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233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一是负责资质内全县设计资质范围内小型水利工程的勘测、设计工作;负责全县范围内水利工程及相关工程的测绘工作;负责全县范围内水土保持工程的勘测、设计工作;负责全县范围内水利工程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在建水利工程的施工及技术指导工作;参与组织实施各类水利工程的施工及管理工作;提供防汛抗旱工作技术服务;提供农业农村和工业用水技术服务。二是负责全县小(二)型以上水库的运行管理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执行《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及其它涉水法律、法规的落实;负责库区防汛和水库蓄水、供水、调水等工作;协助做好库区内航运、水产养殖、水质保护、水土保持和旅游开发及引发的矛盾纠纷协调等工作。三是负责指导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全县河道和河口滩涂的行政管理;负责河道建设项目的评估、审查、报批,采砂许可证的核发和防治工作;组织指导河流、河滩、河堤河岸的整治与开发;负责全县河道水环境治理规划和实施;负责对临时占用河道、河堤通行的行政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防洪堤工程的规划、立项、建设、管理工作。承办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四是负责管理辖区内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参加受监工程的重要隐蔽工程及工程关键部位的质量等级核定;参加受监工程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监督受监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掌握本县的水利工程质量动态,及时上报质量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开展工程质量检查活动,总结质量管理工作经验。五是承担金平县河长(湖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全县河长(湖长)制度体系;负责指导河长(湖长)制基础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河长(湖长)制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河长(湖长)目标管理和量化考核工作;协调推进河长(湖长)制监测评价和信息共享。协助县级河长(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河长会议的筹备等工作。负责上级河长办和县总河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水务局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强化组织和措施,着力推进脱贫攻坚、防汛减灾和生态治理等系列工作并取得积极成效。
(1)脱贫攻坚工作 饮水保障工程项目。2019年饮水安全到位资金6631.51万元,对饮水安全不达标4个乡镇5个村委会10个村组实施饮水安全项目5件覆盖751户3659人,建档立卡233户1068人,其中未脱贫户137户588人。针对饮水安全已达标,但还存在因灾受损、渗漏严重、水源枯竭等隐患,对13个乡镇285个村组实施饮水巩固提升项目234件,受益19254户8855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7202户31222人。
(2)在建重点水源工程 铜厂水库工程。工程总投资41291.78万元,项目到位资金25818.34万元,截至2019年底,项目累计完成投资37189.91万元。
(3)河堤治理项目。1.JH河堤治理工程。包括龙博河、南列河、藤条河设计治理河长19.043km,新建堤防13.775km,概算总投资13473.85万元,预计年内完成建设及投资任务。2.重点河流治理工程。金平县金水河口岸段治理工程,项目批复治理河长6.47千米,批复投资1908.89万元,累计完成投资1028.3万元,预计年内完成工程建设任务。3.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年内启动建设麻子河大寨段、茨通坝河茨通坝段、金水河曼棚段治理工程,设计新建堤防长度27.789千米,治理河道长度24.412千米,三段河堤项目批复总投资7960.84万元,目前到位资金4455万元,预计年内完成投资任务数的30%。
(4)“河长制”工作。1.是抓好管理机制完善工作,2.是抓好方案编制工作,3.是加大巡河检查工作,4.是积极开展水环境整治,推进水生态修复。5.是完成《金平县河道采砂规划报告》编制及评审,6.是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河长制、河道采砂有关政策知识的理解;加大排查整治,杜绝了各种黑恶现象和非法采砂行为的发生。
(5)防汛救灾工作。今年金平县极端天气明显,降雨分布不均,单点性大雨、局部暴雨突出,河道来水异常偏少。汛期内,境内藤条江和红河两大干流来水较少,比去年同期减少20.2%,县内干流末出现超警戒水位情况,未出现河流干涸情况。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一是落实防汛责任制。落实各类防汛责任人,县域内水库“三个责任人”在政府网和金平电视台上进行了公示,并印发了责任人告知书;及时更新了山洪灾害预警系统预警人员信息。二是及时组建防汛指挥机构。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防汛救灾领导小组,为防汛工作提供组织保障,积极配合应急部门开展防汛救灾工作。三是抓好防汛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工作。四是加大度汛安全检查。汛前和汛中先后派出三次15个安全工作检查组,对各乡镇、金平农场及有关企业、水库、电站、重点水利工程、河道的度汛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五是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对马鹿塘水库、苦竹林水库、那兰水库以时点进行报告汛情;通过山洪灾害预警平台累计自动成功发布预警信息41951条次,手动发布预警信息120条次、电话通知1200余次;调度那兰水库调洪3次。六是加强队伍建设及物资储备。结合实际成立抢险队伍,强化物资储备,为确保安全度汛提供物资保障。七是抓好自动监测站修复工作,切实保障山洪灾害预警监测系统正常运行。筹措10万余元作为自动站运行经费,抓好雨量站的更换、修复,确保自动测站正常预报预警。八是扎实开展抢险抗旱救灾。结合个别乡镇旱情实际,安排人饮解困抗旱资金18万元,积极采取政府组织和群众自发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送水。九是抓好库塘蓄水工作。金平县蓄水主要以苦竹林、马鹿塘、黄金、幸福、大鱼塘五座小型水库为主,2019年金平县蓄水任务为190万立方米,已按计划完成蓄水任务。
(6)水土保持工作。一是加大水保执法宣传。二是加强建设项目水保监督和执法巡查检查工作。根据行政审批权限和程序,严格审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年内完成审批金平县富强矿业有限公司茅草坪铁矿工程、金水河三级送出线路工程等17个水土方案报告书(表)
(7)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方面 。一是认真落实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制,强化组织和领导,完善机制体制,对新开工水利建设项目质量监督实现全覆盖,全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管工作不断走向常态化、规范化,年内未发生任何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事件。二是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及计划,认真开展以“安全生产月”主题为载体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配合省、州、县安委会和上级水利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结合全县在建水利项目工程建设情况,积极、主动开展日常监管工作,加大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落实,严防违法违规生产,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年内全县水利工程领域未发生过任何安全生产事故。
