涉黑涉恶犯罪相关线索。
(八)扎实开展法制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经周密制定宣传计划,多层次、全方位广泛开展与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宣传渠道,采取设立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发放传单、接受群众咨询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开展 “3月3日野生动物宣传保护日”、“森林防火宣传”“缉枪治爆”等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从源头上减少涉林案件的发生。宣传活动中,共悬挂宣传横幅4幅,张贴宣传标语30条,发放宣传资料1800余份。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林业事业、支持森林公安工作的积极性,营造了良好的林区治制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19.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4.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25.91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了23.23万元,增加了7.83%,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我局今年新增民警2人,人员经费、工作及业务经费增加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94.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4.00万元(本级财力294.0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94.00万元不含上年结转数)
与上年对比增加38.18万元,上升了14.92%,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我局今年新增民警2人,人员经费、工作及业务经费增加等。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9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94万元不含上年结转数)。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8.18万元,上升14.92%,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经费、工作及业务经费增加等;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分析是我单位上下两个年度均无项目支出资金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13(类)02(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268.34万元,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20.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16万元(其中公用经费29.76万元,车辆运行经费4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4.4万元)。
2. 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5.81万元,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退休费5.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退休公务费:0.16万元。
3.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09万元。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的社会保障缴费中养老保险费6.09万元。
4. 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3.76万元。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的社会保障缴费中基本医疗保险支出13.76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5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136.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4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301(类)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15.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301(类)99(款)其它工资福利支出1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302(类)01(款)办公费支出29.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302(类)31(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302(类)39(款)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1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303(类)02(款)退休费5.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金平县森林公安局没有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金平县森林公安局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预算。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金平县森林公安局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金平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94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2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38.18万元,上升14.92%,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我局2019年底新招录2名民警,各项收支都相应增加。
支出为29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0.03万元,占总支出的81.65%; 商品和服务支出48.32万元,占总支出的16.4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5万元,占总支出的1.92%。与上年对比增加38.18万元,上升14.92%,主要增加变动原因分析我局2019年底新招录2名民警,各项相应的经费收支都增加。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9年预算数持平,无变化原因是:我单位按照厉行节约的相关制度及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要求,控制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运费费用支出,严格预算收支管理。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金平县森林公安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境)的相关费用支出,故上下年度均未预算此项资金。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金平县森林公安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4万元,比2019年预算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购置执法执勤车辆计划,故上下年度均未预算此项资金。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4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照厉行节约的相关制度及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要求,控制公务用车运费费用支出,严格预算收支管理。
3.公务接待费
2020年金平县森林公安局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照厉行节约的相关制度及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要求,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严格预算收支管理。
(二)部门基本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金平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基本支出294万元,财政拨款2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94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240.04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200.64万元相比增加39.4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 我局2019年底新招录2名民警,工资福利支出相应增加。包括:基本工资54.9万元、津贴补贴136.46万元、养老保险6.09万元、医疗保险13.77万元、住房公积金15.19万元、加班补贴、执勤岗位津贴13.63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48.32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44.66万元相比增加3.66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我局2019年底新招录2名民警,公用经费、公务交通补贴相应增加。包括:公用经费29.76万元、车辆经费4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4.4万元、退休公务费0.16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6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10.52万元相比减少4.86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部分费用纳入社保统筹发放。包括:退休费5.66万元。
(三)部门项目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金平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没有项目纳入预算。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上年结转:指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执法办案项目所需经费。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保障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8.3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6万元,增加8.20%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9年底新招录2名民警,各项收支都相应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金平县森林公安局没有项目纳入预算,故未进行预算绩效编制。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金平县森林公安局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31300111
相关附件:
附件【森林公安预算附件.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