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交警大队2020年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县交警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 金平县交警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金平县交警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交警大队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及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和省、州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要求,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强队伍、防事故、保畅通、优服务”的总目标,立足自身工作和辖区实际,积极探索交通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营造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力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机构设置情况
金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下设“一所两队一室”,即车管所、秩序中队、事故中队、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2019年以来,大队车管所累计办理各类新车注册3850辆,其中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3434辆,小型汽车注册登记416辆,低速车注册登记0辆;办理转移登记389辆,其中摩托车转移登记91辆,小型汽车转移登记298辆;办理抵押登记112辆,办理初次申领驾驶证1968人次,增驾申领驾驶证397人次,办理驾驶证降级、变更、损坏、遗失、期满换证3534人;注销驾驶证25人次,清理已达到报废期限机动车52辆;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个人用户窗口注册24人。2019年,交警大队开展车管下乡便民服务29天,共办理初次申领摩托车驾驶证1758本。
2.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督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交警大队积极联合县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和运管局等职能部门组成安全生产检查组,对辖区重点客货运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同时,交警大队每月组织民警对重点客货运企业和学校校车进行安全检查。要求企业进一步加强驾驶员的学习教育,确保不发生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3.强化部门协同配合,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为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交警大队积极会同县安监局、交通局、运管局等职能部门,对交通安全隐患开展拉网式排查。一是以客车、校车、货车、危化品运输车、农村“面包车”及驾驶人为重点,逐一排查,及时了解掌握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安全技术状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点车辆和驾驶员一律禁止上路行驶;二是以农村地区急弯、陡坡、事故多发路段为重点,对危险路段和事故黑点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排查,对排查情况及时提出治理意见和措施,形成书面报告并上报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清查企业挂靠经营问题,摸清挂靠企业、车辆和驾驶人的底数,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督促运输企业落实整改措施,确保辖区道路运输安全规范。2019年共排查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98处,已整改45处,整改中12处,未整改41。
4.加快科技设备建设,规范城区交通管理。为进一步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城区道路通行能力和管理水平,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整改推进的部署要求。大队结合城区道路交通实际,积极联系电子抓拍系统建设公司,对城区易拥堵路段进行实地查看,增加电子抓拍系统,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一是在城区主要路段新增38套违停抓拍系统,对乱停乱放的机动车进行抓拍处罚;二是进一步规范大型车辆入城时间,每日6:00时至22:00时禁止大型车辆进入主城区,同时,在主城区外围的团部门口、客运北站路口、八一中学门口、十里村岔口、体育广场门口、城区所门口、哈尼合扎门口、小河沟岔口等8个主要入城路段建设电子抓拍系统,对禁止入城时段入城的大货车进行抓拍处罚;三是在城区设立单向通行的路段建设电子抓拍系统,对逆行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城区道路交通标识标牌,对缺失、损毁的及时进行更新,确保城区道路安全、畅通、规范。目前,已经完成实地勘查和规划工作。
5.强化路面管控力度,严厉查处道路交通违法。为切实加强路面管控力度,大队一是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的部署要求,交警大队以蛮金二级公路、老省道212线、城区周边及易拥堵、易发生事故等路段为整治重点,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充分依托渡口交警执法站,严把出城、过境关口,继续保持周末、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高压严管态势,及时发现违法车辆,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加强与三家寨边防检查站和道路运输管理局的协调配合,突出对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的日常管控,严厉打击非法改装、非法营运和非法载客行为;四是适时组织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对“两客一危”、校车、微型面包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的管控力度,净化辖区路面行车秩序。2019年1月1日至10月31日,交警大队共查处道路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30873起,其中不按规定停车和违反禁止停车标志停车的违法行为11265起,占交通违法总数的36.49%;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3833起,占交通违法总数的12.42%;不按规定时限申请注册登记的违法行为1913起,占交通违法总数的6.20%;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违法行为1545起,占交通违法总数的5.00%;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1395起,占交通违法总数的4.52%;擅自改装机动车的违法行为1380起,占交通违法总数的4.47%;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1177起,占交通违法总数的3.81%;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1077起,占交通违法总数的3.49%;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911起,占交通违法总数的2.95%;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647起,占交通违法总数的2.10%;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22起,醉酒后驾驶机动的违法行为50起,客运机动车超过核定乘员的违法行为4起。其他违法行为5654起,占交通违法总数的18.31%。
6.扩宽宣传渠道,全力营造和谐交通安全氛围。为营造严管高压的交通安全氛围,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今年以来,大队一是积极在辖区重点路段、区域及城区醒目位置悬挂交通安全宣传横幅30余条,在潜移默化中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二是通过采取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读本、挂历和设置交通安全咨询台等形式,大力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和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开展交通安全温馨提示;三是深入辖区客货运企业、学校、广场等重点区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四是推行“六公布四公开”、“两公布一提示”制度。积极通过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广播电台等宣传媒介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和交通安全知识。同时,邀请适时电视台记者随警作战,及时曝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大队共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9场次,共发放各类交通安全宣传资料3.7万余份,深入客运企业、货运企业、学校、村寨等重点场所开展交通安全11场次,通过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广播、电视等媒介发布信息310条,全县受教育人数达6.3万人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 25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5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2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10辆,实有车辆1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33.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78.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55.22万元。2020年财务总收入比2019年增加了159.78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民警工资及执勤岗位津贴和加班工资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78.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78.32万元(本级财力478.3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78.32万元不含上年结转数),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比2019年增加了31.31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民警工资及执勤岗位津贴和加班工资有所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78.3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78.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8.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比2019年增加了31.31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民警工资及执勤岗位津贴和加班工资支出有所增加,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4(类)02(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447.47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等等;
2. 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91万元,用于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
3.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4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卫生缴费支出18.54万元,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卫生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78.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7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20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301(类)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8.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支出23.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301(类)99(款)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6.302(类)商品和服务支出108.58万元,其中302(类)01(款)办公费76.08万元;302(类)31(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302(类)39(款)2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7.303(类)02(款)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3万元,其中303(类)02(款)退休费2.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金平交警大队没有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金平县交警大队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预算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金平县交警大队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采购预算资金29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交警大队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39.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6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46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金平县交警大队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2019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金平县交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3.69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2020年运行维护费预算33.69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
2020年金平县交警大队公务接待费预算5.46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部门基本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金平县交警大队2020年基本支出478.32万元,财政拨款478.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78.32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366.91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307.99万元相比增加58.92万元,主要原因是民警工资及执勤岗位津贴和加班工资有所增加包括;
商品和服务支出108.58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125.86万元相比减少17.28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政策指向调整,相应的费用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3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13.15万元相比减少10.32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减少。
(三)部门项目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金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没有项目纳入预算。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上年结转:指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执法办案项目所需经费。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保障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金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除正常运转经费以外,没有其他运行经费预算。金平县交警大队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8.58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125.86万元相比减少17.28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政策指向调整,相应的费用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金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国有资产总额574.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207.27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66.93万元,无形资产原值0.58 万元。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金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没有项目纳入预算,故未进行预算绩效编制。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金平县交警大队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相关附件:
附件【180003002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