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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0-02-17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3000376300000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 金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金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

  2.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4.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5.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休服务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7.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根据国家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我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8.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综合协调、政务运转、督查督办、应急值班、信息公开、后勤服务保障、新闻宣传及发布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和重要会议文件,统筹课题研究和政策研究。承担机关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队伍作风建设等工作。

  2.政策法规科。组织起草退役军人事务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有关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和普法宣传工作。

  3.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

  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工作,协调开展退役军人党建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来信来访工作,负责督办重要来信来访批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

  4.规划财务科。拟订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拟订退役军人事务财务规章制度、编报退役军人事务经费预决算,监督退役军人事务经费管理。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统计及后勤服务管理保障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

  5.移交安置科。拟订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和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移交安置政策、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省级和中央驻州单位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负责接收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负责移交地方的1—4级伤残军人(含精神疾病类军人)接收安置。负责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承担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待安置期的教育管理。

  6.就业创业科。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指导、中介服务等工作,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待遇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社会保障、退役金审核发放工作。

  7.军休服务管理科。拟订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年度计划。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移交安置、服务管理和退役安置补助经费申报下拨。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和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的住房保障和遗属生活补助经费核拨工作。管理军休服务保障单位。

  8.拥军优抚科。协调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政策落实。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和伤亡抚恤相关工作。指导实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身份核定和数据更新、动态管理。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指导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和军供站的规划建设、服务管理。承担红河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9.褒扬纪念科。承担烈士褒扬和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指导实施军人公墓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维护。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工作,承担烈士评定的审核有关事项,组织实施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指导烈士祭扫活动服务保障。根据国家授权,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我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及有关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群众、党风廉政工作。负责机关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比表彰及奖励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遵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 5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 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39.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8.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560.38万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704.59万元,部门财政收入增加,主要原因分析:退役军人事务局2018年年底才成立,所以2019年无上年结转资金,加之从2019年8月1日起,对优抚对象所发放的抚恤金提标以及每年的自然增长,使得部门财政预算收入整体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78.6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8.67万元(本级财力378.6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144.21万元,主要原因是:对优抚对象所发放的抚恤金提标以及每年的自然增长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整体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78.6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78.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8.6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与上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34.46万元对比,增加144.2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从2019年8月1日起,对优抚对象所发放的抚恤金提标以及每年的自然增长,使得部门预算总支出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 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1.25万元。

  2.208(类)05(款)05(项)行政运行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5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08(类)08(款)02(项)伤残抚恤12.11万元。

  4.208(类)08(款)05(项)抚恤支出100万元,用于义务兵优待。

  5.208(类)08(款)99(项)抚恤支出36.25万元,用于其他优抚支出。

  6.208(类)09(款)01(项)退役安置支出55.6万元,用于退役士兵安置。

  7.208(类)09(款)99(项)抚恤支出17.6万元, 其他退役安置支出。

  8.208(类)28(款)01(项)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124.76万元,用于行政运行。

  6.208(类)28(款)04(项)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20万元,用于拥军优属。

  7.210(类)11(款)01(项) 卫生健康支出3.96万元,用于行政单位医疗。

  8.221(类)11(款)02(项)卫生健康支出3.39万元,用于事业单位医疗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39.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4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48.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8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1 (类)07(款)绩效工资支出7.94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7.9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301(类)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7.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支出9.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302(类)01(款)办公费支出34.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302(类)39(款)01项公务交通补贴支出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303(类) 02(款)退休费1.21元。(其中:基本支出1.2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303(类)03(款)退职(役)费支出5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303(类)05(款)生活补助支出48.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303(类)99(款)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金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金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预算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金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金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8.67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378.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8.6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44.21万元,主要增加变动原因是从2019年8月1日起,对优抚对象所发放的抚恤金提标以及每年的自然增长,使得部门预算总支出增加。

  支出为378.6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6.58万元,占总支出的30.79%;商品和服务支出39.32万元,占总支出10.3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2.77万元,占总支出的58.83%。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44.21万元,主要增加变动原因从2019年8月1日起,对优抚对象所发放的抚恤金提标以及每年的自然增长,使得部门预算总支出增加。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3万元,增加原因是:金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新增单位,2020年,金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做好脱贫攻坚工作,下访、走访、接访工作的需要。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金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金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预算0万元相比无变动;2020年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2019年预算0万元相比无变动

  3.公务接待费

  2020年金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3万元,增加原因是:2019年预算资金不到位,为做好脱贫攻坚、上访、下访以及接访的工作,增加公务接待费。

  (二)部门基本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金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基本支出378.67万元,财政拨款378.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78.67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116.58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57.96万元相比增加58.6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金平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新增1机关工勤人员,5个事业人员。

  商品和服务支出39.32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36.5万元相比增加3.2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单位新增编制人员,行政运行经费支出增加,对优抚对象所发放的抚恤金提标以及每年自然增长的原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2.77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140万元相比增加17.6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对优抚对象所发放的抚恤金提标以及每年的自然增长金额增加。

  (三)部门项目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金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没有项目纳入预算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上年结转:指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执法办案项目所需经费。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保障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金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9.32万元,与上年的预算金额36.5万元对比,增加了2.8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时金平退役军人事务局刚成立不久,工作人员少,且经费预算不到位,2020工作人员增加,统筹各项机关运行工作顺利开展,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金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项目纳入预算,故未进行预算绩效编制。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金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监督索引号532530003763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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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预算.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