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主要职能,承担我县城区道路、公共场所、垃圾、各单位和家庭等方面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主管部的领导下,围绕“一河打造两翼”建设特色城市,围绕“硬化、净化、绿化、亮化”四化工作目标,助推“美丽山城”建设,切实改善旧城面貌。通过我管理站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我县环境卫生管理得以顺利实施和稳步推进,城市品位得到进一步提升。一年来完成了城区道路、公共场所、垃圾、各单位和家庭等方面的环境卫生管理任务 ,完成垃圾清扫、清运、处理4万余吨,为城市的生产和生活创造了一个整洁、文明的环境,并通过了国家级卫生县城考核验收组的验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3人,主要是遗嘱补助人员2人,临时工1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8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2019年度收入合计5,703,578.2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26,115.76元,占总收入的74.1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77,462.51元,占总收入的25.90%。与上年度对比增加3,118,952.78元,增加120.67%。增加的主要原因:2019年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采购环卫设施设备以及增加环境卫生工作量,调整追加安排预算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2019年度支出合计5,160,274.02元。其中:基本支出162,099.76元,占总支出的3.14%;项目支出4,998,174.26元,占总支出的96.8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度对比增加2,580,054.89元,增加99.99%。增加的主要原因:2019年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对环卫设施设备进行更新,加大环卫设施设备配置,同时增加了环境卫生工作量,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2,099.7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9,525.73元,下降30.02%,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相关政策,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等“三公经费”支出以及机关正常运转日常办公费用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52,079.76元,年人均公用经费开支10,02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98,174.2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49,580.62元,增长112.82%,主要原因是开展县城区环境卫生保洁经费、垃圾运输处理费增加,金平县城市垃圾处理场等用于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设备购置增加。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积极配合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工作,完成环境卫生所需设备采购。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2019年完成清扫主街道等县城区公共区域57万平方米,运输处理垃圾量达4万余吨,为城市的生产和生活创造了一个整洁、文明的环境,并通过了国家级卫生县城考核验收组的验收。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31,270.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31%。与上年对比增加1,304,051.17元,增长53.63%,主要原因:1.开展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配置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设备,2.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575.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缴费34,575.2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955,930.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22%。主要用于城市环境卫生业务专项工作经费支出2,955,930.84元。
12.农林水(类)支出740764.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85%。主要用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业务支出740,764.19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988.00元,完成预算的64.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988.00元,完成预算的64.9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相关政策,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等“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0,578.00元,增长438.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578.00元,增长438.9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开展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加大了我县环境卫生工作,增加检查批次,增加接待检查组及来方群众。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2,988.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98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98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节能减排建设管理、城市环卫等业务活动产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资产总额5,509,362.17元,其中,流动资产547,710.61元,固定资产4,961,651.5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62,051.3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35,804.25元,固定资产增加2,926,247.1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XX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附表9-附表10
(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附表11
(三)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年结转:为我单位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执法办案项目所需经费。
四、结转下年:为我单位本年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稽查办案项目所需经费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执法办案、监管监测审查、监管信息化、监管规制、国际监管、普惠金融发展、监管行政设施及培训等项目支出。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