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4410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2.拟定统计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3.核算全县生产总值,整理、测算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4.组织完成国家部署的普查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金平县统计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州统计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总揽统计全局,服务发展大局”要求,坚持依法统计、科学统计、和谐统计,强化创新意识、质量意识、服务意识,深入推进“四大工程”建设改革,不断提高统计能力、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努力为县委、县政府、社会公众以及各类经济体系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1.加强统计数据监测管理工作,提高统计质量。严格按报表制度,认真做好全年各项数据的收集、审核、处理、上报和各专业统计年报工作;围绕全县经济发展目标,分解细化支撑全县GDP增长的各项统计指标到相关部门;继续实行《统计数据部门联审制度》,规范完善统计数据评估体系,全力抓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统计工作。
2.搞好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当好政府参谋助手。一方面,进一步加强对宏观经济运行的监测和分析,及时了解和掌握经济发展中的实际情况和统计数据背后所反映的情况,同时围绕领导关注的焦点、群众关心的热点、经济发展的难点,研判发展形势、分析变化特点、找准问题原因,做好经济运行分析。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统计部门占有大量统计数据的优势,积极针对金平发展状况,围绕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收入分配、民生改善等方面寻找着力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分析研究。1至12月,各专业人员撰写分析研究材料45篇。
3.及时公开统计信息,规范统计信息服务。为完善统计信息报送制度,提升对外统计信息提供的质量,金平县统计局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审核报送方式。将对外信息服务分为政务信息和统计数据信息两大块,并确定了两个对外报送的渠道,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调查大队负责统计数据信息。政务信息和统计数据信息分别由各专业科室的人员撰写,交由办公室和调查大队审核把关,再由办公室和调查大队交给分管领导阅批,最后由办公室和调查大队分别将信息向县委、县政府以及其他相关部门报送,并同步发布在金平统计信息网上。1至12月,金平县统计局各专业人员撰写了经济信息66篇、政务信息75篇,编辑《金平统计信息》24期,并按月制作《金平县国民经济主要指标》月卡,为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统计信息服务,积极为各级领导研判经济社会发展运行态势和决策服务。
4.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金平县统计局建立健全了依法统计工作制度,规范统计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规范、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最重要的是要得到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所以,在统计工作中,我们结合工作实际,首先,利用各种大型普查工作的开展和各种会议,加大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其次是印制《统计法律法规手册》分发给各部门学习,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同时,定期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加大日常统计监督检查的力度,建立了统计数据催报制度,严肃查处各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切实保证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3,300,952.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77,552.48元,占总收入的90.2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23,400.00元,占总收入的9.80%。与上年对比收入下降347,261.33元。其中:财政拨款减少485,661.33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增加138,400.00元。主要原因是今年进行大型经济普查,专项普查活动经费拨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3,731,572.65元。其中:基本支出3,709,572.65元,占总支出的99.41%;项目支出22,000.00元,占总支出的0.5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增加370,857.09元,增长11.0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58,857.09元,增长10.71%;项目支出增加12000元,增长12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主要原因是今年进行大型经济普查,会议、培训、劳务费支出增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09,572.6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0857.09元,增长13.38%,主要原因是调资、补发工资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比上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9.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0.82%。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28,844.29元,年人均公用经费开支33,078.8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000元,增长120%,主要原因是红河州统计局汇入普查工作经费。具体项目开支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支出22,000元。2019年以来,金平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我局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务实创新、主动作为,在授权范围内积极开展普查工作,主动融入全县各项经济社会发展事业,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20,674.0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99%。比上年增加236,173.43元,增长19.81%。主要原因新增专项普查活动经费30万元,经济普查会议、培训、劳务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96,604.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25%。主要用于:基本工资604,297元,津贴补贴757,940.78元,奖金52,436元,绩效工资416,890元,住房公积金134,720元,办公费307,854.98元,印刷费77,268元,邮电费15,942.19元,差旅费125,521.5元,培训费122,912元,委托业务费48,000元,公务接待费25,838元,劳务费693,018元,工会经费6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2,875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1,120,生活补助5,100元,办公设备购置36,04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4,069.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5%。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000元,支出决算为27,155.00元,完成预算67.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75.00元,完成预算的57.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280元,完成预算的69.37%。主要原因是执行“八项制度”规定,控制接待标准,压缩开支,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7,659.14元,下降22.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4,546.14元,下降89.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887.00元,下降228.4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执行“八项制度”规定,省、州部门检查工作个人交纳伙食费,同时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压缩开支,减少“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75.00元,占10.59%;公务接待费支出24,280.00元,占89.4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75.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875.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购买2019年所需车辆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28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2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脱贫攻坚挂钩村委会到我局汇报工作、州统计局到金平督查产生的接待费。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5,221.0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2,846.26元,增长13.38%,增长原因是2019年开展大型经济普查,机关运行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07,854.98元,邮电费15,942.19元,印刷费77,268元,差旅费125,251.5元,培训费122,912元,公务接待费25,838元,劳务费334,454.37元,工会经费支出60,000元,劳务费用48,000元,办公设备购置7,7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资产总额565,814.13元,其中,流动资产389,320.50元,固定资产142,286.6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4,207.02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14,167.19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减少401,894.56元,固定资产减少805,301.3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减少6,971.24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0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0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04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详见附表9-附表1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附表11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2010501款—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10507款—专项普查活动,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2080501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410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081802500573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