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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8-24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0002327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拟订林业产业建设、森林生态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等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组织、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和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封山育林、退耕还林、石漠化防治等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监督退耕还林的实施和管理,根据国家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负责监督执行;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承担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报批等工作。

  (3)贯彻执行《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补偿资金监管和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组织、监督、管理、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依法组织、指导对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拟订本县湿地保护规划,按照国家湿地保护的有关标准和规定,组织实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

  (5)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督,组织、指导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破坏陆生野生动物栖息环境等违法行为。

  (6)指导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安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按照分工承担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7)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林农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木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

  (8)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工作。

  (9)贯彻执行中央、省、州森林防火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地方消防队伍的防扑火工作。

  (10)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管理监督本级林业资金,管理本级林业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实施造林绿化,推进国土绿化

  (1)有效开展造林工作。2019年完成人工造林7.5615万亩,按林种分:用材林完成6.6515万亩、经济林完成0.91万亩;按树种分:杉木6.6515万亩、油茶0.05万亩、其他树种0.86万亩。

  (2)做好林木种苗储备、调运工作。全县完成调运种子5000公斤、林木育苗面积550亩。其中:油茶育苗10亩、培育油茶良种苗木80万株;杉木500亩,培育杉木苗1500万株;澳洲坚果育苗10亩,培育澳洲坚果嫁接苗3万株,柑橘10亩,培育嫁接苗木10万株。油茶苗向外销售50余万株。

  (3)积极开展机关义务植树。2019年开展机关义务植树积85亩,县属各单位共计320人参加了义务植树活动,植树3000株。

  (4)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绿化。积极开展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投资137.2963万元,完成城市绿化15000平方米。包括小区、单位、街道、小巷等空地绿化。

  (5)实施乡村绿化。金平县2019年1—11月开展村庄绿化个数1153个,村庄面积132826.45亩、绿地面积44308.05、绿化覆盖率33.3%。

  2.实施通道和城市面山绿化,推进城乡绿化

  2019年完成面山和通道绿化任务为1673亩,其中:面山绿化1150亩、通道绿化523亩。种植成活率达95%,主要种植地点在金河镇大老塘、哈尼田、黄家寨3个村委会,绿化树种为桤木、澳洲坚果、喜树、火焰木、银杏、杉木等。

  3.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着力开展生态修复

  2019年(2018年度项目)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7.5万亩,规划布局在金河镇4300亩、金水河镇8000亩、勐拉乡9500亩、者米乡6000亩、铜厂乡5800亩、营盘乡7000亩、老勐乡4000亩、老集寨乡10000亩、阿得博乡2500亩,沙依坡乡4000亩,大寨乡2100亩,勐桥乡9800亩,马鞍底乡2000亩。预计完成资金兑现6750万元。

  4.实施油茶提质增效,提升绿色产业

  全县现有油茶种植面积10.2万亩,是全省十个油茶重点示范县之一。油茶产业涉及建档立卡户2073户9207人、面积15576.1亩。完成全县6个乡镇14个村委会90个村民小组集中培训活动,共举办油茶栽培管理技术科技培训班14期,培训茶农700多人次,发放《油茶宣传手册》资料1000多份,粘贴《关于大量收购油茶鲜果、油茶籽的公告》46份。2019年先后引进云南美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红河州恒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湖南贵太太茶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惠友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全县油茶基地提质改造管护与油茶精深加工合作事宜洽谈对接工作。2019年6月整合州林业科学研究所资金在金河镇石桩油茶基地实施500亩油茶管护标准化示范地。2019年共收购油茶鲜果410吨,产值达123万元,其中金水河广西寨油茶示范基地实现产值30万元。

  5.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行政许可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不断增强审批工作的透明度,全面梳理和公开林草局对社会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标准化规范事项名称、实施依据、服务对象、服务类别等基本要素,并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将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平台,统一申办受理。同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介向社会和行政相对人公开有关政务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的咨询和监督。目前,我局具有行政许可项目8项,2019年共审批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1624份、蓄积量205844立方米,发放木材运输许可证3393份、97307.48立方米,植物检疫3648份,占用和临时占用林地项目18个,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及经营利用许可6份,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2份。

  6.持续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筑牢滇南生态屏障

  金平县现有林业用地面积339.45万亩,其中公益林面积157.8万亩,占林业用地的46.5%,主要分布在全县13个乡镇和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按生态区位划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63.04万亩,边境地区41.42万亩,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地区17.54万亩,重点水源区35.8万亩。按事权等级划分,国家级公益林122万亩,占公益林总面积的77%;省级公益林35.8万亩,占23%。按权属构成划分,权属为国有的70.49万亩,集体的87.31万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14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83,398,671.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147,671.86元,占总收入的97.3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251,000.00元,占总收入的2.70%。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66,450,889.04元,下降45.0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项目,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补助项目;其他收入与上年12,042,500.00元对比减少9,791,500元,下降81.31%,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花果山附属设施建设、扶贫通道建设、面山及通道绿化、林区巡护道路建设与维护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71,393,047.84元。其中:基本支出7,090,068.68元,占总支出的9.93%;项目支出64,302,979.16元,占总支出的90.0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比上年减少100,982,168.36元,下降58.5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补助项目,通道面山绿化等项目均已完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090,068.68元。比上年增加243,225.78元,增长3.55%,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了农业生产保险保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6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40%。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41,306.74元,年人均公用经费开支5,135.5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4,302,979.16元。比上年减少101,225,394.14元,下降61.15%,主要原因分析是减少了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补助、通道面山绿化等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087,947.0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17%。与比上年164,520,380.12元减少99,432,433.11元,下降60.44%,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项目,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补助项目,通道面山绿化等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53,698.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8%。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绩效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48,342.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主要用于局机关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6,720,512.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78%。主要用于退耕还林还草支出、森林管护、停伐补助、及其他自然生态保护等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6,165,392.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84%。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经费支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和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产生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30,000元,支出决算为273,485.24元,完成预算的82.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2,884.24元,完成预算的61.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0,601.00元,完成预算的0.4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两辆执法车,费用增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343,830.57元,下降55.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35,609.57元,下降65.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8,221.00元,下降41.8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开支,车辆支出和接待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2,884.24元,占44.93%;公务接待费支出150,601.00元,占55.0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2,884.2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2,884.2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防火、退耕还林、森林资源管护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0,60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0,60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8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级检查及乡镇人员上报材料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1,369.70元,与上年177,000.00元对比增加64,369.70元,增长36.3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森林防火、退耕还林及扶贫中心工作任务量加大,用于以上方面的差旅费及办公经费加大。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费、会议费、接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69,332,961.49元,其中,流动资产35,937,366.05元,固定资产2,186,755.2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1,202,052.17元,无形资产6,788.05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0,695,730.3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7,151,939.55元,固定资产减少3,541,815.8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不变为0.00元,在建工程不变为0.00元,无形资产减少1,974.95元,其他资产不变为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932.3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6,732.3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7,932.3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详见附表9-附表1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附表11。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监督索引号532530002327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082003340363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