(8)水资源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并完成马鹿塘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调整,针对马鹿塘水库水源不达标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强化整改落实,实施完成水库清淤并重新蓄水,保证县城区饮用水安全。二是严格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水资源认证和取水许可,认真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严把论证审查、取水工程验收、许可审批3个“关口”。三是强化水功能区监管,核实完善并建立水功能区名录,提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总量意见,认真落实《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督促入河排污口管理单位颁发排污许可证并进行登记备案。四是严格执行水价和水资源费制度。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和《关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制定了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实施方案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严格执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依法按标准征收水资源费,2019年预计共征收资源费600万元。
(9)小水电站清理整改工作。根据上级关于实施小水电站清理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时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积极推进清理整改工作,完成了全县48座小水电站现场踏勘调研、资料收集及坐标定位,加强“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管理平台”信息系统填报及管理,委托第三方评估单位完成了《云南省金平县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报告》,为“一站一策”清理整改实施方案的编制提供依据。抓好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测管理工作,全县流域境内共有小水电站39座,其中有5座电站直接取用上一级电站尾水无需安装监控设施,其余34座已全部安装。
(10)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开展经常性学习教育,强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党内政治生活更加规范、宗旨意识不断增强;二是扎实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紧紧围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化内容,扎实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三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将机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水利各项工作同推进、同落实,致力于从强化干部教育、水利工程建设程序、增强服务意识及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重点领域入手,建立起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项目资金审查制度并定期开展审查工作,确保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公开和合法化;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突出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层层压实责任,做到有人抓、有人管,切实筑牢水利防火墙。四是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查找问题与不足,加大重点领域整治,促进行业各项工作持续、纵深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5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304,379,973.6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7,422,673.66元,占总收入的58.2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6,957,300.00元,占总收入的41.71%。2019年收入比上年增加184,053,355.45元,增长152.96%。增加原因是2019年新增农村人畜饮水项目资金、铜厂水库项目资金、涉农整合资金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314,500,033.41元。其中:基本支出9,308,259.66元,占总支出的2.96%;项目支出305,191,773.75元,占总支出的97.0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05,668,455.88元,增长188.98%,原因是2019年新增农村人畜饮水项目、铜厂水库项目、藤条江老勐段治理工程项目、金平县龙博河界河治理工程、金平县藤条河66-68号界碑段界河治理工程、涉农整合项目等基本项目建设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308,259.6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11,413.51元,增长5.81%,主要原因政策性调资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43%。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26,946.50元,年人均公用经费开支4,585.1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5,191,773.7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5,157,042.40元,增长205.08%,主要原因2019年新增农村人畜饮水项目、铜厂水库项目、藤条江老勐段治理工程项目、金平县龙博河界河治理工程、金平县藤条河66-68号界碑段界河治理工程、涉农整合项目等基本项目建设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大寨麻子河、金平曼棚河、者米茨通坝河保护耕地治理工程支付39,684,228.77元;金平县金水河口岸段治理工程支付10,500,000.00元;营盘乡牛滚塘山区小水网建设工程3,835,547.70元;龙塘山小流域治理工程3,601,200.00元;高效节水灌溉工程1,265,200.00元;老集寨乡松山脚安水沟工程387,935.50元;十里村黄泥坡大沟工程180,135.47元;中低产田改造以奖代补项目611,240.76元;沙依坡攀枝花大沟工程1,976,185.54元;勐桥四角田村堤防治理工程52,705.22元;永平桥至喜望桥段治理工程169,726.89元;勐拉乡林哩傣乡集中连片供水项目440,635.47元;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268,657.11元;中低产田地补助项目197,767.24元;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4,460,589.58元;山洪灾害防治项目255,256.00元;水毁修复防汛抗旱项目1,166,034.51元;水土保持补偿项目190,761.29元;金平县界河治理工程73,244,857.39元;藤条江老勐段治理工程28,984,916.81元;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64,463,231.53元;铜厂水库工程63,085,831.64元;罗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79,353.60元;马鞍底乡大鱼塘水库库岸防渗工程29,003.80元;那兰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1,402,878.58元;水利工程建设3,656,893.35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052,627.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3.29%。与上年对比增加145,430,975.96元,增长271.22%,主要原因2019年新增农村人畜饮水项目、铜厂水库项目、藤条江老勐段治理工程项目、金平县龙博河界河治理工程、金平县藤条河66-68号界碑段界河治理工程、涉农整合项目等基本项目建设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25,697.