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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8-27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11.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聚焦边境管控,力保边境安宁。加强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合力强边固防,推动管边控边组织体系建设。一是优化管控效能。推动县、乡、村委会、村小组四级联动,落实常态化排查、宣传及管控工作。二是拓展管控渠道。三是推行群防群治模式。四是深化对越警务合作。开展“6.24”失联人员搜救、“6.27”逃犯抓捕、“8.22”应急演练、“9.20”安保会晤,对越警务合作成效再彰显。五是提升管控合力。六是推进“三防”建设。完成355名边境专职辅警招录使用和32处监控区域86个监控点的建设使用。

  2.聚焦扫黑除恶,净化社会环境。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一是强化涉黑涉恶案件的侦办。二是强化线索受理核查。三是强化案件的深挖彻查。四是强化打财断血。

  3.聚焦风险防控,促进社会稳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为主线,提升风险防范化解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强化反恐怖斗争。二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三是强化重点人员管控。四是强化反邪教工作。五是强化安全隐患治理。

  4.聚焦打击犯罪,净化治安环境。突出打击“涉枪、涉毒、涉赌、走私、三非”等违法犯罪,优化边境地区社会秩序。一是严打涉枪违法犯罪活动。二是严打涉毒违法行为。三是严打黄赌违法犯罪。四是严打击走私违法行为。五是严打“三非”人员。六是严打各类经济犯罪。。七是严打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5.聚焦社会治理,深化民生服务。积极开展便民、利民、惠民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扎实推进“放管服”。二是决战脱贫攻坚。三是优化服务效能。四是强化社会面防控。落实“四项机制”。五是强化贫困人口户籍管理。为建档立卡贫困户、非档重点监测户、“直过民族”等人员采集DNA血样839份,鉴定后为无户口人员统一办理落户手续。

  6.聚焦基层基础,强化基础保障。正视基础设施建设欠账大、不平衡等突出问题,争取政策支持,加快硬件建设。一是推进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二是推进县公安局铜厂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三是推进抵边警务室建设。四是改造建设戒毒康复中心。

  7.聚焦根本建设,激发队伍活力。将党建、队建工作与公安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一是抓实政治轮训。二是做实基层党建。扎实履行局党委抓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三会一课”常态化。三是发挥正向激励。培树普时金等先进典型激发队伍正能量。四是开展岗位练兵。五是严格队伍管理。六是强化执法监督。七是深化主题实践。开展“治庸懒、强担当、树新风”主题实践。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1人。其中:行政编制19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8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1辆,实有车辆3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2019年度收入合计95,992,333.1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992,333.1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8,521,499.89元,增长9.74%,主要原因是边境辅警经费、立体化边境防控技防、物防项目经费、技术业务用房建设经费等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2019年度支出合计102,410,141.56元。其中:基本支出40,357,286.84元,占总支出的39.41%;项目支出62,052,854.72元,占总支出的60.5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5,073,060.39元,增长78.6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金鹰智能作战平台的建设、边境立体化技防项目建设、技术业务用房建设等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357,286.8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08,029.46元,下降4.03%,主要原因是控制成本,节省日常开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94%。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64,804.56元,年人均公用经费开支16,317.6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052,854.7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6,781,089.85元,增长30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金鹰智能作战平台的建设、边境立体化技防项目建设、技术业务用房建设、抵边警务室建设、支出边境辅警人员经费等项目经费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支付边境辅警人员经费14,418,039.00元,技术业务用房建设9,846,640.78元,支付监管辅警人员经费3,466,292.28元,立体边境防控体系建设经费9,817,000.00元,边境管控数据警务项目经费3,350,020.00元,立体化边境防控体系物防建设经费6,608,000.00元,金鹰智能作战平台的建设经费2,179,02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410,141.5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5,073,060.39元,增长78.6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信息化建设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缉枪治爆材料印刷。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99,140,134.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8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51,525,319.0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958,259.66元,信息化建设15,170,770.00元,执法办案9,062,603.30元,特别业务6,681,517.70元,其他公安支出2,741,665.06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50,006.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7%。主要用于边境辅警人员的经费和局机关、监管辅警人员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87,000元,支出决算为1,843,580.39元,完成预算的8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19,506.39元,完成预算的8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074.00元,完成预算的4.2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三公”经费的管理越来越规范,财务对各部门的报销越来越严格。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94,910.99元,下降13.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9,776.61元,下降1.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减少314,687.60元,下降92.8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三公”经费的管理越来越规范,财务对各部门的报销越来越严格。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19,506.39元,占98.69%;公务接待费支出24,074.00元,占1.3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19,506.3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19,506.3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1辆。主要用于全局出警、处突、外出办案、安保、现场指认、巡逻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07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07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外来单位到本局办理案件时的接待以及各项安保任务、上级机关考核接待等工作产生的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06,194.8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06,426.35元,增长50%,主要原因: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我部门的执法执勤用车在各项执法办案、外出办案、追逃、现场指认、安保等相关工作经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执法办案经费、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资产总额79,019,061.92元,其中,流动资产19,042,277.61元,固定资产33,421,968.5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6,475,440.78元,无形资产79,375.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9,430,342.5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6,497,106.58元,固定资产减少62,927,235.9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0元,在建工程减少0元,无形资产减少6,000.00元,其他资产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167,43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81,17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41,86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39,305.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981,173.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详见附表9-附表1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附表11。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