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7%。行政运行149,794.75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基础性绩效、奖励性绩效、年终一次性奖励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18,206.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7,2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87,135.2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3,870.9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93,913,894.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4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等1,452,477.78元;水利工程建设支出162,299,127.80元;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支出192,549.84元;水利前期工作支出132,000.00元;水土保持支出190,761.29元;防汛支出1,361,290.51元;抗旱支出340,000.00元;中央农田水利建设支出4,659,356.82元;事业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等5,228,813.07元;农村人畜饮水支出14,555,523.86元;其他水利支出3,839,993.88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94,828.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94,828.9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60,700.00元,支出决算为237,953.54元,完成预算的51.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0,802.54元,完成预算的34.9%,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运维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7,151.00元,完成预算的16.74%,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开支。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63,248.62元,增长36.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97,036.62元,增长152.1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3,788.00元,下降30.4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开支。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关键年,用车较多,加之车辆老化,维修费增加,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0,802.54元,占67.58%;公务接待费支出77,151.00元,占32.4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0,802.5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0,802.5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防汛、水土保持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7,15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7,15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0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河长制、防汛、水土保持、水库管理、水利项目基本建设等工作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2,662.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371.02元,下降5.3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公用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办公费、差旅费、河库保洁员工资、下乡出差车辆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资产总额1,175,087,074.46元,其中,流动资产223,667,900.52元,固定资产644,348.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710,761,554.54元,无形资产5,693.84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3,081,021.1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92,653,516.94元,固定资产减少4,223,805.2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减少25,354,376.83元,无形资产减少1,890.33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39,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5项,账面原值23,77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2,06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3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9,705.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2,06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
详见附表9-附表10。
(二)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附表11。
(三)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县财政本年拨付的预算内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农林水支出,为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5.水利支出,指用于保障水利部门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防汛抗旱应急、水利工程建设、水利设施运行维护等支出。
7.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8.水利工程建设,指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灌区改造等支出。
9.农田水利,指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10.水土保持,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范制订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11.防汛,指防汛业务支出。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12.抗旱,反映抗旱业务支出。包括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预案编制修订,抗旱物资购置管护、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对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补助等。
13.其他水利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2332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082005560765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